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我心动家地坝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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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谁为他们生命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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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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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重庆市秀山县高田镇茅坡村鱼泉坝组&&事件描述:&&谁为他(她)们的生命买单!!!&&&&&&事故发生在今天,发生在重庆市秀山县高田镇茅坡村渔泉坝组.今天赶集!今天本来是个好日子!但也就是今天洪水夺走了四个人的生命!今天让几个完整美好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家人亲戚朋友陷入痛苦之中!洪水无情,逝者安息、生者节哀。政府天天谈民生问题,谈村村通工程。但作为事发地几百年的村庄,到现在像小台湾一样。水、陆、空全行不通,连座便民桥都没有,五六岁的小孩上学,不论春夏秋冬、天晴落雨都得淌河。安全无法保障,成绩跟不上。这就是民生!如果有座便民桥他们的生命会失去吗?小孩上学还用淌河吗?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引起重视介入调查。
成长值:19300
发表于: 20:16:43
节哀!政府是好政府。只是有些人不作为。就像我老家一样!要是把苍蝇打一打就好了。
知识用时方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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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08:38
贪官污吏太多&有几个能为民做主
成长值:737
发表于: 14:16:12
人类的‘无知’造成了大自然的无情。
到了该努力的年纪,加油吧&小伙
成长值:447
发表于: 20:07:44
秀山跑腿代购,服务电话
成长值:245
发表于: 11:33:02
哎,村官太差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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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秀山之窗版权所有&&技术支持:昆明12岁少年勇救小孩牺牲续:谁为见义勇为者买单?
来源:齐鲁网
关键词:见义勇为 董涵淋 溺水 诉状
[提要]小涵淋见义勇为的事迹被当地的报纸报道出来之后,感动了很多人,也“温暖”了很多人。可时隔一年之后,小涵淋的父亲张鹏却突然一纸诉状把被救男孩易明的父母告上了法庭,这是
  我为死去的儿子打官司 来源:山东卫视
  齐鲁网讯 12岁的小学六年级学生董涵淋在玩耍时,突然看到一个不认识的小朋友落入河里,便迅速跳下水去救。最终,小朋友被救了起来,可他却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深爱着他的父母,离开了老师和同学们。小涵淋见义勇为的事迹被当地的报纸报道出来之后,感动了很多人,也"温暖"了很多人。昆明市官渡区政府也给董涵淋颁发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还有5000元的抚恤金。可时隔一年之后,小涵淋的父亲张鹏却突然一纸诉状把被救男孩易明的父母告上了法庭,这是为什么呢?
  见义勇为救人 他却陷进了河底的淤泥
  一说起儿子,董涵淋的母亲就失声痛哭,父亲也在悄悄抹泪。他们的老家在昭通镇雄,一家人来昆明打工已经8年多了。在他们眼里,儿子是一个懂事、学习好的好孩子。
  2010年6月24日下午,"小升初"考试结束第一天,董涵淋在两个小伙伴的邀约下,到盘龙江南坝立交桥附近玩耍。下午4点左右,河里突然传来一阵呼救声,一个小朋友在水里玩耍时不慎掉入了深水处。眼看落水的小朋友已经没顶,只有手在水面露着,董涵淋来不及脱掉衣裤,立即跑过去跳进水中,托起落水的小朋友,向岸边游去。
