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纠纷钱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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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纠纷关于房产的处置
借了我十万块钱,到期没钱还我 ,他有一套住房但现在没交房,也没有入住。我象法院起诉对他的房产进行保全,我想知道如果到时还没有钱还,会会对他的房子进行强制执行。谢谢
朋友借了你十万块钱,到期没钱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对他购置的但尚未交付的住房进行财产保全,已达到判决胜诉后,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
10万元钱虽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相对于一套房子而言,可能不足以得到整套房子。且如果该房子还有抵押贷款,房子可能已在银行抵押,即使执行也得先偿还银行贷款,其次才是你。
但仍然建议尽快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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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
知情人曝张艺谋张伟平分手内情:
一场有关钱、权力和女人的纠纷
  10年前,张艺谋的《英雄》开启了中国的商业大片时代。此后的《十面埋伏》、《满城尽带黄金甲》引领了内地的大片风潮。也是从《英雄》开始,张伟平制造了一个个令电影业内人士叹为观止的营销案例。回顾两人合作的16年,这对“黄金搭档”创造了华语电影一个又一个票房神话,但最近,这对靠默契打天下的兄弟却“分手”了。
  据媒体探访,张伟平把张艺谋推进了一个“不讲情义”的境地,但是“分手”毕竟是两个人的事,谁是谁非,必定有各自不同的看法。据记者向熟悉内情的人士了解,二张分手是多年摩擦的累积。摩擦的第一是钱;二就是制片人和导演的“天然矛盾”———对影片的控制权;还有一个则是不好说的“女人”。&
  二张“分手”得到证实
  22日,流传已久的张伟平和张艺谋这对黄金搭档拆伙的消息终于得到了当事人的证实———张伟平接受某网站采访时正式承认,“我和他(张艺谋)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当事人终于开口,但内情并不是像张伟平说的那样简单。记者经过多方了解,发现二人合作16年来,裂痕早就已经存在,“分手”是早晚的事。
  张伟平介绍,新画面未来几年会重点栽培新导演,并且近一段时间内会主投中小成本影片。
  万达是目前和张艺谋走得最近的公司,但万达影视传媒副总杜扬的说法仍是:“到目前为止,我都不能对外说什么,公司有规定不能透露,我也在等通知。”至于新片是否为郎朗有望加盟那部,杜扬也表示“我不能替导演对外发言”。不过知情人透露,张艺谋加入万达的新片肯定不是网上流传的“投资过亿美金、安吉丽娜·朱莉有望加盟”的《龙吻》,而且表示:“如果张艺谋真的加入万达,那就肯定不会只是一部电影,肯定有好几个项目。”
  “我现在都蒙在鼓里呢”
  张伟平表示,去年《金陵十三钗》首映那天是他最后一次见张艺谋。之后两人开始全球宣传,他忙着全球卖片,而张艺谋就带着演员去了柏林,他们就再也没见着。
  张伟平透露,去年9月份就收到消息说张艺谋要离开新画面。在《金陵十三钗》的一场点映会上,他从民生银行行长洪崎口中听到过“张艺谋打算拍完《十三钗》和新画面分道扬镳”的消息。“我当时听了觉得很诧异,我说不可能啊!我还当着大家的面,饭桌上将近十个哥们儿,给张艺谋手机留了言,他很快就给我回了电话,张艺谋说:‘干吗呢?’我说:‘刚放完你的片子,大家反应挺好的,民生银行的行长洪崎跟我说了,说你在外面说,合作完《金陵十三钗》,就要跟新画面分道扬镳了?’艺谋在电话那边还跟我说:‘不可能,造这种谣的人多了!’我说:‘是啊,造了好几年了,希望咱俩分开,我都习以为常了。’”
  直到张伟平看到很多“知情人”出来爆料的时候,他才觉得这是个事儿了,于是开始找艺谋:“说咱哥儿俩出来聊聊吧,这么多年了,咱哥儿俩什么事不能见面聊聊啊?”但张艺谋的手机永远都是小秘书,找他的助理庞小姐,得到的回应是他在国外。“后来没信儿了,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到现在都这样。所以我想,你们谁知情?我都蒙在鼓里呢,你们知什么情?”张伟平表示,自己自从今年3月份到现在,就一直联络不到张艺谋。“不过我想这也是正常,这可能就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呗。不正常的就是,什么事不能当面说啊?有什么不满意当面说啊。我现在都蒙在鼓里呢。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我都找不着人。”张伟平表示希望张艺谋最起码给他一个说法,躲着不是个事儿,“但到现在他也没信儿。所以我想,算了吧”,他也不想预测张艺谋今后的发展方向,“我现在跟他没啥关系了”。
