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有查微信异地登陆查询办公的职能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遵义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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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遵义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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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遵义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遵义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遵义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 FONT-FAMILY: 仿宋_GB年11月4日&遵义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遵义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4〕32号)和《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4〕8号),设立遵义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遵义市版权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职责。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增加的职责。(1)将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职责划入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遵义市版权局)。(2)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相关职责。(3)《一次性内部资料准印证》的核发。(4)出版物批发经营的设立。(5)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审批。(6)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审批。(7)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的验收。(8)对县级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9)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审批。(三)下放的职责。将电影放映年审、印刷企业登记事项、印刷企业设立审批、变更下放县(区)市人民政府文体广电部门履行。(四)加强的职责。(1)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文体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繁荣发展。(2)推进文体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推动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3)加强数字出版以及网络视听节目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4)加强著作权保护管理,加大反侵权盗版工作力度。(5)加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专项治理和大案要案查处等工作。(6)加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文体广电新闻出版“走出去”工作。(7)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8)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订本市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改革,推动多元化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推动标准化建设。(二)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产品生产;指导和监管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设施建设;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三)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体广电新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进行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四)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监管本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和安全播出;对遵义市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五)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六)管理全市新闻出版、著作权事业,对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单位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管;审核报批全市新闻出版行业管理项目;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审核全市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等项目的变更、记者站的设立审核报批并管理记者证,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组织开展出版内容监督管理;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七)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文物保护政策、规章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本市区域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民族民间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办理文物行政许可,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组织本市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对文物建筑的维修和管理。(八)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九)拟订并监督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管理全市对外和港澳台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交流与合作工作。(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设1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督查、督办本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文秘、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对外接待、后勤服务、制度建设和服务、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局的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工作;组织开展局机关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活动;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政策法规和市场监管科(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审批改革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局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审批、审核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向社会公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事务、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负责落实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指导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工作,推进文体广电新闻出版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负责本部门的信息统计工作;对县级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拟订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办法,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市场进行监管;指导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市场行业协会工作。(三)人事教育科。拟定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体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人事劳动体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网上名称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出国政审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资福利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承办由文体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主管的专业技术的评聘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手续等工作;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员的考核录用等工作。(四)计划财务科。负责机关财务、工资发放和统计、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登记、监督、管理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本局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数据的统计汇总及情况报送;负责对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事业项目的资金监督和管理工作。(五)政务效能建设科。负责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承办、更新局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效能建设及政务公开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负责局机关信息、目标管理、局对外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咨询、受理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机关党务、群团;负责党风、党纪、反腐倡廉和法制教育工作;承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考核;受理局属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六)离退休干部管理科。负责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局党组的有关决议、意见,履行好管理与服务职能;协助离退休党支部开展工作,组织好离退休人员的理论学习和政治活动,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其身心健康和队伍稳定;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统计工作;对异地安置的干部定期走访慰问;负责接待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和反馈办理结果;组织好走访慰问活动;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丧葬和善后事宜。(七)文化科。拟订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站)工作;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工作;指导乡(镇)、村(居)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室建设;负责文化类的业务统计工作;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指导和组织开展艺术创作与生产、文化艺术理论研究;指导艺术生产和市直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协调、指导重大艺术展览和演出活动;协调、监督和实施艺术考级政策和标准;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和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工作。(八)体育科。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群众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全市体育训练、竞赛、优秀运动队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负责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的有关工作;协助办理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承担运动员等级和裁判员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和港澳台地区体育交流工作。