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对方无财产怎么办我们不知道对方的财产和经济来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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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达成和解协议时未放弃剩余债权,即便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其仍有权依剩余债权申请强制执行

中央纠正重大财产冤案新政:《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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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讼中103个疑难问题详解+25个案由诉讼实战指南(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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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证据证明执行和解中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也无证据证明存在不依法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形,一般不应任意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但对于和解协议中债权人未明确放弃的剩余债权,债权人仍有权据此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一、李福泉与甘小年借贷纠纷案,岳阳中院以(2005)岳中民三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甘小年偿还李福泉借款本金130万元,利息227300元。本案执行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甘小年在湘阴县公安局享有到期债权1540000元。经协调,李福泉与湘阴县公安局达成和解协议,同日,甘小年出具保证,认可上述和解协议,并承诺该工程款归属李福泉所有。因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岳阳中院以(2005)岳中执字第114-4号民事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此后,李福泉向岳阳中院申请恢复执行。岳阳中院以(2005)岳中执字第114-6号执行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甘小年所有房产。2013年5月27日,岳阳中院作出(2013)岳中执字第42号恢复执行通知。

三、甘小年不服,以本案已达成和解协议,不应恢复执行为由,向岳阳中院提出异议。岳阳中院审查后认为,申请执行人李福泉、被执行人甘小年以及甘小年享有到期债权的湘阴县公安局三方签订和解协议,该协议只确定了由湘阴县公安局代甘小年偿还154万元,对余下款项并没有涉及,且在协调笔录中体现了李福泉不同意放弃利息的事实。该和解协议仍有52万元未付,并需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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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8题,每题1分,共18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

  A.居间行为 B.行纪行为

  C.代保管物品行为 D.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揽保行为

  2.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时,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在收到改组申请材料后,( )内应做出是否同意的批复

  3.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4月18 H召开股东会,选举公司的监事。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

  A.在某国家机关任处长的王某

  B.曾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5年2月13日刑满释放的李某

  C.曾担任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2004年7月被宣告破产,对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赵某

  D.该公司业务员王某

  4.清算中的公司( )。

  A.不是法人 B.法人资格尚存

  C.已不具有法人资格 D.法人资格转移

  5.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6.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410万美元,在其注册资本中,中方认缴的出资费为 105万美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外方认缴的出资额至少为( )。

  7.2004年8月1 H境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达成并购境内企业资产协议,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在( ),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

  8.某破产企业有10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3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下列( )情形不能通过。

  A.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B.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

  C.有5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5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9.在代位权的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 )承担。

  A.债务人 B.次债务人

  C.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共同 D.债权人

  10.A会计师事务所指派注册会计师王某和李某为B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根据规定,王某和李某不得买卖该公司股票的期限为( )。

  A.自A会计师事务所接受B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公开后5日内

  B.自A会计师事务所接受B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公开后10日内

  C.自A会计师事务所接受B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公开后1个月内

  D.自A会计师事务所接受B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公开后6个月内

  11.以城市房地产抵押的,其登记部门为( )。

  A.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D.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12.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C.委托人、研究开发人共有

  D.委托人,但研究开发人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13.上年度没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境内机构新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时,初始限额原则上不超过等值( )。

  14.POS跨行交易商户结算手续费收益分配,采用固定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宾馆、餐饮、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类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 ( ),银联网络服务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 )。

  15.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对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为绝对记载事项。

  A.承兑文句 B.承兑日期 C.承兑人签章 D.付款日期

  16.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 )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

  17.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 )即行公布。

  18.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 )罚金。

  A.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下列选项中关于判决和裁定表述正确的有( )。

  A.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 B.裁定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C.判决和裁定均可上诉 D.判决和裁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甲、乙、丙、丁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在有如下情况:甲死亡,吴波为继承人;乙因吸毒,耗尽其家财;丙在执行合伙业务时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B.在乙退伙后,经丙、丁同意,吴波可以成为合伙人

  C.吴波若成为合伙人,丁、吴波可以劝丙退伙,但无权将其除名

  D.吴波若为未成年人,经丙、丁同意,吴波的监护人吴冲可以成为合伙人

  3.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后,导致企业的控制权发生转移时,被改组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未偿还的集资款、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费用应当清偿。下列解决的办法中不正确的有( )。

