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七里渠南村村委会主任书纪不要理财小组怎么办

实名举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细沥村村委书记王华标、主任高锡钊、理财小组成员梁 ...
查看: 3735|
评论: 0|原作者: e扬 |来自:
摘要: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细沥村上斜涌队  村民集体实名举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细沥村村委书记王华标、主任高锡钊、理财小组成员梁锐洪涉黑、贪污行为  情况说明  1、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细沥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细沥村上斜涌队  村民集体举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细沥村村委书记王华标、主任高锡钊、理财小组成员梁锐洪涉黑、行为  情况说明  1、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细沥村村委书记王华标、主任高锡钊、理财小组成员梁锐洪(小学学历、有黑社会背景)于2012年至2014年负责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线路的高压线路拆迁、土地征收、房屋补偿的工作。工作期间,理财小组成员梁锐洪多次使用黑势力,对村民进行多次武力恐吓,人生威胁,强迫村民协助该天然气管道的铺设行为,期间该工程项目设计违法、违规施工行为,不按照原规划文件施工,梁锐洪沟通细沥村村委书记王华标、主任高锡钊、鱼窝头派出所某领导进行多方面幕后勾结,封锁一些村民的意见及报警线索,威逼村民不将该事实公布于众。按照正规的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线路的高压线路拆迁、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款项的应该按照公对公的付款流程,但在此事件中,一切的补偿款直接打进理财小组成员梁锐洪私人账户,然后通过其私人账户再以现金的方式上交村委财务(有电话录音证据)。在此付款流程中,理财小组成员梁锐洪与村委书记王华标、主任高锡钊密切沟通,在得到以上两人的默认后,将征地补偿款按照一般的补偿标准(施工方口头说按照12000元每亩,却没有任何征收文件)最初以2000元每亩的标准补偿给村民,在村民不断的反映中,理财小组成员梁锐洪通过电话沟通后说补偿款上升到4000元每亩,最终上升到6000元每亩,村民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接受了6000元每亩的征地补偿款,其中6000元完全没有任何的说明,去向不明。期间涉及严重的村干部私自扣留公款、贪污、涉黑行为,望纪委可以调查该款项的支出明细及清查该补偿款的账务公开。  2、南沙区于2014年6月份,下发一份征用我村土地410亩农用地作为蔬果农贸市场的项目,南沙区ZF按照18.8万元每亩的土地征收标准征收我村村民集体土地50年,下拨补偿款项7708万元到细沥村村委财务,随后细沥村村委书记王华标、主任高锡钊、理财小组成员梁锐洪对涉及征收土地的生产队进行了集体的会议,强烈按照他们的意愿,按照每亩土地补偿6.8万元的补偿标准要求村民在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并说明这次土地征收是永久性征收。后来村民集体反对,觉得补偿不合理,要求其公开征地补偿标准、扣押其余补偿款法律依据,但其三人从不理会。  3、书记王华标、主任高锡钊从2008年至今一直担任村委要职,从2008年至2010年国家每年下拨村里的农业绿苗补偿款每年48万元,从2011年至2014年每年100多万元的绿苗补偿款,合计496万多元被村截留,不发放给农户,资金至今款项去向不明。  4、凭借社会会势力的理财小组成员梁锐洪,于2008年与书记王华标、主任高锡钊协调后,私自占用村里一个约36亩的鱼塘(名叫大烟斗鱼塘),村民得知后敢怒不敢言,随后梁锐洪对鱼塘进行填埋1米的土方,从此以后鱼塘不能养殖,不能农耕,直接导致村民的经济损失达800万元。村民多次进行上访、投诉。村委书记王华标、主任高锡钊得知村名投诉的情况后,不单没及时处理,反而对梁锐洪加以重用,将其亲戚朋友都违规录用到村里担任不同的岗位,其中有理财小组成员、妇女主任、财务人员等。  5、2006年,村委书记王华标与村主任梁耀基在细沥村村委办公大楼,进行拆迁、重建事宜中,私自与番禺区市桥本地人方德私下以工程投标金额380万元获得该拆迁与施工重建的标的权。工程竣工后,村委书记王华标与村主任梁耀基用金钱收买村委其他干部、各生产队队长、股东,并对此工程开了一个总结大会,以拥护本工程为由,分两次以880万元的工程总款出账。其中500万元都给上述两人私分,村民得知情况后,举报未果,唯有忍气吞声。  6、从2006年至今,在村委书记王华标任职期间,将村集体集体资金约计4000多万元扣留在村,从不作款项用途及公开款项支出情况。据了解,该款项一直用作其本人黑势力高利贷的资金,贷给社会上的人,并收取高额利息,款项回收后再存进村委财务账号。  上述情况属实,望中共纪委尽快介入调查,我村民会全力配合协助!村民已多次向广东省南沙区纪委、广州市纪委投诉,几年内一直没有处理结果。  代表联系人:郭先生
上一篇:下一篇:很抱歉,您访问的帖子已被隐藏或删除
您可以试试:泽州县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泽州县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上传于||文档简介
&&党​风​廉​政​建​设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你可能喜欢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泽州县南村镇西常村私开煤矿“3.10”重大坠井事故有关责任者处理决定的通知 - 法规库 - 110网
您的位置: &&
&& 法规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泽州县南村镇西常村私开煤矿“3.10”重大坠井事故有关责任者处理决定的通知
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7]97号
&泽州县人民政府:.  根据事故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你县南村镇西常村私开煤矿“3.10重大坠井事故有关责任者作出如下处理,请尽快宣布执行。  1、郑中民(包工队负责人)不懂绞车操作技术,擅自开车造成人员伤亡,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追究其责任。  2、崔裕华(西常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决定私开煤矿,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追究其责任。  3、张建刚(市副食果品停薪留职人员,联办私开矿一方负责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追究其责任。  4、范玉堂(南村镇企办副主任)日任企办副主任,3月5日分管关闭私开矿工作,对该私开矿未按标准予以彻底关闭,且在1996年底同其它四人在拍卖镇政府没收私开矿的机械设备时,将该私开矿的发电机组又卖给该矿,负有一定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段建国(县资源局驻南村资源所所长)对西常村私开矿只进行罚款和下达停采令,没有按规定及时上报,对此负有一定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贺志敏(南村镇企办主任)对该私开矿只下达了两次停采令,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彻底关闭,对此负有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张广林(南村镇分管工业党委副书记)只派人检查该私开矿,下达停产令,但没有采取果断措施,督促有关部门予以彻底关闭,对此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8、泽州县地矿局,在1996年12月关闭私开矿行动中,没有对该矿按有关文件要求予以关闭,对此负有责任,责令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相关法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吉安推荐律师
江西景德镇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最新已解决问题
按地域查找法规
按类别查找法规
全国专业律师列表
按地域找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泽州县南村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