(九)广电科。拟定全市广播影视宣传、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管全市广播影视宣传工作;拟定辖区内广播影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制度、规定和技术保障措施并督促实施,牵头处置辖区内广播影视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等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实施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的各项工程并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搞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长效保障机制建设;组织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广播影视科技成果的评审评选和推荐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广电网络公司的运营服务、电影发行和放映等工作;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进行审批;对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进行审批;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记者证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卫星地面站和传输覆盖网的验收及广播影视业务统计工作。(十)新闻出版(版权)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印刷企业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内部资料准印证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审核、报批、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工作;指导全市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等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协助查处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协助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单位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出版行业统计,指导行业协会工作。四、人员编制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长(主任)13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五、其他事项(一)遵义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在向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申报出版单位的设立、更名、调整和撤销等事项时,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要事先征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意见,机构编制事项由申办单位报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批。(二)遵义市老年体育协会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不另增加编制。(三)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遵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遵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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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遵义市人民政府 承办: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遵义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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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青阳县国税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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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青阳县国税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县局机构设置及职责县局按照县行政区划设置,级别为正科级。& &(一)内设机构县局内设9个行政科(室),级别为正股级。1. 办公室负责制定局机关和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协助局领导抓好局机关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定和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局的公文处理、税收信息、税收宣传工作,把好政策关和文字关;负责重要材料的起草、修改、上报工作,保证公文质量;负责做好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做好局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档案管理、财产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全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调解各种矛盾纠纷。负责全局业务接待和各种会议的安排、布置工作;负责全局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做好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等;负责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 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收政策,组织开展税收政策业务培训;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有关税种的日常检查和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税收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出口退税工作,加强对出口退税的审核管理;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的执行;组织实施非居民企业和与执行税收协定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税务事项;负责涉税法律事务;组织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承办税务行政诉讼、复议、听证、赔偿等涉税案件;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 收入核算科负责编制年度税收任务、出口退税指标;承办税收任务的分配和完成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承办税收收入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和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管理税收数据;组织实施税收统计工作;承办本局与政府有关经济部门信息交换;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4. 纳税服务科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局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执行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人培训,负责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注册税务师行业政策和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办税服务厅(与纳税服务科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5. 征收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拟订具体操作措施;负责全县税务登记管理,包括统计、采购办证材料、组织统一换证工作、发布税务登记证挂失公告;负责督促全县税源管理单位对税收征管资料收集、整理、调用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组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组织对税收管理员进行绩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税控器具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建账、分析工作,负责组织个体工商户的电脑定税工作;组织落实征管业务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工作;负责纳税人延期申报与延期缴缴税款的统计和资料审核、报批工作;组织落实全县成品油的管理,牵头做好加油机的初始化工作;组织落实委托代征的管理,安排委托代征协议的签订、解除、证书的发放与收缴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工会经费代征管理工作;负责发票的印、领、发、存工作,受理、审核和上报发票印制申请,企业衔头发票印制完毕后,及时做好验收入库、登记账册、妥善保管等;负责发票主库房各类发票计划的制定、调拨出入库、安全保管、销毁等;负责各类报表、总结报送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向上级局报送各种总结报表及资料;组织落实数据处理工作;负责税务文书及其他有关征管资料的保管、印制及分配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6.人事教育科负责本科各岗位日常工作管理,调配各岗位人员,组织督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本科各项业务的审批、上报;负责本科业务学习的组织;负责本科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和贯彻执行各项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按照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公务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求选拔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公务员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考核;负责组织实施干部竞争上岗、交流、回避、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对分局领导班子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负责系统各项工资变动报批和工资资料登记归档工作;负责人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传递。负责年度各类人事报表统计编制报送工作;负责《中国税务人事管理系统》中人员数据库的充实、完善和维护工作;负责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筹备、记录、总结上报工作,党组会议和党组中心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临时工作人员合同签订;负责人事工作计划、总结、信息传递和报送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老干部各项生活费、津补贴变动报批手续。负责老干部年节、患病期间慰问。负责组织老干部新春、节日茶话会、座谈会。负责与老干部日常联络,组织好文化娱乐活动;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系统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负责全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负责全系统其他各级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全系统工作人员学历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各类业务、素质、任职、更新知识培训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全系统各类考试考务工作;负责全系统先进集体、优秀税务工作者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工作总结上报工作;负责《干部能力信息管理系统》人员数据库的充实、完善和维护工作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7.