  A.改组企业的现有资产清偿

  B.被改组企业的现有资产清偿

  C.被改组前改组企业的净资产中抵扣

  D.被改组前被改组企业的净资产中抵扣

  4.下列选项中,应当进行产权界定的情形有( )。

  A.与外方合资 B.实行股份制改造

  C.发生兼并 D.进行拍卖

  5.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

  A.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B.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C.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D.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的名称是公司章程中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公司设立的必备要件。公司名称的法律特征包括( )。

  A.标志性 B.排他性

  C.财产性 D.可同时拥有多个名称

  7.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后,就该公司财产分配提出下列分配方案,该方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首先用公司财产5万元支付破产清算费用

  B.对公司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40万元,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C.公司欠缴国家和地方税款总计50万元,从剩余破产财产中缴纳

  D.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税款后节余80万元,由公司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配

  8.下列选项中,属于《证券法》禁止的行为有( )。

  A.国有企业以自有资金100万元用于买卖证券

  B.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代理他人从事证券投资

  C.证券公司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D.证券公司为客户融资买入可转换公司债券

  9.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可用于( )。

  A.弥补因操作失误,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造成的损失

  B.临时垫付结算资金

  C.弥补因技术故障,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造成的损失

  D.弥补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造成的损失

  10.下列各项中,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有 ( ) 。

  A.普通货物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动产质押合同 D.定金合同

  11.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

  A.继承、赠与款项 B.纳税退还

  C.农产品销售收A D.个人贷款转存

  12.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

  A.行纪合同仅适用于贸易活动,委托合同适用范围广泛

  B.行纪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

  C.行纪合同为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D.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支出费用自行承担,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13.技术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

  A.非法垄断技术 B.妨碍技术进步

  C.未经有关部门登记 D.侵害他人技术成果

  14.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C.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D.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15.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有( )。

  A.财政预算外资金 B.住房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 D.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6.下列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

  A.署名权 B.修改权

  C.保护作品完整权 D.发表权

  17.根据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下列哪些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 ) 。

  A.重大对外投资 B.资产处置

  C.订立合同 D.资金调度

  18.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下列情况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有( )。

  B.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

  D.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19.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公司应当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负责公司登记的有 ( ) 。

  A.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 50%以上股份的公司

  C.中国远航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D.北京市宏伟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20.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半年报中予以披露的事项包括( )。

  A.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B.己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C.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D.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12题,每题1分,共12分。请判断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你认为表述正确的“√”,你认为错误的“×”。判断正确的,每题得1分,判断错误的,每题倒扣1分;不答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题型零分为止。)

  1.某合伙企业与某集体企业之间的纠纷早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该合伙企业在得知该情况后,主动向该集体企业履行债务,该集体企业无权接受其清偿。 ( )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企业中的国有股权转让,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 )

  3.根据《担保法》规定,因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受理而中止执行程序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不得行使。 ( )

  4.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

  5.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

  6.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

  7.持票人因延期发出追索通知,给其前手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所赔偿的金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 )

  8.张工程师将其发明在中国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随后他就该项发明向中国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其不丧失新颖性的临时保护期为一年。 ( )

  9.会计人员因离退、解聘、辞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的,所持会计证予以收回。 ( )

  10.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届满未即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职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同样适用此规定。 ( )

  11.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12.我国某居民欲交纳某国际组织会费,其购汇的最高限额为等值3000美元。 ( )

  四、综合题(本题型共4题,其中第1题9分,第2题13分,第3题14分,第4题14分,共50分。)

  1.2005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 (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 (1)由B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2)建设工程价款为8000万元,A公司应当在 2005年4月1日竣工之日支付全部工程价款; (3)由B公司为该建设工程垫资3000万元,垫资利息为年利率8%(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2005年1月10日,经A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转包给C公司。

  2005年2月1日,A公司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向甲银行借款 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同时约定将在建的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A公司与甲银行共同办理厂抵押登记手续。

  2005年4月1日,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给A公司,但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005年9月10日,B公司以A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对该商品楼拍卖受偿。甲银行因A公司逾期未还借款也于2005年9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A公司的商品楼主张抵押权。

