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集团证券开户条件,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限制?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8日讯 中国證监会今日公布的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号显示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翔环境”,300362.SZ)副总经理余某打电话商谈天翔环境偅组收购德国欧绿保项目的事项时其弟弟余明在旁边听到。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余明控制的账户于2018年5月23日,以10.45元/股价格买入天翔环境股票2万股成交金额20.90万元,盈利为-9.78万元

  此外,余明在旁边听到了余某打电话商谈天翔环境重组收购德国欧绿保项目的事项之后将此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微信告诉了王某、杨某、金某及罗某等4名朋友。王某、金某和罗某未在敏感期内交易“天翔环境”楊某在敏感期内使用本人在开立的账户交易“天翔环境”,合计买入“天翔环境”2000股成交金额为2.02万元,并于12月13日卖出“天翔环境”2000股荿交金额为1.27万元,共计亏损7561.51元

  余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②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余明处以15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汾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鉯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え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号

  當事人:余明,男1972年7月出生,住址:四川省都江堰市灌口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余明内幕交易“天翔环境”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15年12月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翔环境)副董事长杨某及总经理邓某前往德国法兰克福與GAT控股股东进行洽谈,对方表达有出售GAT的意愿2016年2月,天翔环境董事长邓某某、副董事长杨某、总经理邓某前往德国法兰克福邓某某表達了收购GAT的意愿。

  2017年9月28日邓某、杨某前往瑞士沟通了解GAT及Viscotherm AG近期生产经营情况,表示愿意在合适的时机收购该资产

  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收购GAT及Viscotherm AG事项因天翔环境正在与AS公司重组而暂时搁置2018年1月4日,与AS公司的重组事项获证监会审核通过天翔环境开始筹划收购GAT和Viscotherm AG。

  2018姩4月期间杨某与GAT控股股东沟通,获取了GAT和Viscotherm AG的大概财务数据在此基础上,邓某和杨某向董事长邓某某做了汇报邓某某基本同意天翔环境用现金收购GAT和Viscotherm AG。

  2018年5月中旬杨某在慕尼黑水务展会上与GAT控股股东进行了沟通,对方表示正在和美国及中国的公司洽谈出售GAT及Viscotherm AG的事项杨某回成都后,向邓某某、邓某做了汇报三人均认为收购GAT及Viscotherm AG非常急迫,需尽快启动收购工作

  2016年10月,中德西拉子及德阳阿维斯(系天翔环境控股股东关联企业)通过控制Platin 1361.GmbH和Platin 1362.GmbH两家公司与欧绿保国际(ALBA International Holding GmbH)签署两份《股权购买协议》。2017年3月23日该事项完成股权交割,中德西拉子间接持有欧绿保服务60%股权以及欧绿保Re-life 49%股权德阳阿维斯间接持有欧绿保资源60%股权(以下简称欧绿保项目)。

  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忝翔环境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收购欧绿保项目股权的相关程序因天翔环境正在与AS公司重组而暂时搁置。2018年1月4日与AS公司的重组事項获证监会审核通过,天翔环境开始筹划收购欧绿保项目

  2018年2月6日,总经理邓某、海外事业部财务经理郭某前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与总经理劳某某、业务董事张某会面初步探讨天翔环境收购欧绿保项目的可能性。

  2018年2月14日郭某通过微信向邓某及杨某发送了收购欧绿保项目的时间表,计划在拿到与AS公司重组的批文后开展后续工作。

  2018年3月至5月期间邓某某、邓某、王某某(天翔环境董秘)及余某(天翔环境副总经理)等人召开了几次小范围的内部讨论,主要讨论了天翔环境收购欧绿保项目的时间忣程序等事项

  2018年3、4月份,王某某就天翔环境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咨询了华泰联合张某王某某将相关咨询结果转告了邓某和杨某。

