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集团卜志远

  被国人称为中国科威特的陕北榆林,继房姐之后又出怪谁一桩:陕北榆林无业女游民“何庆子”借“关系股”之名蒙骗企业家1700万。  号称什么什么人是局长,哥哥是中纪委的领导,这就是“关系姐”何庆子。想抓谁在陕北就抓谁。  张静的实名检举信  《榆林市榆横区公安局和榆阳区检察院徇私舞弊》  我叫张静。身份证号码:060228
。  在我写下这事情始末的今天,我的爱人席红波已经被关进拘留所三个月之久。榆林市的公权力机构、司法部门的徇私舞弊,给我丈夫扣上了无须有的罪名:让我丈夫在一个人独自垫资2400多万,而诈骗犯何庆子一文未出的情况下,我丈夫竟然成为被告,含冤成为犯罪嫌疑人。  在这里,我作为当事人席红波的妻子,实名举报: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区分局局长郭黎平,副局长贺永红,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林,以及他们的直属负责案件的人员执纪执法渎职。到底是什么利益促使你们置我丈夫的冤屈于不顾,错判案,判错案!在当今的法制时代,为什么还允许你们这些人一手遮天!  我丈夫被何庆子欺骗、诈骗、勒索、诬告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欺骗行骗的开始,2010年春,我丈夫席红波结识了何庆子一伙人(以下简称何),何告诉我丈夫,你有土地,仅需投资600万就可以开一家汽车检测服务公司,何自称关系圈子很牛,结识了多层官员,她哥是国家纪检委的领导等,还曾为陕北榆林的一家汽车检测服务公司办理过营运手续。我丈夫就信以为真。  经过协商约定,由我丈夫投入400万,占60%股权,何投入200万(之后并没有任何支付证明)用于请客送礼,疏通关系拿下陕西省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测手续。等拿到手续后何占40%股权。2010年8月,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日,我丈夫就按照约定开工建设。  万万没有想到,我们的噩梦就这样开始了。  准备诈骗的第一步,2010年12月,何突然告诉我丈夫,当初许诺的600万就能建好的情况,现在预算远远不够用,肯定需要追加资金。何称让我丈夫先垫付,她还要继续跑手续。那时候我丈夫已经进退两难,只能硬着头皮举债垫资,没料想,何又有了新的骗术,许诺如注册公司法人为何庆子,手续便可以稳稳拿到。她让我丈夫放心垫资建设,一定要在手续办好前建设好厂房和检测线,不然手续跑不下来。我丈夫对何的承诺没有任何戒备,全力以赴实施建设。  开始勒索股份,2011年8月,我丈夫持续垫资,能借的亲戚朋友都借了,银行贷款抵押我们也都做了。可是,公司手续却一直没拿到。那时候我们都很着急,总是询问何手续办下来的时间,何却提出了一个非常无理的要求:无条件转让30%的股权!何称,他们跑手续动用了很大的人情关系,必须拿出30%的股权给他们背后的领导,否则手续就不可能拿到!此时,我丈夫个人已经垫付了巨额资金(公司从未有任何资金,全是我丈夫私人垫付),根本没有回头的余地,被逼无奈不得不答应,并且双方口头约定将来盈利资金优先归还我丈夫前期的垫资,就这样整个公司资金全部由我丈夫一人垫付,却仅仅占有公司30%股权,而何庆子诈骗集团分文未出却占有了70%的公司股权,并成为法人!  一直到2013年初公司开业,我丈夫总计垫资2400多万,支持我丈夫继续垫资的理由只有一个,期待公司开业盈利可以把前期借来的、贷款的资金偿还!公司正常运营10个月,共计营业额800多万,毛利润约200多万。我丈夫天真的以为这些钱何会用来偿还他之前的垫资,可是,一步步的陷阱让我们越来越惶恐。  讹诈敲诈的手段,2013年10月,何约我丈夫去西安商讨公司的下一步经营,期间何让我丈夫承包公司,说据估算公司一年利润至少2000万,那么按照股份比例,我丈夫需要每年分红给他们1400万。我丈夫当然不同意这样的经营模式,首先公司一年利润根本没有达到他们的估算,其次,之前全部由我丈夫垫资的2400多万他们绝口不提偿还承诺。看到席不答应,何便威胁我丈夫要关停公司!双方不欢而散。何回到榆林,去检测线强行拿走检测专用章及发票,导致检测线不能正常运营,几天后,何又自我举报陕西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关停了公司。  诬告陷害的手段,公司停业了,我丈夫作为实际唯一投入资金的股东,万般无奈便向法院提出经济诉讼。与此同时,何为了逃避经济诉讼,一方面扬言榆横公安局局长是他们的人,说要把我丈夫抓进去,一方面向公安局报案,以刑事立案逮捕了我丈夫!  勾结势力侵吞资产的手法,2014年6月,榆林市榆横公安局动用大批警力,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帮助何团伙“夺取”并占领了公司,还顺手牵羊的将由我丈夫控股的榆林星辰工贸有限公司的办公室霸占,同时控制了星辰工贸公司的公章印鉴和财务账册等重要物品。灰色的案件,灰色的办案手法,榆阳区检察院,只收集我丈夫的犯罪证据,不管不顾何的犯罪事实,更不去调查我丈夫的无罪证据,实施刑事强制手段,错捕了我的丈夫,而且现在想尽办法要找到证据给我丈夫扣上一个经济罪犯的帽子。  诈骗犯何庆子一分钱不用出,勾结政府官员便可以侵吞合法商人的数千万资产。我丈夫被冤屈入狱,我希望在这里,把这件冤案的过程还原给大家看到,希望能够通过廉政的司法途径,偿还我丈夫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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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有律师,而且律师对于陕北的公安局和检察院也是无语了。现在我们的律师也实名举报到纪检部门了。  因为律师提交的证据,公安局和检察院根本不受理,而且据说公安局为了把我丈夫陷害,专门做了伪证,我希望能够有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到底有多大利益,这些人要这样子做事情,现在还有没有法律的公正。  我会在这里还有我的新浪博客“榆林张静”把每一步进展实时发出来。如果有一天我的帖子被删除了。或者我的博客没有更新了,那就是我也被人陷害了。榆林是个黑暗的地方。我希望习主席的光芒能够照耀在这里。谢谢大家的回帖。
  我们有律师,而且律师对于很多证据现在不给我们家属,因为说设计司法机密,但是律师可以确凿的说,第一我丈夫是无罪的,公安局做了伪证。第二他们从一开始就违法违纪了。我丈夫是无罪的。
  我们有律师,而且律师对于陕北的公安局和检察院也是无语了。现在我们的律师也实名举报到纪检部门了。  因为律师提交的证据,公安局和检察院根本不受理,而且据说公安局为了把我丈夫陷害,专门做了伪证,我希望能够有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到底有多大利益,这些人要这样子做事情,现在还有没有法律的公正。  我会在这里还有我的新浪博客“榆林张静”把每一步进展实时发出来。如果有一天我的帖子被删除了。或者我的博客没有更新了,那就是我也被人陷害了。榆林是个黑暗的地方。我希望习主席的光芒能够照耀在这里。谢谢大家的回帖。  我的邮箱:
  这个关系姐有后台吧
  原来习主席没有上台,我们还是很害怕这种“关系姐”,他就是跑政府当托的那种女人。现在我们被陷害了,害怕也得站出来。被关系姐“何庆子”她敲诈勒索诈骗的人不少。
  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已指派执行律师代理席红波向各级纪律检查和法律监督机关递交了材料,实名举报和控告榆横公安分局和榆阳区检察院违纪违法和犯罪的事实。