  人民法院在调查取证中发现: (1)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超越了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但在2005年4月1日前取得了相应资质等级; (2)A、B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标的额为8000万元,但双方事后另行订立的合同标的额为7000万元; (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4)A公司与王某于2005年3月1日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条件。3月 10日,王某向A公司交付了全部购房款200万元,A公司亦接受,但双方当事人一直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5)A、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对欠付的工程价款是否支付利息未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该建设工程合同的工程价款应当如何结算?并说明理由。

  (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A公司在向B公司支付垫资利息时,其计算标准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5)A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6)在B公司与甲银行均要求对该商品楼行使受偿权利的情况下,谁的受偿权利更为优先?并说明理由。

  (7)B公司于9月10日对A公司提起诉讼,其优先权是否消灭?并说明理由。

  (8)A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9)B公司在行使优先权时能否对抗买房人王某?并说明理由。

  (10)A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是否应支付利息?如果需要支付利息,从何日开始计算,其计算的标准如何确定?

  2.果农李明承包有100亩苹果园,2000年秋季获得了大丰收,但李明不懂得销售的途径和方法,在农村的集市销售量又很小,便于2000年8月20日委托其在市里的远房亲戚李刚在市内代为销售,并处理相关事宜。双方约定,苹果最低每斤0.8元,李刚按销售总额的5%提成,于每次李刚交还款时结算,李刚根据市里苹果需求量大小及时通知李明,以便李明准确向李刚送货。8月24日,李刚就开始积极活动,先后以自己的名义与A市场和B市场签订了每天供应苹果的合同,每斤价格为0.85元;并与杨某等其他商贩口头约定可到自己家里随时提货,价格面议。为寻找上述买主,李刚共花费1000余元。李明的苹果运入市里后,由于质量上乘,销路非常好。李刚见自己以每斤0.85元的价格与A市场和B市场签订了合同,超过了约定的最低价格,遂将多出的0.05元自己留下,以0.80元的价格向李明交还货款。在9月底的——次供货中,由于李刚没有向李明报告市场的需求量,李明按约定依前日的需求量送来2000公斤,结果只售出1500公斤,剩下的500公斤堆放在储藏室内,因多日连降大雨全部发霉腐烂。10月2日,李刚病重不能起床,又未能与李明电话取得联系,在B市场多次催促下,遂委托自己驾车不熟的弟弟李二向B市场送货,结果车开到水沟里,造成重大损失。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李刚为找买主所垫付的费用,李刚可否让李明偿还?

  (2)若在李刚答应李明替其销售苹果后,又因工作不顺心,不愿再去帮李明销售苹果,则李刚可否要求解除委托合同?

  (3)超过约定最低价的每斤0.05元的利益应当归谁所有?

  (4)对于因李刚未及时报告需求量而给李明造成的损失,李明可否要求李刚赔偿?

  (5)对10月2日的损失,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水果市场知道李刚是代李明销售苹果的,若水果市场拉走苹果后一直没有付款,则李明可否直接请求水果市场付款?为什么?

  (7)假设B市场不知道李刚是代李明销售苹果的,若李明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将苹果运到解放路市场,解放路市场应当如何处理?

  3.A企业书面授权其代理人郭某以4.00—4.20元的单价与B企业签订一买卖合同。但郭某在与B企业的合同谈判中,认为A企.业的最高授权价格仍比正常市场价格低,于是在与 B企业反复磋商之下,2001年4月1日与B企业签订了单价为4.5元、标的额为200万元的买卖合同。最近三年B企业一直通过郭某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但B企业并不知道在该买卖合同中郭某已超越了其代理权。根据合同约定,A企业在2001年7月1日—5日向B企业提供全部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的10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于8月1日前向A企业支付全部货款200万。

  2001年7月5日,A企业如约交货,B企业于7月7日对货物进行检验时发现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但未通知A企业。8月2日,A企业要求B企业支付200万元货款,B企业以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表示拒绝。A企业在调查中发现,B企业拒付的真正原因是其已丧失支付能力,B企业同时欠C企业到期债务200万元。但B企业享有对D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但由于B企业管理混乱,一直没有对D企业主张其债权。2001年8月20日,A企业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B企业对D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A企业胜诉,裁定由D企业向A企业履行清偿义务,同时A与 B、B与D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C企业得知法院的裁定后向A企业主张应由A、C平均分配D企业偿还的200万元,A企业表示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提示的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A、B企业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B企业拒付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法院的裁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如A企业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费为2万元,该诉讼费应由谁承担?

