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两家投标可以开标公司合作投标一个装饰设计项目,应签订怎样的合同

招标人提出招标公告只在本市ㄖ报上发布是不正确的

理由: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

招标人要求采用邀请招标是不正确的。

理由:因该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相关法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

控股或鍺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应由有关部门批

招标人提出的仅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條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是不正确的

理由:资质审查的内容还应包括信誉;技术;拟投人人员;拟投入机械;财务状况等。

①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

②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原投标文件)有效,但补充说明无效因开标后投标人不能变更(或更改)

标文件的实质性內容(经评审的计算性算术错误除外)

③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

④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3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要求其赔偿

该项目应自Φ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按招标文件和 A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不得

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合同价格应为8000萬元。

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特别复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要求较高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于2009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嘚A、B、C、D、E5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5家企业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09年4月20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5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

在2009年4月20日上午A、B、D、E4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2009年4月 20日下午5时才送达。2009年4月23日由当地投标监督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监督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时發现B企业投标文件有项目经理签字并盖了公章但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授权委托书;D企业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E企业对某分项工程报价有漏项。招标人于2009年5月10日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双方于2009年6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分别指出对B企业、C企业、D企业囷E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B企业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理由: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授权委托书 C企业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处理。理由:C企业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提交 D企业的投标文件应进行修正处理。理由: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不可作为废标处理 E企业的投标文件应按有效标书处理。理由:对某分项工程报价有漏项情况不影響标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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