  闻声赶来救人的市民成功将这个小朋友救上岸来,但董涵淋因体力不支,再也没能上岸。当他被找到时,已经停止了呼吸。
  后经派出所调查,被救的小男孩叫易明,今年10岁,是西山区文峰学校的3年级学生。他只是受到了惊吓,并无大碍。
  和董涵淋一起去玩的小朋友回忆,他们看到有人落水后,董涵淋甚至来不及跟同伴打招呼,就下了水。落水的小孩拼命地搂住董涵淋的脖子,挣扎中,落水的小孩被推到了岸边。他们喊人来救时,落水的小孩先被拉了上来,而董涵淋后面才被找到,脚上有很多淤泥。副标题
  毕业证上的小照片 成了孩子的遗照
  7月16日,是领初等义务教育证书的时候,董涵淋的爸爸张朋拿着证书,心如刀绞。看着孩子证书上的照片以及各科的优异成绩,他再也抑制不住心情,放声大哭。毕业证上的小照片,成了董涵淋留给父母的唯一照片。因家庭贫困,孩子没怎么照过相,小时候照的也已找不到了。
  回忆起事发当天的情形时,母亲董女士十分自责。"当时我下楼买5个蜂窝煤,短短的时间,孩子就不见了。"董女士说,当天24日下午2点左右,她下楼买煤,还交待儿子要照顾好妹妹。可当她回来时,儿子已经不见了踪影,后来才得知是另外2个小朋友来叫去玩了。之后,董女士等到的是儿子的噩耗。
  张朋说,儿子从来不会去那么远的地方去玩,也不会游泳,平时放学后直接就回家了,帮他妈妈做家务、带妹妹。喜欢打篮球的董涵淋回家后和爸妈说好后会去学校玩,从来不会去那么远的地方。"我洗碗的时候,儿子就在旁边用清水清&&"董女士哭着说,他们一家的希望就是希望孩子上学有出息,勤快懂事的孩子让他们难忘。她说,有时候上街有2元零钱,问儿子要什么,他说太贵了,舍不得买。副标题
  因冷漠而递出的诉状
  除了丧子之痛,董涵淋的父母还有另一种感受--他们觉得,被救孩子的家人态度冷漠,这让他们心寒。"对方家长的那种态度&&他们说,没有人叫我儿子去救他们家的孩子。"张朋说,事发后,易明的家长曾来家里看过他们,但出言不逊,伤了他们的心。
  当记者联系易明的父母时,对方称,"据孩子讲,他落水后确实感觉到抓到了别人的手,但是当时他吓坏了,不知道是谁去救了他。" 也就是说,他们并不认为董涵淋的行为是见义勇为,易明也不是受益人。
  小涵淋的父亲张鹏说,从那之后,两家人再也没有见过面。在这件事上,易明是见义勇为的受益人,但易明是个孩子,而易明的的父母是他的监护人,他们除了一开始给的那1000元钱之外,也没有再给张鹏家任何赔偿。对方这种态度,引起了张鹏极大的不满。他觉得自己儿子的生命被漠视了。
  目前张鹏已经将起诉状递交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8万元。
  经过媒体的报道,很多热心人开始帮助张鹏一家,很多人还自发地在网上发起为董涵淋捐款的活动,还有网群的网友为董涵淋发起了义卖,把义卖得到的现款全部捐给了张鹏,希望小英雄董涵淋能够早日得到安葬。
  见义勇为精神十分可贵 但不提倡未成年人效仿
  救人于危难是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提倡的美德,但是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尤其是未成年人,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不要贸然进入危险的环境。因为生命对谁都是宝贵的,都只有一次,一定要珍惜。董涵淋作为见义勇为的少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的家人应该得到抚慰和一定的补偿,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编辑:郝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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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小江口河里的水每到枯水季节就是一河黑水,沿河两岸的百姓吃的都是这条河里的水,作为老百姓,我们曾经阻拦过从陈河钻井队拉废水的车,而且不只是一次两次,有关部门也出面和过稀泥,巴中电视台阳光问政栏目组也来了解过,但是都不了了之了,现在,被污染的河水已经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我还听说平昌人民也已经把通江告到了地区行署,但求有关部门这次能够有所作为了!
& && & 在此,本人希望看到这个帖子的各位动动你的手指,为了我们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也为了我们曾经美丽的通江河!一起行动起来吧!
