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县农业局国家补助补助事宜必须本人吗?

关于印发2014年东营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
关于印发2014年东营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8:03:11&&作者:&
各县区农机局(办、中心)、财政局:
为确保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省农机局、省财政厅以鲁农机计字〔2014〕4号文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部、省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2014年东营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营市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财政局
&&&&&&&&&&&&&&&&&&&&&&&&&&&&& &日
2014年东营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 一、总体要求
&&&&&&& 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建设的总体目标,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全市机械化;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全面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 二、实施范围及补贴规模
2014年省安排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800万元,其中用于深松整地作业补助100万元。为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综合考虑农作物种植面积、上年度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考评情况和补贴资金结算情况等因素,已将补贴资金额度分配至各县区。
&&&&&&&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 (一)补贴机具种类与重点
&&&&&&& 根据中央补贴范围全省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省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节水灌溉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2小类117个品目的机具(详见附件2)。其中:烟苗移栽机、棉花移栽机、棉花轧花机为我省自选品目。
&&&&&&& 对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及与深松机械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棉花收获机、花生联合收获机、烘干机械、水稻插秧机等要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实现应补尽补。
&&&&&&& 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免耕播种机必须为非全旋轴,全旋轴的一律不予补贴;手扶拖拉机在我市不予补贴。
&&&&&&& 列入国家或我省《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属于我省补贴范围的,均可在我市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供农民自主选购。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各县区农机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二)补贴额确定
5kg/s(含)以上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的补贴额统一补贴3.3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按照&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同一补贴额&、&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农业部确定了16个通用类和62个非通用类品目的补贴机具补贴限额,省农机局确定了39个非通用类品目的补贴限额。不允许对补贴农机具实行产地差别对待的政策。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确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购买重点补贴机具、单独购买配套作业机具、按规定报废更新农业机械的要优先补贴。
补贴额在3万元(含)以上的机具,每户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1台(套),农民合作社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6台(套)。补贴额在3万元(不含)以下的机具,每户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资金额度不超过3万元,农民合作社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
补贴对象在其户口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报名获得补贴资格后,可以在当地选择经销商购机,也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区农机部门统一公布农机生产企业提供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补贴经销商名单,并按照《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2〕11号)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已列入黑名单和取消补贴资格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鼓励企业与农民自主议价。
五、报废更新试点
今年我市广饶县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广饶县要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衔接起来,同步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照农、财两部和省农机局、财政厅有关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同时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及早部署,尽快落实,务必在7月底前完成,逾期不能完成任务的,省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取消试点资格。
六、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
根据省农机局安排,在我市利津县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具体操作方法按《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3〕98号)和《山东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鲁农机管字〔2013〕27号)执行。市、县农机、财政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强化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进行督导检查和抽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
七、工作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市农机办、市财政局制定《2014年东营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备案,并下发各县区组织实施。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据此编制本县区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农机办、市财政局备案。各县区农机部门对于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资金兑付方式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资金结算进度慢、农民筹资难等问题要有应对预案,妥善解决,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服务,缓解农民筹资压力。
(二)确定补贴对象
各县区农机部门对补贴政策及报名办法等进行广泛宣传,补贴对象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所在村村委(单位)出具并有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机)部门盖章同意的购机介绍信,并提出书面购机补贴申请,经县区农机部门资格审查通过,根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自主确定购机品目后,参加县区农机部门组织的报名。农机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补贴对象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名单并公示,公示必须到村。公示无异议后,县区农机部门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一式三份,县区农机部门、财政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份由县区农机部门留存,一份由县区财政部门留存,一份交补贴对象留存。
(三)全价购机
补贴对象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经销商全价购机,并办理购机手续。经销商为购机者开具全额购机发票,并根据实际购机情况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选择机具品牌、型号等,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一式三份,购机者、经销商签字确认,一份经销商留存,两份交购机者(一份购机者留存,一份申请兑付补贴资金时交农机部门)。经销商在补贴机具上喷涂补贴标识及机具编号,要严格按照《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生成的机具编号喷涂,体积较小的机具可只喷涂机具编号后四位。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购机者要及时办理挂牌、落户手续。
