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公积金基数最新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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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公积金缴费基数?
上下限分别是多少?还是按照员工工资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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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公布如下:  一、2016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二、2016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6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
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公布如下:  一、2016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二、2016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6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23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不超过18245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  四、2016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6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五、2016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12342元(26029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2468元(5206元/月)。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6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96054元(8005元/月)。  六、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日。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  一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同意,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2016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2016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不超过18245元、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2016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12342元(26029元月)。  四、2016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2016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96054元(8005元月)<展开
可以买房提取的哦,需要购买的证件和正常缴纳税收。第二可以在自己离职后到公积金管理中西能办理提取的哦,但前提你要是外地户口的哦。第三就是自己实在没有办法了可以找中介帮你提,但必须要正规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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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7-00007
发布机构: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名&&&&称: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文&&&&号:
分&&&&类:规划财务审计;预算决算;其他
发文日期:日
主&题&词:
内容概述: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概况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苏州市政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负责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协调推进住房公积金改革。
&&& 2.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和使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
&&& 3.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 4.指导、管理和监督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开展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工作。
&&& 5.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监督检查全市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6.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为面向社会、方便群众办事,公积金中心下设9个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组织建设、工商、农业、中国、交通、苏州等商业银行和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等单位入驻,集中承办住房贷款等业务,实行“一条龙”服务。
(三)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公积金中心内设办公室、监察室、缴存执法处、使用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信息管理处、内部审计处、服务管理处九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负责本中心行政事务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记录与整理;文秘、档案、宣传、机要、保密、信访、安保和后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中心本级和分支机构固定资产的管理;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监察室: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受理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不服处分的申诉;对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心本级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缴存执法处:负责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等单位业务。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监督、分析归集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单位缴存业务管理及住房公积金卡务管理;组织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单位暂缓或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审核;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缴存投诉处理的管理;依法检查监督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负责缴存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执法工作和缴存单位信用管理;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使用管理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业务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等使用业务相关政策;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监督、分析使用计划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房源管理、数据维护和征信管理;协调、指导、考核协作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业务等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后管理和提取等使用业务的风险防范;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的管理;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法制工作。组织重大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核;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普法教育;承担中心各项法律事务;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中心本级和分支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计划财务处: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财务收支计划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编报市中心本级管理费用预决算,审核汇总分支机构管理费用预决算,并核拨分支机构经费;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统一会计核算、财务检查和统计等管理工作;办理分支机构、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基金结算、对帐手续;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信息管理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规划与组织实施。信息系统基础平台架构规划和实施部署;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升级;相关软件系统、硬件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业务数据信息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服务项目的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业务承办银行开展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内部审计处:负责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协调并参与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对内控有效性和健全性进行评审;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分支机构年度业务考核工作;牵头实施承办银行委托金融业务考核工作;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服务管理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管理与考核工作;网站公众监督和12345阳光便民服务平台、缴存单位云服务客户端的回复处办;对承办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设立、撤并的审批及检查指导工作;服务窗口和业务网点工作人员的服务培训和指导;对服务窗口和业务网点服务质量监督和考评工作;管理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公积金中心在各市(县、区)设立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中、相城、姑苏、虎丘分中心和盛泽管理部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积金中心的授权,负责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保值、归还和内部核算等具体管理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8个,具体如下: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市本级、姑苏、虎丘分中心)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江分中心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中分中心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城分中心