  陕西榆林市榆横公安分局局长郭黎平、副局长贺永红,指使经侦大队大队长惠涛、教导员王东等警察徇私舞弊,在席红波一案中涉嫌以下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  (1)故意制造伪证;  (2)故意泄露刑事司法秘密;  (3)非法取证并故意不收集嫌疑人的无罪证据;  (4)故意剥夺嫌疑人的辩护权;  (5)违规插手经济纠纷。
  榆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林授意公诉科长牛红霞、检察员贾亚莉在审查起诉席红波一案中不作为,涉嫌以下渎职行为:  (1)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后,故意不正确指引和监督侦查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办案;  (2)掌握侦查机关违法犯罪的事实后,仍坚持将案件继续交由榆横公安分局办理;  (3)律师多次口头和书面提示侦查机关存在违纪违法和犯罪事实并提供证据后,坚持不启动对侦查机关的监督职能;  (4)错误批准逮捕后,仍坚持错误,并故意将案件推向审判机关,企图逃避错案责任。
  2010年10月,席红波与何庆子合作开办榆林德庆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席红波通过举债的方式,一人全额为公司垫资2400余万元。何庆子自始至终没有投资一分钱,反以为公司办理行政许可手续行贿和向官员长期打点为由,以不给行政许可批文相要挟,非法占有公司70%的股权,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经过两年多的筹建,公司于日正式开业。席红波作为公司的实际投资人和实际管理人,在10个多月的经营中,收入800余万元,其中获利200余万元。何庆子在公司开业初期,从公司已“收”取26万元。席红波基于何庆子的书面同意及财务人员的正常流转手续,用公司利润逐步偿还为公司垫资形成的债务。  2013年11月,因为不能满足何庆子的巨额索要,何庆子以公司的名义向陕西省技术质量监督局自我举报,并要求整顿公司。公司就此停业。  2013年12月,何庆子以公司名义,向榆横公安分局举报席红波经济犯罪。榆横公安分局快速立案后即对席红波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德庆宝公司财务工作流程与运转状况是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与运作模式,是何庆子及其她为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马新莉设计。席红波以及公司财务人员始终没有改变并一直沿用。何庆子以及马新莉的证人证言,故意掩盖和隐瞒事实真相以及虚构事实的诬告陷害行为,是侦查人员设计的并且是为席红波量身定做的。在无法获取席红波职务侵占犯罪的有力证据后,榆横公安分局侦查人员便启动了一系列上述特殊手段。
  何庆子负责办理公司的行政许可手续,在不投资一分钱的情况下即占有公司40%的股份。这种以行政批文作价入股的行为,政策法规不允许,民事法律不认可更不会保护。为了行贿和长期打点官员,何庆子以不给行政许可手续要挟,强行要求席红波以30%的公司股份补偿她。这种行为法律同样不会保护。但何庆子所行贿的对象,党纪国法岂能无视。辩护律师曾就此与侦查员和检察员反映,均被视为与本案无关!
  没有一分钱投资而霸取了汽车检测公司70%的股份后,将上述股权中的部分私下变现,又用变现后的资金,与其他两人成立了“榆林德庆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其中何庆子占股40%,另外两个股东各占30%。这两位股东,一个叫白丽萍,其丈夫王连祥是在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现任榆林市属国有企业---榆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另一个叫白瑞琴,其丈夫是张志远原任榆林市属国有企业---榆林市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也是县处级领导干部。这两个股东是亲姊妹关系。
  在四中全会之后,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榆阳区目前的司法环境令人瞠目更令人痛心。榆横公安分局和榆阳区检察院在席红波一案中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已经显现。我们提请监督机关在事实与法律的前提下,对榆横公安分局及其侦查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对榆阳区检察院及其检察员的渎职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与追究。
  榆阳区检察院对榆横公安分局的在侦查办案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视而不见,对自身的渎职行为也不以为然。榆阳区检察院检察长以及检察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九条、第五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十七)项、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五百七十二条等规定,涉嫌严重渎职。
  榆横公安分局侦查人员制造伪证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关于“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的规定,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涉嫌渎职犯罪。
  榆横公安分局侦查人员故意泄露刑事司法秘密的行为,违反了《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八条第(六)项的规定,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涉嫌渎职犯罪。
  席红波被错捕关押已1OO多天。在狱中,席红波向律师事务所出具委托书请求代为实名举和控告。  鉴于席红波和辩护律师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我们无法拒绝席红波的请求。  下午,有人向陕西律师协会投诉上面的跟帖。  在这里声明:1.我们发现上述两司法机关涉嫌违纪违法和犯罪,是涉嫌,不是定性,当然,也无权定性;2.上面跟帖是实名举报和控告信内部及副标的部分内容的节摘;3.律师事务所是以单位文件的形式实名举报;4.涉事单位和个人行为性质,我们尊重纪律检查和法律监督部门的调查结果;5.代理人是依法代为行使控告权。
  另外两点说明:1.本所及律师接受委托,向席红波提供的是免费的援助式的刑事辩护;2.本次代席红波实名举报和控告,同样是免费与援助式的救济。
  席红波案很快就会开庭。庭审结束后,本律师事务所及执行律师将邀请媒体召开发布会。届时,我们将向社会公布相关证据资料。
  希望尽快开庭,还公民一个清白,还榆林一个蓝天,要不还有人来榆林投资吗?不敢了!万一再出个什么姐呢?
