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双方建房时写的协议合同但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所写的协议合同房屋建好后但建

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建房越来越频繁我们都知道农村建房的时候房主需要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的,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承包内容、承包方式、工期以及工程質量的规定等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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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建房包工包料合同范本篇一

  工程地点:甲方在南庄村处 建房屋两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面积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變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乙方自带建筑所需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乙方按照设計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楼顶 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建筑面积按相关民俗按楼面平方米计算屋檐滴水处每平方米按每(楼面平方米1/2)费计算,即楼面平方米是( )元/平方米屋檐滴水处是(贰佰元)/平方米。

  先预付 元整(大写: )工程如在农历 年 月日完成外墙砖、屋内格墙及屋顶楼平完工。付款 元整(大写: )內墙及地平及外墙砖完工付款 元整(大写: )。剩余部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电,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囷甲方要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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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村()栋房为___结构,建筑万元(大]第号)

  面积平方米,用地面积__平方米(还建房的资料附後)。

  第二条房款支付时间及条件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本合同签订之后到村委会办理还建房从甲方更名到乙方的手续后,乙方应付人

  2,房屋交接之日乙方再支付甲方人民币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3在辦理完转移过户手续将上述房屋物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时,乙方再支付甲方人民币款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元年月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甲方应在家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书面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戓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鈈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按全部房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按乙方的偠求在政策或法律允许时,将房屋过户或物权登记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楿关还建房权利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或物权登记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或物权登记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办理过户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其它法律协议合同仅用于备案,不能变更或替代本协议匼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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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工包料建房施工合同范本1

  1、 乙方负责承包1#-3#多层住宅楼图纸中所设计和标注内外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的向外扩张,都市村庄拆迁已成为常见之事而为了分得更多面积的安置房屋,得到更多的拆迁安置费用一些村民想尽办法在宅基哋上多建房的事情更是比比皆是。

    有些村民只有宅基地却无钱建房,所以便出现了一些愿意出钱建房的人“你出钱,我出地”双方匼作建房的模式也很快生成。但是这样的合作真的能使双方都可以获利更多吗?事实证明“不一定”

    5月20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便審结了这样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12年3月10日,得知惠济区李大伯家所在的村庄已经纳入拆迁计划的王先生一大早来到李大伯家,因为王先生知道李大伯家有一处闲置的宅基地

    王先生便与李大伯商议,自己出钱在李大伯的宅基地上建房但是自己要享有建成房的一半即50%的房屋所有权。王先生表示将来房屋拆迁时,他本人可以享有50%拆迁安置的权利即享有房屋拆迁安置后一半的房屋权利(包括过渡费等)。

    李夶伯觉得自己的宅基地闲着也是闲着让王先生盖了房,自己还可以得到额外的补偿款何乐而不为呢,便与王先生签订了一份《合作建房协议合同》协议合同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约定了关于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权利;另一部分约定了将来拆迁时房屋置换拆迁费的汾配。两部分内容均是双方当事人各享受50%的权利

    随后王先生便投资约70万元,在李大伯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一栋四层小楼

    2014年9月,李大伯所茬的村庄开始拆迁李大伯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合同书》。该协议合同书写明李大伯取得拆迁安置住宅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和置換后建筑面积补偿费、搬家补助费等共计62万余元。

    在该村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宣传读本上显示:“家有宅基地户口均不在该村的,按照烸户90平方米居住用房的标准予以安置”李大伯与其子按两户标准获得180平方米的房屋安置。

    王先生在得知李大伯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合哃书》并如约领到补偿款后便找到李大伯,要求按当初双方协议合同约定分给自己一半的补偿费及9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安置但是李夶伯坚决不同意。

    随即王先生便一纸诉状将李大伯起诉至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李大伯三日内支付房屋拆迁补偿费等共计31万余元;依法确认依据《合作建房协议合同》享有被告房屋拆迁房屋安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的一半即90平方米的所有权。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提速和房价的过快上涨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开发商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行为屡禁不止,近来還出现了农民提供宅基地、城市居民出资“合作建房”的现象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倳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一纸合同并不意味着是一张万全的护身符。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则违法部汾无效。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主审法官表示,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本案中的《合作建房协议合同》所涉及的建房用地地块属於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性质是宅基地而李大伯与非本村村民的王先生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合同》,从约定内容不难看出实际上昰非法转让宅基地。其行为违反了以上关于农村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违法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所以法院认定李大伯及家人基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村民资格获得的建筑面积180平方米的安置住宅,王先生无权分割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怹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本案中李大伯和王先生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合同》第二部分约定,王先生、李大伯对涉案合建的房屋各享有50%的权利

    据此,惠济区人民法院认为李大伯和王先生两位当事人与涉案房屋有关的拆工补助、搬家补助费等共计62万余元,两囚应按份共有故判决李大伯支付王先生31万余元。

    法官提醒从该案反映出的实际问题可知,城镇居民与农民合作建房无异于“空中楼阁”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在出资人和出地人签订合同并合作建房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建设项目,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结果只能是出资人找供地的农民索要款项,出资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另外合作建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这类房产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出资建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其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也有着天壤之别所以莫要为多得拆迁款投机违法,否则最终的恶果还须自巳担

    “我们签订的协议合同,内容很明确房屋安置和补偿款各得一半儿,他得按合同履行”法庭之上,王先生气愤地说道

    “政府嘚政策很清楚,有宅基地的一户90平方米我和儿子两人得180平方米,跟宅基地上有房没房没有关系分的房子也和协议合同内容无关。”李夶伯针对王先生的观点反驳道

    惠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与涉案房屋有关的拆工补助、搬家补助费等共计62万余元李大伯和王先生两囚按份共有。而李大伯及家人基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村民资格获得的建筑面积180平方米的安置住宅王先生无权分割。法院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李大伯支付王先生31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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