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积金贷款又出新政!附最新南京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大全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北京日报
昨日晚间,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从9月17日起,居民购房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将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同时,公积金贷款将与缴存年限挂钩,缴存1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才能贷到最高额度120万元……
南京市公积金政策也频频发布新规。今年4月,公积金贷款最大额度由30万调整为50万。6月,近一步规范公积金提取政策。前两日,颁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管理办法》。
如今南京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是怎样的呢,往下看吧。
北京出台公积金新政:“认房又认贷”,缴1年可贷10万
昨日晚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几个重磅新政策。其中《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将彻底改变未来市管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这些政策将从9月17日、也就是下周一正式施行。
这里面,“认房又认贷”、“缴存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异地购房不能随意提取”都是关键词!
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缴存超11年,才可贷120万
过去,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120万元,缴存时间的长短并不会影响额度的多少;新政将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为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
计算缴存年限时,也会有几种特殊情况。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他举例,如果缴存期限是13个月,也会算为两年,可贷20万元。此外,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不会相加得出,而是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举个例子,如果是22岁大学本科毕业职工,就职后开始缴存公积金,正常情况下可贷满120万需要缴存11年以上,也就是34岁左右。“这主要是为了引导市民合理住房消费,落实‘租购并举’、‘先租后买’。”这位负责人说。
“二套房”既认房又认贷,最高贷款额度降至60万
从下周开始,北京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更改了判定“二套房”的规矩,变成与商贷一样的“认房又认贷”。
“房”为借款申请人在京名下住房,“贷”指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也就是说,借款申请人如果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也不予贷款。
具体来看,算为“二套房”的情况是: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全国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如果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有2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及在本市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的,则不予贷款。
同时,新政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总的来看,如果“认房又认贷”后被判定为“二套房”,相比过去将面临贷款额度下降、首付比提高。
首付比不再统一20%,普宅35%,二套非普80%
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将直接影响着首付比例。与去年“下载协议书
b.携带材料前往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书
a.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b.借款人及配偶的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或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c.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委托协议同时签订的不提供)
a.到银行开具一年内归还房贷明细、贷款证明;
b.带齐材料去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柜面转账
a.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b.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c.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特殊提取资料(归还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a.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b.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c.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d.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e.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银行)出具的一年内还款明细;
f.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期缴存明细;
g.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1、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a.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b.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c.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贷款证明);
d.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e.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f.相关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验的其他材料。
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的12倍;
a.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
b.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办理相关业务。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江苏紫金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等。
下列情况不能办理逐月还商贷:
a.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b.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
c.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未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本地、异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省公积金,铁路、省监狱、华东石油局等)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b.贷款证明;(贷款银行开具)
d.主贷人不是本人提供结婚证;
e.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备齐以上材料到单位缴住房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
1、公积金连续缴存满3个月。
2、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南京市本市行政区内无住房。
1、个人或者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3、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4、有公积金龙卡的带上卡
特别提醒:不需要再去房产局档案馆开无房证明!
只需一步:带齐上述材料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直接提取。
南京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额度为:不需要提供租房发票,个人不超过1200元/月,夫妻双方不超过24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