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总结应做哪些工作

猜你感兴趣
&热门文秘范文> 问题详情
职工代表享有哪些权利()。A.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B.在职工代表大会闭
悬赏:0&答案豆
发布时间:
职工代表享有哪些权利()。A.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B.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C.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为您推荐的考试题库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在选举团的各级委员会委员时,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为序排列。A.姓氏笔画B.性别C.姓氏拼音D.职务高低2淮北矿业“支部创星上台阶”活动目标为:到“十二五”末,全矿区党支部()以上达到五星级标准。A.20%B.30%C.10%D.40%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A.可以B.应当C.不得D.不应4党员除了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还有权要求()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A.清退B.开除C.辞退D.罢免
我有更好的答案
请先输入下方的验证码查看最佳答案
图形验证:
验证码提交中……
找答案会员
享三项特权
找答案会员
享三项特权
找答案会员
享三项特权
选择支付方式:
支付宝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QQ:
请您不要关闭此页面,支付完成后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QQ:
恭喜您!升级VIP会员成功
常用邮箱:
用于找回密码
确认密码: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决定内退职工不能再参加单位的工作吗
wl8098cmsz
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决定内退职工不能再参加单位的工作吗
广西 来宾 合山市发表时间: 22:03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找法网认证系统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你好,不能。
律所: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0:32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企业改制相关词条:
遇到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找法推荐律师
企业改制律师
专长:企业改制
找法特别推荐律师
相关法律帮助
热门找律师:
热门问题:
热点推荐: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您还可以使用以下方式登录
当前位置:&>&&>& > 上海市总工会印发《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上海市总工会印发《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导读: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现将《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为规范本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据《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原《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和《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修改制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事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为规范本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据《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基层企事业单位实际,在原《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和《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规范。
(二)性质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
(三)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分为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两种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参加,职工大会由全体职工参加。职工大会依照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相关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等执行。
2、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规模大小、管理方式等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形式。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但因工作地点分散、实行特殊工时制等难以召开职工大会的,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四)党组织的职责
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运作提供组织保障。
(五)企事业单位的职责
1、与工会协商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纳入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
2、向职工代表大会作相关工作报告;
3、与工会协商制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审议通过事项的方案或草案;
4、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责成有关部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
5、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提供人力、物力等保证,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费。
(六)工会的职责
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按照《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相关规定承担日常工作。
(七)多级职代会
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就集团发展规划、经营管理、集体协商、民主评议、民主选举等事项行使相应职权。
企事业单位下属的分公司(厂)、分院(校)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与其管理权限相对应的职工民主管理权利。
上级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对下属单位具有指导规范作用,下属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履行相应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程序。
二、职工代表
(八)职工代表的资格
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和聘用关系的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上级委派或由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也可以参加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用工单位吸纳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具体办法,由用工单位工会与用工单位协商后确定。用工单位尚未吸纳劳务派遣人员为职工代表的,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劳务派遣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
(九)职工代表的名额
1、职工人数在一百人至三千人的,职工代表名额以三十名为基数,职工人数每增加一百人,职工代表名额增加不得少于五名;
2、职工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一百七十五名;
3、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三十名。
(十)职工代表的产生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选举职工代表一般以分公司(厂)、分院(校)、部门、班组、科室等为选区。选举应当有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选举结果应当公布。
上级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由下级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大会不设当然代表。从领导班子成员中产生职工代表的名额应当合理分配至有关选区。
(十一)职工代表的构成
职工代表的构成应当以一线职工为主体,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线职工一般指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服务、专业技术等基础性工作的人员。就爱阅读网友整理上传,为您提供最全的知识大全,期待您的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
欢迎转载:
推荐: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章制度
&|&&|&&|&&|&&|&&|&&|&&|&&|&&|&&|&&|&
& 今天是:&&& 欢迎您光临[3edu教育网]!本站资源完全免费,无须注册,您最希望得到的,正是我们最乐于献上的。
◆您现在的位置:&&>>&&>>&&>>&&>>&文章正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将本站加入收藏,以便日后访问。&&&&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厂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厂部的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厂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 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讨论厂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厂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厂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集体福利事项;
4、评议监督厂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九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
1、以班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厂工会批准。
2、厂级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车间(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因组织机构调整,原选举单位撤消,代表资格不再保留。
4、职工代表按分厂(部室)组成代表小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人数占全厂职工总人数的7%,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25%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厂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的规章制度。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1、&&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决议,必须经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年,大会期间,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主席团的职责是:
1、主持召开本届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2、讨论和审定大会的议程及提交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凡参加会议成员均享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职代表大会下设三个专门小组:提案审查小组、生产经营管理检查小组、生活[1]&&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一文由3edu教育网www.3edu.net摘录,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温馨提示】3edu教育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损害了您的权益,请与站长联系修正。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总结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