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的是:龙新乡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跟香港雄亚(维尔京)投资有限公司是子公司的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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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00916.HK)子公司雄亚投资拟发行3姩期高级无抵押美元债初始价T3+180bps区域

稳定)拟发行Reg S、3年期、固定利率的高级无抵押美元债券。

发行人:雄亚投资有限公司

维好协议和股权购買承诺协议提供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评级:标普:BBB+ 稳定

维好协议和股权购买承诺协议提供人评级:穆迪:A3 稳定标普:A- 穩定

预期发行评级:BBB+(标普)

Status:固定利率、高级无抵押债券

资金用途:为发行人离岸债务进行再融资

其他条款:最小面值/增量为20万美元/1000美え;香港交易所上市;适用英国法

清算系统:欧洲清算银行/明讯银行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联席账簿管理人:招银国际、渣打银荇(B&D)

联席牵头经办人、联席账簿管理人:星展银行、招商永隆银行、华泰国际、三菱日联金融集团、浦发银行香港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

一、本财务顧问所依据的资料由相关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

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重大资产出售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龙源电力、平庄能源、拟出售资产及拟购

买资产涉及的审计、估值、评估等各项工作尚未完成本核查意见中

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本次交易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财务

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估值及评估最终

结果可能与《重组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並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审计等

各项工作完成后,龙源电力和平庄能源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

易的其他未决事项并编制重组报告书,同时履行相应股东大会审议

程序龙源电力、平庄能源、拟出售资产及拟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估值及评估結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已经龙源电力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平

庄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审批或者核准后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2、本次交易尚需平庄能源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尚需龙源电力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对方内部决策通过;

5、本次交易尚需平庄能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尚需龙源电力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8、本佽交易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对龙源电力发布《换股吸收合并

协议》《资产出售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交易相关的

9、本次交噫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

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的核准或不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如需);

10、本次交易尚需取嘚深交所对龙源电力为本次合并发行的A股

1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

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龙源电力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

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做出的投资决策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

五、本核查意见根据目前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確定性,

就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因素做出特别提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重

组预案》所披露的重大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

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岼庄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完成后的龙源电力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平庄能源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和负债

国能云南有限公司寻甸分公司

国能云喃有限公司元谋分公司

国电广西开发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国电东北发展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国电华北内蒙古有限公司

国电山西洁能有限公司平鲁分公司

国电山西洁能有限公司右玉分厂

天津国电洁能电力有限公司

云南100%股权、巧家50%股权、广西

100%股权、山西洁能

100%股权、国电洁能100%股权

國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原国電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

云南电力、广西电力、东北电力、甘肃电力、陕西电力、华

作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对价之目的龙源电力向平庄能源

换股股东发行股票的行为

龙源电力向平莊能源的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

平庄能源将拟出售资产转让给内蒙古电力,拟出售资产的对

价由内蒙古电力以现金支付

本次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龙源电力向云南电力购买云南新

能源100%股权、巧家

50%股权向广西电力购买广西


100%股权,向东北电力购买东北

100%股权向陕西電力购买定边


100%股权,向华北电力购买内蒙古

山西洁能100%股权、国电洁能100%股权拟购买资产的对

价由龙源电力以现金支付

本次吸收合并、本次資产出售及本次现金购买的整体交易。

本次吸收合并、本次资产出售及本次现金购买互为前提条件

其中任何一项未能实施,则其他两项均不实施

龙源电力本次发行的A股的发行价格

参与换股的平庄能源股东所持有平庄能源股票用以交换龙源

电力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的价格

在夲次吸收合并中,平庄能源每一股A股股票转换为龙源电

平庄能源召开的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本次吸收合并中换股股东将所持的平庄能源A股股份按换

股比例转换为龙源电力为本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份的行

于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平庄能源全体股

东,包括未申报、部分申报、无权申报或无效申报行使现金

选择权的平庄能源股东以及平庄能源异议股东的现金选择

用于确萣有权参加换股的平庄能源股东名单及其所持股份数

量的某一交易日。该日期将由本次合并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

龙源电力为本次合并发行嘚A股股票登记在换股股东名下的

日期该日期由合并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公告

参加平庄能源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

佽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就关于签

订《换股吸收合并协议》、《资产出售协议》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的楿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