(五)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公积金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苏州市十二次党代会新要求新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政策上求平稳、管理上练内功、服务上促提升,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住房需求、改善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努力为苏州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展现新作为。
1. 推进缴存扩面,处理好企业发展和职工维权的关系
。针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形势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对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要求,减轻企业的用人成本。有效发挥各级政府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平台作用,联合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对于企业不依法缴存的予以纠正,对职工诉求超过范围的予以引导,努力寻求统筹权衡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平衡点。
二是注重扩面进镇和强化职能的“相辅相成”。继续推进在镇(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增加公积金缴存扩面职能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大网点宣传力度,引导单位就近办理业务。调研评估已设置的单位业务服务网点,梳理网点职能开展情况,加强公积金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网点功能效用。探索建立网点业务办理量、服务规范等长效管理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其公积金工作的职责意识,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和工作机制。
三是突出扩面增人和提质增资的“双轮驱动”。合理分析全市公积金缴存情况,探索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建缴公积金新机制。继续做好重点企业的催建催缴工作,并联合社保部门推进公积金稽核,稳步扩大全市公积金覆盖面。在上市企业缴存证明审核电子化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出具缴存证明。按规定及时调整缴存基数,引导单位按实缴存和调整,对低于规定标准基数实行统一调整,为职工住房消费累积资金。
2.释放保障优势,处理好政策稳定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一是引导市场理性住房消费。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精神,重点支持刚需职工住房消费,不断发挥公积金保障作用。研究分析本地楼市的走向和房地产市场趋势,针对全市公积金高位运行情况,多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形成资金供给的调节机制,全力维持好公积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整合优化使用管理体系。研究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的储备,逐步降低资金需求,保证公积金可持续运行。逐步统一大市范围各项业务政策,制订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加快实现全市提取等个人业务通办。探索研究在确保贷款资产安全运行基础上的贷款业务管理新模式。完成购买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服务到期的相关后续工作,确保公积金风险可控。
三是彰显倾斜举措惠民效应。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研究支持职工用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租房提取政策。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贴息和一线环卫职工实施全程封闭服务。切实为列入市区第二批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涉迁居民办理帮扶优惠提取。继续实施对高层次人才“九大”政策优惠和“四项”便捷服务,配套市委、市政府实施人才乐居工程。
3.做实特色服务,处理好服务提质和工作增效的关系
一是完善网上服务功能。提档升级贷款受理“一柜式”服务模式,拓展贷款申请渠道,实现网上贷款预审核,延伸贷款服务触角,促进“一柜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的提速增效,切切实实提升服务的便捷度和职工群众的满意度。突出公积金业务办理与互联网+功能“融合催生”,加快与人社、工商、地税等部门数据互联共享,完整采集新缴存职工基础信息,逐步完善已缴存职工信息,实施外地职工离职返乡和职工退休提取网上、移动终端自助办理。持续推广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满足职工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二是巩固发展特色服务。深入思考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巩固和发展特色服务的方式方法,做实做精已有的特色措施,注重长效管理和持续改进,努力把“便捷服务、尽责服务、优质服务”融入到群众需求中,做到群众心坎里。畅通“五位一体”亲民服务渠道,整合完善公积金服务网点布局,办好苏州日报公积金专版,不断放大“公积金,惠万家”特色服务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感受度。
三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全系统《住房公积金服务规范手册》各项标准要求,组织开展服务规范技能竞赛,将“服务贯标”外化于行、内化于心、融化于情、固化于制。切实强化对服务队伍的管理,提升人文关怀,激发团队活力。推进12329热线平台建设,做好热线服务外包考核,稳定电话接通率,提升咨询解答质量。继续通过“神秘人”暗访、满意度专项调查、客户需求信息采集等方式,开展服务质量指导、监督和考评,巩固提升全系统服务质量,保持公积金服务在群众中的良好口碑。
4.夯实基础管理,处理好风险防控和业务创新的关系
一是大力加强内控管理。按照重大政策和制度后评估办法的要求,完成对贷款资产的风险评估。实施资金流动性管理专项审计,重点排查“公转商”业务、资产证券化、银行借款等融资方式的风险点。针对中心与银行直联平台建设和财务结算方式变化,实施银行直联资金结算专项审计。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常态化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和风险评估。修订内部审计相关规定,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二是统筹合理配置资金。坚持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有效动态监控全系统资金运行,并开发利用资金运行流动性预测系统,实现各种融资方式和资金配置使用的有机统一,保障资金流动呈现合理态势。做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到期后的债务清偿和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及合同终止后的清算工作。进一步完善经费相关管理制度,持续梳理更新资金管理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全面加强公积金资金存放管理和保值增值,不断提增资金收益能力。
三是提升基础工作水平。集中全系统智慧和力量,启动新一代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建设,突出前瞻性、实用性和安全性。全面细致筹划、协调、组织好服务和办公场所搬迁的各项工作,打造有序高效的服务和办公环境。准确编制2016年全市公积金年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自办网站日常监测达标。落实节能节约任务指标,做好依法行政、信访处理和保密工作。探索全系统业务档案整体外包,进一步规范档案整理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的精准化水平。
5.从严管理队伍,处理好提升绩效和增添动能的关系
一是牢记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全系统党员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镜,自觉加强党性锤炼,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抓在平常、融入经常。继续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全系统推行“组团式”党员活动模式,树立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
二是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全体公积金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廉洁文化理念征集活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定期分析全系统干部队伍作风状况,用好廉政谈话和廉政约谈制度,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健全完善“两个责任”清单,重点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形成管用有效的责任落实链条。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继续开展监察审计联动监督检查和廉政专项巡查,积极拓展走访银行、企业、服务对象等延伸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把廉政勤政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
三是建强促进发展的干部队伍。改进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督察问责,着力推动干部担当作为。注重从严管理与正向激励相结合,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优化分支机构领导班子,加大全系统干部尤其是科级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细化实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加强全系统中层后备干部梯队培养,继续开展多样化的机关基层“双向”挂职锻炼。创新服务外包人员管理模式,探索其绩效管理新路径。多层次全覆盖实施专题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使忠诚干净担当成为苏州公积金团队的鲜明特质。
二、2017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表
2017年度苏州市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一、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基本支出
&(一) 一般公共预算
