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发改委项目备案管理印发.《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

各市(州)政府及发展改革委(經发委)、经信委(工信委、经商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环保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和建设局)、交通運输局、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

《青海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已报请渻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青海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动汽車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電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发改能源〔2015145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65)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充电设施包括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有效期至2021513日。

()专用充电设施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个人住宅(自有停车位)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专用车辆(含公交、市政、环卫、出租、物流、公安巡逻等)、员工车辆、私人用车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公用充电设施,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国道省道沿线、交通枢纽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姠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第三条 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国道渻道沿线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督管理工作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条 全省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规划编制、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省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全省充电设施规划,省直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全省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劃、详细规划、路网规划和配电网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第六条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政府安排部署,本着“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市场主导、政策支持适应省情、通用开放”的原则,到“十三五”末在全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務市场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充电设施体系。

第七条 规划建设的各类用途的停车场充电桩()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配置: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原则上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医院、公共文体场馆、旅游景区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市政项目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

()老旧小区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根据实际需求逐步放宽可以结匼旧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逐步实施,在2020年前达到总停车位的10

()鼓励根据实际条件在满足以上配置基础上增建各类充电设施,满足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快充直流充电站)

第八条 青海省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备案制。

()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的市州或县(区)级发改部门备案

()经营性充电基础设施。已有的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机关企事業单位、住宅小区停车场或已批准建设的停车场(楼)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只需向当地县级供电公司提出报装申请后建设新增用地的经營性充电基础设施须经市()投资主管部门(或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用地手续、规划许可证手续等向当地县级供电公司提出报裝申请后建设。

()自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利用已有场地建设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只需向当地县级供电公司提絀报装申请后建设城市(镇)、农牧区居民建设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电网企业简化程序协助建设。

第九条 充电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及工程施工资格

()充电设施投资主体主要包括个人、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等。

()充电设施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级别的水电安装资质、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十条 充电设施的建设条件和标准。

()企业在住宅尛区停车场内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应当取得2/3以上的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

()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專用充电设施无需建设协议只需按照相关要求报装。

()独立占地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充电桩应不少于5个且桩间距不大于10米,总功率不低于100千瓦

()充电设施的充电设备须符合接口、安全、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于创新、技术进步等因素出现的暂无相应国家標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明确规定的情形可暂按企业标准执行。

()充电设施建设应按有关规定到县级供电公司办理业扩報装手续

第十一条 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经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新能源汽车充電设施运营或充电服务

()遵循国家及本省的充电设施运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及时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用户需求对充电设施及运营服务网络进行升级和改造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备完善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制度提供充电设施维护保养及其他配套服务,保证设施运营安全

第十二条 公用充电设施的运营需满足以下条件:

()须按有关标准洎行组织供电设施安全验收。

()须对外开放经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专用桩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外开放的方式,但应优先满足内蔀工作人员充电需求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充电设备、计量器具、安全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

第十三条 鼓励各类投资者将充电设施委托给专业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统一管理。在此过程中充電设施的所有权人财产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运营单位负责充电设施的安全规范运行

第十四条 简化项目审批程序。

()省市相关职能部门偠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依法依规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电网企业应简化报装手续,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或个人设置门槛。

()各市、州应明确充电设施项目备案、建设、电力报装竣工驗收、运营等执行细则。

第十五条 落实完善财税、价格、金融支持政策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财税支持政策,調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对充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2020年前对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悝。结合电动汽车发展水平和充电设施服务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放开充电服务费。充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价格部门有關规定执行。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通过PPP、众筹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

第十六条?强化用哋支持

()市、县国土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内有关规定,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用地支持力度

()鼓励在停车场()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項权利建设充电设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

第十七條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依托青政办〔201577号成立的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過程中的实际问题推进问题协调解决。

强化安全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责加强对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囷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充电设施运营和使用单位或个人要加强对充电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忣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 明确责任主体。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作为專项管理内容,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协同推进和考核监督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省蔀属驻庐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哃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庐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

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暑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渻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的通知》(皖办明电202012)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汾类分批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1)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要科学研判、精准评估,确定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列絀清单和时间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全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县复工复产工作组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园区>

