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常庄回迁安置房房回购可以由土储贷款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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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怒 09:13:13签到天数: 148 天[LV.7]常住居民III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的,政府修路拆迁住户房子,我公司开发的房子政府收购后,给拆迁户,我公司不用给拆迁户开具发票,不办理房产证等各种手续。这种情况我公司用不用交纳税款,如交,交那种税款。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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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8:55:40签到天数: 1114 天[LV.10]以坛为家III
视同销售,不管你卖给谁,都要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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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5:04:38签到天数: 496 天[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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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4:01:13签到天数: 618 天[LV.9]以坛为家II
贵公司应根据成交价计提缴纳税金及附加。
&简而言之就是政府团购作为安置房处理,开不开票办不**不是确认收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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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4:01:13签到天数: 618 天[LV.9]以坛为家II
sdmcljg 发表于
贵公司应根据成交价计提缴纳税金及附加。
简而言之就是政府团购作为安置房处理,开不开票办不**不是确认收入的条件。
&这个事也许还是可以运作的,兄台,按回迁政策交税,为中路可走,也许还有上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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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奋斗昨天&21:20签到天数: 1056 天[LV.10]以坛为家III
sdmcljg 发表于
简而言之就是政府团购作为安置房处理,开不开票办不**不是确认收入的条件。
这个事也许还是可以运作的,兄台,按回迁政策交税,为中路可走,也许还有上路可走
&斑竹英明,(1)资金角度分析:是否政府专项资金?符合三个条件吗?府回迁房款是否可以取得财政扶持资金批文?是否可以获得会议纪要或者指定用途资金批复文件?(2)工程代建处理,政府给予资金扶持或者投资额与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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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4:01:13签到天数: 618 天[LV.9]以坛为家II
财务匪兵 发表于
这个事也许还是可以运作的,兄台,按回迁政策交税,为中路可走,也许还有上路可走
斑竹英明,(1)资金角度分析:是否政府专项资金?符合三个条件吗?府回迁房款是否可以取得财政扶持资金批文?是否可以获得会议纪要或者指定用途资金批复文件?(2)工程代建处理,政府给予资金扶持或者投资额与财政拨款差额作为服务费处理?如果是给政府代建回迁房是否可以作为代建行为处理?一开始项目土地能否确定政府或者单独办理土地证?等等,需要从开始就策划。
&请兄台加我下QQ,我已经用消息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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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mcljg 发表于
斑竹英明,(1)资金角度分析:是否政府专项资金?符合三个条件吗?府回迁房款是否可以取得财政扶持资金批 ...
请兄台加我下QQ,我已经用消息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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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怒 17:04:14签到天数: 100 天[LV.6]常住居民II
要缴税的,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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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QQ帐号登录论坛的用户【安置房可以贷款吗】关于济南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_牛宝宝文章网【安置房可以贷款吗】关于济南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专题:关于济南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济住中审贷字[2010]4号各受委托银行:自2008年以来,济南市实施了大面积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这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改善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条件的一项重大决定,也是深受广大居民欢迎的一项民心工程。在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中,部分职工有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求,为满足职工需求,做好这部分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工作,现将在办理贷款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受委托银行遵照执行:1、凡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中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回迁安置房。