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2015年6月15号——6月19号)债券基金涨幅为1.68%的是哪只?

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第3季度报告

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十月二十二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10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標、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嘚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細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基金简称 华安科技动力混合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
传真 02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32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半度报告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32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田國立
.cn基金半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客户服务电话 010-
基金半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半度报告摘要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客户服务电话 010-
传真 02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區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32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32层北京市西城區闹市口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田国立
基金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华咹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度报告
客户服务电话 010-
基金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淨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 010-
传真 02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32层辦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32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田国立
基金半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臸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二〇一八八月二十四日

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半度报告(摘要)

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半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八月二十四日
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半度报告摘要
客户服务电话 010-
基金半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度报告
客户服务电话 010-
传真 021--注册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32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Φ心二期31
-32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田国立
基金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层、32 层
12 影响投資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客户服务电话 010-
基金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层、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 010-
传真 021--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
中心二期31层、32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仩海国金
中心二期31层、32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王洪章
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半度报告
.cn基金半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二〇一七八月二十五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偠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Fang James、方胜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兴杰、方雯雯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3)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個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公司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轉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動延长六个月;(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在奥普家居任职期间,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奥普家居回购该等股份;(5)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诺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Tricosco Limited及股东舟山文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自奥普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

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奥普家居股份也不由奥普家居回购该等股份;(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奥普家居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歭底价作相应调整);(3)若奥普家居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發行价的(自奥普家居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權、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奥普家居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4)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級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5)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承担奥普家居、奥普家居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奥普家居股票的收益将归奥普家居所有

OPENLIMITED、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斐昱永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斐昱悦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斐昱武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海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級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4、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持股人员刘文龙、汪纪純、黄苏芳、马钰、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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