  记者也一直在联系张艺谋方面,截稿前,还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张艺谋的回应。
  【分手内情】
  与钱有关
  早在张伟平发声前,曾有与二张相识多年的圈内人透露,张艺谋从《山楂树之恋》开始,就没有收到源自电影的报酬,也就是说,自2010年起,他拍片的收入为零。圈内人揣测,这是引发张艺谋对两人合作关系产生不满的一大原因。
  从《山楂树之恋》开始,张伟平和张艺谋签订了一个简单的协议———内地票房基本打平成本,海外票房就是纯利润,拿到回收后二张均分。《金陵十三钗》内地票房最终6.5亿,勉强抵上张伟平号称的投资———6亿。但是像《山楂树之恋》这样,新人演员,没有大场景和中小成本电影,内地票房回收就达1.5亿,怎么会不赚钱呢?对此,知情人向记者算了笔账:“张艺谋花的钱,你们都看不到,从前期选角就开始烧。找演员是全国大撒网,几十个人下去,持续时间可能超过1年。拍摄开始,一个剧组一天动用70-80辆商务车,这些都是大开支。”到了拍摄期间,花钱更厉害。
  据透露,《金陵十三钗》一部戏,张艺谋签过字的报销单据高达4亿。据估算,《金陵十三钗》亏损两亿多。
  权力之争
  权力是“两张”闹掰的另一主要原因,虽然张艺谋经常在媒体上说,张伟平不看账本不看剧本,但有圈内人士透露称,张艺谋认为张伟平对他的创作限制不少。而张伟平方面则一直认为,向来都是导演说了算。有知情人士向记者历数,“二张”合作那么多年,张伟平强加意见到张艺谋的电影,最主要是三次:
  一次是在《满城尽带黄金甲》,张伟平出于市场和票房考虑,让周杰伦加入,而张艺谋对起用这个没有表演经验的歌手和周润发、巩俐对戏,是有顾虑的;第二次是在《三枪拍案惊奇》的时候,张伟平执意加入小沈阳;第三次则是最让张艺谋恼火的———《金陵十三钗》中克里斯蒂安·贝尔和倪妮的那段床戏是剧本里没有的,张伟平则坚持要拍,而且还大力宣传这个点,似乎触及了张艺谋的底线。
  红颜祸水
  两位娱乐大佬身处江湖,难免有关于女人的花边传闻,也被坊间渲染成两人分手的原因之一。
  去年,因张伟平带着《金陵十三钗》的配角韩熙庭出席金球奖,主角倪妮和导演张艺谋缺席,引发各种猜测。记者打探获知,张艺谋原来选定的怡春另有其人,但张伟平的态度则是“怡春找谁都可以演”,最后韩熙庭还“顶替”倪妮出现在金球奖颁奖礼上。知情人士表示,新闻爆出后,张艺谋和张伟平在如何处理事态上确有分歧,但外界的揣测难免有所夸大。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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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费争议处理介绍
邮费争议处理介绍目前支付宝交易中申请退款的金额不能超出订单中的买家实际付款总金额。若买家之前多支付了邮费,在申请退款时选择部分退款即可;若涉及到买家退货的邮费已经超出了交易本身的总金额,则需要双方协商通过其他方式支付邮费。建议卖家可以通过支付宝即时到账的方式直接打款到对方的支付宝账户。相关邮费承担的具体情况如下:&1、退货或换货邮费该由谁承担?关于退货或换货邮费的问题,由于交易款项中本身并不包含这一部分费用,建议双方积极联系对方进行协商,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进行中的退款请双方就自己的处理意见、退款原因在退款页面内进行说明,并上传有效凭证(如商品存在问题的实物图片,相关旺旺聊天记录截图等),其中一方在规定时间后可以点击“要求淘宝介入”按钮申请客服介入协调处理(退款“要求客服介入处理”介绍)。因卖家过错导致退货,卖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运费,如卖家明示不承担退货运费,则本公司有权对卖家账户做出相应处罚;卖家对退货不存在过错的,退货时的邮费参考如下:关于“七天退货”的运费问题,即买家个人原因发起的退货行为:1)商家包邮商品,发货运费需要卖家承担,退货邮费买家自行承担;2)商家非包邮商品,来回邮费买家承担。&关于“退货承诺”的运费问题,即买家个人原因发起的退货行为:1)商家包邮商品,发货运费需要卖家承担,退货邮费的承担以退货承诺设置的为准;&2)商家非包邮商品,发货运费及退货运费的承担原则,以退货承诺设置的为准。&&关于非七天退货/非退货承诺的运费问题,即买家个人原因发起的退货行为:卖家同意买家无理由退货的要求,包邮/非包邮都由买家承担来回运费,但若买家对发货运费价格有异议,卖家需要配合提供相关运费证明(如带有价格的发货底单等有效收费证明)2、我是买家,退货邮费卖家同意承担,该怎么收到这笔钱款,可以退货时选择到付吗?卖家同意承担邮费,买家应垫付邮费先行退货,保留有效凭证(如商品存在问题的实物图片,相关旺旺聊天记录截图等),卖家确认收到退货后,联系卖家使用支付宝即时到账形式退回垫付邮费。