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信息怎么查询

2016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相关信息
2016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相关信息
作者:衡阳市-纳税服务科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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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出炉
发布日期:
作者:杨健 康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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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着力构建依法诚信的税收信用体系,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市国税局、地税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托&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近日,评价结果出炉,评出A级纳税人1090户,占参评纳税人户数的11.31% ;B级纳税人7675户,占参评纳税人户数的79.38%;C级纳税人752户,占参评纳税人户数的7.78%;D级纳税人148户,占参评纳税人户数的1.53%。
  评价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A级纳税人数量稳中有升。A级纳税人数量较2015年度增长319户,呈逐年递增态势,充分体现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政策效应,纳税信用管理提升纳税人诚信自律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的社会效应初见成效。二是B级纳税人数量大幅增长。新增B级纳税人1209户,多数为2015年度纳税信用C级纳税人,表明纳税信用整体状况持续改善。三是C、D级纳税人数量逐步减少。C、D级纳税人数量较2015年减少855户,说明我市失信纳税人群体呈下降趋势。
  纳税信用是衡量经济主体信用的重要指标,也是落实&信用十堰&建设的有力抓手。税务部门将以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为切入点,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纳税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给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多办税便利,注重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通过联合统战、财政、金融、公安等相关部门,在银税互动、政府招标、荣誉获取等方面,共同落实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在全社会树立&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寸步难行&的价值导向。
备案号:鄂ICP备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出炉 A级纳税人稳中有升
发布日期: 来源:宁夏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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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重点依托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采用人机集合、国地联合评价新模式,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完成了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近日,评价结果出炉,评出A级纳税人2557户,占参评纳税人31812户的8.07%,同比增长49%;B级纳税人18769户,占参评户数的59%;C级纳税人7612户,占24%;D级纳税人2748户,占8.67%。评价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A级纳税人数量稳中有升,较2015年同比增长49%,占比上升2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的政策效应,纳税信用管理促进诚信纳税、提升遵从度的社会效应初步显现。二是全区评价结果分布呈“橄榄”型,B级纳税人成为主体,结果分布更趋科学。基于评价系统数据采集率大幅提升,国地税信息交互联评产生结果,A、B级纳税人占参评总数的67.3%,整个评价结果分布呈“橄榄”型,评价结果更为客观,符合制度设计。三是D级纳税人比重有所增加。D级纳税人占比从2015年度的7.33%上升至8.67%。受“D级结果保留两年”指标影响,D级占比略有增加,但整体上呈现减少态势。为确保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自治区国税局多措并举,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国地协同推进。各级税务机关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进行工作部署,统一评价标准,共同研究确定信息交换方式、差异处理原则、评价结果确定等内容,确保国地税步调统一、进度一致。二是强化培训辅导,提升操作规范。深入各地市组织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工作流程、系统框架,评价指标口径等业务,累计培训干部200余人,夯实理论基础,提升操作规范,减轻基层负担。三是优化岗责配置,加强纵横联动。及时升级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的岗位功能,为300余名干部维护岗位权限,实现市、县、税务分局(所)纵向联动,部门科室、国税地税横向互通,确保纳税信用管理系统流程畅通、运行平稳。四是严格评价程序,强化过程管理。把握联合评价、指标从严、分工协作三项原则,突出做好数据采集、基础信息核对、评价任务下发分配三项工作,把好评价结果确认关、确认结果审核关和确认结果终审关,确保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评价结果客观公正。五是鼓励试点创新,探索个体工商户信用管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工作,选取5个征管数据基础好、纳税人需求高的县(区)作为试点,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拓宽纳税信用参评范围,持续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王睿 报道)
分享到: 0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已启动,您了解多少?
201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初步构建了现代化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
纳税信用评价,大的方面它能影响企业合同签订、竞标、公司上市等,小的方面可以对企业发票认证、领购等便利性产生影响。每年4月,税务机关将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未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现在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启动,但您知道纳税信用分为几个级别吗?哪些纳税人可以参加纳税信用评价?下面来一一为大家解答:
什么是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信用级别分为几个级别?
答:纳税信用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ABCD四级。
哪些纳税人可以参加纳税信用评价?
答: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可以参加纳税信用评价。其中查账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纳税信用评价多长时间开展一次?
答: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从1月1日到12月31日。
适用范围内的纳税人,为什么有的没有本期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答: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适用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
解释:在评价年度1月2日后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以前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评价。
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D级纳税人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企业在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2)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
解释:生产、经营业务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非主营业务的房租收入、变卖物品收入等。有无主营业务收入,根据税务管理系统中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有无向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收入的申报记录确定。
(3)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解释:具体指,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移送公安机关或被公安机关直接立案查处,根据税务管理系统中的移送记录或被立案记录确定。被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检查的,不属于该情形,应纳入本期评价范围。
尚未结案是指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前,税务管理系统中有移送记录或被立案记录而没有已结案的记录。
(4)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解释:尚未办结指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前,税务管理系统中有在办、在流转处理的记录而没有办结的记录。
(5)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解释:尚未结案指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前,税务管理系统中有受理复议、提起诉讼的记录而没有结案的记录。
税务机关根据哪些信息来评价企业的纳税信用?
答:税务机关主要是根据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来评价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
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经营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等基本信息,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质检、环保、工商、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目前这部分信息只记录不参与评价。
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4个一级指标,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2个一级指标。结合税务管理实际,最终细化为20个二级指标,95个三级指标。
外部信息,主要指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外部参考信息,以及从银行、工商、海关等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外部评价信息。外部参考信息只记录不参与评价,而外部评价信息当前主要有银行、工商和海关等部门4个指标,评价方式为扣11分,即如果发现纳税人在不同部门之间存在提供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则纳税人不能评价为纳税信用A级。
纳税信用评价有哪些方式?
答:纳税信用评价分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中设置纳税信用评价指标,计算得出纳税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进而确定纳税信用级别。
直接判D方式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扣分分值如何设计?
答:扣分分值设计主要根据纳税人涉税行为记录,区别行为中体现出的诚信态度(如按期申报、按期缴纳、银行账户设置数量大于向税务机关提供数量等指标)、遵从能力(如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之后的存续时间、账簿与凭证的管理等指标)、实际结果(主要体现在非经常性指标等税务检查指标中)和影响程度(如非正常户的指标),设计了1分、3分、5分、11分四类纳税信用评价第三级指标扣分分值和直接判级方式。
纳税信用级别是怎么划分的?
答: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C、D四级。纳税人最终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为A级,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B级,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为C级,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为D级。
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在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的记录。
出现哪些情形不能评为A级?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出现哪些情形会直接判为D级?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纳税人如何获知自己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答: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届时,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厅、微信等渠道查询自己的纳税信用级别。同时,税务机关将在公告栏、税务网站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对A级纳税人进行褒扬,并供公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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