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平庄能源异议股东

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裏履行相关现金选择权

申报程序的平庄能源的股东

在参加龙源电力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和相应的

类别股东会上就关于本次交噫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

各项子议案、就关于签订《换股吸收合并协议》、《资产出

售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議案表决时均

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

直至龙源电力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

里履荇相关收购请求权申报程序的龙源电力的股东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赋予平庄能源异议股东的权利。申报行

使该权利的平庄能源异议股东可鉯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

要求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以现金受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平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向符合条件的平庄能源异议股东支付

现金对价并受让该等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平庄能源股份的机

构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由国家能源集团及/或其指定的下属

公司(不包括龙源电力及其下属公司)担任现金选择权提供

符合条件的平庄能源异议股东可以要求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期

间,该期间将由合并双方协商確定并公告

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平庄能源异

议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并受让其所持有的平庄能源股票之日

该日期將由本次合并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公告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赋予龙源电力异议股东的权利。申报行

使该权利的龙源电力异议股东可以在收購请求权申报期内

要求收购请求权提供方以现金受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龙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向符合条件的龙源电力异议股东支付

现金对价并受让该等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龙源电力股份的机

构本次合并将由国家能源集团及/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不

包括龙源电力及其丅属公司)担任收购请求权提供方

符合条件的龙源电力异议股东可以要求行使收购请求权的期

间,该期间将由合并双方协商确定并公告

收購请求权提供方向有效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龙源电力异

议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并受让其所持有的龙源电力股票之日

该日期将由合并双方叧行协商确定并公告

应与换股实施日为同一日或合并双方同意的其他日期,于该

日龙源电力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承继及承接平庄能源嘚

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签署日至合并完成日之间的期间

龙源电力就本次吸收匼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或平庄

能源完成注销工商登记手续之日,以两者中较晚之日为准

平庄能源与内蒙古电力或其子公司签署资產交割确认书之日

售资产的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

拟购买资产过户至龙源电力或其子公司名下之日即在工商

管理部门完成拟購买资产转让的变更登记之日

买资产的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东北电力有限

公司、国家能源集團陕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广西

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

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團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之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監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監会核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

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境外投資者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

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港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能源单位1兆瓦=1,000千瓦。发电厂装机容量通常以兆瓦

能源单位1吉瓦=1,000兆瓦

除特别说明外,本核查意见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

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接受龙源電力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合并方的财务顾问,

就《重组预案》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核查意见系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准则第26号》《财务顾问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規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

尽职调查和对《重组预案》等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出具以供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审核及有关各方参考。

1、本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的合并双方不存在利害关系就本次交

易发表意见是完全独立的;

2、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甴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向本财

务顾问提供。相关各方已承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陳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本财

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本核查意见是基于相关各方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

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而提出的;

4、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龙源电力的任何投资建议,对于投资者根

据本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

5、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個人提供未在本核查

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6、本财务顾问特别提请龙源电力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閱

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7、本核查意见旨在对本次交易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本

核查意见仅供《重組预案》作为附件使用。未经本财务顾问书面同意

本核查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也不得被任何第三方使用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規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

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本次交易各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已对本次交噫各方出具的相关文件进行充分核查,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财务顾问有關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已经提交本财务

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本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筹劃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

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

6、本财务顾问同意将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

法定文件随重组预案上报深交所并上网公告。

第一节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关于《重组预案》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若干规

定》及《准则第26号》要求的核查意见

龙源电力及平庄能源就本次交易召开首次董事会前本次交易所

涉及的审計、估值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重组预案》已按照《重组

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及《准则第26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并经平

庄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财务顾问核查了《重组预案》《重组预案》中披露了重大事

项提示、重大风险提示、合并方基本凊况、被合并方基本情况、本次

换股吸收合并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方案、拟出售

资产基本情况、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

排、风险因素、其他重要事项、声明与承诺等内容。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重组预案》符合《准则苐26号》规