“”网友:& & 您好!& &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环境问题的关注和环保工作的关心。对于您反映的“小江口河里的水每到枯水季节就是一河黑水”问题,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一、关于小江口水体变黑的问题。& & 高坑电站投入使用前,城区下游河段从未出现过大范围水体变黑的情况。2009年11月,高坑电站蓄水运行后,从2010年3月中旬开始,高坑电站库区每年春季水体颜色都会在几天内迅速变成黑褐色(俗称酱油色),且有明显的“清污分界线”。变色区域初期在水体中呈带状、丝状分布,其后全河变为黑褐色,具有明显的藻类生长繁殖特征(又称水华现象,一般发生在受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造成氮、磷等营养物质相对比较充足,气候条件相对比较适宜,水流流态相对比较缓慢的封闭或半封闭水域。如: 三峡库区部分支流,县域内的部分堰塘、水库几乎每年春季都会发生水体变黑情况)。为判断高坑电站库区水体变黑是否属于水华现象,我局还分别于2010年4月和2011年3月采集水样送省环境监测站进行生物监测,证实为藻类水华,其优势种为拟多甲藻。我县高坑电站库区水体变黑的现象一般从3月中、下旬气温明显回升后开始,一直持续到四月下旬气温较高后或雨季到来,河流涨水后才会完全消失。其中,在2010年、2012年、2013年的清明节前后,由于寒潮来袭,气温下降,库区水体还在一周之内迅速由黑褐色变为一河清水,变化非常明显、迅速。根据省站对库区水体的生物监测结论,结合我局今年以来对大、小通江河的污染源排查情况和监测资料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今年库区水体颜色变黑的原因仍然是藻类迅速生长繁殖所致。导致库区水体藻类迅速生长繁殖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高坑电站建成蓄水后降低了库区水体的水环境容量。高坑电站蓄水后,受水库回水的顶托作用,城区下游河段流速减缓,库区水体置换周期延长,水体自净功能大幅下降,在枯水期极易造成NH3-N、总P等污染因子富集,形成库区水体富营养化,为拟多甲藻、鞭毛藻等淡水藻类的繁殖生长提供了有利条件。二是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偏低为藻类生长提供了营养物质。通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虽已于2012年6月投入运行,但由于该污水处理厂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设计和建设,脱氮除磷效率并不高。同时,由于我县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城市污水管网覆盖不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偏低,造成大量的NH3-N、总P等污染因子进入高坑电站库区为藻类生长提供了营养物质。三是今年春季的气候及水文条件导致藻类生长繁殖时间提前、范围扩大。由于冬春季节干旱少雨,大、小通江河流量较小,库区形成半封闭水域。春节后,气温回升较早、较快,库区水体温度迅速达到藻类生长繁殖的适宜温度(12-21℃之间),使得今年库区水体变黑的时间提前到了3月初(前几年一般在3月中、下旬)。同时,城区低水位拦河坝(翻板闸)在春节后又集中泄放,城区河段内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集中向下游冲去,受电站蓄水阻挡,污染因子(NH3-N、总P)随河水回流至大通江河高石梯收费站河段,导致“清污分界线”上移,藻类繁殖生长范围扩大。& & 二、关于陈河天然气采输废水在小江口排放的问题。& & 自2010年3月高坑电站库区水体颜色出现变化后,就不断有群众质疑是因为天然气采输废水在小江口排放导致库区水体颜色变黑。为此,我局自2010年开始,便持续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监测,从调查和监测的情况看,完全可以排除天然气采输废水排放导致库区水体变黑的可能性,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从天然气采输废水水质监测情况分析。天然气采输废水实际为含盐量较高的深层地下水,从省、市、县环境监测站反复监测的情况看,采输废水经河坝气田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中除含盐量较高外,其它各项污染指标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规定。从感官指标看,水质清澈、无浮油、有咸味。