(四)申请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始实施后,每月1-10日,购机者持购机发票及复印件、《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者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购机者为农户的提供惠民补贴一本通存折)、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要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向县区农机部门申请兑付补贴资金。县区农机部门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印章,留存证、票、卡折复印件,其他留存原件。
(五)机具核实
县区农机部门收到购机者报送的补贴资金申请后,原则上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完成机具核实,对补贴额在3万元以上的补贴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核实补贴机具型号、配置和参数等信息是否与《供货与核实表》中信息一致,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要确保已办理挂牌、落户手续。其他补贴机具,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核实。要主动加大核实力度,加快核实进度,按照谁核实、谁负责的要求,对于核实过的补贴机具,核实人员要在《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农机部门存档备查。
(六)资金兑付
县区农机部门对核实无误、农民提交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资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的,汇总后向县区财政部门申请结算资金。县区财政部门原则上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购机者提供的惠民补贴一本通或单位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并注明&农机具购置补贴&字样。
各县区农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资金结算工作,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补贴启动实施后农机部门至少要按月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至少按月组织兑付和结算工作,确保兑付和结算进度高于时序进度。补贴资金结算工作应于12月中旬完成。
实施和结算进度将作为今年第二批补贴资金安排分配的主要依据。&&
(七)补贴机具抽查
&市农机办将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电话随机抽查或实地抽查,经抽查发现与网上档案记录不符的,要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通知县区农机部门和生产企业纠正,必要时书面报省农机局暂时封闭问题企业的补贴资格,并追究相关企业责任。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者10%的比例,对补贴对象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情况逐级上报省财政厅、省农机局。抽查情况要存档备查。
(八)信息报送
今年继续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市农机部门每周至少向省农机局报送一期补贴工作简报,县区农机部门每周至少向市农机部门报送一期补贴工作简报。
(九)工作总结与考核
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认真搞好补贴工作总结,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绩效考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并解决存在问题,年底要进行绩效分析。上半年和全年总结应分别于6月5日、12月5日前报送市农机办、市财政局。补贴工作总结要同时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实施情况和资金结算情况。各县区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并做好延伸绩效考评。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严格执行规定,遵守纪律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市农机办将加强对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督办等工作。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必须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使用、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接受监督。同时,强化县区农机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决定,经县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市农机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组织管理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各县区农机部门负责为公示无异议的农民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补贴指标确认书和政策告知书不得明示生产企业和具体产品等信息。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要依法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能力。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广泛深入宣传补贴政策,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务求宣传实效。各县区农机部门要主动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补贴资料、文件等信息,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补贴资金兑付或结算前,须公示受益对象信息。对价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含合作社和其它补贴对象,下同,格式见实施方案附件4)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各级农机部门须按规定及时开通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全面公开信息,免费提供服务,确保专栏有效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省农机局要将各市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按季度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市农机办将定期组织抽查并通报结果。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我省&21条&规定的要求落实到实处,深入领会贯彻《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1〕23号)精神。
各级农机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市农机办监管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组织明查暗访,深入了解基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及时处理,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及时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省农机局将督导检查情况和对各类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基层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及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市级财政部门应督促和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加快结算进度。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要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市及各县区农机部门要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报省农机局;省农机局将对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对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销企业,要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上报省农机局,按规定取消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
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将把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地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市农机办咨询与监督电话:&
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电话:
附件:1、2014年补贴资金控制额度表