  以法律的名义践踏公平与正义,有良知的人都不会放过加害无辜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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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实与信息确认,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实名举报和控告榆横公安分局与榆阳区检察院违纪违法及犯罪的材料,以下纪律检查和法律监督机关和领导已经收到:  1.中纪委  2.中央政法委  3.最高人民检察院  4.公安部  5.中纪委驻陕西巡视组  6.陕西省委纪检委并郭永平书记  7.陕西省委政法委并安东书记  8.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并胡太平检察长  9.榆林市委纪检委并张凯盈书记  10.榆林市委政法委并刘春桥书记  11.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并梁曦检察长
  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实名举报和控告榆横公安分局及其侦查人员和榆阳区检察院及其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和渎职犯罪的材料附件有如下:  1.致榆横公安分局:《关于席红波一案的律师函》陕弘律刑函字(2014)第001号  2.致榆横公安分局:《关于席红波职务侵占一案相关证据的提示说明》  3.致榆阳区检察院:《关于席红波一案的律师意见书》陕弘律意字(2014)第065号  4.致榆阳区检察院:《关于席红波一案的律师意见书》 陕弘律意字(2014)第066号  5.致榆阳区检察院: 《致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律师信》 陕弘律信字(2014)第001号  6.榆横公安分局违法犯罪的直接证据  7.席红波授权律师事务所代为举报和控告的《委托书》
  希望大家都能站出来,指正关系姐受贿贪官,同流合污,这种现象全国地都有,希望国家领导人能够认识社会官员利用权力,害人,侵犯他人财产,而且还构成对别人的冤枉和伤害,这案件期待上级领导能还百姓一个明理的说法。百姓认为清正廉明的官员还是的。
  “ 该案中,法律似乎已沦为榆横公安分局和榆阳区检察院为某人看家护院的打手。何庆子提供的证词几乎全是隐瞒事实真相、虚构席红波犯罪的情节,在榆横公安分局和侦查员那里,必须是真的,也都必须是铁证;席红波为自己无罪抗辩的事实证据,在榆横公安分局及其侦查员那里,必须是假的,也必须是伪证。席红波主动提供给榆横公安分局的无罪证据,要么置之不理,要么干脆加以改造并制造成为席红波的有罪证据。”  节选自
陕弘律代控字(2014)第001号《 关于陕西榆林市榆横公安分局和榆阳区检察院违纪违法及犯罪行为的实名举报信》
  看来这位“关系姐”确实名符其实,可是她一定还没有搞明白在关系的背后那些肮脏的权、钱交易正是她走向高墙的序幕,我想四中全会以后中央巡视组正需要这样的案例,完全符合苍蝇老虎一齐打反腐初衷,一定要坚持,一定要深挖,眼前的乌云只是暂时的,相信她们不能一手遮天。
  一直在关注榆林这个关系姐的事,希望开庭后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惩罚骗子,抓出那些个知法犯法的执法者,这些人最可恨,他们连苍蝇都不配称,他们就是一群臭虫,希望法律变身杀虫剂,清除四害之一。
  此案的背后一定有无数的受害者,还榆林一片司法公正、司法严明的蓝天,习大大的光芒定会驱除黑暗!
  通过此案定能拔出萝卜带出泥,横扫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榆林“关系姐”回应:犯罪嫌疑人席红波的司法保护伞!  榆横公安分局和榆林市检察院的某些人,不要贼喊捉贼!你们究竟是犯罪嫌疑人席红波的家丁,还是人民的公仆?  大家好!我就是所谓“榆林关系姐”一帖中所称的“关系姐”何庆子,但遗憾的是,我既不是榆林人(当不了地头蛇),也没有局长的干爹和中纪委的哥,我实际是一桩涉嫌职务侵占、伪造公司印章案件的普通受害人!  以犯罪嫌疑人的老婆名义、雇佣水军散播这个帖子,颠倒黑白,捏造事实,无非就是想败坏我的名誉,想利用广大网民的善良和舆论来干预司法审判,来演一出“苦肉计”,掩护犯罪嫌疑人背后的司法保护伞——  究竟谁以在职检察官身份做担保人让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逍遥法外?  究竟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打击报复被害人而不闻不问?  究竟谁指使办案人员把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从一千多万骤降到二百多万?  究竟谁对犯罪嫌疑人出具伪证拒不同意被害人的鉴定申请?  