2、属于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承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该中心承担担保并同回迁安置职工签订“回迁安置协议”,该协议代替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回迁职工提供该协议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3、属于济南市各区拆迁部门承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各区拆迁部门同回迁安置职工签订“回迁安置协议”, 该协议代替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因各区拆迁部门不能提供担保,所以回迁职工还应提供其他房产作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4、借款申请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转载请保留本文连接:分享到:相关文章声明:《【安置房可以贷款吗】关于济南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由“埖臉貓”分享发布,如因用户分享而无意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TA的分享《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_律法网法律知识库
《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
导读: 地方政府统购商品房要过三道坎《中国经济周刊》特约评论员 葛丰 《 中国经济周刊 》(2015年第6、7合刊) 福州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区政府指定一家国有企业作为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的购买主
飞翔的自由人
地方政府统购商品房要过三道坎《中国经济周刊》特约评论员 葛丰 《 中国经济周刊 》(2015年第6、7合刊)福州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区政府指定一家国有企业作为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的购买主体,解决被征收房屋群众对安置现房的需求。
地方政府统购适量商品房以作安置、保障之用,有其内在合理成分,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另一方面,伴随全国房地产市场供需格局总体迎来拐点变化,商品房去库存问题开始逐渐浮出水面。
面对上述情境交织,有为政府的政策思路确如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所述,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再盖新楼整体安置已无必要。地方政府通过试行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等方式,可以促进棚改与盘活存量房有效衔接,甚至有可能为房地产市场乃至中国整体经济安全着陆,适时、适度地提供必要的缓冲气囊。
不过,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如果考虑到我国地方政府素来对“土地财政”深度依赖,以及“强政府”治理模式下决策、行政的“软约束”现象仍较普遍等现实状况,统购商品房的步子起码在目前试水阶段,还是应尽可能地稳一点,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应当在事先有充分预估,其中包括:
其一,统购商品房的资金从哪里来?这个首要的问题暗藏的悖论是,越是库存严重的地方,往往地方财政就越是吃紧,因此这就有理由令人担心,当地政府会不会因此进一步恶化其本就不甚健康的负债状况,以及会不会因为对“土地财政”更深的依赖而更为热衷于突破政府与市场合理界限,将统购商品房的主要目的暗中移转到救市、托市等目标中去。
其二,统购的商品房到哪里去?这个问题实际自保障房开建以来,始终处在艰难探索及试错过程中,迄今为止的事实表明,基于产权而展开的保障房分配在现阶段国情之下,很难仅靠监督审核而完全屏蔽道德风险,而统购后商品房的分配,或许有可能因为标的本身品质更佳,或者暗含的福利补贴更多,而使得这个问题更为棘手。
其三,统购商品房的价格如何确定?房源如何选定?虽然可以预料,针对商品房统购可能存在的巨大寻租空间,相关部门肯定会有极为细密的针对性配套措施与相关规定,但问题是,政府采购普遍性的“公地悲剧”自有深刻的内在逻辑,因此考诸以往教训不难发现,尽管我国政府内部专门用于采购事宜的内控体系叠床架屋已近极致,但其结果依然很难尽如人意,譬如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曾经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显示,政府采购中的协议采购竟然有高达八成的采购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均价,而这种状况,显然足以为内控要求更高、更复杂的商品房统购敲响警钟。
在前景不甚明了情况下展开的改革,中国很重要的成功经验是“摸着石头过河”。商品房统购仍有诸多技术性问题有待厘清,因此,试水之时,步子要尽可能稳一点儿。
政府“统购”影响楼市几何?业内:稳定楼市
10:37:25来源:责任编辑:王海云近日,福州市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在这份《意见》中,当地市民手中的未装修安置房房源也被列为回购对象。《意见》明确,政府购买的商品房标准为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至135平方米,已办理预售许可证并已封顶或竣工,商品房的购买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评估价格15%以上。而安置房则为建筑面积在45-135平方米,已竣工并办理安置结算手续,被征迁户已有自用产权住宅外多余的住宅用房,尚未装修入住,所有权人及共有人自愿出售。
新年以来,这一政策频频被开发商以及购房者热议。面对如今市场上成交量低迷的情况,此政策似乎也变成另一种期待“焦点”:“政府回购”能否提振市场信心?能否给福州不断攀升的库存量带来一定程度的缓解?对此,近日记者走访了业内人士进行解读,希望给福州市民一些提示。
思锐营销副总经理李辉
缓解旧城改造压力有利于去市场库存
记者:近日,福州市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市民手头上有多套商品房或安置房,可以以低于市场评估价格15%以上的价格卖给政府。这一政策出台的原因以及目的是什么?
刘峰:我认为,当前不断攀升的楼市库存应该是福州的“回购政策”的颁布的一个重要原因,据我了解,截止去年12月,福州新建商品住宅库同比增幅达到77.8%,成交量较为低迷,从目前来看,政府树立稳定楼市发展信心、稳定发展前景很重要。目前福州正处于飞速发展阶段,因此仍难以完全摆脱房地产。所以我认为颁布“回购”政策主要意在稳定楼市,降低楼市库存,而且确实能产生一定程度的利好,在政府回购承诺的影响下,购房者入市的积极性会提高。而在库存量高企的背景下,开发商或市民可能更有动力去把多余的房子卖给政府。
李辉:目前福州楼市有两大难题,一方面房地产库存难解;另一方面,政府旧城改造的成本大,以及保障房建设任务艰巨。我认为出台这一政策还可以缓解政府在旧改拆迁安置方面的压力,在加快推进旧城改造步伐的同时,也可减轻政府在拆迁安置方面的费用支出。
记者:此次政府统购的房屋有何标准?是不是普通市民都能向政府出售自己的房屋?
