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委发[2014]64五委 2014 43号文件件

请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14]12号文件中第十一条(纳入监管的预售资金首付款按照预售总额的35%确定),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房首付款也是35%吗?
请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14]12号文件中第十一条(纳入监管的预售资金首付款按照预售总额的35%确定),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房首付款也是35%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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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资金监管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到国土房管局办理预售时,房地产监管部门需要审核预售资金进账的数额。一般按揭房贷款首付都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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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置业领域专家云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重庆市云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信息分类名称:
综合政务/公文类信息/全社会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云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 文 号:
政府信息公开
各村委(居委)、镇属有关单位:
《云安镇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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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安镇人民政府
&&&&&&&&&&&&&&&&&&&&& 2014年8月27日
云安镇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议》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渝委发〔2006〕24号)、《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5年7号),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年)》的通知(云阳府发〔2013〕6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工作作风,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控制污染源、推动
我镇生态村镇创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废水污染土壤和地表水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重点企业、风险企业和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推进县级生态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以环保&五大行动&为统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1.按《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查处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严管燃煤企业,检查脱硫、脱硝、除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对偷排、擅自停运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敦促整改。
2.查处超标排污和废水污染土壤、地表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辖区 内的相关企业单位要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施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力度,彻底摸清废水排放去向,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溶洞直接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物质废水的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予以处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依法责令关闭。
3.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严查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非法倾倒污泥等违法行为。一是要加强配套管网的规划和建设,协调征地纠纷,分解矛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有效负荷;二是要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防止长江支流汤溪河污染。
4.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对建筑施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无烟区建设、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有效解决。
5.加大农村环境整治。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执法检查,督促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保护设施;二是强化对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加大发展绿色产业;三是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的管理工作,按照人畜分离、集中养殖、污染物再利用的原则抓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利用;四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二)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整治
1.点排查规模化养殖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坚决制止养殖废水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严控饮用水受到污染。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防渗、防臭等设施必须达标。全面推广沼气池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完善畜禽养殖&三包&承诺制。
2.全面细查制药、用药污染环境行为。全面检查制药厂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原料药、制剂等企业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渣、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吸附剂、催化剂、溶剂、废药品及过期原料等处理处置情况;严肃查处医院等不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转移过程中倾倒丢弃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对未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督促产生企业承担清除污染、赔偿损失的责任;发现故意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将抗生素菌渣用作饲料添加剂的,及时从重处罚。
(三)因地制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1.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督查督办。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实施约谈和通报等制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以及不依法行使职权,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2.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对重点区域、典型案件、群众反映强烈、屡查屡犯或久拖不决、社会反响大及危害后果严重的环境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对严重污染事故,实施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辖区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破坏的企业,各种环保荣誉称号资格一律取消,涉及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为了提高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和规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和处置能力,科学编制云安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三、组织机构及单位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云安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镇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陈&川&& 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强&& 政府武装部长
成& 员: 蒋义祥&& 镇城镇办主任
&&&&&&&&&&& 吴绍兵& 栖霞建管所所长
方绍清&& 镇安监办主任
冉从中&& 镇综治办主任
吴青山&栖霞国土所所长
杨继琼&镇经发办主任
&&&&&&&&&& 李立云&毛坝小学校长
&&&&&&&&&& 周德明&白水社区支部书记
&&&&&&&&&&龚文祥&兽医站站长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镇办,由蒋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共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镇城镇办:负责对环保专项行动实施统一监管,加大环境检查力度,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镇经发办:运用投资、招商引资等经济手段,把好环保项目前期立项、审查等准入关,负责做好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国家规定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进行清查,定期通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并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镇城镇办:及时查处施工单位违法夜间施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报监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监管。
镇兽医站:要加强技术指导,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养殖业。
镇安监办: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负责查处行政监察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行使职责的行为。
镇综治办: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为环保专项行动提供法律服务,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帮助,为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把开展违法排污整治与提高镇民的文明素养结合起来,结合文明村镇以及卫生村镇的创建,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不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俗。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全镇干部群众团结一致、人人参与违法环境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栖霞国土所: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对预制场不颁发用地许可证,对政府已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预制场及时依法注销或吊销用地许可证许可证。
镇供水站:负责加强排水许可管理,推进生活污水排水管网建设,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监督管理,协助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水排污口予以取缔,并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
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与县环保局的工作配合,积极开展重点地区健康监测和健康危害风险评估,对高风险人群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处置医疗废物。
镇安监办: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并督促被取缔关闭尾矿库企业落实闭库资金,限期履行闭库手续。
镇供水站、供电所:依法对停产整治、关闭淘汰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采取限电、停电、停水等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考核。镇环保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召集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安排阶段性工作。
