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业主有权不交物业费费恶意停车堵门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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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8月12日讯(通讯员 刘光亮 彭爽记者张凌发)因为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处被堵,镇江业主王某在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后,气愤的将车停放在小区大门口。物业公司索性将车强行拖至门外,并造成车辆损害。法院近日判决物业公司承担60%的责任。
  2016年3月的一天晚上,镇江句容人王某驾驶车辆回到小区家中,发现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处停有一辆面包车,且占据了大半个车道,导致王某车辆无法驶入车库。于是,气愤的王某前往小区西大门的岗亭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后双方未就如何解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便将车辆停在小区西大门门口并占据了其中一个车道。第二天上午,物业公司打电话给交警队,交警队让其自行处理,工作人员便打电话叫拖车将王某的车辆拖至西大门外100米远的路边停放。
  当日上午9时许,王某发现车辆不在原地,待找到车辆后发现车辆后侧两个轮胎被戳破。当日,王某找到汽修厂进行维修,共支付维修费用3400元。
  据王某介绍,他所在的小区车辆乱停乱放,车库入口数次被乱停车辆堵住,以致购买的车库无法正常使用。王某为此事曾找过物业公司交涉,要求其予以制止及加强管理,怎奈物业公司不予理睬并未采取措施。事发当天,物业公司是在关闭小区监控情况下进行挪车的,导致王某的汽车两个轮胎均被人为用刀扎坏。
  物业公司辩称,根据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公司对业务停车是管理义务,并不存在保管义务,且王某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但合同中约定如果车辆发生损坏或丢失等事故的,由侵权方承担责任,与物业公司无关,且王某也没有证据证明损失与物业的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此外,法院在调取证据过程中发现,2016年2月至3月,该小区曾经发生两次车辆堵住入口处导致其他车辆无法通行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其管理的区域内地下停车库的入口不止一次被车辆堵住,可见被告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时存在过失,被告物业公司在接到业主投诉电话后将原告王某所有的车辆拖至小区门外,该处理措施存在不当,故对原告的车辆损失,被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原告未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上,对车辆的受损自身也存在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故法院酌情由被告物业公司对原告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由原告自行负担40%,于是一审依法判决被告物业公司给付原告王某财产损失计人民币2000多元。(编辑:曹卢杰) 扬子晚报网8月12日讯(通讯员 刘光亮 彭爽记者张凌发)因为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处被堵,镇江业主王某在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后,气愤的将车停放在小区大门口。物业公司索性将车强行拖至门外,并造成车辆损害。法院近日判决物业公司承担60%的责任。
  2016年3月的一天晚上,镇江句容人王某驾驶车辆回到小区家中,发现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处停有一辆面包车,且占据了大半个车道,导致王某车辆无法驶入车库。于是,气愤的王某前往小区西大门的岗亭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后双方未就如何解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便将车辆停在小区西大门门口并占据了其中一个车道。第二天上午,物业公司打电话给交警队,交警队让其自行处理,工作人员便打电话叫拖车将王某的车辆拖至西大门外100米远的路边停放。
  当日上午9时许,王某发现车辆不在原地,待找到车辆后发现车辆后侧两个轮胎被戳破。当日,王某找到汽修厂进行维修,共支付维修费用3400元。
  据王某介绍,他所在的小区车辆乱停乱放,车库入口数次被乱停车辆堵住,以致购买的车库无法正常使用。王某为此事曾找过物业公司交涉,要求其予以制止及加强管理,怎奈物业公司不予理睬并未采取措施。事发当天,物业公司是在关闭小区监控情况下进行挪车的,导致王某的汽车两个轮胎均被人为用刀扎坏。
  物业公司辩称,根据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公司对业务停车是管理义务,并不存在保管义务,且王某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但合同中约定如果车辆发生损坏或丢失等事故的,由侵权方承担责任,与物业公司无关,且王某也没有证据证明损失与物业的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此外,法院在调取证据过程中发现,2016年2月至3月,该小区曾经发生两次车辆堵住入口处导致其他车辆无法通行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其管理的区域内地下停车库的入口不止一次被车辆堵住,可见被告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时存在过失,被告物业公司在接到业主投诉电话后将原告王某所有的车辆拖至小区门外,该处理措施存在不当,故对原告的车辆损失,被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原告未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上,对车辆的受损自身也存在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故法院酌情由被告物业公司对原告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由原告自行负担40%,于是一审依法判决被告物业公司给付原告王某财产损失计人民币2000多元。(编辑:曹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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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不让停车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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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攀枝花市发改委规定是室外4小时内3元,你说的情况是高了点,注意保留证据,向发改委投诉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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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小区的业主,之前入住的时候交过一次装修垃圾清理费,现在换物业公司了我要装修,物业说还要交一次垃圾清理费,说上个物业公司收的是刮大白的垃圾,现在收的是砸墙垃圾费,这个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是不是可以委托律师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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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法,装修一次仅交一次费用,起诉可解决。准备物业合同,装修缴费给物业的单据
不交物业费不让停车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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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咨询  &近几年来,物业官司呈现井喷状态,其中一半以上调解,三成撤诉,两成判决。但不论从哪个方式来看,居民最终都要交纳物业费。&又是一年一度物业费催收季,物业管理费纠纷类的官司数量一直居高不下。然而,看起来&有理&的业主却屡屡败诉,很多业主想不通。业主打不赢物业官司究竟是为什么呢?业主怎样依法维权才更有利呢?