  (5)C企业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4.甲保健机械厂生产了一种新产品“按摩靠垫”,并于1990年3月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9121631r。国家专利局于1991年1月授予专利权。1991年12月该厂将该专利使用权转让给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了登记后收取转让费10万元。该公司未及生产,就于1992年1月,在市场上发现了与该专利产品相近、功能相同的“按摩靠垫”。经查,该种靠垫是南方乙保健器械厂生产的。于是,甲厂就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要求制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南方乙保健器械厂获知后,提出它们生产的产品虽然和甲厂生产的产品相似,但这是该厂于1988年最早研制出来,并投入生产的。同时提出,甲厂的产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以下简称《专利法》)对新颖性的要求,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宣告无效。专利行政部门经过调查,查明:南方乙保健器械厂所诉该产品是它们厂最早研制并生产的无法证实,其生产的“按摩靠垫”是在1991年10月投入生产的,在其生产的“按摩靠垫”标明的专利号为“”,乙厂共生产该种产品5000套,获利50万元。请问:

  (1)南方乙保健器械厂如果所诉属实,其能否申请专利行政部门宣告甲厂的专利无效?理由是什么?

  (2)南方乙保健器械厂如果所诉属实,而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其申请,其不服应当怎么办?

  (3)如果甲厂的专利被宣告无效,某医疗器械公司能否要求甲厂返还专利转让费?

  (4)甲厂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几年?

  (5)本案中,甲厂如何维护其合法权益?

  (6)甲厂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应当如何确定?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有关代理行为的特征。《民法通则》规定,代理的特征包括: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2)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为意思表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故本题应选D。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审批程序。故本题应选C

  [解析] 《公司法》规定,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以及国家工作人员都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解析] 清算中的公司人格继续存续。

  [解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解析] 投资总额在300万至42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为210万美元。因此外方认缴的出资额至少为:210-105=105万美元。

  [解析] 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自做出出售资产决议之日起10日内,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程序。《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8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00万元)的半数以上。故本题应选D。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代位权的行使。《合同法解释》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证券交易的规则。根据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故本题应选A。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抵押物的登记部门。 《担保法》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故本题应选C。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合同法》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故本题应选B。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上年度没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境内机构新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时,初始限额原则上不超过等值20万美元。故本题应选B。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银行卡的收费标准。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汇票的承兑应记载的事项。《票据法》规定,承兑人在承兑时如果是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记载承兑日期。故本题应选B。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商标注册的审查核准。《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故本题应选D。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要求的, 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故本题应选C。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会计法》规定,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故本题应选B。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外,其它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裁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则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有关退伙的法律规定。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改组后被改组企业应当以现有资产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未退还的集资款、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故本题应选BCD。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产权界定的情形。根据规定,应当进行产权界定包括: (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4)国家所属单位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的。故本题应选ABCD。

  [解析] C、D两项的内容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所享有,而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没有此权限。

  [解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名称具有标志性、排他性和财产性的法律特征,且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有关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破产法》规定,应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拨付破产费用,然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故本题应选ABCD。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则;证券中介机构的禁止性规定。故本题应选 BCD。

  [解析] 奉题旨在考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内部管理要求。《证券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设立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故本题应选ACD。

  [解析] 抵押合同为诺成合同,动产质押合同为实践合同;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解析] 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继承、赠与款项(2)纳税退还 (3)农产品销售收入(4)个人贷款转存。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合同法》规定,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1)行纪合同仅适用于贸易活动,委托合同适用范围广泛(2)行纪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3)行纪合同为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4)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支出费用自行承担,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故本题应选AB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技术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法》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故本题应选ABD。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解析]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财政预算外资金;(2)住房基金;(3)社会保障基金;(2)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故本题应选ABC。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会计法》规定,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故本题应选ABD。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也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故本题应选ABCD。

  [解析] D选项不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范围,应由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设立登记。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半年报应披露的事项。根据《证券法》规定,C选项的正确表述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民法通则》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故本题表述是错误的。