2、2014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3、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参考格式)
4、2014年度&&&&& 县(市、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2014年补贴资金控制额度表
补贴资金合计(万元)
购置补贴资金额度(万元)
深松补贴资金额度(万元)
报废更新试点单位
2014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翻转犁
1.1.3耕整机(水田、旱田)
1.1.4微耕机
1.1.5田园管理机
1.1.6开沟机(器)
1.1.7深松机
1.1.8联合整地机
1.2 整地机械
&&&&& 1.2.1起垄机
1.2.2镇压器
1.2.3灭茬机
2.种植施肥机械
&& &&&&2.1播种机械
&&&&&&&&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抗旱坐水种机械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 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烟苗移栽机(自选)
2.3.3棉花移栽机(自选)
2.4施肥机械
&&&&& 2.4.1施肥机(化肥)
&&&&&&& 2.5 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包括烟垄覆盖机)
&&&&&& &2.6 食用菌生产机械
&&&& 3.田间管理机械
&&&&& &3.1植保机械
3.1.1电动喷雾器(含背负式、手提式)
3.1.2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1.3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1.4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1.5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1.6烟雾机(含常温烟雾机、热烟雾机)
3.1.7杀虫灯(含灭蛾灯、诱虫灯)
3.2 修剪机械
3.2.1茶树修剪机
3.2.2树木修剪机
3.2.3割灌机
&&&&& 4.收获机械
&4.1 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 4.2玉米收获机械
&&&&&&&&&&&&& 4.2.1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割割台
&&&&&&&&&& 4.3 棉麻作物收获机
4.3.1棉花收获机
&&&&&&&&&& 4.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 4.4.1采茶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花生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药材挖掘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 4.7.1青饲料收获机
4.7.2牧草收获机
4.7.3割草机
4.7.4搂草机
4.7.5捡拾压捆机
4.7.6压捆机
4.7.7饲草裹包机
4.7.8抓草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4.8.2茎秆收集(收理)机
&&&&&&&&& 4.9蔬菜收获机
4.9.1果类蔬菜收获机
&&&&& &5.收获后处理机械
&&&&&&&&& 5.1 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 清选机械
&&& 5.2.1粮食清选机
5.2.2籽棉清理机
5.3 剥壳(去皮)机械
&&&&& 5.3.1玉米剥皮机
5.3.2花生脱壳机
5.4干燥机械
&&&&& 5.4.1粮食烘干机
5.4.2种子烘干机
5.4.3果蔬烘干机
5.4.4蚕茧收烘机械
5.5 种子加工机械
&&&& &5.5.1种子包衣机
&5.6 仓储机械
&&&&& 5.6.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果蔬加工机械
6.1.1水果分级机
6.1.2水果打蜡机
6.1.3果蔬清洗机
&&&&&&&& &6.2茶叶加工机械
&&&&&&&&&&&&& 6.2.1茶叶杀青机
6.2.2茶叶揉捻机
6.2.3茶叶炒(烘)干机
6.2.4茶叶筛选机
6.3棉花加工机械
6.3.1轧花机(自选)
&&&&& &7.排灌机械
&&&&&&&&&&& 7.1水泵
7.1.1离心泵
7.1.2潜水泵
&&&&&&&&&&& 7.2 喷灌机械设备
&&&&&&&&&&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7.3其他排灌机械&
7.3.1风力扬水机
7.3.2水井钻机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 8.1.1青贮切碎机
8.1.2铡草机
8.1.3揉丝机
8.1.4压块机
8.1.5饲料粉碎机
8.1.6饲料混合机
8.1.7饲料破碎机
8.1.8饲料搅拌机
8.1.9颗粒饲料压制机
&&&&&&&&& 8.2畜牧饲养机械
&&&&&&&&&&&&& 8.2.1孵化机
8.2.2螺旋喂料机
8.2.3送料机
8.2.4清粪机(车)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贮奶罐
8.3.3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 8.4.1增氧机
&&&&& 8.4.2投饵机
8.4.3网箱养殖设备
&&&&& 8.4.4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8.4.5织网机
8.5其他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5.1养锋专用平台(含蜜蜂踏板、蜂箱保湿装置、蜜蜂饲喂装置、电动摇蜜机、电动取浆机、花粉干燥箱)
9.动力机械
&&&&& 9.1.1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 10.1挖掘机械
10.1.1挖坑机
10.2平地机械
10.2.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1.设施农业设备
11.1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11.1.1卷帘机
11.2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1.2.1排风机
11.2.2二氧化碳发生器
11.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 &&&12.其它机械
&&&&&&&& 12.1废弃物处理设备
12.1.1固液分离机
12.1.2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2.1.3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1.4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
附件3 &&&&&&&&&&&&&&&&&&&&&&&&&&&&&&&&&&&&&&&&&&&&&&&&&&&&&&&&&&&&&&&&&&&&&&&&&&&&&&&&&&&&&&&&
编号 &&&&&
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参考格式)
一、补贴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或组织名称:&&&&&&&&&&& 住址:&&&&&&&&&&&&&&& &&&&&&&&&&&&&&&&&&&&&&&&&&&&&&&&&&&
二、补贴机具及补贴金额
三、其它说明
1.补贴对象须在&&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购机,补贴产品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2.如放弃购机,应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至少10天前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交回本通知。
&&& 3.本通知一式三份。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各一份,补贴对象一份。本通知签字盖章后生效。
&&& 4.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作为内部工作资料妥善保存,不得存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严防信息泄露,谨防电话诈骗。&&&&&&&&&&&&&&&&&&&&&&&&&&&&&&&&&&&&&&&&&&&&&&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盖章)&& 县级财政部门(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2014年度&&&&& 县(市)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公告单位:&&&&&&&&&&&&&&&&&&&&&&&&&&&&&&&&&&&&&&&&&&&&&&&&&&&&&&&&&&&&&&&&&&&&&&&&&& 公告时间:&&&&&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
购机者姓名
购买数量(台)
单台销售价格(元)
单台补贴额(元)
总补贴额(元)
&&&&&&&&&&&
&&&&&&&&&&&&&
&&&&&&&&&&
&&&&&&&&&&
注:含农户、合作社等所有补贴对象。
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
购机方式:
机具编号:
确认书编号:
购机者信息
申请购机者身份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身份证地址
现居住地址
购买机具信息
单台补贴额(
元)[设施类
机具按合计
单台补贴合计(元)
功率(千瓦)
补贴额合计(元)
数量(设备类实际数量)
报废补贴额(元)
销售总价(元)
经销商备注
经销商供货情
已供货(盖章)
管理部门核
已对机具、购机者、发票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盖章)
&&&&&&核实人:
&&&&&&单&&位:
(手印、盖章)
年&&&月&&&日
出厂编号[发动机号]
经销商录入时间:
&&&&&&&&&&&&&&&
东营市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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