刘峰:并不是说普通市民能向政府出售自己的商品房,从政策中可以明确,在采购对象上,商品房针对开发企业,安置房针对开发企业与个人。也就是说,《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什么单位测量房屋面积准确吗针对个人,政府只回购安置房,不回购商品房。而且是被征迁户已有自用产权住宅外多余的住宅用房,尚未装修入住。但对于个人来说,比市场评估价低15%的这个价格设定对于回购保障房而言,已经是比较高了,按照现有的保障房成本,价格应该只有商品房的一半左右。
李辉:确实如此,政府购买的商品房只针对开发商,条件应在45㎡-135㎡的房型(以建筑面积为准),并已办理预售许可证并已封顶或竣工。通过开发商也政府进行协商的形式实现回购,而在购买的价格方面,意见表明协商确定的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评估价格的15%以上。
福州相对论总经理刘峰
提振市场信心心理预期大于实际作用
记者:此政策的出台被不少市民解读为政府“救市”,那么此政策究竟是否能对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是否能促使2015年福州的楼市的反转?
刘峰:不应去夸大这一政策的作用,就我看来,这个政策最大的作用就是给市场带来了政府托底的心理预期。有政府的回购承诺,会促使一些之前对楼市持悲观的态度的市民重新考量市场。但我认为,政府尝试回购商品房和安置房,最后能够从个人或者是开发商手中回购的量在市场上的占有量仍然是少数,对福州楼市成交的意义和影响并没有那么大。
李辉:一方面,政府回购的量所占的市场比例很小,不会对市场造成实质的影响,而另一方面,由于回购的价格是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而且是被政府回购当做保障房的用途,因为没有进入商品房市场进行交易,所以对正常楼市的成交价格产生的影响也较小。此外,这项政策是否能很好的落实,仍然存在疑问,例如,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回购价格问题,特别是商品房的市场价,与政府回购“省成本”的策略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下,按照市场价回购显然不可能,但要开发商给予大额度的折扣也是非常困难。
后续政策环境或更宽松楼市有望平稳发展
记者:有不少开发商以及市民把这项政策解读为2015年新年楼市政策定向宽松的一个延续,那么这项政策的出台是否也奠定了今年政策环境宽松的主基调?
刘峰:从目前的政策来看,譬如:政府统购商品房以及安置房,央行降准,降息等政策,都说明了政府频频发声示意楼市向好趋稳。所以2015年的政策环境肯定应该是较为宽松的,2015年,我认为,房地产政策将延续去行政、重市场的调控思路,并有望在营业税征收、一线中部分城市限购等环节进一步放开,地方政府还将非常直接的出台税费减免,购房补贴等多种救市政策。而不少福州房企也会在这样宽松的环境里迎来长足的发展。
李辉:虽然政策上是较为宽松,但目前福州城市住房供大于求,未来增值不确定,所以房地产投资需求也出现显著回落。虽然现阶段政府有救市倾向,但肯定不会再重复过去老路。还是以维稳为主,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也不应该盲目乐观,在房地产市场态势转变后,房企将逐步淡出之前的大开发模式,一方面加快去库存回笼资金速度,另一方面,转型寻求自身出路。
福州统购商品房充实保障房或利好楼市日 07:27:36来源:《经济参考报》分享到:福州市近日下发《关于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统购市民商品房、安置房,用于安置拆迁群众,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细则还在制定中,多位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此项政策有利于楼市去库存,也便利于群众以优惠价格满足住房需求,值得期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布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文号】榕政办[2015]4号
五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订的《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2014年第23次
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law/br.aspx?id=x
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1月)
为缓解当前我市安置现房紧缺状况,促进我市征收工作顺利开展,解决被征收房屋群众对安置现房的需求,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购买主体
由各区政府指定一家国有企业作为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的购买主体。回购安置协议可以由原征迁实施单位负责。
二、资金来源
统购房源所需的前期调度资金由各区政府统筹解决,之后根据购房合同签订情况和对接使用情况,由房源所对接安置的征收项目业主单位及时对接房源、拨付订购房款,所需资金列入对应项目的征收成本,由项目业主按实结算。
三、购买条件
(一)商品房
1.建筑面积在45m2~135 m2的房型;
2.已办理预售许可证并已封顶或竣工。
(二)安置房
1.建筑户型面积在45m2~135 m2的住房;
2.已竣工并办理安置结算手续;
3.原被征迁房屋产权明确无争议或按维权政策、人口政策予以确权安置的安置房,相关权利人共同具结自愿出售,并经七天公示无异议;
4.被征迁户已有自用产权住宅外多余的住宅用房;
5.所有权人及共有人自愿出售;
6.尚未装修入住。
(三)安置协议
1.原被征迁房屋产权明确无争议,或按维权政策、人口政策予以确权安置的安置房,相关权利人共同具结自愿出售,并经七天公示无异议;
2.被征迁户已有自用产权住宅外多余的住宅用房;
3.回购后的自住安置房面积户均大于60 m2且人均大于等于30 m2;
4.所有权人及共有人自愿出售。
四、购买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共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一)商品房