  [解析] 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担保法》规定,因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受理而中止执行程序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不得行使。故本题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债务的抵消。《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故本题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居间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故本题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追索权的行使。《票据法》规定,如果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或其前手收到通知未按规定期限再通知其前手,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故本题表述是错误的。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受理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不丧失新颖性。故本题表述是错误的。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因离退、解聘、辞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的,所持会计证在有效期内不予收回,继续从事会计工作时重新按规定向发证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故本题表述是错误的。

  [解析] 《公司法》的该规定明确了董事、监事持续履行职务的义务。

  [解析]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股票;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对于境外直系亲属救助、缴纳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等有实际用汇需求但没有出境行为的购汇指导性限额,由等值3000美元调整为等值5000美元。

  (1)A、B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根据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按无效合同处理。在本题中,尽管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超越了资质等级,但其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了相应资质等级。因此合同有效。

  (2)工程价款应当按照8000万元结算。根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合同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的行为无效。根据规定,禁止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A公司应当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向B公司支付垫资利息。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5)A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有效。根据规定,正在建设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可以抵押,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有效。

  (6)B公司享有的受偿权利更为优先。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在本题中,尽管甲银行可以对商品楼行使抵押权,但B公司对该商品楼的受偿权优先于甲银行的抵押权。

  (7)B公司的优先权不消灭。根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8)A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9)B公司在行使优先权时不能对抗买房人王某。根据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10)A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应当支付利息。利息从4月1日起计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1)李刚可以要求李明支付1000元费用及利息。《合同法》规定: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在本案中,李明为了寻找买主支出了1000元费用,该费用属于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因此,李刚可以要求李明支付该1000元费用及利息。

  (2)由于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李刚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所以依该条规定,李刚有权解除委托合同;但若给李明造成损失时,其应当赔偿李明的损失。 (3)该利益应当归李明所有。《合同法》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这里所说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包括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从委托人处接受的财产以及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从第三人处收取的财产。本案中,李刚从第三人处因该买卖合同取得的所有财产,都应依上列《合同法》之规定,归属于李明。

  (4)李刚与李明之间是有偿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李刚没有及时向李明报告市场的需求量,违反了委托合同的约定,因此应承担其给李明造成的损失。《合同法》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李明、李刚在委托合同中,约定李刚办理好委托事项后,李明将提取5%的货款作为报酬,表明李明、李刚之间的委托合同是有偿合同。后由于李刚的过失(疏于提前通知水果市场的需求量)导致多发水果腐烂变质,李刚对李明损失应看作是由于李刚的过错而给李明造成的,李刚因此应负赔偿责任。

  (5)应当由李刚和李二共同承担责任。 《合同法》规定: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第406条规定: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上列规定和有关理论,李刚虽然未经委托人同意转委托,但他是在紧急的情况下为李明的利益转委托的,因而是合法的。但是他将委托事务委任给明知驾车技术不熟的弟弟处理,存在过错,因此应当对被选任人负责。李二明知自己驾车技术不熟,还接受委托,因而有过错,因此其当然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6)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李刚以自己的名义在李明授权范围内与水果市场签订合同,水果市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李刚与李明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直接约束李明和水果市场,所以李明可以直接请求水果市场交付货款。《合同法》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在本案中,李刚以自己的名义在李明授权的范围内与水果市场签订合同,水果市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李明、李刚之间的代理关系,所以该合同直接约束水果市场和李明。故李明可以直接请求市场交付货款。

  (7)水果市场可以选择李明或李刚作为相对人要求其承担其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因此,本题所述情况下,李刚应当向水果市场披露李明,水果市场也就可以选择李明或李刚作为相对人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1)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案中由于最近三年B企业一直通过郭某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因此可以推定 B企业是善意第三人,因此,郭某的代理行为有效,买卖合同成立。

  (2)B企业拒付理由不成立。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在检验期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符合约定。本案中双方约定的检验期是7月6日—15日。但B企业未在该检验期内将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时通知A企业,则视为货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因此B企业拒付理由不成立。

  (3)法院裁定符合规定。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本案中,法院裁定A企业向 D企业提起的代位权诉讼成立,因此,A与B、B与D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符合法律规定。

  (4)该2万元诉讼费由D企业承担。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本案中法院裁定代位权成立,A企业胜诉,因此;诉讼费由D企业承担。