造谣者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犯罪嫌疑人席红波到他背后的司法保护伞,你们都绝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什么是真相?我以被害人身份来告诉大家!  2010年,我准备在榆林开一家汽车检测公司,作为汽车销售、维修的综合配套,期间因为需要租赁土地盖检测场,经他人介绍结识席红波(张静的丈夫)。席红波当时从某村长期廉价租占一块土地,我觉得位置不错,就想将这块土地转租过来。谈了几次之后,席红波从他某些关系人处听说搞汽车检测有利可图,就多次提出要入股,我当时就拒绝了。席红波却不肯善罢甘休,反复提出如果能入股,他愿提供场地和厂房。我考虑到如果能省下场地和厂房租金,资金压力会小一点,因为这一念之差,就同意他入股。2011年8月,我与席红波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协议签订后何占70%股份,席占30%股份。2013年1月,公司正式开展汽车检测服务。  出于信任,加上我需要照顾远在西安的父母,我就让席红波以公司股东、监事身份管理榆林现场日常工作,岂料知人知面不知心,这种信任竟酿下祸根!日上午10点,我来公司检查工作,发现公司经营十个多月来的营业收入竟然全部不在公司银行账户中,经询问公司出纳(席红波的亲信)得知,席红波指使出纳将全部款项转入其个人账户(经侦查机关查明总额为元)。我当时大为震惊,立即以公司执行董事的名义指令将公司公章和检测专用章、检测报告专用章、合格章、不合格章、复检章等予以封存,公司马上停业整顿。席红波知我发现其违法行径,马上百般狡辩,又谎称其父有病急需资金周转,承诺缓几天就还款给公司,但迟迟未还给公司一分钱。日,我以公司名义向榆林市榆横公安分局报案。在日至12月4日期间,席红波还伪造私刻了前述检测印章。  我报案之后,榆横分局经立案调查后,决定于2014年初对涉嫌职务侵占、伪造公司印章的席红波采取强制措施。但席红波在此期间,也通过各种渠道在司法机关寻找保护伞。席红波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当日,就以患有高血压为由申请取保候审,而榆林市检察院反渎侵权局侦查处处长刘建平竟主动为席红波充当保证人,榆横分局立即批准了席红波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席红波被取保候审,气焰异常嚣张,放言自己有司法保护伞,不怕告、告不倒,并唆使和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方式封堵、冲击、打砸我公司的场地和财物,对我进行打击报复。我和公司员工对席红波人马近十次的打砸抢行为都进行了录音录像取证,并向榆横分局报案,要求依法将席红波收监,但在榆横分局个别人的指使下,一直拖延不予处理,任由其打砸抢。在被害人反复申诉举报下,直至日,席红波才被批捕收监。  但他背后司法保护伞的黑手仍积极插手干预案件——  首先是,负责侦查该案的榆横分局出人意料地将犯罪嫌疑人席红波涉罪数额认定从元降至2824909元。被害人质问办案人员,得到回复是领导这么定的,理由是席红波出具了施工票据都是为公司建设厂房花费的。被害人指依据双方协议,厂房本来就是席红波负责提供的,办案人员回复说这是“民事”问题,与刑事案件无关。从法律上讲,这种理由何其荒谬,纯属强词夺理、为贼开脱。  其次是,席红波在事发后,匆忙伪造了一份信函,称我公司同意向其控制的星辰工贸公司“偿还”垫付款项。(星辰工贸公司实属空壳子公司)被害人向办案人员指出,该函件与双方协议内容明显冲突,且形式上也不正常纯属伪造,同时被害人依法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该函件的真实性、印章印文与打印文章的时序性进行专业鉴定,并告知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这方面公认的专业鉴定权威。但榆横分局在勉强接受申请后(依法必须接受),拖延了很长时间,回复说无法鉴定,鉴于侦查时限已届满,强行将该未经司法会计审计的涉案数额和未经鉴定的伪证移交给公诉机关。  现在,席红波一案已移送人民法院待审。席红波的帮凶们费尽心机要为他脱罪,又上演起贼喊捉贼的苦肉计!名为举报,实为造谣并利用舆论向审判机关施压,妄图浑水摸鱼!身为被害人,我才真要举报榆横分局、榆林市检察院的某些人,以权谋私、为虎作伥、枉法纵罪!这些谣言能经得起推敲吗?竟然造谣说我有中纪委的哥,我现在真得需要一位中纪委的哥站出来,把这些公安司法界的黑手、腐败分子绳之以法纪!  附上席红波打砸抢报案材料、鉴定申请书、被害人意见书,这些都在办案机关有据可查,看看谁在造谣,谁在撒谎!  作为被害人,我也要呼吁榆横公安分局的上级机关和纪检机关,对该案的侦办过程进行调查,看看是谁在枉法纵罪?!  天理昭昭,奸恶休扮良善!公道自在法律!
  致“关系姐”的枪手。你胡说怕不怕。 明天贴一张图让你看看。现在是好多人都知道你的底子了。你拿跑关系拿手续骗人 这都是犯法的。  
  人家苦主在坐牢,目的要司法公正,你要是没有鬼,出来说这么多想证明什么。想保护谁啊。  
  在陕北 很多人都认识关系姐 知道关系姐真的是有关系。  
  何庆子的关系股东  
  关系姐??  
  始作俑者终于跳出来了,闹剧也该收场了。诬告陷害也是不清的罪责!
  始作俑者终于跳出来了,闹剧也该收场了。诬告陷害也是不轻的罪责!