1.采购方式:考虑到统购的商品房系用于征收项目安置使用,建议为主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统购商品房工作。看看黄绮珊自曝想生双胞胎 08。由各区政府成立回购领导小组和谈判小组,在具体项目谈判过程中,由区谈判小组负责根据《政府采购法》关于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规定,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协商谈判工作。
2.工作流程:(1)成立专项谈判小组→(2)选择供应商→(3)提交相关文件→(4)选取评估机构开展评估→(5)确定评估价格→(6)组织具体洽谈→(7)最终报价方案→(8)回购领导小组审议→(9)拟定合同条款→(10)报请市政府审定→(11)发出通知书→(12)签订购买合同
(二)安置房
1.采购方式:由购买房源的主体单位根据征收项目安置现房的需求情况,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统购安置房的公告。
2.工作流程:(1)发布统购安置房公告→(2)确定统购房源→(3)提交相关资料(房屋所有权人提请出售;安置房已办理产权的需提交身份证、产权证;未办理产权的提交身份证、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房回迁决算单、产权注销证明书等)→(4)选取评估机构开展评估→(5)确定评估价格→(6)双方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报统购领导小组审议→(7)审议通过后组织签订购买合同
(三)安置协议
1.采购方式:在安置房回迁前,由征迁实施单位向被征收人发布回购安置协议的公告。
2.工作流程:(1)发布回购安置协议公告→(2)确定回购房源→(3)提交相关资料(被征收人提请出售;提交身份证、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4)选取评估机构开展评估→(5)确定评估价格→(6)双方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回购领导小组审议→(7)审议通过后组织签订购买合同
3.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回购安置协议运作机制或操作办法,规范回购行为。
五、购买价格
(一)商品房
由区统购单位委托抽签选定的七家评估机构对统购商品房进行市场评估,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进行平均,以平均价格为基数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洽谈,协商确定的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评估价格15%以上。若协商确定的价格低于市场评估价格15%以上,由统购单位研究确定后报市政府备案(其中大宗采购报请市政府研究确定);对于个别特别适合其急需购买用于安置的商品房,但协商确定的价格无法低于市场评估价格15%以上的,由统购单位研究把关后上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二)安置房
由区统购单位委托经抽签选定的七家评估机构对拟统购安置房进行市场评估,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进行平均,然后以平均价格作为回购价格。安置房层次调节系数以五层为零计算,层次每增加一层,价格增加50元/ m2;每降低一层,价格减少50元/ m2。
(三)安置协议
由征收实施单位委托经抽签选定的七家评估机构对拟回迁安置房进行市场评估,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进行平均,然后以平均价格的95%作为回购价格,不计层次差价。
六、签约方式
(一)统购商品房
主要的签约方式有两种:即预订方式和买断方式。
1.预订方式:即由区政府指定的购买主体单位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订合同,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支付不超过20%的预订金,锁定房源及房价。锁定的房源提供给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购买,被征收人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买断方式:即由区政府指定的购买主体单位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生效后的相应进度节点分批支付购房款。(即:在签订统购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超过60%的购房款,以锁定房源;待项目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建设完成并通过总体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到总价款的90%,开发单位办理完总登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95%,待开发单位配合完成回迁安置并办理产权证后支付购房剩余尾款,买断房源。)买断的房源提供给选择实物安置的被征收人对接。即由区政府指定的购买主体单位再与被征收人及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安置三方协议。
(二)统购安置房及回购安置协议
采取买断的签约方式。
七、发票管理和税费征收
发票管理和税费征收根据相关具体规定办理。
八、使用管理
各区购买单位在签订统(回)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报备,符合条件的列为保障房统计,各区统(回)购的商品房、安置房原则上用于各自区域内的房屋征收项目使用。统(回)购的房源原则上不能积压,一般在半年内对接安置;若半年内未对接安置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协调办收回,用于全市房屋征收项目使用。
九、工作经费
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所需的工作经费,由统(回)购单位与使用单位协商支付,列入项目征收成本。评估费用参照我市区位评估评估费标准执行,由使用单位支付,列入项目征收成本。
新政引发市场较大反响