  你说服务不到位,证据呢?
  业主抗辩关键词:&保安巡查不到位&&保洁不好&&大门不锁&&绿化不好&。
  记者:很多业主不交物业费都因为物管的服务出了问题吗?
  法官:物业服务这一块本身很多东西就很模糊。比如卫生,扫几遍算干净?再说保安,保到啥程度算是安全?业主总说在小区里丢车、丢东西了,却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法院也能理解,其实丢自行车之类的很少有人报案,可这就没有证据了,业主的这条理由法院就不能认可了。
  记者:那业主要是拿来警方的证据了呢?
  法官:有报警记录的,法院认可,一般情况下可以削减部分物业费。但是削减物业费的前提必须是业主之前签署的物管合同上是有约定的,物业有安全保障义务,必然承诺24小时监控之类。如果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仅是派两个人守大门,不包括巡查,不包括24小时监控,丢东西后物业公司的过错就要小一些。
  记者:比如说,小区水池里不放水,在原有的绿地上盖房子等,可以作为抗辩理由吗?
  法官:这些抗辩其实都很难用证据的形式固定住,物业公司会抗辩说,我们夏天给水池放水,冬天为了保护管道不放水,也很正常。所以,用这些小的瑕疵抗辩很难能站住脚。
  思考:物业服务是一种持续的综合服务,没有做到量化和细化。物业公司缩减服务项目和内容时,业主很难进行有的放矢的监督,而收费和服务不相符,必然引发纠纷。
  官司一打一大片,怎么办?
  业主抗辩关键词:&物业费太高&&我家情况不同&。
  记者:某物业公司曾在小区张贴告示,称其已与业主打了12场物业费纠纷官司,全部胜诉。告赢这12家之后会再告成批业主,法院能支持物业公司吗?
  法官:法院对每一案子都不会轻易下判决,八成的物业费官司都是调解的。因为一旦形成了判决,这个判决对于以后所有的判决都有一个参考的作用。
  记者:可对业主来说,各家有各家的不同情况呀。
  法官:物业公司服务的是所有业主,法官不能认定其对不同业主的服务存在差异。物业对某个业主的诉讼要是赢了,就说明其服务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
  记者:如果业主被物业公司告了,不服怎么办?
  法官:让其他的业主作证,越多越好;让社区居委会作证;自己可以录像,可以拍照片。如果证据站得住,至少可以削减部分物业费,否则就是全额交纳。
  记者:现在物业费纠纷的案子越来越多了吧?
  法官:有些物业公司认识到了打官司对自己有优势,这对业主很不利。现在法院基本会根据物业公司每年的官司数量来判断,如果某个公司总来打官司讨要物业费,这就说明公司和业主的矛盾很大。法官就会考虑整体让业主打折交纳物业费。
  思考:目前因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许多疑难问题被回避。如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监督和指导、物业公司进出的程序、物业费的标准等问题,至今没有明确规定。
  开发商的责任,谁来担?
