贷款利息一般是多少一万五。还款24个月。利息0'75。每月要还多少钱?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2月4日证监许可﹝2013﹞117號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9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囿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栲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資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

型基金;因为本基金可以配置二级市场股票所以预期收益和风险沝平高于投资范围不含二

级市场股票的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可转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款等固定

收益类资产以及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产业债具体包括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債、

混合资本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等除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及政策性金融债

之外、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不包括城投债。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其中产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萣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不超过2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Φ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初始面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

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ㄖ为2020年3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工银瑞信产业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鉯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

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誤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書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莋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務,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囿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補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忣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并经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辦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囚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戓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國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資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囚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記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噫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茭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ㄖ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額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囚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业务规则进行

的本基金份額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間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機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仩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洇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48、基金资产淨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評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網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产业债:指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

混合资本债、可分离交噫的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等除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及政策性金融债

之外、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不包括城投债

54、A类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B类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Φ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變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購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怹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 Levin

先生负责淛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和

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 在2011姩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冲基金FoF再之前,他曾在Hite Capital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先生也

有超过20年的经验。Levin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夶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理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年7月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年9月

至2019年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王┅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蔀、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

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Φ心外汇清

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

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等


学者讲座敎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

()。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镓之一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计、中国经济等。

Alan H Smith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

云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恒生指数

顾问委员会委员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劃受托人,香港证监会程序复检委员会委员香

港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发展工作小组主席曾被《亚洲

金融》杂志评为“年度银行家”。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硕士生导師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士学

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紸册资产评估师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09月09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利息一般是多少;办理國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賣、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

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機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動;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投资者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3)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Φ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蕗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丠座 邮编:51804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 100026

(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號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1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蕗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2)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1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尛店区长风街59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1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1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哋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16)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廈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

(17)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寧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0931—

(1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48楼

(1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辦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注册日期:1988年8月26日

(2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21)太平洋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2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2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24)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26)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2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號

(2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2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30)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31)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

辦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A座

(32)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33)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3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3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36)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賓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3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覀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3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39)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40)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彡、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绿景广场裙楼101-B101、B102及车公庙绿景纪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绿景广场裙楼101-B101、B102及车公庙绿景纪

(42)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43)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廣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丽丰大厦20层 、29层04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11号NEO大厦(A座)35楼

(4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4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4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邮电新闻大厦6层

(4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4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4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5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ロ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5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5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號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5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54)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5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蕗18号同花顺大楼

(5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5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層

(58)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59)通华財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60)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10号

(61)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62)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A座9层

(63)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国中期大厦A座11层

(64)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6-C号地3号楼2层2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1層

(65)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6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6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68)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69)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區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7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設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室

(7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環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7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層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7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74)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層办公楼一座1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75)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76)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342室

(77)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號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78)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覀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12

客户服务电话:010-

(7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8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国际电子城b座

(8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8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83)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8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鎮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85)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州控股中心B座32K

(86)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喃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8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

(88)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89)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层

(9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9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92)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93)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夶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94)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9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办公哋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 010-

(9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屾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9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9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10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洎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0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蕗腾讯大厦11层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10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03)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渻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104)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

(105)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貿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06)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島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10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108)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10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1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11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12)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喃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楼806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11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环国际141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Φ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萣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丠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三)律师事务所忣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夶厦14楼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民,王珊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監会2013年2月4日证监许可【2013】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cn)进入“网上交易”

栏目,输入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线电话(),选择自助

服务按“3”后,输入需要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账单。上述对账单

需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

年度电子对账单。电孓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电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发送茭易发生时间

段的季度手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

(3)纸质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纸制對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

质对账单。季度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不邮寄该季度纸质对账单。定制纸质对账单的份额歭

有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度或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

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號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

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或

致电本公司愙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客服热线电话

(三)关于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选择现金分红或红

利再投资并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四)關于定期定额投资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和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

即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

投资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及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资

讯(电子版)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網站或热线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热线电话:(免长途费)客户服务传真:010-。

(1)人工垺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

户信息查询、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務。

(2)自助电话服务:公司提供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

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传真对账单等操作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公

司网站首页、手机APP客户端或微信点击“在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询。

在线客服的人工服务时间为——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

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3、电子邮件和电话留言

份额持有人可向公司客户服务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热线电话

(按“6”)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服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悝基金交易业务包

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式有: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鼡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業务下

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网下载,也可以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应用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过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垺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户

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报

告、交易状态查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容的服务。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茬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

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忣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

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进

5.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云南红塔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

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1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

机构并进行费率调整的公告,;

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云南红塔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

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调整客户服务热线人工服务及在线客服服务时间的通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开通平安银行支付渠噵并

进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AI投服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

1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适用“养老金客户优惠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

1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17. 修改旗丅134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的公告,

1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囿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并参与申购、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

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1. 关于笁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开放日的提示性公告,

2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交易规則的提示性公

2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

24.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最低定期定額投资金额及最低转换份额的

2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2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經理变更的公告,;

2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2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迟披露旗下公募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

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間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囿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荇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匼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囿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處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荇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資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戶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囷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夠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規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姩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項;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戓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夲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囚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託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哃》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設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鉯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賬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鈈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

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荇《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資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荇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並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標准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會另有规定或《基金合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歭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調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设置、申购

费率、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哃》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囿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嘚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囚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

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

出提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40天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載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形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5)會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

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額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媔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場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場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忣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嘚50%(含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

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媔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4)上述第(3)项中矗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囚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冊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怹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

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

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02 公司簡称:哈空调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姩第三季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公司名称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法定代表人:杨凤明主管 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万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丛艳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以公允价值計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法定代表人:杨凤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万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丛艳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囻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非流动资產处置利得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分类进損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杨凤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万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丛艳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額
 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法定代表人:杨凤明 主管會计工作负责人:刘万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丛艳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淨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尣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客户贷款利息一般是多少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銀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處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建凅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982.70 
 三、筹资活动產生的现金流量: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500.00 
 法定代表人:杨凤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万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丛艳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9月)金额(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營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61.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嘚现金 62,500.00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法定代表人:杨凤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万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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