(二)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访工作,利用&6.5&环境日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负责法》《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告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形成人人爱清洁、大家讲卫生、共同遵守的良好习惯。广大共产党员要按照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积极投身到环境整治工作中来,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三)加强信息报送。每周五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村社区要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报镇城镇办。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8月底)
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确定我镇整治重点,制订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在8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深入排查和整治阶段(2014年9月至20月)
深入排查辖区内重点及风险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整治一批污染行业或企业。
(三)督查阶段(2014年10月上半月)
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督查。同时,做好迎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镇工作的督查。
&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和不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云安镇党政办&&&&&&&&&&&&&&&&&&&&&& &&&2014年8月27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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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城乡建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意见的通知
渝府办发〔号
你好,游客
& & & & & & &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意见的通知
渝府办发〔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意见的通知
渝府办发〔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 现代化意见的通知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 &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意见
市城乡建委 &
  建筑产业现代化是指采用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替代现场现浇作业方式建造建筑产品,通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推进绿色施工,实现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是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三化&的深度融合,提升发展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建立标准体系、技术体系、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完善产业配套,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市场主导。整合市场资源,理顺产业关系,增大市场供应,激发市场需求,引导行业各方踊跃参与,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持续健康发展。   ――循序渐进。根据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难易程度、建筑类型、成本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逐步提高预制装配水平。   ――示范引领。在保障性住房、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城市道桥、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推进商品建筑开展工程试点,逐步形成适应我市特点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建设监管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全市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必须采用装配式施工技术;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项目预制装配率达到15%以上;城市道桥、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标准体系、政策体系和工程项目监管体系;建成4―5个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培育5―6家部品构件龙头骨干企业。到2020年,全市新开工建筑预制装配率达到20%以上;城市道桥、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广泛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研发和建筑部品构件生产的产业集群。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编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设计、构件生产、装配施工和检查验收等系列地方标准,编制轻钢结构和钢结构建筑建设技术规程;编制构件及节点连接系列标准设计。推进建筑设计标准化,编制并推广住宅户型、厨卫、楼梯阳台、收纳空间、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检查井等标准图集,实现建筑与部品模数的协调。建立装配式结构工程定额体系。   (二)开展工程试点。   率先在保障性住房项目、城市道桥及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中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试点,鼓励商品住宅项目进行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技术体系,鼓励标准化和通用化的建筑部品、构配件、设施设备、整体厨卫等工程应用,引导开发企业在设计理念、技术集成、居住形态、建造方式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结合工程试点,推广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产业化施工组织方式,建立预制构件生产和项目监管机制和项目招投标模式。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在工程试点中总结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体系。   (三)强化产业配套。   积极培育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企业,支持发展现代化钢筋加工配送中心,引导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建筑部品构件生产转型,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机械化和装配化水平高的部品构件生产和建筑施工企业,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产业集团。以轻质隔墙板、外墙板、预制楼梯、阳台、整体厨卫、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检查井、盾构片等部品为重点,提高我市建筑部品构件生产能力。整合产业链条,鼓励开发、设计、部品构件生产、施工、装饰、物流等企业和科研单位组成产业化联盟,实现建筑产业配套服务集约化。研究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政策,引导建筑产业现代化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培育高效、节能、环保的产业集群。   (四)加强技术创新。   增加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科研投入,培育2―3家建筑产业现代化研究机构,扶持企业建立3―4个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中心。优先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围绕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标准化设计、部品构件生产、装配施工工艺等技术研究,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应用成套体系。鼓励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参与评奖评优。   (五)推进成品住宅建设。   引导成品住宅消费理念,积极培育成品住宅市场。倡导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施工的工业化装修方式。加快推进商品房成品住宅建设,逐步提高成品住宅供应比例。成品住宅开发项目应纳入设计和施工监管,按照简洁适用、节能环保、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的原则,使装修与房屋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编制适用户型装修标准图集。优先推广符合国家和我市节能、环保标准和产业发展方向的材料及部品,确保装修质量,避免二次装修、二次污染。   (六)加快绿色市政建设。   强化绿色市政建设理念,在现有市政工程提档升级的过程中减少市政工程施工对市民生活、现有交通及城市环境的影响。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降低施工中废水、废气、废料、噪音的排放及社会总体成本,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市政新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引导力度。   1.财政补助。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建筑产业现代化房屋建筑试点项目每立方米混凝土构件补助350元,用于补贴深化设计、生产、运输、吊装等环节产生的增量成本。财政补助资金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建筑产业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及其他类型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项目补助标准另行制定。   2.税收优惠。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依法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技改扶持。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建筑装备制造和建材产品部品部件化制造的技改项目。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的预制构件和部品构件生产企业进入市级特色工业园区,享受园区优惠政策;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4.投标加分。对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在诚信评价中予以加分。对保障性住房和预制装配率达到15%的城市道桥、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5.交通支持。公安、市政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超大、超宽的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构件、钢筋加工制品等的运载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畅通方面给予支持。   (二)创新项目监管制度。   1.强化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过程监管。落实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设计、施工、构件生产一体化总承包模式。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施工图设计应包括结构拆分设计及节点连接部位详细构造,构件制作详图应经施工图设计单位审核。进一步加强全市文明工地管理,提高施工现场节能减排和环保控制要求。   2.创新建筑部品构件生产及应用监管模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对预制构件生产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生产实行驻厂监理。混凝土构件在材料管理、生产管理、工厂监造、备案管理等方面有可查实的质量控制文件和质量证明文件的,可以免除结构构件性能进场检测。强化预制构配件生产企业的技术准入,对结构性部品开展技术认定。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舆论宣传。   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对开发、设计、施工、监理、部品构件生产等企业和单位的相关人员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培训,培养造就与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产业工人队伍。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在社会中的认同度,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居民购买产业化成品住宅,为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落实本行政区域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责任主体。2015年起,在每年建设用地出让中,落实一定比例用地,并落实一定比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重要意义,紧紧把握&三化&融合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机遇,把建筑产业现代化摆到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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