之所以要求天然气采输废水拉运至小江口排放,是因为河坝气田下游的河流流量较小,难以稀释废水中的氯化物,因此要求拉运到县城下游的小江口排放,以利用大、小通江河汇合后的丰富水源,充分稀释废水中的氯化物。(采输废水中氯化物含量mg/l,因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控制氯化物,其稀释排放行为符合法律和标准的规定)。二是从库区水体颜色变化的时间上分析。天然气采输废水是从2008年5月开始在小江口排放,但在2009年春天小江口以下河段并未发生水体变黑现象。高坑电站于2009年底蓄水投入运行,2010年3月中旬,高坑电站库区水体就在短短一周之内变为黑褐色。同时,天然气采输废水每天都会拉运到小江口排放,而高坑电站库区水体颜色变黑现象仅仅发生在每年春季,而其它季节均不会发生。三是从天然气采输废水排放地点和排放数量上分析。2008年5月以来,天然气采输废水一直在小江口排放,排放量约200m3/天。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中石化西南分公司投资建设的脱盐处理设施相继投入运行,在小江口排放的采输废水已减少到30-40 m3/天。相对于通江河的流量而言,如此少量的废水是不可能从小江口河段回流至高石梯,也不可能回流到城区灌子潭,但库区水体颜色变黑的范围却包括了高石梯和灌子潭河段。今年3月以来,由于石牛嘴电站开闸后蓄水,近期城区河段水体甚至也有变黑的趋势。为降低天然气开采成本,避免废水拉运排放造成误解,根据我局建议,中石化西南分公司已开始利用反渗透技术(RO膜)和电渗析技术对采输废水进行脱盐处理,制备的纯水可就地排放,形成的浓盐水再采用多效蒸发技术将盐水汽化,蒸气经冷凝后形成蒸馏水排放,产生的结晶盐作为工业盐对外销售。目前,电渗析+多效蒸发装置已成功运行,效果良好,已实现了部分采输废水脱盐处理后就地排放;反渗透+多效蒸发装置已完成设备安装,正在进行调试,预计在今年内基本可实现采输废水全部进行脱盐处理并就地排放。& & 三、措施及建议& & 鉴于高坑电站库区水体变黑的原因实际为藻类水华,根据产生藻类水华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水体流速较缓;二是水体氮、磷浓度相对较高,具富营养化趋势;三是温度适宜),只有降低氮、磷等污染物的排放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库区水体变黑的问题。一是加快县城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目前,我县已启动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正加紧施工,将结合二期工程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增加D型滤池,从一级B标升级改造达到一级A标的排放标准),提高污水处理厂脱磷除氮效率。同时,加强县城污水收集管网维护,提高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积极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县与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十八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诺水河、涪阳、麻石、铁佛等四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只有尽力提高县城及上游场镇的生活污水处理率,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高坑电站库区水体颜色在春季变黑的问题。二是加快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加强流域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广,提高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控制氮、磷等污染因子经地表径流进入高坑电站库区。三是加强河道污染整治。通过清淤、打捞等措施清除水中的底泥、垃圾等固态污染物,降低高坑电站库区氮、磷等污染物富集,控制小江口一带水体富营养化。& & 谢谢各位网友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欢迎并诚恳地接受各位网友对我局工作的监督。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守护我们生活的家园!
& && && && && && && && && && && && && && && && && &通江县环境保护局& && && && && && && && && && && && && && && && && & 日
要去问问环保局了!
好像通江把人家没办法吧
& & 您好!