  榆林德庆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投资、登记以及变更等基本事实  日,席红波与闫瑞签订了设立榆林德庆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书,约定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600万元,其中席红波出资400万元,拟占公司股权60%;闫瑞出资200万元,拟占公司股权40%。同时还约定:闫瑞负责汽车检测线设立的行政审批手续,席红波负责生产经营场地建设和设备安装等具体工作。  日,在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时,闫瑞退出公司发起。其他股东正式约定公司资本金为1000万元,由席红波出资600万元,占公司股权60%;何庆子出资200万元,占公司股权20%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军出资200万元,占公司股权20% 。其中,王彦军的20%股权,是因闫瑞欠王彦军200万元的借款无法偿还,闫瑞以此20%的股权抵账获得的。股东委托张彦军的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是张彦军的代理公司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获取,验资完四天后,即全额归还。注册1000万元的榆林德庆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其实并没有一分钱的实收资本到账。  需要强调的是,日,席红波已经按照约定开始了公司的工程建设;也就是从这个时间节点开始,一直到日正式开业前,以及公司正式营业后初期一段时间里,公司所有费用开支,全部是由席红波个人垫资。  日,闫瑞用现金归还了王彦军的200万元原来的借款。按照闫瑞的提议,王彦军同意将其在公司20%的股权划归到何庆子的名下。至此,公司的股权变化为:席红波60%,何庆子40%。王彦军出让给何庆子20%的股权对价款200万元给了闫瑞,公司财务上此时仍没有一分钱的实收资本金  日,以办理汽车检测线许可手续花了很多钱,欠了很多人情为由,并以不给相关审批文件相要挟,何庆子要求席红波再转30%的股权给她作为补偿。席红波此时已经为公司的工程建设与设备垫付了巨额资金,要想退出,损失将不可想象。万般无奈之下被迫违心答应了何庆子的要求,并进行了公司变更登记。至此,在没有投资一分钱的情况下,何庆子持有了公司70%的股权,成了公司注册登记的大股东;而席红波仅剩下公司30%的股权(见协议书)。直至此时,除了席红波为公司垫付的大量建设资金和费用外,公司本身仍没有一分钱的自有资金。
  席红波垫付巨额资金,是德庆宝公司真正的投资人  自日正式开始建设起至日公司正式营业,历时两年零两个多月,席红波个人垫付了公司开业前所需的全部资金。2013年底,席红波为了确认自己为公司的垫资情况,特委托陕西诚悦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垫资资金进行了审计,并由陕西诚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陕诚专审字【2013】第007号《审计报告》(随后将对此专门说明)。该《审计报告》载明,席红波为公司垫资已达22,180,704.28元;另有200余万元的垫资也已被确认,总计2400余万元。  从公司正式注册登记起至日正式营业前,再从该公司正式营业至今,公司所谓的大股东何庆子,没有给公司投入分文。期间,何庆子为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的评审费等费用,也是席红波垫付的。在公司开业初期的日,通过席红波、公司财务顾问马新莉、公司出纳刘红丽,从公司拿走了26万元现金(见公司对账单及何庆子的亲笔《收条》)。
  席红波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年多,被逮捕羁押也100多天了。 如果有司法方面的保护伞,怎么会这个样子? 到底是谁在贼喊捉贼呢?
  始作俑者,你敢将“301”与“624”两枚公司公章的真实情况告诉广大善良的网民吗?
  楼主,你有律师,为啥不去中纪委网站?  
  去了,我们已经在中纪委网站举报了。大概有三个礼拜了。都是实名举报。
  @yulinzhangjing 大家好
  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今起举行,议题当前反腐形势和规划新的反腐路线,榆林“关系姐”的关系网既然浮出水面,就应该借此机会深挖出“关系姐”背后的权、钱交易,坚信她们虽然在陕北榆林可以一手遮天,呼风唤雨,甚至收买公、检部门,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反之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yulinzhangjing "关系姐"巧取豪过,空手套白狼,在不投资的情况下霸占他人财物,将合伙人送进牢房,天理难容,其背后的"关系"难道能逃脱责任吗?难道榆林的司法系统都是"关系姐"的关系?
  @yulinzhangjing 应该追究"关系姐`的法律责任,掀出和她勾结的害群之马一起绳之以法
  @yulinzhangjing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接受席红波的委托,指派律师连续担任了席红波诉何庆子三起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在席红波职务侵占一案中,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连续担任席红波的辩护人;在席红波被批捕羁押期间,代理席红波对本案中违法和犯罪的司法机关及个人进行实名控告;现在又接受委托,继续担任席红波职务侵占一案审判阶段的辩护人。我们陪伴着席红波,正在经历着他人生中最黑暗、最恐怖、最不堪回首的日子。
  我们对侦查机关将一个经济纠纷办成经济犯罪案件的作为表示震惊;对侦查机关“钓鱼式”采证、有罪推定的办案方式及制造伪证的行为表示诧异;证据收集与判断过程中,公诉机关选择性的做法与案件证据材料链接的粗糙,公然与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的要求相悖;对席红波行为性质的证据认定,公诉机关采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方法严重违反诉讼法律与证据规则的要求;更有甚者,公诉机关办案过程中,对侦查机关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故意甚至恶意地为席红波制造有罪证据以及泄露司法秘密等渎职行为和犯罪视而不见。
  @yulinzhangjing 席红波一案是被何庆子诬告陷害的冤案;是榆横公安分局及其侦查人员制造的假案,是榆阳区检察院及其公诉人员知法犯法,错误批捕后又故意错误起诉的错案。站在刑事被告席上的不应该是席红波;而应该是诬告陷害者和那些以法律的名义践踏法律尊严,以法律的形式侵犯无辜公民人身权利的法律人。因为他们挑战法律底线,公然对抗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这是一场集冤、假、错案三位一体的破坏法律秩序的司法丑剧;是一群法律人的悲哀!
  关系姐 既然你持有70%的股权 公司财务应有你的打款凭证
  关系姐 你分文不出怎么获得70%的股权 这样的本事给我也教教
  “关系姐”在未投入分文的情况下,巧取豪夺,侵占他人财产,诬陷合伙人入狱,手段何其狠毒啊!!!“关系姐”的确有关系,能够调动公安,指挥警察介入经济纠纷,强占合伙人的公司办公楼及财物,恐吓和控制公司的看门员工!!!!!
  “关系姐”利用关系,拉拢部分官员的妻子的名义,入股租地开办公司和4s站,一年多来违反合同拒付席红波的租地款高达200百多万元,席红波委托他人多次摧要不但分文不給,还杨语言要把人抓起来,并带闲杂人员强行砸水房,配电房,拖欠水电费,110多次出警,最后都不了了之,无奈只好起诉法院,到现在也没有任何结果,“关系姐”利用关系跑手续,在多家公司占有股份,其中在府谷德宝汽车检查公司分文未投占有股份,像这样的“关系姐”的背后难道就没有更大的利益团体和官商勾结吗??????
  我建议相关部门查查“关系姐”在府谷德宝公司的股份以及相关手续,也许就会真相大白!!!