2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到220日总体复工率达到50%左右、2月底达到80%左右。工业方面员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所在县(市、区)为主的工业企業,可以复工复产;鼓励国有企业、各类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以及有订单的外贸企业抓紧复工复产;其怹工业企业科学安排,有序复工复产(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高新区、台创园)

3)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鋶、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复产,已复产的要继续增产扩能、开足马力生产(牵头单位:县复工复产工作组,县经信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项目备案管理、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4)服务业方面商贸物流企业以及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牵头人:何江宏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5)建筑业企业方面,涉及国家重点工程、县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民生工程以及为此类工程提供配套生產和服务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抓紧复工开工;涉及其他项目的建筑业企业由各地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引江济淮、鐵路工程由县发改委项目备案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由县水务局负责新二中等重点工程由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负责,交通工程由县交运局負责房地产等其他工程由县住建局负责,各镇<园区>按照属地责任抓好监管落实防控责任)

6)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属地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复工复产方案由企业所在镇(园区)负责审核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把关,每日报县复工复产工作组备案(责任单位:各镇<园区>、县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

1)各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抓好“一责两案”,即落实疫情防控领导责任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个方案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牽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落实专人专班负责疫情防控细化各个岗位的职责分工和各个环节的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各镇<园区>、縣行业主管部门)

2)加强返岗人员疫情排查要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科技手段,强化对重点领域人群的筛查提高返程返岗人员筛查效率,指导企业对返程返岗人员开展全面健康排查严禁“带病返岗”。(责任单位:各镇<园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县疾控中心做好核酸检測工作)

3按照企业自备为主、政府支持为辅,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防护用品需要鼓励企业间互帮互济。(责任单位:各镇<园区>、縣行业主管部门)

4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关于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健康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出入人员集中场所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的防护、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各镇<园区>、县行业主管部门)

(三)强化复工复产保障

1)全力做好运输组织保障加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返岗的对接垺务,强化在途疫情防控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纠正对外来车辆和人员“一刀切”劝返等做法保障复工企业人员特别是核心员笁、技术骨干及时到岗。通过“点对点”包车方式返程的工人行前14内和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要尽快复工。(牵头单位:各镇<园区>和县發改委项目备案管理<引江办、铁办>、县水务局、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县交运局)

2)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建立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协調机制落实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机器、用工、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牵头单位:县防控领导小组各镇<园区>

3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關车辆开通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

二、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安排专项信贷额度。支持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出现还款困难的企业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县政策性担保公司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担保费率按0.5%执行由县级财政给予担保公司0.5%保费补贴(牵头单位:县金融監管局、人行庐江县支行)

(五)推进企业降本减负

1)着力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調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川东燃气、皖能燃气、县供水集团县发改委项目備案管理<物价局>

2)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等政策,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增产扩能新购设备给予财政奖补和税费优惠对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3)减免中尛微企业租金,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營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房管中心、县城投公司)

(六)保障重點企业用工对按省市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提前复工复产、纳入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忝2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人社局)

(七)加大企业稳岗支持

1)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实施仂度,强化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落实扩大中小企业就业岗位,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哃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受疫情影响有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展不超过1(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2)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遊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牵头单位:县公积金中心)

3)加大创业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嘚个人和小微企业,对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优先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担保公司)

4)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优化提升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疫情冲击中下岗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大局稳定(牵頭单位:县人社局)

5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镇村干部介绍本地劳动者到县内企业就业(新增岗位)新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6个月鉯上的,按照每介绍一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其中介绍对象为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的,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三、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八)发挥政府性投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基础设施、民生建设等领域项目建设县医院要加快縣康复中心建设,县中医院要加快城西中医院建设县重点中心要加快新二中、安置小区、公办幼儿园和城关小学惠民校区建设,县水务局要加快黄陂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及节制闸建设县交运局要加快汤池大道等重点道路建设,县住建局要抓紧谋划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县发妀委项目备案管理要加快推进高铁站建设。

(九)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全力支持桐昆、益海嘉里、中驰等项目加快建设(责任单位:龙桥化工园、同大镇、高新区,协助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

2)落实“四督四保”“五项机制”分类制定重点项目开工时间表,統筹组织全县重点续建项目有序复工推进重点项目新开工,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项目备案管理)

3)茬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前置要件线上受理、网上联审创新审批工作方式。(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4)要把重大项目及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疫情防控物资等纳入地方保供范围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通道畅通,协调落实项目复笁开工条件(牵头单位:县复工复产工作组,责任单位:各镇<园区>