  业主抗辩关键词:&房子长毛、漏水&&对讲机不好使&&地面、墙面有裂缝&&物业合同我不认可&。
  记者:物业合同是开发商跟物业公司签订的,没有经过业主同意,业主也要认可吗?
  法官:业主必须认可。开发商假如盖了100套房子,暂时只卖出去3套,这个时候开发商是最大的业主,所以《物业管理条例》允许开发商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合同。
  这个合同对所有以后入住的业主都具有法律效力,尽管有些业主不知道、没经过谈判、也不赞同这个合同,但是如果物业公司仍在服务,那么这个合同自然就对业主发生法律效力。
  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实际上是开发商没有履行完房屋买卖的合同义务,导致房子有缺陷。业主找不着开发商,一想物业跟开发商关系&亲密&,就拒绝交物业费。其实,这时业主就需要做一件事: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来选定物业公司。
  从业主委员会和新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那天开始算,原先的合同终止。
  思考:开发商遗留问题,以及业主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缺乏认同感成为物业纠纷的主要诱因。
  选个负责任的业委会是关键
  记者:业主维权,怎样才更有利呢?
  法官:其实,业主最应该办的,是找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换一家物业公司,这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记者:但是这个程序非常难走,现在虽然都在一个小区住着,但大家都不认识,有些人没有时间,有些人不愿意凑这热闹。
  法官:对,最关键就在于业主委员会得真正负起责任。
  否则就需要先把业主委员会炒了,再重新召开业主大会选业主委员会。
  记者:那么小区的业主有没有责任呢?
  法官:我认为有。现在有很多业主,服务再好也不满意。比如有一个案子,法官去现场,业主挑毛病挑到苛刻的程度,说地上有烟头。其实现在的物业服务真的达不到那么细的程度。还有一家,丢了一次自行车,以后所有的物业费都没交过,一要就提自行车的事,可手里啥证据都没有。
  这也是法院多数支持物业公司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整个小区就少数几个人欠费,说明大多数人还是认可物管的,物管既然付出了劳动,业主就应该给人家工钱。
  思考:没有业主的合作,物业就无法生存;没有物业的服务,业主生活就一团糟。物业与业主的PK,其实没有赢家。
【相关案例】
  拒交物业费 业主败诉
  刘先生家住昆明某小区,大约4年前,他家开始出现墙体透水现象,&墙壁有水珠,所有东西都长毛,夏天外面下大雨,屋内就开始下小雨,顺着窗户缝淌水。&为此,刘先生多次找过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到刘先生家查看,但一直未查出具体原因并解决。
  为此,刘先生两年未交物业费。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刘先生给付拖欠物业公司的费用。
  赵女士于2007年购买了某小区一栋别墅,入住后发现相邻的业主在楼顶加盖了一层。赵女士认为相邻业主侵害了自己的权利,找到物业要求拆除。然而半年过去了,相邻业主并没有拆除加盖的房屋,还在旁边继续加建。
  赵女士认为,对小区进行管理是物业公司的职责,自2009年开始拒绝交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将赵女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赵女士给付拖欠的物业费。
【法官点评】
  过度维权是败诉的主因
  据法官介绍,涉及物业费纠纷案例大多数是物业公司状告业主的,在已审结的有关拒交物业费的案件中,几乎都判决了物业公司胜诉。
  法官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多数业主将拒交物业费归结于物业服务不到位,如社区安保缺位、随意铺设管道、无法提供车位、私用维修基金、卫生环境&脏乱差&、电梯等公共设施缺乏维修等。在判决后,败诉的业主往往想不通,部分业主甚至对执行法官抱有强烈的抵触情绪,拒绝配合执行,继续拒交物业费,形成&拒交&起诉&执行&再拒交&再起诉&再执行&的循环,矛盾无法实现源头化解。
  &物业服务瑕疵,并非是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法官强调,业主们之所以动不动以&拒交物业费&作为维权的手段,大多数是由于不懂法。此外,部分业主过度维权,也是导致败诉的重要原因。部分业主的要求明显超出物业公司管理范畴,如房屋质量有问题、邻居私搭乱建等,这些并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范畴。
