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公司年度调整薪资保密制度的制度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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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企业薪酬激励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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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为了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一国或地方政府通过立法制定。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等情况的不同,各地区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同的。而每一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变化,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作相应调整。如今,2015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已纷纷出炉,下面就请跟随华律网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上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如,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事病假工资扣除等,做了这些合理的扣除后所实发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不是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在作了符合规定的扣除后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根据《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明确规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费用,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这种扣除后的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的问题。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而《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此,最低工资标准里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的。
42015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东北地区&&&& 第一条 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的问题加强社会保障和增加居民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由55元提高到70元。推进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率。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让遇到急难特困的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法律咨询:试用期内是否也应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华律网律师解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相关知识: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9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
对于软裁员中的不提供岗位,并发放最低待遇的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有权发放最低工资待遇:第一种是停工产业导致员工待岗;第二种情况是和员工协商一致。如果企业的做法不符合以上任一种情况,发放最低工资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的情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以及工资待遇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只要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强行推行这些手段,容易引发法律风险,遭遇软裁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求助。同时,应从程序的合法性和涉及人员的规模等方面着手,依法对软裁员的“裁员实质”举证,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予以干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底线,也是法律关于工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该约定将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十条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由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周期短,而劳动合同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约定的变更不及时,经常出现滞后导致约定失效。因此,当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作出调整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调整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约定。
10优秀律师解答
员工辞职的,单位需要结算劳动报酬,不能克扣。否则员工有权申请劳动仲裁。关键你要有证据,从何时在食堂工作的,按劳动法规定满十年就应当签订无故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是否给你办了I老保险,如未办,可尽早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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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薪酬制度与员工激励问题初探.doc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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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制度与员工激励问题初探
第一章、绪论
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企业的竞争墨趋激烈,而竞争的焦点就是人才。美国著名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所谓企业管理最终就是对人的管理,人的管理就是企业管理的代名词”[1]。人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企业乃至整个国家经济运作中的地位越来越显著,部门员工一般仅需发挥出20%一30%的个人能力,就足以保住饭碗而不被解雇:如果受到充分的激励,其工作能力能发挥出80%-90%,其中50%-60%的差距是激励的作用所致[2]。
如何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命题----激励。两薪酬激励机制是激励的核心,也是企业之间争夺人才的重要手段。薪酬激励机制对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营造创新奋进的企韭氛困、维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独特作用。
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和竞争的日趋激烈,大量的企业本身内部和外部的发展信息冲击着企业的员工,使员工时常对本身的价值实现程度进行思考,所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难度比以往有显著的增加。
激励机制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薪酬是一种主要的激励手段,薪酬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保险等基于金钱的因素,主要用于满足入的生理、安全等需要,无论对于员工还是管理者来讲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薪酬用的好,它就能留住人、激励入、吸引入,如若用不好,就会造成人才流失,给企业带来严煎的人才危机。管理者如何用好薪酬,对员工进行激励,如何运用激励给企业带来最大的收益,显得十分重要。这就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者能够熟练地掌握薪酬这个工具,能够灵活运用,把握好薪酬激励中的每个环节,争取用最少的成本,达到最佳的激励效果,使得企业能够用最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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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有问题,老板也只是理想主义者,几个经理也都是老板家亲戚,没有正规的制度,还拖欠工资,我工作能
新公司有问题,老板也只是理想主义者,几个经理也都是老板家亲戚,没有正规的制度,还拖欠工资,我工作能力较强,执行力也高,工作第二天我就出差了,老板看的出我是个人才,比较器重我,期间老板助理辞职了,老板跟我说是助理的能力不行,让我顶他的位置。助理和我说这个公司是有问题的,还拖欠工资。我通过自身观察,也觉得这个公司有很多问题,就辞职不干了,老板却再三挽留我,还说工资是可以提高的,我该怎么办,我愿意好好去干,却怕老板的管理理念还不改变,毕竟他已经五十多了。我该是去是留?
我觉得还是跳槽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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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6条回答
看老板给出的薪资待遇如果能达到你预期,你可以先做一段时间 期间可以多向老板提建议,对公司管理模式改变有帮助的,看看老板是否能够采纳三个月为期,如果三个月内,老板对你的建议都只是口头应付 实际没有任何改变,那你再另谋出路。有能力的人,到哪儿都不怕找不到事做。
一般明智的老板绝不会把自己的亲戚放在公司要职,只会把有能力的人放在要职重职,公司的几个经理都是老板的亲戚,我不看好这种公司,历史上的外戚宦官专权的朝廷那个有好下场,有机会跳槽吧
41是熟女,怎么成少妇了?你眼光可不行,还是别去了,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吧,
你只要确定能拿到工资就干。
去吧!公司老板这种观念是不行的,对你日后发展也不好!
跟他好好谈谈,让他好好的把公司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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