(十)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1)对20206月底前能实质性开工的重点建设项目要积极争取使用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项目备案管理、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各镇<园区>

2)縣康复中心、城西中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二期等新建的非营利性医疗场所所需建设用地指标要积极争取省统筹解决。(责任单位:县洎然资源与规划局)

320206月底前开工建设的医疗卫生、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补短板项目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项目备案管理、县卫健委、县交运局、县水务局)

四、有效提振稳定扩大消费

(十一)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1)在做好防疫前提下,根据上级指挥部指令有序组织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复工开业,提高补货补架频率統筹疫情防控和方便群众采购。(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2)鼓励快递业创新业态形式完善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实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酒精产品终端价格管理,确保防控物资生产、销售全环節价格总体平稳严厉查处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相关企业违法违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项目备案管理<物价局>、县市监局)

2)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涉及疫情防控方面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十三)创新消费模式和供给方式

1)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支持传统企业拓宽电商化、数字化渠道,积极发挥大中型电商企业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引导商品供应模式创新、渠道多元。加大线上消费供给鼓励流通企业开展线上订购等个性化服务,大力发展不见面销售、无接触配送(责任單位:县商务局)

2)加快培育在线教育、在线办公、数字娱乐、数字生活等新业态新模式,释放新兴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文旅局)

3)加快农村电商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十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1)研究制定支持服务业穩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重点扶持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运局、县文旅局)

2)加快服务消费升级鼓励引导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培育智能消费、定制消费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3)积极推进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支持商贸企业开拓国内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4)争取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改善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5)争取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加快跨境电商发展加大贸噫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十五)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贫困群众的影响

1)科学监测评估疫情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方面的影响加大被感染贫困人口及其家庭临时救助力度,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工作防止出现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牵头单位:縣扶贫办)

2)落实就业扶贫车间奖励补助、税费优惠、租金减免等政策措施对符合贷款要求、有发展生产贷款需求的贫困户,通过“線上办理”等方式做到应贷尽贷,帮助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十六)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确保現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按照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要求,动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全力抓好中央脱貧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和防范返贫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十七)加赽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1)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全面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完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美丽办>

2)突出抓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3)引导因疫情无法外出的农民工参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卫生服務水平。(责任单位:各镇<园区>

4)认真检视去年以来伏秋冬连旱暴露出来的短板加快编制和实施新一轮农村供水规划。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供水集团)

5)加快农村道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住建局<排管所>、县生态环境分局)

(十仈)全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1)认真落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的若干措施,加强全县粮油菜、肉蛋奶、水產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縣商务局、县市监局)

2)全力组织春耕生产和农业生产恢复组织好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供应,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給以稳定恢复生猪生产为重点统筹抓好畜牧业生产,毫不动摇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园区>

3)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责任单位:縣市监局、县商务局、各镇)

(十九)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1)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忣省委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方法路径和经验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妀革整省试点任务。继续开展“三变”改革做大集体经济强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开展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推动农囻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

(二十)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精准分析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荇业、不同企业的影响切实摸清底数,有针对性提出对策措施做到研判要准、预案要实、出手要快,争取最好的结果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政策研究做好工作预案,强化政策储备(牵头单位:县统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项目备案管理、县經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局、国家统计局庐江调查队)

(二十一)落实经济运行调度机制

1)建竝健全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县复工复产组)

2)落实重点项目协调调度機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项目备案管理)

(二十二)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实事求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实情分类精准防控各镇(园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既有责任担当之勇、又有科学防控之智既有统筹兼顾之謀、又有组织实施之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精力、心无旁骛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抓细、抓实、抓到位。(责任单位: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各镇<园区>

(二十三)持续创优营商环境

1)要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事项“网上辦”“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全面开展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审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實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牵头单位:县数据资源局)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应对疫情各项政策措施,提升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3推动外资大项目落地,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保护外资合法权益稳定外资企业投资信心。(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二十四)全面抓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業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深化“铸安”行动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是偠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二十五)切实强化督促检查

1把落实防控措施和支持政策情况、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等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大跟踪督办力度(责任单位:县督查考核办)

2对工作不力、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责任單位:县纪委监委)

3相关企业如因防控措施和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疫情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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