  此外,一些物业公司大多将物业费纠纷&外包&给特定的律师事务所,或交由诉讼经验丰富的收费员处理。而多数业主法律知识淡薄,有的业主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仅进行口头陈述,有的业主甚至拒接法院电话、拒收司法文书、拒不到庭,从而错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佳时机,造成审判多以不利于业主的判决告终。
  法官提醒,业主维权行为要合乎法律,不能仅凭感觉办,这样才能避免尴尬结局。
【相关链接】
  不支持拒交物业费理由
  目前,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数量庞大,同一个小区内往往存在多户业主欠交物业费的情况。一方面,物业公司应积极听取业主的意见,加强与业主的交流与沟通,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的初衷虽然是为了以此促进物业服务质量的改善,但整体环境的改善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业主的共同维护。
  个别业主拖欠物业费,对那些已经交费的业主来讲是不公平的,更有可能造成物业公司在无法收回运营成本的情况下,降低现有服务质量的恶性循环局面,环境的维护与改善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对于公共部分的管理,需要全体业主协商进行。同时,业主在发生利益受损的情况下,要及时向具体的责任方主张权利。
  以下6种不交物业费情况,法律不予支持:
  ●尚未入住就不交物业费
  ●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对社区大环境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对物业公司捆绑式服务不满不交物业费
  ●对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不满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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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教练车一直堵在小区门口
信网12月26日讯 12月24日一大早,李沧区振华苑小区位于永清路上的大门就被两辆车堵住了,其中还有一辆教练车。车辆进出的两条车道分别停着一辆,赶早去上班的业主都没法出行,最后物业只能将另一个平时不用于车辆进出的大门打开,让车辆进出。之所以有车来堵门,是因为该小区施行封闭管理,物业明确规定,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超过4个小时,需要交4元停车费,但这位车主拒交,并开始堵门。
开教练车堵门,一停就是一天
&你们来瞅瞅吧,这都堵了一天了,早晨的时候把西门全堵住了,当时停了两辆车,哪有这样的,不坑人吗?&12月24日,家住李沧区振华苑小区的一位车主提到,从24日早晨开始,就有两辆车堵在小区西门的位置,到了傍晚下班回家,其中一辆开走了,另一辆教练车还停在那里。这因为啥原因把车停在小区门口,而且一停就是一天?
24日下午晚些时候,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来到振华苑小区门口,一辆黄色的桑塔纳教练车停在小区北门的位置,由于这辆车的阻挡,进出小区的车辆只能从旁边唯一的一条车道上通行,现场没有见到这辆教练车的车主。旁边门卫室的保安介绍,&今天早晨就在这儿停着了,最开始还有一辆比亚迪,下午开走了,只剩下这辆教练车还在这了。&
振华苑小区目前推行封闭管理,进出小区的车辆都要打卡,但由于小区规模比较大,也允许一些外来的车辆临时进入,&办了停车卡的可以直接打卡进出,外来的车辆进来后要登记 ,然后我们会按照时间收费,进来停放不超过四个小时的,我们不收费,超过四小时的一次收费四块。&
小区大门口也竖立着一个告示牌,上面提到,&为维护车主利益,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有秩序停放,自日起,实施车辆强化管理措施&&&
据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这辆教练车24日一大早准备从小区内外出,但被保安拦下 ,按照登记信息,这辆车没有停车卡,但在小区内停放了一晚上,超过了4个小时,要交4元停车费,但车主不同意交钱,保安也不让他出去,最后直接把车扔在这里了。
对于这件事,也有小区业主提到,&为了四块钱,至于这样么,小区一个月停车费80元,管理费40元,也不算太高,真要常停放就办个卡。4个小时内不要钱,即便是来探亲访友,这时间也够用了。&
协商谈不拢,物业能不能拖车