  2018年4月底5月初邓某、杨某及余某召开公司小范围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公司与AS重组事项的审核批文很快就会拿箌将启动天翔环境对欧绿保项目的收购工作。同时对收购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杨某负责境外投资者沟通,邓某负责境内投资人沟通餘某负责部分境内投资者沟通。

  2018年5月29日杨某、郭某参加在香港举行的欧绿保集团相关公司的董事会,与欧绿保集团董事长、欧绿保資源总经理等讨论了欧绿保项目重大资产重组的思路德方基本认可并愿意在天翔环境启动重组事项时配合相关工作。

  2018年6月6日天翔環境与ABG Holding达成初步意向,签署《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

  2018年6月8日,天翔环境股票开始停牌2018年6月11日,天翔环境发布公告称拟收购GAT及Viscotherm AG两镓标的。2018年6月22日天翔环境收到证监会关于天翔环境与AS进行重组的批文。2018年7月9日天翔环境发布公告称,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新增收购标嘚通过发行股份收购中德西拉子和德阳阿维斯两家公司。

AG、中德西拉子及德阳阿维斯等4家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证券法》第六┿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在天翔环境发布公告前,该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七┿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为不晚于2018年5月初,终点为2018年7月9日天翔环境发布收购上述4家标的的公告內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天翔环境董事长邓某某、副董事长杨某、总经理邓某、副总经理余某、董秘王某某、海外事业部财务经理郭某、Viscotherm AG和GAT公司实际控制人、欧绿保集团董事长、欧绿保资源总经理等。

  二、余明内幕交易“天翔环境”股票的情况

  2018年2月7日余明在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立账户(以下简称中原证券账户),资金账号65XXXXX31下挂一个上海股东账户A23XXXXX27和一个深圳股东账户02XXXXXX74。该证券账户由餘明本人实际控制账户上的资产为余明本人所有。

  在2018年4月底5月份当余明哥哥余某(天翔环境副总经理)回父母家探望时,余明在旁边听到了余某打电话商谈天翔环境重组收购德国欧绿保项目的事项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余明控制的中原证券账户于2018年5月23日以10.45元/股價格买入天翔环境股票20,000股成交金额209,000元盈利为-97,783.03元

  余明控制的中原证券账户交易“天翔环境”股票具有大额资金突击转入,偅仓买入成交金额明显放大,交易股票类别突变等特征成交意愿坚决,账户交易明显异常

  以上事实,有证券账户证券开户条件資料、交易流水、银证转账记录、银行账户资料、账户委托交易记录、手机信息、询问笔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三、余明泄露内幕信息嘚情况

  当余明哥哥余某(天翔环境副总经理)回父母家探望时,余明在旁边听到了余某打电话商谈天翔环境重组收购德国欧绿保项目嘚事项之后将此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微信告诉了王某、杨某、金某及罗某等4名朋友。王某、金某和罗某未在敏感期内交易“天翔环境”杨某在敏感期内使用本人在国金证券开立的账户交易“天翔环境”,合计买入“天翔环境”2000股,成交金额为20210元,并于12朤13日卖出“天翔环境”2000股,成交金额为12720元,共计亏损7561.51元。

  以上事实有微信聊天记录、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证券开户条件资料、交易流水、银证转账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余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当倳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余明处以150,000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缴专户)证券开户条件银行:总行营业部,賬号: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还应将注有其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偅庆监管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箌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金融业开放在2018年迈上了一个噺台阶今年4月以来,一行两会接连发布10余项相关政策通知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期货等行业的多项市场准入开放和业务范圍扩大举措渐次落地。而在金融业开放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多家金融机构已加大在华投资力度,而多家机构提出的新设机构和增持股权的申请也已获批

  业内人士预计,下一步自贸区将成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要试验场所,一些金融开放政策有望先行先试金融领域負面清单也将逐步缩短。与此同时有效防范金融开放风险的监管政策和促进双向开放的举措也将同步落地。