& &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环境问题的关注和环保工作的关心。对于您反映的“小江口河流的水成粪水”的问题,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 您在网贴中所说的“小江口河流的水成粪水”其实就是在春季气温上升后,高坑电站库区NH3-N、总P等污染因子富集,为藻类繁殖生长提供了条件,大量藻类(鞭毛藻、褐藻等)迅速繁殖生长,远看库区水体颜色为黑褐色。其诱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 & 一是县城城区及上游乡镇污水未经完全治理就直排库区为藻类生长提供了营养物质。通江县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经调查: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不够,人大片区以上无收集管网;同时已建污水管网部份地方存在破损,修复不及时,这样就造成大量生活废水(含有大量的NH3-N、总P等污染因子)直排高坑电站库区为藻类生长提供了营养物质。
& & 二是高坑电站库区为藻类的繁殖生长提供了个有利环境。距县城下游14公里处的高坑电站建成蓄水,正常蓄水位高程340.5米,库区尾水至县城南门廊桥小通江河段,高坑电站造成河水不流动,死水一潭,城区下游河段流速减缓、库区水体置换周期延长、水环境容量降低,形成水体富营养化,为藻类的繁殖生长提供了有利环境。
& & 三是春天到来,气温变高,是大量藻类生长的最佳季节。
高坑电站投入使用前,城区下游河段水体从未出现过水体变黑的情况。2009年11月,高坑电站蓄水运行后,从2010年3月中旬开始,高坑电站库区每年春季水体颜色都会在几天内迅速变成黑褐色,且有明显的清污分界线,清污分界线在原高石梯收费站大通江河段附近,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雨季到来或清明节前后,小江口河流涨水后就可完全消失。
& & 谢谢各位网友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欢迎并诚恳地接受各位网友对我局工作的监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江县环境保护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请问我们每一方水收了0.5元污水处理费,去哪儿了?这可不是个小数,既然他们没有处理,不是不就不应该收取我们的污水处理费?&
高坑河电站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一个童话,一个谎话。&
环保环保局为什么不提拉废水的车直排问题因为环保局收了中石化的钱了
& & 您好!
& &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环境问题的关注和环保工作的关心。对于您反映的“小江口河流的水 ...
& && &谢谢你的回复,总算有人出来说话了,那好,请问为什么要不惜成本的把废水从陈河拉到小江口倒而不是就近处理,为什么你避开废水问题不谈而牵强的说是藻类污染?为什么废水流经之处草木不生?真的是春季才有吗????难道每年一到冬季枯水季节河里就是黑水你没有看见吗????难道藻类冬天也繁殖吗?请恕我孤陋寡闻!!!
政府不作为。陈河的废水为什么要拉到小江口河里?
直接找省环保局
建议将诺水河更名为黑水河
楼主你没看见你3月14发的帖子环保局3月6曰就写好了回复了,忙得连日期都忘了改还是不知天明白日,这样的工作态度也难怪河里的水是这个样子了。
也许是时候把图片和帖子往上一级部门发了
& && & 谢谢回复!静观其变吧!再等一个夏季!且看今年冬天的效果
& && &谢谢回复!如果真的如你所说!就静观其变吧!反正我已经取样,将托朋友做专业的化验检测!虽然可能需要的时间比较长点,还是相信科学吧!
一切的一切,都是高坑电站大坝惹的祸。没有大坝把水拦了,那些脏水就都冲走了,去祸害下游其他地方,通江人民就看不见这一潭黑水了哈。:P;P;P
一切的一切,都是高坑电站大坝惹的祸。没有大坝把水拦了,那些脏水就都冲走了,去祸害下游其他地方,通江人 ...
敢不敢把那河里水抽样检测一下?把数据公开!上面那么多废水怎么处理的?
太黑了:lol
环保局责任重大!
水乃生命之源,城市生气象征。太脏了---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 四川麻辣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网友反映渠汇路遗留问题:谁为我家地坝买单
网友反映渠汇路遗留问题:谁为我家地坝买单
图为王英家的地坝低于公路路面30公分左右
四川在线达州消息(记者 徐洋 严衡玬 徐荣莉 何娇)近日,本网记者前往渠县三汇镇重石村,走访王英、蒲元成两家联排房的地坝因修路受损且没有得到处理的情况,并于1月19日以《渠县重石村修路致地坝损坏 雨水倒灌进屋谁负责?》为题进行报道,引得网友关注,到底地坝该拆还是该修?谁负责拆或修?
王英、蒲元成两家联排房的地坝该不该拆?