《意见》指出,福州市将由各区政府指定一家国有企业作为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的购买主体。统购房屋类型:商品房,建筑面积在45㎡-135㎡,已办理预售许可证并已封顶或竣工;安置房,建筑户型面积在45㎡-135㎡,已竣工并办理安置结算手续,被征迁户已有自用产权住宅外多余的住宅用房,所有权人及共有人自愿出售,尚未装修入住。统购价格:商品房购买价格,由区统购单位委托抽签选定的七家评估机构对统购商品房进行市场评估,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进行平均,协商确定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评估价格15%以上,特殊情况可上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安置房价格,评估后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然后以平均价格作为回购价格。统购模式:签约主要有预定和买断两种方式。
《意见》指出,购回房源中符合条件的可列为保障房,所需经费由统(回)购单位与使用单位协商支付,列入项目征收成本。CRIC克而瑞福州高级分析师黄彬认为,福州市政府统购市民余房,在全国尚属首例,对于后市有一定利好。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表示,住建部相关官员近期曾表示,棚户区改造中符合接受保障的家庭可以到市场上购买。房地产库存高的三四线城市,再盖新楼进行整体安置已没必要。可指导商品房较多的城市,出台支持措施,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有效衔接,因此福州市出台相关措施,值得期待。
价格低于评估价15%
《意见》指出,商品房统购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评估价格15%以上,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市场状况下,群众大规模把房卖给政府可能性不大,但以下几类人会感兴趣:1、破产或即将破产的房地产企业。王阿忠表示,之前有部分小型房企倒闭,楼盘被法院拍卖,价格降低三四成,相对此次政府的降低15%,这类企业会更愿意;2、部分资金链紧张的中小房企。“目前房企的利润根本达不到15%,低于市场评估价15%卖房,基本是以成本价或略低于成本价”福建正荣集团营销部负责人萧春和说,今年开春以来,银行对房地产贷款仍然相对谨慎,不排除部分企业因资金链紧张而卖房给政府,毕竟政府需求量大,资金有保证。3、手里有多套余房的群众或急需改善住房条件的人。王阿忠说,目前或许不可能出现此类人群,但随着保障性住房大量入市、以及房地产税的开征,房地产市场进一步下行,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福建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郑爱新表示,福州有大量群众因拆迁得到多套补偿性住房,但有的位置偏远,配套不便,目前福州市场房价处于低位,买卖双方处于僵持阶段,不排除此类人群卖房给政府,以换取改善性住房。4、部分持有安置房群众。《意见》指出,部分不满安置房的群众,政府可以评估均价的95%回购安置协议。
业内:间接去库存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近期发布的《2014年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研究院监测的35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总量为万平方米,有29个城市库存出现了同比增长的现象,福州增幅较大,同比增幅达77.8%。“这项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利好,是间接去库存的一种尝试”福建融信地产总裁助理阮友直说,该政策是一种双赢,部分群众能够以更优惠价格满足住房需求,而部分房企也能缓口气,减少呆坏账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出现。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院长杨红旭表示,虽然操作细节仍会遇到诸多问题,但至少作为缓解三四线库存压力的短期之策,促进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杨红旭认为,即便未来住建部出台指导意见,各地的操作流程还有一个落实和细化的过程。比如,政府拿着财政拔款,只能收购什么样的商品房?被选中作为安置房的商品房项目,如何享受税费减免?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项目,哪些有资格半路搭车享受国开行支持?如何防范政府官员在挑选商品房项目过程中的权力寻租?杨红旭称,这一做法,不宜作为长期之策,我国住宅供应双体系建设、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应有独立的发展逻辑与制度框架。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多个城市出台相关救市举措:宁波大学生买房可享补贴,武汉二套房认定放松,浙江购房有税收补贴,厦门全面取消岛内限购,但大部分城市一手房成交数据难有大的起色。“是救市也是利民”萧春和说,目前福州楼市库存压力较大,福州市包含五区八县新房去库存需要16到22个月左右,下一步福州楼市仍将处于盘整期,政府出台相关细则,值得期待。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此项政策为贪官们抛售多套房产提供便利,王阿忠认为,在评估和拍卖过程中,政府要坚持公开透明,细则制定中也要强化监督,让群众放心。
发文标题: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发文文号:榕政办[2015]4号发文部门:发文时间:实施时间:法规类型:所属行业:所属区域:发文标题: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发文文号:榕政办[2015]4号发文部门:发文时间:实施时间:法规类型:所属行业: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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