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出现裂缝,建筑商与物业的关系和物业没人管拖时间应该怎么维权

物业公司管理范围 编辑本段
6.1 综合管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1]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6)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应用物业管理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


我家房屋墙体裂缝!瓷砖也裂开了,多次找物业,物业只是说给维修也不落实,在找就让找建筑商,因为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人,没办法就一直没交物业费结果物业把我家电给掐了不给电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找哪些部门反应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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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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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入住,还要交物业费吗?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费是两码事。房屋质量问题找开发商解决、赔偿,但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就必须缴纳物业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入住,还要交物业费吗?   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只有在物业公司完全没有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业主才可以拒缴全部物业费。所以。也不能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入住,就不交交物业费。   

  房子没住需要交物业费吗,  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当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说,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以往的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 

物业服务费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内容如下,我国《合同法》确定的是由当事人约定的原则。《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我国同时又采纳了对违约金条款予以干涉的原则,其目的就是使违约金以赔偿为主,兼具一定的惩罚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何判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何予以“适当减少”,法律均未进一步明确。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人民法院在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时,应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诚信原则进行平衡。鉴于上述分析,对于物业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合同中有约定的应当依据合同约定。但是当出现“天价”违约金或者过低的违约金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请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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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6日,邢台秀兰南小区业主许先生反映,他家阳台的墙体在交工后不久便出现裂缝。三年多过去了,裂缝越来越大,至今没人上门维修。

    当天,位于建设大街的该小区16号楼一层的许先生家,阳台东墙北侧墙面上的瓷砖断裂,裂缝从地面延伸至窗台下。“瓷砖断裂,说明不是瓷砖坏了,而是墙体有裂缝。”许先生说。

    “不仅墙体裂缝,阳台东南角的窗框与上面墙体间的缝隙也越来越大。”说话间,许先生爬上阳台,将窗户与墙体间粘贴的白纸和杂物撕掉。记者看到,中间有一条缝,缝最大处约3厘米,透过缝隙可看到室外。

    “由于这条缝越来越大,如果不堵住,冬天屋内太冷,我只好用胶条和白纸把缝堵住。”许先生说。

    许先生说,2011年5月份,他拿到房子的钥匙。新房装修两个月后,突然发现阳台墙面上出现裂缝。当时他就找到小区物业,物业称会及时向小区开发商汇报维修。

    三年来,他找小区物业上百次,且有几波人来看过现场。去年5月,有施工人员将阳台东墙从室外凿开,其中一人表示,阳台墙体出现裂缝,是因为没有地梁,阳台地基下沉所致。

    “新房子就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次次找物业,可就是没人拿出解决方案来维修。”许先生说,随着时间推移,裂缝越来越大。

    当天,记者联系了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科。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住房出现问题应第一时间找建设单位,即房产开发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建设单位有义务给业主维修。

    随后,记者拨打了秀兰小区物业电话,在说明许先生的住址后,这位女性员工表示,她清楚许先生家阳台的情况。她说:“施工人员曾到现场查看,许先生家阳台出现裂缝不是房屋质量问题,是因为阳台内摆放的书桌等家具较多,且与房屋装修也有一定关系。”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物业电脑内有许先生家阳台情况的登记,且已向小区房产开发商汇报。待天暖后,便派施工人员前去维修。(记者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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