1月19日,渠汇路项目三汇镇分管领导、三汇镇党委副书记赵文凯回应称:“本来王英家房子批的面积是建筑面积,她把空地(原房屋一楼与渠汇路之间的面积)用水泥板跟公路接起(形成地坝),当初接的时候地坝跟公路是平的,现在公路维修后高于房子(导致渗水),但这是他们自己为了出行方便,将公路和房子连接起来的。我们问了县上的,为什么不给她家整(加高修补地坝),县政府就说,在公路旁边砌房子,还跟公路连通,这本来就是违规的。像这种的话严格说来是要拆除的,就是要把搭的这个‘天桥’拆了,没来拆就不错了。”
农村地坝的修建是否有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记者咨询到四川达州虹信律师所周川,他介绍,农村地坝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建筑面积,住建部关于农村宅基地建设有一个规章,规范性文件,但这不是属于国家法律性范围内。对于农房地坝等好宽、好大没有一个技术性的指导,也没有硬性规定,不算在农村房屋建筑面积内。
蒲元成家的地坝是否违规修建,记者采访到渠县路政大队副队长唐春,他告诉记者,道路旁的农村地坝修建不算是违反公路法相关规定,地坝与公路相连,在地坝修建过程中只要不破坏公路设施,不影响、阻挡行车视线都不用违法违规去约束。
既然如此,那为何三汇镇政府坚持蒲元成一家的地坝“是要拆除的”?
王英、蒲元成两家联排房的地坝该不该加高?
蒲元成一家的地坝在修渠汇路之前高出路面60公分,现在地坝低于渠汇路路面30公分左右。
针对地坝与公路应该谁高谁低,唐春说,如果地坝与公路相连,原则上地坝必须低于公路路面,如果由于客观条件地坝本来就比路面高很多,要求地坝低于路面也不可能,但这些情况针对农户没有作硬性要求。
所以,因为重新修整道路导致蒲元成家的地坝低于渠汇路路面的情况,不能通过加高地坝实现排雨水。
王英、蒲元成两家联排房的地坝该不该修补?
对于地坝该不该修补,律师周川说,如果地坝修建违规,但相关部门没有进行处罚、拆除,修建道路破坏了地坝也是应该修补的;哪个实施的就由哪个来修,找不到实施单位(施工单位)也可以找受益单位,交通局在管理也可以找交通局。
既然如此,那为何蒲元成一家反映村里有4家人的地坝与自己情况相同,给三汇镇政府反映后,施工队却修补了那4家人的地坝?
为何反映相同问题,得到不同结果?
蒲小余和蒲先权两家是渠汇路二标段施工队修补地坝的其中两户,“我们地坝原先修得多好,还用栏杆砌了,修路的给我们挖了一个大坑,公路修好后施工队只是将大坑用土填上,没有修补挖烂的地坝,下雨天地坝像个河沟一样,路都过不了。”1月24日,蒲元成邻居蒲小余和蒲先权两兄弟的母亲说,他们家的地坝被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二标段工程项目施工队于2014年腊月被挖坏后,直到2016年6月,才被修补好,“当时我们只有去找镇政府、找派出所,镇政府才给我们找两块水泥板搭上好过路,过了一年多两年才来给我们修。当时我们找了镇上的领导,要是不去找怕现在都还没有给我们修。”
2016年8月,在外打工的蒲元成回到家里准备儿子的婚事,得知施工队把蒲小余和蒲先权两家的地坝都修补了,自家的地坝却无人问津。“今年(2016年)8月份我们从外面回来开始,我和他爷爷(蒲永康,蒲元成父亲)多次到三汇镇上找王兴书记(现三汇镇党委书记)和曾涛镇长(现三汇镇镇长),当时王兴说叫我们找赵文凯(渠汇路项目三汇镇分管负责人、现三汇镇党委副书记),说村上的工作是赵文凯在负责,”后来蒲元成一家多次联系赵文凯,“赵文凯曾接过一次电话后,就再没有接了,因为一直也找不到人,现在也没有信心找他了”。
为何王英、何蒲元成两家的情况不在渠汇路遗留问题中?