  (5)C企业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本案中,A企业的代位权诉讼成立,其债权有优先受偿权,因此,C企业的主张不成立。

  (1)《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如果南方乙保健器械厂所诉属实,那么甲厂的“按摩靠垫”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存在,其不符合新颖性的要求。根据《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该专利权无效。”因此,南方乙保健器械厂有理由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该专利无效。

  (2)《专利法》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南方乙保健器械厂如果所诉属实,而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其申请,南方乙保健器械厂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专利法》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依照前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应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本案中,专利权受让人某医疗器械公司未及生产,丝毫利益没有获得,如果不予适当返还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故甲厂应当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权转让费。

  (4)《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本案中,甲厂的专利权是实用新型专利权,其有效期为10年。

  (5) 《专利法》规定: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

  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的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甲厂可以与南方乙保健器械厂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甲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6)《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本案中,南方乙保健器械厂擅自使用他人专利权,获利50万元,故甲厂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可以以50万元确定。

不给的话法院会强制执行,具体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所以说最后你可能会什么都没有了。建议与对方协商,说明情况,毕竟夫妻一场,他应该不会逼的太紧吧。

反正不坐牢,我就一辈子耗着,法院知道我没有个人财产能怎样
你意思是你再婚了?
如果这样的话抚养费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可能会影响你现在的家庭财产。
具体影响多少还要看法院如何判决。
顺便说句强制执行很麻烦的,每年都要申请,再加上法院要查查你现在的实际财产吧,男方如果不是很缺钱不会愿意这么麻烦。
满意请采纳。
没财产那法院确实也没办法,坐牢是不会的。
而且强制执行不会涉及唯一住房,最低生活保障等。
俗话说的好“清官难断家务事“啊。。。
再说我现在又有一个女儿了才一个月大,那我不是要抚养费两个,那抚养费是不是可以降低付啊
你现在有没有孩子跟你应该付给对方的抚养费没有关系。
你如果想给的少可以申请,看法院怎么判,如果法院判了给500,你只给300,他就能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如上所述,你不给也没钱他也没办法。
累死我了。。能采纳不?
怎么会没有关系,这等于我要养两个孩子,不就能少付点吗
那你说像我这种情况,要钱没有要工作也没有,我该怎么做,你给我指条路
 从法律上讲,你现在的女儿是你跟现在的丈夫的孩子,跟你和前夫所有的孩子是两码事儿。
给钱当然是比不给好,这主要还是看沟通。
你现在这个情况,我只能提个建议。孩子都是你亲生的,抚养费最好还是给,别管给多少。另外你女儿现在还小,等大一点,两三岁了,你最好还是出去找个工作,然后尽自己所能给抚养费,你跟前夫的孩子现在小,等大一点就会怨恨你,那又何必呢。说不定以后孩子长大了还会回来养活你也不一定啊。而且你如果没工作还要付抚养费,估计现在的老公会不高兴,你有了工作付抚养费,现任老公就不会说那么多了。
你说给多少别管,如果法院判七八百,我只能给两三百怎么办
我也打算那个孩子不认了,毕竟我现在是远嫁,不指望他跑来养我,也不可能跑来养我,协商好我也决定和那个孩子断绝关系的
上面不是已经给你说了吗,能给多少给多少,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如果你没钱是不会怎么样的。
。。。。。。。。。。。。。。。。。。。。。。。。。。。。。。。。。。。。。。。。。。。。。。。。。。。。。。
那就就给两三百吧。。。
那如果判五百一个月,我就给三百一个月可以不,那他如果不要怎么办,他又去起诉怎么办
你给他三百,他不会不要的,谁见了钱不要啊。
他去起诉就是强制执行,你没钱他也没办法啊啊!
你要每个月五百抚养费我给你,中间四年两万我也给你,明知道我没有经济来源,这些钱求妈妈外婆帮我凑的,因为这个事我爸不理我了,我妈被我爸骂了,你还不知足,现在还要我出一半罚款,为什么这样逼我,我现在女儿才四十来天,我要带孩子,做人就不能留一脚吗,现在你不接电话打算打官司,好,我陪你,我现在就命一条,钱没有,自己不要的,别怪我……
这个是我在和他谈判时候,谈不下的原因我发表律师那求助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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