二、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公共安全
三、部门上下级补助支出
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四、市立项目支出
三、其他资金
五、科学技术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七、社会保障与就业
八、医疗卫生
九、节能环保
十、城乡社区事务
十一、农林水事务
十二、交通运输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五、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十九、其他支出
2017年度苏州市市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表二&&&&&&&&&&&& &&&&&&&&&&&&&&&&&&&&&&&&&&&&&&&&&&&&&&&&&&&&&&&&&单位:万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纳入预算管理非税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
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动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2017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部门经常性项目
部门上下级
市立项目支出
结转下年资金
2017年苏州市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三、部门上下级补助支出
四、市立项目支出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代码
功能科目名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数
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代码
功能科目名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 单位: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基本支出
&&& 1、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二、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 2、纳入预算管理非税资金
三、部门上下级补助支出
&&& 3、专项收入
四、市立项目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代码
功能科目名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数
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十一
单位: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数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十二
&&& 单位: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
公开表十三&&&&&&&&&&&&&&&&&&&&&&&&&&&&&&&&&&&&&&&&&&&&&&&&&&&&&&&&&&&&&&&&&&&&&&&&&&&&&&& &&&&&&&&&&&&&&&&&&&&&&&&&&&&&&&&&单位:万元
采购品目大类
采购物品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专项印刷费
纸、纸制品及印刷品
专用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
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设备购置
专项维修维护费
维修(护)费
软件应用及开发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化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信息技术服务
专项委托业务费
委托业务费
专项热线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项委托业务费
委托业务费
专项委托业务费
委托业务费
专项委托业务费
委托业务费
专项委托业务费
委托业务费
专项委托业务费
委托业务费
专项委托业务费
委托业务费
专项委托业务费
委托业务费
三、2017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汇总表说明
1.收入预算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4361.3万元,资金性质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
2.支出预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1.23万元,占2.0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596.04万元,占94.67%;住房保障支出474.03万元,占3.3%。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421.88万元,占23.83%;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7559.42万元,占52.64%,市立项目支出3380万元,占23.53%。
(二)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4361.3万元,资金性质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43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1.88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7559.42万元,市立项目支出338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14361.3万元,支出预算为基本支出3421.88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7559.42万元,市立项目支出338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1.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1.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
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596.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邮寄费、物业费、办公场所租赁费、信息化维护费等为保障公积金事业开展的必要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74.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421.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46.31万元,占68.57%;商品和服务支出401.46万元,占11.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4.11万元,占19.70%。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中心无此类资金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143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1.88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7559.42万元,市立项目支出338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1.23万元,占2.0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596.04万元,占94.67%;住房保障支出474.03万元,占3.3%。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421.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46.31万元,占68.57%;商品和服务支出401.46万元,占11.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4.11万元,占19.70%。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401.46万元,其中办公费69.9万元,差旅费48万元,会议费31.9万元,培训费75.6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工会经费47万元,福利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9.86万元。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说明
1.“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安排数为1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杂费等公务支出;公务用车费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急车辆的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会议费3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租赁费等支出;培训费7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展各类培训发生的住宿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等支出。
&&& 2.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增减变化分析
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比2016年度减少27.39万元,下降1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6万元,下降14.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预算与2016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26.8万元,下降66.50%;会议费减少13.8万元,下降30.20%;培训费增加19.21万元,增长34.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17年度将着重促进发展干部队伍,加强全系统中层后备干部梯队培养,通过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实施专题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提升干部职工管好用好公积金资金的能力。
以上各项费用减少的原因是:我中心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会议费等费用的开支。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25.3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为1546.42万元,包括:印刷购置公积金卡21万元,日常办公所需更新电子设备、家具等共计119.42万元,购置市中心新办公大楼办公设备、家具等150万元,新办公大楼档案室专用密集架和恒温系统175万元,以及新大楼机房建设所需网络安全和智能化专用设备等共计1081万元;工程类采购为250万元,包括:新办公大楼的装修维护;服务类采购为1428.97万元,包括:新一代苏州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改造项目软件开发费600万元,前台服务人员服务外包费用365.47万元,热线中心外包服务费用298.5万元,核心、网上业务系统软件年度维护费用55万元,业务系统运营管理外包费用20万元,IT硬件网络运维费用25万元,网络安全运维及等保测评费用65万元。
主办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苏州名城信息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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