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 法人代表解散代表破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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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一样吗
  和一样吗?是公司因一定原因(180条)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两者的区别体现在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不同、成员组成不同和的作用迥异,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公司解散清算与的区别。
  一、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决定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的转变
  根据《公司法》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清算所需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主要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清产核资、通知债权人、会议召开等流程较繁琐,少则六个月,多则一年以上,实践中在一年以上的破产案件比比皆是。
  企业若需自行清算,因考虑到债权人公告时间,最快也需2-3个月。
  二、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流程、内容较为复杂,为通俗易懂及便于阅读,本文作简要整理。公司解散清算程序为:
  1、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5、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支付清算费用&&支付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6、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7、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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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一样吗?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一样吗?是公司因一定原因(公司法180条)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两者的区别体现在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和债权人的作用迥异,下面由成都都燕果律师在本文详细介绍公司解散清算与公司破产清算的区别。
一、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的转变
根据《公司法》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清算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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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解散的六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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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无须股东会再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通过股东会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这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四、受行政处罚解散
  公司有违反、规行为,公司被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必须依据人大制定的法律或国务院制定的行政的明文规定,法律无明文规定时,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解散公司。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最常见的情形是,公司自行停业,实际处于解散状态,但公司股东不按规定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也不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最终,公司因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被法院依照《企业》规定宣告破产而解散。
  六、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根据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可以作出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决议。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原公司解散。
  对股东会关于合并或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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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在于是否涉及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通过解散清算退出,私募基金企业通常仍然能够收回投资及一定投资收益。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在于是否涉及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通过解散清算退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通常仍然能够收回投资及一定投资收益。相比之下,破产清算退出就不那么乐观了,因为,不同于解散清算,破产清算都是因为企业的出现问题而不得已为之的,通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全部债务,经常是到最后鲜有剩余财产可供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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