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自建房设计图只登记申请书有用吗

这位朋友: 第一个问题:目前大多数农村的房屋权证颁发情况都不一致。房屋产权证一般都没有登记发证,土地证也是不全部登记发证的,有些地方仅采用宅基地的审批备案制度,有些地方可能什么都没有。所以,你家的房屋是否需要办理,主要是看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管理部门的管理情况。农村房屋的管理部门一般是乡镇土管所。 第二个问题:对于农村土地上的房屋,其房产权利和土地使用权权利的行使,它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权利是完全不一...
答:同城市房屋一样,自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本...
答:现在在农村做房象你这样买地皮做的是能办房地产权证的。首先你得将地价给交齐的,因为现在国家在农村在做新农村,所以一般是不同意有自己产权的。所以你要到土地所和房管所去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只有这样你花的钱才有价值。不然花了几万才能...
答:在我国当取得房屋的产权后,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房屋才真正属于您。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农村房屋登记,办理房产证依照以下流程。 一、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
答: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建房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一)申请条件 本乡...
答:办理农村自建房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
答:农村的住房也是要领取房屋产权证的,能否领取房屋产权证的关键问题不是户口,而是是否有宅基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
答:农村的房子可以到镇级行政单位的土地管理所办理房产证,具体的要求及程序如下。 首先得办下土地使用权证,交土地契税,然后办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通水电,房子建好后还得通过验收,最后才能办房产证。如果是乡村自建房的,手续就没这么复...
答:第一,农村建设住宅,应当首先申请宅基地,取得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 第二,发证划线后,你应当再办理相关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三,各省均制定有关于农民住宅建设的办法,不尽相同,相关细节以各省规定为准。
热门装修问答2015年规范农村建房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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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规范农村建房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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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兴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资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房。
2、我市农村村民建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农村村民建房须按照“有规划覆盖、有审批程序、有标准图集、有绿化美化、有检查验收、有奖惩措施”的“六有”基本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坚持先规划后审批,先审批后建设,没有编制规划的,不得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没有依法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得建设。
3、我市农村村民建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原则上应在原宅基地内安排;原宅基地无法安排的,应充分利用村内原有宅基地、空闲地等非耕地安排农村村民建房。从严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异地新建住宅的,实行建新拆旧承诺制。
(2)农村村民新建住房原则上以村为单位选择相近的风格造型样板房,确保一定范围内建房风格基本一致,对外观立面、房屋色彩、房屋层数、楼层标高及排水、排污设施等提出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公寓式建房。
4、村民建房理事会的职责?
各村成立村民建房理事会,成员由5―7人组成。村民建房理事会根据各村自定的村规民约把好村民建房第一关,并负责对批准后建房户在建房过程中是否按规划要求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建房户须向村民建房理事会递交建房责任承诺书。
5、农村村民申请建房的条件是什么?
(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已分户无宅基地的;
(2)符合分户条件且现有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后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的;
(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扩建的;
(4)现有房屋属旧房、危房需拆建的;
(5)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迁建的;
(6)因灾毁住房需重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哪些情形,农村村民建房申请不予批准?
(1)占用基本农田的;
(2)占用公路用地的(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以内);
(3)占用电力通道用地的(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134-330千伏15米)
(4)东江湖沿岸建房的;(海拔286米高程以下)
(5)选址位于没有治理过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省、市、县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6)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
(7)户口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
(8)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再申请宅基地的;
(9)超过规定面积的;
(10)存在权属纠纷,在纠纷没有解决之前的;
(11)原住房虽因征地而拆除,但按征购方式进行了补偿安置的;
(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我市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在城镇规划区建房的:使用耕地的,不超过11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18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不超过150平方米。
(2)在城镇规划区以外建房的:使用耕地的,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不超过180平方米。
8、我市农村村民在原宅基地和未利用地上建房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提出申请:建房申请人持经本村民小组2/3以上农户签字(村民小组组长和四邻必须签字同意)的报告,向所在地村民建房理事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组会评:村民建房理事会和村委会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经讨论通过后,将申请建房户的现有住房面积、户籍关系、用地理由、占地类型、用地面积、规划情况、四至界线、权属是否有争议等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所在的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的,申请人到所在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农村村民建房全程管理表,不选用通用标准设计图纸的还须提交房屋建筑设计施工图,村委会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村委会上报的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申请表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查实拟建房地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是否符合公路、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后,一并将申报材料上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向申请人和村委会出具书面答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申报材料召开会议研究,经会议研究同意建房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应签署同意意见,对不同意建房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答复申请人和村委会。
(4)发放证书: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建房的,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用地批准书》,并领取通用标准设计图纸。
(5)张榜公布:农村宅基地经依法批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所属的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公布期限为5天。
(6)放线及施工:建房户应在开工前7日向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申请放线,方可开工建设。放线时,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要组织施工人员对房型效果图和设计图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加强对农村村民建房过程中的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和日常检查。
(7)竣工验收及登记发证:农村村民在建房屋竣工后,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竣工验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乡镇(街道)相关领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村民建房理事会等人员进行实地验收。对按照批准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的要求施工的,验收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将验收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9、我市农村村民建房涉及占用耕地、林地、园地等农用地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建房要求的用地出具初审意见报国土资源局审核,国土资源局审核合格后,由建房户缴纳相关税费,生成序列号,再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10、农村违规建房怎么处理?
(1)违反本办法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于违法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出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停止建设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建设,并在十五日内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对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强制拆除。
(2)制止和拆除违法建房的过程中妨碍、抗拒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殴打、辱骂执法人员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市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完成哪 “五图一书”?
村庄规划图、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和公共服务设施图、村民住宅设计图集、规划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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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清楚农村自建房可以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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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卖给本村人。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
  可以卖给本村人。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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