除非交易双方有明确约定,退货时不得以到付方式支付物流费用。3、我是买家,退货前卖家同意承担退货邮费,现交易已退款,但邮费一直没退,怎么办?建议您在已买到的宝贝中找到对应交易点击投诉卖家发起违背承诺投诉,上传卖家同意承担运费的阿里旺旺聊天记录,后续由淘宝客服核实处理。&运费问题争议处理规则(买家版):若交易仍在退款进行中,您可以在退款中发表留言并上传凭证,并在卖家您的拒绝退款申请后点击“要求淘宝介入”按钮申请客服介入协调处理(退款“”介绍)。4、我是卖家,发货后买家拒签,并申请了退款,发货邮费该由谁承担?发货邮费由谁承担取决于买家是否为无理由拒签,若为无理由拒签,邮费由买家承担,反之,则由卖家承担。运费问题争议处理规则(卖家版):有理拒签的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1)在您未发货前,买家已申请退款表示不需要了,后续未经得买家同意强行发货导致买家拒签;2)买家验货时发现货物破损,或商品不符,然后拒签。若买家已拒签,建议您及时取回货物,避免货物丢失,并与买家友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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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您感兴趣的知识谈钱伤感情_关于工资的那些纠纷
谈起工资,其实工资有狭义和广义的不同理解,狭义的工资只是指每月固定的那部分收入,与奖金对应,而广义的工资则包括所有的收入。《劳动合同法》上所说的“劳动报酬”是广义的说法,包含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年终奖等工资型收入。
工资的发放应该遵守雇佣双方的劳动合同的约定,但是工资是不可能始终一成不变的,这就造成了双方不太可能一直遵守约定,所以,如何认定双方之间对于工资变化的认可也是一大难点。通常,如果工资变化后双方没有争议、长期履行,相当于双方认可这一变化。但是,为了规避相关的风险,雇佣双方还是签署书面确认比较保险。&
  1:把工资的一部分作为奖金,每个月扣除,留到年底再发,这种做法合法吗?
  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双方约定的月工资中,有一部分工资的发放时间是年底,这是对工资发放时间的约定,并不违法。但是员工一旦离职,这些发放时间为年底的工资应当一次性发给员工,不得以离职为由,克扣员工工资。&
  2:年终奖何时发有规定吗?公司可以延缓1个月发年终奖吗(如过年为1月底,公司在2月底发年终奖)?
  年终奖何时发放要看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上均没有明确提到年终奖的发放情况,则公司有权利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以及年终奖的具体发放时间。
  3:如果员工在发放年终奖之前离职了,公司有权不给他年终奖吗?
  如果双方的劳动合同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上明确有年终奖,而且明确了年终奖对应的年度,员工在做满了这个年度之后离职,则应当有年终奖。有些公司没有年终奖,但是会针对季度或者年度有其他奖励,比如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有一定的奖励,其性质与年终奖有所差异,不能简单地认为这就是年终奖,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公司在试用期内给员工进行培训,称培训费高昂,把培训费抵扣作工资,以此作为理由不发工资,这样做合法吗?
  培训费与工资完全不属于一个性质,而且试用期内的员工培训多数是上岗前的必要培训,将这种培训成本转嫁给员工,是不合法的。擅自将培训费抵作工资,不发工资,属于无故克扣工资,可以通过劳动监察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如果培训费用真的高昂,企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样一来企业和员工双方都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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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作协会员。学兼中文法律,喜欢人文历史。精研法学理论,辩诉技巧娴熟。擅长刑事辩护,亦长民事经济。曾在两届西部律师论坛刑事分论坛作专题演讲,其办理与分析的案例两次被新华网报道或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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