“针对渠汇路建设中老百姓的遗留问题,县里组织了公路沿线的乡镇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领导,锁定了一些遗留问题。”渠县交通发展公司总经理王勇说,为了解决渠汇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关于群众的问题,渠县政府专门抽调相关部门如交通、国土等人员组成渠汇路群众工作组,切实解决修路过程中的遗留问题。
王勇向记者出示了三汇镇上报群众工作组的《渠县三汇镇人民政府关于渠汇路二标段遗留问题亟需解决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记者在《报告》中并没有看到关于蒲元成、王英家地坝的问题。
蒲元成称月份,自己和大哥蒲元惠、大嫂王英一起前往三汇镇政府反映情况,而在日渠县三汇镇政府上报给渠汇路群众工作组的《报告》中却没有蒲元成、王英家的问题,什么样的问题才能被纳入这个《报告》呢?
《报告》中显示,重石村蒲学奎房屋原渠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现已去世)曾表态,补偿58300元未兑现。王勇告诉记者,蒲学奎家的房屋是经过四川华邦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鉴定的C级危房,造成房屋损坏的原因是年久失修和房屋材质自身缺陷,不属于修路造成的,原渠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现已去世)在去世前签字承诺予以赔偿,但县政府对这个遗留问题存在疑问,因此在承诺解决仍未兑现的事项中。
蒲学奎房屋的危房鉴定报告中显示的是“房屋年久失修和材质自身缺陷”,此种情况被纳入《报告》,蒲元成家类似的情况却始终没有在《报告》得到体现。
遗留问题到底由谁收集认定?
“原来那个(副书记)调走了,我接手的时候都是处理县上下发的遗留问题了。关于最初遗留问题的形成,是县上的群众工作组到现场勘查核实村民的问题,县上再把认定的遗留问题下发给我们。”1月24日,赵文凯介绍,渠汇路是县道,业主单位是县政府的交通发展公司,三汇镇政府只是协助单位,关于遗留问题的处理,县上有款拨下来了,他们再发给村民。
“渠汇路遗留问题流程,首先各乡镇自己梳理上报,然后再交由交通发展公司,发展公司自己调查核实,反应的问题属实就处理,不属实就要做好解释工作。”1月19日,记者从渠县交通发展公司总经理王勇处了解到,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办公室张文渠是群众工作组的成员之一,张文渠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曾经是渠汇路群众工作组的成员,但路修好后,工作组就自然解散了。工作组在修路之前就已成立,当时是县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主要处理渠汇路从开始建设到建设结束过程中群众的疑难工作。”
1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交通发展公司求证张文渠的说法,交通公司工程部张强告诉记者,遗留问题前期是由三汇镇政府组织专人进行逐一排查、梳理,形成报告后上报给渠汇路群众工作组,县领导再召开了专门会议下发报告,属于交通发展公司的工程遗留问题,公司会挨家挨户去核定后便督促施工队解决。
记者手记:百姓利益无小事
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家家户户都想过一个团圆年、幸福年,文中提到百姓地坝在修路过程中被损坏,其中4家人多次上访政府、相关单位,终于时隔两年得到修补,但蒲元成、蒲得文等很多有类似情况的百姓还在苦等一个“说法”,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对百姓存疑的事情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呢?据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还有诸如蒲元成家更多的百姓多次上访无果,只得自己出钱修补地坝,那么对于百姓的问题,相关部门是否应该主动作为呢?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交通发展公司和三汇镇政府多次说过“老百姓无小事”,既然“百姓无小事”,那为何还有让蒲元成等如此纠结的“小事”。
早在修路之初,渠县县委县政府就以“百姓无小事”为出发点,专门成立了渠汇路群众工作组,并由组织部下发文件,解决修路过程中出现的百姓问题,渠县党委政府对这件事请的重视程度可见一般。为何百姓反映的“小事”迟迟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是上传下达不畅,还是相关部门充耳不闻?确实,村民家里一块小小的地坝与动辄上亿的投资项目相比,只能说是“小事”,但对于每一个受到影响的老百姓来说,这就是天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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