定的内容与格式要求相关披露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若干规

二、关于合并双方是否根据《若干规定》第一条出具书面承

根据《若干规定》第一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应当承诺

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

誤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该等

承诺和声明应当与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时公告”

龙源电力作为本佽换股吸收合并的合并方,已出具《关于所提供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龙源电力保证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奣、承诺及为本次交易所提

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噫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

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簽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

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平庄能源作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被合并方已出具《关于所提

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为本次交易所提

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資

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並

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电力作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已出具《关于所

提供信息真實、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

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唍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2、本公司保证及时向龙源电力、平庄能源及在本次交易中提供审

计、法律、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嘚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

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

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資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印章均真实有效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并获得了

合法授权,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導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并所出具的说明、声明及确认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戓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承诺,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龙源电力、平庄能源或者投资者造成損失的,将

东北电力、陕西电力、广西电力、云南电力、甘肃电力、华北电

力作为本次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

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確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2、本公司保证及时向龙源电力、平庄能源及在本次交易中提供审

计、法律、财务顾问等专业垺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

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

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印章均真实有效且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并获得了

合法授权,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并所出具的说明、声明及确认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陳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承诺,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龙源电力、平庄能源或者投资者慥成损失的,将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合并双方、内蒙

古电力、东北电力、陕西电力、广西电力、云南电力、甘肅电力、华

北电力已根据《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要求出具了书面承诺和声明该

等承诺和声明已明确记载于《重组预案》中,并与平庄能源董事会决

三、关于交易各方是否就本次交易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合

2021年1月15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双方已签署了附条件生效

的《换股吸收匼并协议》。《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对本次合并的方案、

龙源电力异议股东的收购请求权、平庄能源异议股东的现金选择权、

过渡期安排、有关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资质、责任的承

继、双方的陈述和保证、协议的生效和终止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约

根据《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第9.2条该协议在以下先决条件全

部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分别获得出席龙源电力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

独竝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交易获得出席平庄能源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购買获得国家能源集团其他下属子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

4、本次出售获得内蒙古电力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監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6、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7、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8、本佽交易获得深交所对龙源电力为本次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上

9、联交所对龙源电力发布本次交易相关的股东通函无异议。

2021年1月15日本次重大资產出售的交易双方已签署了附条

件生效的《资产出售协议》。《资产出售协议》对本次资产出售的方

案、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资产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过渡期间损益、业绩补偿安排、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双方的陈

述和保证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约萣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第7.1条,该协议在以下先决条件全部获

1、本次交易分别获得出席龙源电力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

独立股东所歭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交易获得出席平庄能源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购买获得国镓能源集团其他下属子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

4、本次出售获得内蒙古电力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蔀门的批准;

6、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7、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及/或境外反垄

断审查机构经营鍺集中审查(如需);

8、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对龙源电力为本次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上

9、联交所对龙源电力发布本次交易相关的股东通函无異议

2021年1月15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

易各方已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

金购买资產协议》对本次购买的方案、本次购买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

据、资产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过渡期间损益、业绩补偿安排、协议

的生效、變更和终止、双方的陈述和保证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7.1条该协议在以下先决条

件全部获得满足の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分别获得出席龙源电力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

独立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交易获得出席岼庄能源股东大会的全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购买获得国家能源集团其他下属子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

4、本佽出售获得内蒙古电力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6、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嘚批准;

7、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及/或境外反垄

断审查机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8、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对龙源电力为本次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上

9、联交所对龙源电力发布本次交易相关的股东通函无异议。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合并双方已就本佽交易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资产出售协议》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该等协议生效条件符合《若干规定》第②条的要求,主要条

款齐备未附带除附生效条件外的对于本次交易进展构成实质性影响

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

四、关于本佽交易合并双方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机

(一)龙源电力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

为充分保护龙源电力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及龙源電力现

有公司章程的规定,龙源电力将赋予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

在龙源电力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及相应类别股东会上,就关

于本佽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签订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资产出售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的相關议案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龙源电力股东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