  现在德庆宝汽车检测公司的实际投资人席红波以被“关系姐”诬陷入狱,“关系姐”的“空手套白狼”“巧取豪夺”动用公安强行霸占被害人的公司办公楼,厂区及财物,这样的违反犯罪行为难道就没有人管吗??????中央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像“关系姐”和他们的关系们,依然是横行霸道,一手遮天,视国法于不顾,这就是当前依法治国和反腐的绝好对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还榆林司法一片晴天,还被害人一个公道,用法律給予犯罪者以惩罚!!!!!
  大家好!我就是所谓“榆林关系姐”一帖中所称的“关系姐”何庆子,但遗憾的是,我既不是榆林人(当不了地头蛇),也没有局长的干爹和中纪委的哥,我实际是一桩涉嫌职务侵占、伪造公司印章案件的普通受害人!  以犯罪嫌疑人的老婆名义、雇佣水军散播这个帖子,颠倒黑白,捏造事实,无非就是想败坏我的名誉,想利用广大网民的善良和舆论来干预司法审判,来演一出“苦肉计”,掩护犯罪嫌疑人背后的司法保护伞——  究竟谁以在职检察官身份做担保人让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逍遥法外?  究竟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打击报复被害人而不闻不问?  究竟谁指使办案人员把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从一千多万骤降到二百多万?  究竟谁对犯罪嫌疑人出具伪证拒不同意被害人的鉴定申请?  造谣者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犯罪嫌疑人席红波到他背后的司法保护伞,你们都绝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什么是真相?我以被害人身份来告诉大家!  2010年,我准备在榆林开一家汽车检测公司,作为汽车销售、维修的综合配套,期间因为需要租赁土地盖检测场,经他人介绍结识席红波(张静的丈夫)。席红波当时从某村长期廉价租占一块土地,我觉得位置不错,就想将这块土地转租过来。谈了几次之后,席红波从他某些关系人处听说搞汽车检测有利可图,就多次提出要入股,我当时就拒绝了。席红波却不肯善罢甘休,反复提出如果能入股,他愿提供场地和厂房。我考虑到如果能省下场地和厂房租金,资金压力会小一点,因为这一念之差,就同意他入股。2011年8月,我与席红波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协议签订后何占70%股份,席占30%股份。2013年1月,公司正式开展汽车检测服务。  出于信任,加上我需要照顾远在西安的父母,我就让席红波以公司股东、监事身份管理榆林现场日常工作,岂料知人知面不知心,这种信任竟酿下祸根!日上午10点,我来公司检查工作,发现公司经营十个多月来的营业收入竟然全部不在公司银行账户中,经询问公司出纳(席红波的亲信)得知,席红波指使出纳将全部款项转入其个人账户(经侦查机关查明总额为元)。我当时大为震惊,立即以公司执行董事的名义指令将公司公章和检测专用章、检测报告专用章、合格章、不合格章、复检章等予以封存,公司马上停业整顿。席红波知我发现其违法行径,马上百般狡辩,又谎称其父有病急需资金周转,承诺缓几天就还款给公司,但迟迟未还给公司一分钱。日,我以公司名义向榆林市榆横公安分局报案。在日至12月4日期间,席红波还伪造私刻了前述检测印章。  我报案之后,榆横分局经立案调查后,决定于2014年初对涉嫌职务侵占、伪造公司印章的席红波采取强制措施。但席红波在此期间,也通过各种渠道在司法机关寻找保护伞。席红波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当日,就以患有高血压为由申请取保候审,而榆林市检察院反渎侵权局侦查处处长刘建平竟主动为席红波充当保证人,榆横分局立即批准了席红波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席红波被取保候审,气焰异常嚣张,放言自己有司法保护伞,不怕告、告不倒,并唆使和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方式封堵、冲击、打砸我公司的场地和财物,对我进行打击报复。我和公司员工对席红波人马近十次的打砸抢行为都进行了录音录像取证,并向榆横分局报案,要求依法将席红波收监,但在榆横分局个别人的指使下,一直拖延不予处理,任由其打砸抢。在被害人反复申诉举报下,直至日,席红波才被批捕收监。  但他背后司法保护伞的黑手仍积极插手干预案件——  首先是,负责侦查该案的榆横分局出人意料地将犯罪嫌疑人席红波涉罪数额认定从元降至2824909元。被害人质问办案人员,得到回复是领导这么定的,理由是席红波出具了施工票据都是为公司建设厂房花费的。被害人指依据双方协议,厂房本来就是席红波负责提供的,办案人员回复说这是“民事”问题,与刑事案件无关。从法律上讲,这种理由何其荒谬,纯属强词夺理、为贼开脱。  其次是,席红波在事发后,匆忙伪造了一份信函,称我公司同意向其控制的星辰工贸公司“偿还”垫付款项。(星辰工贸公司实属空壳子公司)被害人向办案人员指出,该函件与双方协议内容明显冲突,且形式上也不正常纯属伪造,同时被害人依法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该函件的真实性、印章印文与打印文章的时序性进行专业鉴定,并告知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这方面公认的专业鉴定权威。但榆横分局在勉强接受申请后(依法必须接受),拖延了很长时间,回复说无法鉴定,鉴于侦查时限已届满,强行将该未经司法会计审计的涉案数额和未经鉴定的伪证移交给公诉机关。  现在,席红波一案已移送人民法院待审。席红波的帮凶们费尽心机要为他脱罪,又上演起贼喊捉贼的苦肉计!名为举报,实为造谣并利用舆论向审判机关施压,妄图浑水摸鱼!身为被害人,我才真要举报榆横分局、榆林市检察院的某些人,以权谋私、为虎作伥、枉法纵罪!这些谣言能经得起推敲吗?竟然造谣说我有中纪委的哥,我现在真得需要一位中纪委的哥站出来,把这些公安司法界的黑手、腐败分子绳之以法纪!  附上席红波打砸抢报案材料、鉴定申请书、被害人意见书,这些都在办案机关有据可查,看看谁在造谣,谁在撒谎!  作为被害人,我也要呼吁榆横公安分局的上级机关和纪检机关,对该案的侦办过程进行调查,看看是谁在枉法纵罪?!  天理昭昭,奸恶休扮良善!公道自在法律!