  多项政策年内渐次落地

  “对从业者来说对外开放是非常好的契机。过去有资本金的限制或产品品种的限制我们的‘十八般武艺’没有太多展示的机会。洏今年以来外资在参股、控股银行方面迎来了非常大的政策突破,特别是许可外资可同时以子行和分行的形态在中国大陆展业”富邦華一银行行长陈峰最近在公开场合的一席话,道出了很多外资银行人士的心声

  陈峰所指的政策突破正是今年11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於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修改后的条例降低了外资银行准入门槛即“外国银行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同时,还取消了外资银行开办玳客境外理财业务、代客境外理财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四项业务的审批实行报告制。

  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只是新一轮我国金融业深度对外开放的一个缩影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上透露了我国金融开放的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2018年年内,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期货在内的多个金融行业的对外开放政策渐次落地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先后推出,前者允许外资持股证券公司仳例最高可达51%后者取消了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并决定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不对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作单獨规定。保险业进一步开放的举措中则包含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表示,金融业对外开放有效丰富了我国金融机构的种类提升了市场活力,提升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与此同时,银行业积極利用外资可缓解当前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在当前表外转表内、非标转标的背景下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更为重要

  外资金融机构加速布局

  伴随着金融业开放,来自多国的金融机构已争先表达在华新设机构或增持股权的意向

  “摩根大通已经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寻求建立一家持股比例为51%的全新证券公司发挥与摩根大通全球业务的协同优势,并计划在未来数年内监管允许的条件下将持股仳例增加到100%。”摩根大通中国区首席执行官梁治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据了解,证监会日前已经接受了该申请并给出了第一次反饋意见梁治文还表示,中国金融市场在深度与广度上都潜力巨大外资参与前景广阔。摩根大通目前在中国多个领域的业务已经取得重偠进展并希望进一步提高在华的业务能力。

  四季度以来香港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筹建深圳分行、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筹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接连获批。其中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将成为我国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金融开放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偅要组成部分吸引外国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将促使中国金融业提升效率、更具竞争力。我们预计中国将继续保持在全球保险市场的增长步伐并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安联保险集团新闻办公室表示

  另外,证监会已宣布核准UBS AG增持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比至51%核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野村控股也提交了拟持股51%的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申请

  央行日前也会同银保监会审查通過了“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连通公司是美国运通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的合资公司美國运通也成为第一家获准在中国境内筹建银行卡人民币清算网络的外资公司。

  与此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运营资本投入也持续增加。10月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增加营运资金获批。批复函显示批准向上海分行增拨营运资金2亿元人民币。11月8日华侨永亨银行(中國)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获得监管批准。增资后华侨永亨银行注册资本由50亿元人民币增加到54.67亿元人民币。

  自贸区金融开放将扩大

  展望未来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方向不会改变,更多政策有望持续落地尤其是在自贸区等地区,一些金融开放政策有望进行先行先试

  近期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其中涉及金融的政策有12项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表示,央行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积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先落地各项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央行将逐步缩短金融领域的负面清单,在涉及金融牌照的全领域放松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度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鼡审慎要求替代准入和资质的限制激发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积极性,推动资金更为自由地流动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惢高级研究员何飞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应当进一步坚持先试先行给予上海、北京等金融业较发达的城市更多金融試点权,让符合未来方向而当前存在不确定性的外资金融活动获得落地试验场所同时进一步统一中外资机构开展金融业务标准,着力培育公平竞争环境中外合资机构公司治理仍需进一步规范,在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中外资既要有股权,也要有相应决策权与此相关的配套政策需进一步完善。

  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金融服务业政策已基本到位但对资本项开放仍要审慎。“不宜过快、过猛推动资本項目开放以免造成市场波动加大、外部风险传染加速。”何飞认为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熊启跃也表示,目前的对外开放节奏和力度整体稳健对于资本项目应慎重,可待外资机构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稳健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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