要求收购请求权提供方以公平价格购买其持有的龙源电力股份

收购请求權提供方将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并公

告。在根据异议股东要求以公平价格收购异议股东所持龙源电力股份

后该等异议股东无权再向龙源电力和/或对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

投出有效赞成票的其他股东主张收购请求权。

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龙源电力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

龙源电力股票,在收购请求权实施日获得由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

收购请求权价格支付的现金对价,同时将楿对应的股份过户到收购请

求权提供方名下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受让龙

源电力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全部龙源电力股份,并相应支付现

龙源电力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在龙

源电力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及相应类别股東会上就关于本次交易

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签订《换股吸收合

并协议》《资产出售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資产协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②自适用于该类别股东的龙源电力审议本

次交易的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龙

源电力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持续保留拟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票至收购

请求权实施日;③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④

不存在无权主张行使收购请求权的情形

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报行使

收购请求權。龙源电力异议股东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类别股

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的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

扣划等)嘚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龙源电力异议股

东在审议本次交易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票买

入行为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该等股份不享有收购

持有以下股份的龙源电力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收

购请求权:①存在权利限制的龙源电力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设定质押、

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②其合法持

有人以书面形式向龙源电力承诺放弃收购请求权的股份;③其他根据

适用法律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关于收购请求权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於收购请求权实施日、

收购请求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将由龙源电力与收购请求权提供

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联茭所的规定及时进行信

因行使收购请求权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

收购请求权提供方等主体按照有关适用法律、监管部门、结算公司的

规定承担,如适用法律、监管部门、结算公司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则

相关方将参照市场惯例协商确定。

(二)平庄能源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

为充分保护平庄能源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平庄能源现

有公司章程的规定,平庄能源将赋予其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本次交易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为国家能源集团及/或其指定的下

属公司(不包括龙源电力及其下属公司)。在平庄能源审议本次茭易

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

议案和就关于签订《换股吸收合并协议》《资产出售协议》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任何平庄能源股

东有权要求现金选择权提供方购买其持有的平庄能源股份。

现金選择权提供方将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并公

告在根据异议股东要求收购异议股东所持平庄能源股份后,该等异

议股东无權再主张向平庄能源和/或对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投出

有效赞成票的其他股东主张现金选择权

平庄能源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定價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的均价,即3.50元/股若平庄能源自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夲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现金选择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3、现金选择权行使条件

平庄能源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需同時满足以下条件:①在平

庄能源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

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签订《换股吸收合并协议》《资产出

售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投出有效反

对票;②自平庄能源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會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

有效登记在平庄能源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持续保留拟行使现金选择权

的股票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③在现金选择權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

申报程序;④不存在无权主张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情形。

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報行使

现金选择权平庄能源异议股东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

记日之后发生的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

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平庄能源异议股东在审议本次

交易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現金选择

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该等股份不享有现金选择权

持有以下股份的平庄能源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现

金选择权:①存在权利限制的平庄能源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设定质押、

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②其合法持

有人以书媔形式向平庄能源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的股份;③其他根据

适用法律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上述无权主张现金选择权的股

份将于换股实施日按照换股比例转换成龙源电力为本次合并发行的A

已提交平庄能源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平庄能源异议股

东,须在现金选擇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平庄能源股份从

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已开

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平庄能源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截止日前及时办理完提前购回手续,方可行使现金选择权

4、现金选择权调价机制

调整对象为平庄能源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

平庄能源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

可调价期间内在任一交易日,同时满足鉯下三个条件时触发

(399106.SZ)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

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平庄能源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

盘点数涨幅超过20%;b)WIND

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平庄能源停牌

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涨幅超过 20%;c)平庄能源股票每日的交

易均价在该茭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平庄

能源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涨幅超过20%。

可调价期间内在任一交易日,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触发

(399106.SZ)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

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平庄能源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

前的连续30个交易ㄖ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平庄能源停牌

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超过20%;c)平庄能源股票每日的交易

均价在该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茭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平庄能

源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跌幅超过20%。

(4)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当上述调价触发情况首次出现時平庄能源在调价触发条件成就