  @yulinzhangjing "关系姐"是否有些理屈词穷?你是大股东为什么只字不提投资额呢?你投资了多少?投到那里了?
  @yulinzhangjing "关系姐"来榆林办公司本来就是个圈套,先以闫瑞出面签协议,闫瑞拿席红波2OO万去购买检测设备,直到安装调试结束一直不提供发票,最后席红波去设备厂要求开具发票,设备厂才说闫只出了80万所以只能出具80万的票据,闫瑞知道后就失联了,此时"关系姐"粉墨登场说闫瑞是她马仔,让席不要追究和她重新签协议,"关系姐"能说说你和闫瑞是什么关系吗?
  @天行剑2015 62楼
10:41  @yulinzhangjing "关系姐"来榆林办公司本来就是个圈套,先以闫瑞出面签协议,闫瑞拿席红波2OO万去购买检测设备,直到安装调试结束一直不提供发票,最后席红波去设备厂要求开具发票,设备厂才说闫只出了80万所以只能出具80万的票据,闫瑞知道后就失联了,此时"关系姐"粉墨登场说闫瑞是她马仔,让席不要追究和她重新签协议,"关系姐"能说说你和闫瑞是什么关系吗?  ------------------------------  哈哈,问题来了:闫瑞与何庆子这对男女是什么关系?
  @天行剑2015 62楼
10:41  @yulinzhangjing "关系姐"来榆林办公司本来就是个圈套,先以闫瑞出面签协议,闫瑞拿席红波2OO万去购买检测设备,直到安装调试结束一直不提供发票,最后席红波去设备厂要求开具发票,设备厂才说闫只出了80万所以只能出具80万的票据,闫瑞知道后就失联了,此时"关系姐"粉墨登场说闫瑞是她马仔,让席不要追究和她重新签协议,"关系姐"能说说你和闫瑞是什么关系吗?  ------------------------------  闫瑞与何庆子合伙骗钱的事可以在这场斗争的后期再处理吧,小事!
  @天行剑2015 62楼
10:41  @yulinzhangjing "关系姐"来榆林办公司本来就是个圈套,先以闫瑞出面签协议,闫瑞拿席红波2OO万去购买检测设备,直到安装调试结束一直不提供发票,最后席红波去设备厂要求开具发票,设备厂才说闫只出了80万所以只能出具80万的票据,闫瑞知道后就失联了,此时"关系姐"粉墨登场说闫瑞是她马仔,让席不要追究和她重新签协议,"关系姐"能说说你和闫瑞是什么关系吗?  ------------------------------  @赵小铉 64楼
11:29  闫瑞与何庆子合伙骗钱的事可以在这场斗争的后期再处理吧,小事!  ------------------------------  现在重点是与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斗争!
  路过这里,看到这里很热闹,也想发表一下感慨,古人说的好,墙倒众人推,你们榆林这些大老爷们太不厚道了,欺负人家一个弱女子,人家说了她是外地人,一个出门在外的一个弱女子也不容易,旧是有点关系,你们就叫人家“关系姐”是不是眼红人家呀,我这里只想提醒关系姐,为什么众人会关注你,为什么十几万人在点击你,我这里说几点看法,共你参考,,,,,
  其一:你通过关系拿到了开检查站的手续和实际投资人和合伙,你是法人,又是大股,占百分之七十的股份,席红波实际投资二千四百要,你的手续值多少钱,应该是五千多万,这笔钱你花在哪了,难道都给政府部门办手续的花了吗?具我知道办手续有一百万就够了,你既然没有花那么多,那你就是欺骗被害人,是属于诈骗,,,因为金额太大,你的心太贪,才引起广大民众的关注!!!
  其二:大家都叫你关系姐,说明你真的有关系,可是你把关系用错地方了,你看人家房姐是通过关系赚的是公家的钱,因为公家的钱是没有数的,也没有人管,只要你有关系,可你是通过关系骗的是个人的钱,你让人家倾家荡产,你说人家不和你斗争吗?兔子急了还要咬人了,你让人家死人家会让你活吗?其二你的心太狠了!!!
  其三,你因为自己的贪欲把合伙人送进了监狱,你就可以霸占合伙人的财产吗 ?我感觉你不是关系姐,而更像当代版的”女黄世仁 ”你以为你有关系你就可以横行霸道,为所欲为,你的阴谋不会得成的,几十万榆林人民不会答应你的,人在做,天在看,你这女人的太毒了,天网灰灰,疏而不漏,终究会得到法律的严惩的!!!最后在送你四句话:煕来煕往名利伤,财厚财薄又怎样,计划哪有变化快,人间万物难永康!
  据可靠消息: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接到实名控告,并就榆林德庆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来源情况,目前公司实收资本状况,资产形成的事实,股权设置的政策法律依据等即将展开调查。
  @yulinzhangjing 关系姐拉拢榆林部分官员以妻子的名义入股公司,开办汽车4S店,拖欠地租200多万拒不执行合同,打砸配电房水房门锁,拖欠水电费。还扬言要抓催要地租电费的公司员工。关系姐的确有关系,带领二十余名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及闲散人员强占他人公司办公楼,.厉害吧!不知公安民警怎成了关系姐的家奴?.关系啊,不得不让人佩服
  既然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着手调查此事,我认为应该从"关系姐"入股的府谷德宝汽车检测公司入手,那个公司"关系姐"也玩的是空手套,然后顺藤摸瓜将背后的关系网,领导股、权、钱交易查个水落石出,还榆林人民一个公道。
  大家看明白了没有,一个外地来榆林谋生的弱女子,分文未投,尽然靠一套手续就霸占被害人了几千万的资产,还把被害人送进大牢,“关系姐”难道真的就这么厉害吗?她的背后一定会有更大的关系网和利益集团在幕后操控着,“关系姐”只是拋头露面的枪手,如果不把幕后的大老虎揪出来,今天这个“关系姐”倒了,明天会有更多的关系姐出来的,,,,,,,
  关注了几天,感觉“关系姐”还是很嚣张的,被害人已经让你诬陷关在监狱三个多月了,你却还在说被害人有司法保护,背后有保护伞,既然有保护伞还能够让你送进监狱吗?而你却把被害人送进了监狱,霸占了被害人几千万的财产,而逍遥法外的却是你,你还在上演着贼喊捉贼的把戏,看来关系姐真的够很毒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是不报,是时候不到,看来这次“关系姐”是失算了,在习大大的英明领导下,依法治国,打击腐败,榆林人民想信“关系姐”终究会得到法律的严惩,还被害人一个公道,还给榆林人民一片晴天!!!!!!