监察室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的情况和特点,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和完善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各项制度;负责监督检查科室及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落实情况;负责行政监察,在党组纪检组的领导下努力工作,做到经常性的汇报请示工作,并每半年至少向纪检组汇报1次廉政建设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专题汇报;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负责执法监察,每年至少开展1次执法监察工作;纠风工作,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8220;六个严禁&#8221;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认真做好&#8220;三项建设&#8221;工作督查;搞好行风评议工作。每年召开1次纳税人座谈会,进行1次问卷调查;负责信访举报,按时完成举报案件、上级批办案件的查处工作;落实案件查办回避制度,纪检监察人员办理的案件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回避;对班子成员每年批办举报信访件、开展廉政谈话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登记;负责做好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V1.0版上线运行及考核工作;建立与地方纪委监察局及检察机关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在税务网站上开设廉政专栏,开办网上廉政论坛;每年至少开展1次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每季度组织观看1次警示教育片;完成责任机制建设其他各项工作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8.税源管理科(2)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青阳县蓉城镇(不含五溪新区)、新河镇、朱备镇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专业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数据采集分析、工会经费代征、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组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本级的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和征管质量考核;负责税收征管资料和其他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使用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组织落实县局各科室安排的日常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青阳县蓉城镇(不含五溪新区)、新河镇、朱备镇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纯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纳税人;全县出口退税企业;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的国税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专业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一般纳税人管理、防伪税控管理、汇算清缴、成品油税收管理、核定征收、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数据采集分析、工会经费代征、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组织实施非居民企业和与执行税收协定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税务事项;组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本级的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和征管质量考核;负责税收征管资料和其他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使用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组织落实县局各科室安排的日常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县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负责县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监督各支部&#8220;三会一课&#8221;等制度的落实工作;指导各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及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县局党委下属各支部党费汇缴工作;负责局包村建设及走访慰问等相关工作;负责县局双拥共建工作,争创双拥优秀(合格)单位;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机构县局设1个直属机构,即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稽查局 负责对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各类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开展稽查工作考核;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负责税收秩序整顿、大要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和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和涉税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司法解释工作;负责税务检查证件的上报和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县局稽查局内设办公室、综合选案股、检查股、案件审理股、案件执行股5个机构,级别为副股级。办公室协助局长抓好行政性管理及综合性事务;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各项专项检查方案,完成各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及其他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工作。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管理系统的管理。负责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协查工作的接收、落实协查及回复。负责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协查工作的协查结果的接收等工作。负责做好专用发票协查系统监督工作及金税工程协查工作的上报、总结等。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综合选案股根据各级稽查部门的工作安排,结合管理部门上报的有关征管资料、上级交、转办案件、异地信函协查案件及受理的举报等综合信息,人机结合编制税务稽查计划。税务稽查计划报经县局局长审批后,下达《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并附《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至税务检查股。按照税务稽查计划确定的稽查对象,填写《税务稽查通知书》,经局长签批后下发税务检查股,并登记《税务稽查实施台帐》。负责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口头举报、互联网举报等举报进行接待、受理,登记《举报类案件登记表》,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负责对转办、交办、情报交换获取的案件,填写《交、转办案件登记表》,列入待查纳税人清册,及时确定为稽查对象。根据举报及转办、交办的案件线索,填制《立案审批表》,经局长审批后,制作《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交稽查股实施稽查。负责对稽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负责对稽查选案工作的指导和考核。检查股根据选案股下达的《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和局长签批的《税务稽查通知书》送达被查单位或个人,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按照《征管法》第五十四条赋予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实施税务稽查。根据具体要求和时限提交《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底稿》及其他相关的计算表、证据等资料。负责税务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对应处罚的,拟定处罚建议,调查终结后提交调查报告,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在实施稽查时,报请县局局长审批,将纳税人以前年度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并在三个月内完整归还。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及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案件审理股负责对稽查实施环节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底稿》及其他资料进行审理,制作《审理报告》;需要集体会审的案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审理会;符合标准的大要案和定案有困难的案件及时上报县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经审理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填写《补充调查通知书》连同《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资料退回稽查人员,重新稽查或补充稽查,并限时返回。《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经稽查局局长或者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后由执行股送达执行。负责对执行环节提交的《执行报告》及其他资料整理归档,并对执行结果予以登记。负责对构成犯罪的税收违法案件制作《税务案件移送书》,经县局局长签批后,移送司法机关。负责稽查成果的统计管理和对税务稽查成果的分析。负责市、县局各项报表、软盘、报告的编制和报送。负责税务稽查档案的建立、整理、保管。负责税务文书的领取、保管、使用、下发。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工作的复议和应诉准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制定有关业务规定,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局长召开办公会。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业务部分),按季形成考核报告,附考核结果。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案件执行股负责根据审理股下达的执行工作指令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等税务执法文书依法定程序送达被执行对象。负责监督、组织被执行对象的税款、滞纳金、罚款,解缴入库工作。执行完毕后制作《执行报告》附相关资料及时传递反馈到审理股归档。负责登记《执行结果台账》,并按月将执行结果综合统计后上报审理股。负责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派出机构税务分局为县局的派出机构,按行政区域设置,级别为副科级,税务分局不设内设机构。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专业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管理、发票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数据采集分析、工会经费代征、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组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本级的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和征管质量考核;负责税收征管资料和其它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使用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政风行风建设;组织落实县局各科室安排的日常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青阳县局设3个税务分局,分别为&#8220;青阳县国家税务局木镇税务分局&#8221;、&#8220;青阳县国家税务局陵阳税务分局&#8221;&#8220;青阳县国家税务局庙前税务分局&#8221;。分局征管范围按行政区域划分如下:木镇税务分局管辖:木镇镇、丁桥镇、乔木乡、酉华乡。陵阳税务分局管辖:杨田镇、陵阳镇 。庙前税务分局管辖:庙前镇、杜村乡、五溪新区。(四)事业单位县局设1个事业机构,即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信息中心落实全县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系统运行中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县局内部综合信息网的承建,网站系统的维护、网站信息数据的备份;负责对全县国税系统的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及应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调查研究;落实和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503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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