物业没招,只能选择报警,派出所民警到场后,找到了这位车主,但一番劝说后,对方只将另一辆比亚迪轿车开走,而将这辆教练车仍然停放在门口。为了让小区车辆进出,物业只能把小区的南门打开,&南门以前都放了水泥隔离墩,只能走行人,不能走车辆,早晨被堵住,只能把那个门打开,先通行。&
双方没有过激的冲突,派出所民警也无法多插手,而小区内道路并不属于市政道路,交警部门也不管,难道小区的路就是想堵就堵?频繁发生的小区堵门事件也让很多物业头疼,之前本报也多次报道过小区内因为和物业纠纷,开车堵门的事件,今年10月底,和振华苑小区相隔不远的东方公园世家小区就曾发生过开车堵门的事件,一位车主因为没有停车卡被物业拦下 ,开来两辆车将小区门堵了两天。
物业作为小区的管家,管理着小区的日常秩序,但物业在日常工作中常常会遇到难题,哪些他们能做,哪些他们不能做,像小区大门被恶意堵住,物业能不能拖车?山东嘉伦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介绍,&物业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执法权,但对于小区内妨碍其它业主通行的行为,物业可以采取措施制止。遇到这种情况,物业应该先报警,通过交警联系到车主,并与对方沟通,如果沟通未果可准备拖车,建议拖车时录像留取证据,将车辆暂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后期双方发生纠纷。&
而对于小区物业能否拖车,记者也咨询了青岛市物业办,物业办工作人员提到,&没有明确规定说物业能不能这么做,因为小区内道路是全体业主所有,在制定停车管理规定的时候,可以添加上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理方式,例如车辆在小区内乱停放,物业可以拖到指定地点,然后由小区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这样物业后期解决这种问题更容易一些。&
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金德(请孙先生到本报领取线索费100元)
一个是稍旧的桑塔纳,一个是新的捷达,这俩车咋是同一个车牌?看到驾校里的两辆教练车挂着同样的车牌,一位市民很纳闷,市民认为驾校搞&套牌&很不应该。25日下午,驾校合肥路训练场工作人员解释,挂靠的桑塔纳车牌在办理中,出去加油时借用了捷达的后车牌,回来后没有及时摘除,学校已经对挂靠的教练进行处罚,并要求对方尽快办理牌照。
桑塔纳和捷达挂一样牌
&我读书少,这种教练车车牌可以一样吗?&12月25日,一位网友在微博上发问。在文字下面,网友配了两张图片,图片中是两辆黄色的轿车,一辆是捷达,一辆是桑塔纳,奇怪的是,两辆车的车牌号一样,都是&鲁B2 &&&学&。网友的照片还显示,这两辆车不是在马路上,而是在训练场上,训练场的地面铺着地砖。
很快,有网友指出,照片显示的场地是一家驾校合肥路训练场,具体位置在阳光山色小区后面。25日上午,记者来到阳光山色小区,在小区最北边的楼后面,可以清楚看到驾校的训练场。到了现场后,记者对比了网友的照片,确认照片拍摄的场景就在阳光山色小区后面,附近的居民楼、院墙等都能对起来。
记者探访时,训练场上有辆黄色的教练车,其中一辆车没有车牌,停在训练场边上,并没有开展培训业务。后来,记者仔细看了看,除掉没有挂牌的教练车,其余三辆车的车牌号都不是&鲁B2&&&学&。记者探访时,虽然临近中午,但依然有学员在学车,一位女学员在教练的指导下,不断训练&倒车&科目。
后来,记者联系上最早发布图片的网友,网友告诉记者,桑塔纳平时都在驾校合肥路训练场,25日上午车牌已经被拆走了。网友反映的情况和记者现场探访的情况一致,训练场边停的车就是之前&套牌&的桑塔纳。网友还称,捷达车三天两头来一次合肥路训练场,平时不经常在。
加油借用车牌忘了摘
12月25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驾校合肥路训练场的王先生,对方向记者解释了事情经过。王先生介绍,桑塔纳旧一些,不是驾校的车,而是挂靠在驾校的教练车,24日上午桑塔纳没油了,教练想开出去加油,因为车辆车牌还在办理中,担心车辆被查,于是借用了捷达车的后车牌,加油回来后教练没有摘掉车牌,导致训练场上出现了两个同样牌子的教练车。
王先生告诉记者,得知此事后,驾校方面很重视,立即对事情进行调查,确认属实后对桑塔纳的教练进行处罚,同时要求车辆不能再培训学员。&教练说车牌在办理中,我们就督促他赶紧办,办不出来就不能培训学员。&王先生说道。
25日,记者也咨询了青岛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驾校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必须挂牌后才能上路、开展培训业务,如果没有车牌,就不能上路,培训学员也是违法的。市民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交警部门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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