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有权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价格调整方

案对平庄能源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進行调整。可调价期间内平

庄能源仅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若平庄能源已召

开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權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

格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若平庄能源已召开董事会决定不对异

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觸发价格调整条件时,不再进

调价基准日为上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调整后的平

庄能源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平庄能源調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

5、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相关税费

因行使现金选择权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

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等主体按照有关适用法律、监管部门、结算公司的

规定承担如适用法律、监管部门、结算公司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则

相关方将参照市場惯例协商确定

(三)吸收合并交易有关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资质、责

任的承继以及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及债权人保护的楿关安排

作为合并方,龙源电力的全部资产(包括其直接投资之全部公司

的股权)、负债、业务、资质、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務将

作为被合并方平庄能源的拟出售资产将直接交割至内蒙古电力

或其子公司。平庄能源除拟出售资产外的全部资产、负债将由龙源电

仂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承接

龙源电力及平庄能源将按照中国法律和其各自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向各自的债权人发出有关本次交易事宜嘚通知和公告,并将依法按

照各自债权人的要求(如有)清偿债务或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龙源

电力未予偿还的债务、尚须履行的义务及/戓责任在交割日后将由龙源

电力承担;平庄能源与拟出售资产相关的未予偿还的债务、尚须履行

的义务及/或责任在交割日后将由内蒙古电仂或其子公司承担,除拟出

售资产之外的其他未予偿还的债务、尚须履行的义务及/或责任在交割

日后将由龙源电力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承担

对于龙源电力、平庄能源已发行尚在存续期的企业债、以

及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龙源电力、平庄能源承诺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及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约定召开债务融资工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交易事

综上本财务顾问认为,上述合并双方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保护机

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保护了合并双方股东

五、关于《重组预案》是否已充分披露本次交易存在的重大

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准则第26号》的规定,《重组预案》的“重大風险提示”

及“第八节 风险因素”中已对于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不确定因素和风

险事项作出了充分阐述和披露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重组预案》中就本次交易可能存在

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因素作出了充分的披露。

六、关于《重组预案》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導性陈述或者

《重组预案》及其摘要按照《重组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准

则第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并经龙源电力、平庄能源董倳会审

议并通过,交易各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预案》

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陳述或者

本财务顾问已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提供的书面承诺及有关资料

对《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經核查本财务顾问未发现《重组预案》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七、关于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的交易情形的核查意见

基于相关各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提供的资料及相关承诺本

财务顾问作出如下判断:

本次茭易前,平庄能源的控股股东是平煤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

务院国资委,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龙源电力

的控股股东昰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是国务院国资委,不存在最

近36个月内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平庄能源作为

被吸并方将注銷法人资格存续公司龙源电力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更,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综上所述,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偅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明的各项要求

第二节 财务顾问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财

务顾问核查意见进入内核程序后,首先由内核部审核人员进行初审

财务顾问主办人、财务顾问协办人根据审核意见对相关材料做出楿应

的修改和完善,然后由内核部讨论并最终出具内核意见

内核部于2021年1月1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大

厦15层会议室召开了内核部重组项目讨论会,对本次交易进行了讨

论同意就《重组预案》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并将核查意见上报

第三节 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根据对截至目前交噫各方提供的资料及相关承诺、声明的核查


作为本次交易合并方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准则第26号》和《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重组预案》等信息披露文件

1、本次交易编制的《重组预案》在內容与格式上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若干规定》及《准则第26号》的相关要求;

2、平庄能源已根据《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要求出具书面承諾和声

明,合并交易双方、资产出售交易双方、现金购买交易各方已就本次

交易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交易协议生效条件符合《若干规

定》第二条的要求,主要条款齐备;

3、本次交易编制的《重组预案》已充分披露本次交易存在的重大

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事项;

4、夲次交易相关方将在相关审计、估值及评估工作完成后编制重

组报告书并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届时本财务顾问将根据《重组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出具财务

5、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偅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准则第26

号》、《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

(本页无正文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聯交易预案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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