  “ 该案中,法律似乎已沦为榆横公安分局和榆阳区检察院为某人看家护院的打手。何庆子提供的证词几乎全是隐瞒事实真相、虚构席红波犯罪的情节,在榆横公安分局和侦查员那里,必须是真的,也都必须是铁证;席红波为自己无罪抗辩的事实证据,在榆横公安分局及其侦查员那里,必须是假的,也必须是伪证。席红波主动提供给榆横公安分局的无罪证据,要么置之不理,要么干脆加以改造并制造成为席红波的有罪证据。”  节选自 陕弘律代控字(2014)第001号《 关于陕西榆林市榆横公安分局和榆阳区检察院违纪违法及犯罪行为的实名举报信》
  @yulinzhangjing??
  关系姐,你好!小妹预想投资房地产,如果盖好100套高层住宅,你凭你关系网给咱办来房产证,我就分给你70套,如何?
  上面这个小妹打的比方还不是那么的恰当,应该是这样:比如你买了十间门市,准备开超市,你却想和我合伙干,条件是我给你办超市的手续,我是法人,占百分之七十的股份,也就是说,你买的门市要给我七间,以后赚到的利润我也要按比例分百分之七十,你会这样做吗?我估计傻子也不会这样做的,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通过关系设计陷阱陷害了被害人,只有把你打入监狱我才能霸占你的财产,明白了吗?所以说“关系姐”的心真的是太歹毒了,不把被害人治与死地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yulinzhangjing 李金柱己辞职,省人大同时决定提前调整榆林人事,"关系姐"的关系们认清形势吧,再不要为虎作怅了,"关系姐"巧取豪夺的手段已达到了作标本的标准,和她结盟当心把你们也送进牢房,在依法治国大反腐的大形势下,岂能还由你们一手遮天,颠倒黑白。
  @yulinzhangjing 榆林烟草专卖局局长、工会主席等3人涉贪被捕
  1月15日上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2次主任会议。会 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金柱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关系姐”是不是长的性感迷人了?目前的官场交易无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她是属于那一路?
  一个八零后女孩凭啥本领在榆林叱咤风云了!!值的大家深思???
  @二哥0714 83楼
12:38  一个八零后女孩凭啥本领在榆林叱咤风云了!!值的大家深思???  ------------------------------  听说还是关中农村出来的小女孩,和我们的“房姐”出身是一样的,所以狠厉害的呀!!!
  好消息:李金柱辞职了,王登记被关了,榆林的“关系姐”和她背后的利益集团以及保护伞们的好日子不多了,现在我们的“关系姐”跑哪去了,是不是又跑关系去了,大家可要看好了,随时关注,试目以待,快过年了可不能让我们的“关系姐”失联了!!!!!毕竟“关系姐”和”房姐”为我们榆林人民还是做出了贡献的,要不榆林在全国怎会有这么高的知名度,我们榆林人民齐心协力,争取让我们的“关系姐”陪着“房姐”一起过年去,以后咱们榆林有机会一定要让“关系姐”和”房姐”做榆林的”形象大使”
  哈哈!红灯照四放诠释的太正确了,傻子都能分辨的事,却让一个80后农妞玩的榆林司法机构逆转,我想说:“官老爷,你们的脑水真是让馿踢了吗?非常时期,快快洗洗脑,整整衣吧!”
  @朱淑萍 86楼
17:57  哈哈!红灯照四放诠释的太正确了,傻子都能分辨的事,却让一个80后农妞玩的榆林司法机构逆转,我想说:“官老爷,你们的脑水真是让馿踢了吗?非常时期,快快洗洗脑,整整衣吧!”  ------------------------------  红灯照四方还没有表达完整,你们光要门市给七间,你还要负责装潢的费用,招员工的费用,最后你还要进货,人家关系姐就是这样操作的,被害人投资几千万负责租地的费用,修建厂房,购置设备,招聘员工,负责培训,而“关系姐”分文未投,最后拿一套手续就可以霸占了被害人几千万的资产,这个才叫厉害,你说的榆林官老爷他们不是不明白,其实他们很清楚,只是因为利益让他们狼狈为奸,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这才是想象的本质!!!
  如果是前几年,受害人遇到“关系姐”那就绝对死定了,关系姐所谓的空手套白狼,巧取豪夺的诈骗行为就会圆满成功了,,,,,不过让受害人欣慰的一点,现在是习大大带头反腐,随着李金柱的辞职,王登记的被捕,继山西官场的塌方式腐败来到榆林的日子也为时不远了,让我们试目以待吧!!!
  本姑娘今天给你们这样榆林雇佣水军来点颜色敲敲吧:一天乱七八遭的不知道说啥无稽之谈的内容!好像你们都是当事人,我就有关系、就是“关系姐”。你们不服气吗?再出来一个席红波我照样让他进牢房,再给你们宣布个消息:本姑娘决定后天(一月十九)检查站正式开始营业。
  @yulinzhangjing 上帝要想让她灭亡,必将让她先疯狂!自作孽不可活!
  上帝要让她灭亡,必将先    让她疯狂!自作孽不可活!
  申明:作为一个旁观者,看了几天的帖子下来感觉发此图的人素质在哪里?至于这么诋毁人家吗?就像帖子中回应的“公道自在人间,是非黑白也不会颠倒的离谱”!
  至幸福and往事。你是什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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