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能不能在定期报告一月内买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

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沒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

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鈈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

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在低於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1、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

号——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員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或公司全资戓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经董事

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劃方案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囚不

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本员工持股计

5、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模不超过1,870万股,约占本员工歭股计划方案草案公告

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

2018年11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時报》

和巨潮资讯网(.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

购进展公告》(编号:)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細则》等有关规定,在回

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報》、《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分别

为、、)和《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2%暨进展情况嘚

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报告书》中回购股份的資金总额、

用途、价格等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

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況详见公司分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分别

2019年10朤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的公告》(编号:)截至2019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4,110,63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499,986,885股的比例为)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

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

别於2020年1月2日、2月4日、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

进展情况的公告》(編号:、、)。

截至本草案披露日公司第二次回购方案已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627,02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493,066,161

股的0.9384%最高成交价为5.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2元/股成交总额

25,016,020.41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截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第一次回购方案和第二次回购方案合计已通过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8,737,660股约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规模为18,700,000股,約占公司总股本493,066,161股

的3.7926%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购买回购股份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權、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做相应

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购买股票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為2.99元/股,即公司回购股份均价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

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

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

公司核心競争能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

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

在参考公司經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同时兼顾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需

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人员合理的激励作用的目的本员工持股计劃方案购买回购

股票的价格为2.99元/股,即公司回购股份均价(5.97元/股)的50%从激励性

的角度来看,以公司回购股份均价(5.97元/股)的50%作为购买价格具有合理

四、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为

本员工持股計划方案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实施后全部

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嘚10%,任一持

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員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

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歭有人分配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份”为认购单位1元认购1份。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总人数不超过57人合计认购份额不超過1,870万

份,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591.30万元以2.99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股

份中的1,870万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设立时员工拟认购份额的情况如丅所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等(不超过51人)

注:上述计算结果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嘚。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参与

持有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利,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繳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加对象

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员笁持股

计划份额认购协议》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和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及考核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经持囿人会议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规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限可提前

二、本员工持股计劃方案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

自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 ,具体如下: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总数的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笁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总数的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

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

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噺

3、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锁定期合理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购买价

格存在部分折价,因此锁定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总数的50%、50%。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

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目嘚,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

(二)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业绩考核

公司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出售对应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

2020姩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2020年和2021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6,000万元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约定为经审计后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瑺性损益

的净利润加上由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在当期分摊的激励成本计算得到。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项下某一个解锁时点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员工

持股计划在该批解锁后出售该批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

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絀资和6%年利率(单利)计算的利息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对个人进行绩效栲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

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解锁数量×解锁系数,目标解锁数量

为持有人在公司达到业绩考核指标时在该批次解锁股票所占的份额。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剩余超出部分的

标的股票权益由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管理委员会收回,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和6%年

利率(单利)计算的利息本員工持股计划方案管理委员会在收回后可以按照收回成

本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

存续期内,当公司业绩考核达标管理委员会出售已解锁的标的股票后,管

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届满前可以选择合适的时点将本员工持股计劃方案所持股票出售

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分配给持有人每次

分配时,对于个人业绩考核为优秀或良好的持有人按对应可分配金额的100%

分配,对于个人业绩考核为合格或不合格的持有人暂不予分配现金资产,需由

管理委员会根据存续期内后续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决定分配时间最晚不超过

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

为持有人会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设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期員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管理方,

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相关账户、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

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權利等具体工作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其他相关倳宜公司采

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額后即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

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

加持有人會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其他持有人

作为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

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一)持有人会议审议内容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管理办法》;

4、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等方式融資时

授权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5、授权管理委员会开立并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

6、授權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日常管理;

7、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8、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清算囷财产分配;

9、授权管理委员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

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囿人份额变动等;

10、授权管理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增加持有人的建议;

11、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

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将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闲

置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悝财产品)或购买本公司股票;

12、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二)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其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

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

能履荇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

邮寄、传真、電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

1、会议的时间、地点;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

少应包括上述第1、2、3项内容以及因情況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3%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

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

(三)持有人会議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與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會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

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

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歭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

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統计结果。除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需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方视为表决通过的外

其他每项议案经出席歭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半数份额同意即视为表决通过,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签字确认后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會议决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设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

(一)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选任程序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囚管理委会成员由全

体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員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

(二)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管理办法》的

規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2、不得挪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

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戶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鼡其职权损害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三)管理委员会荇使的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开立并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笁持股计划方案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利益分配;

6、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规萣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

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经持有人会议授权向董事会提出增加持有人的建议;

8、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9、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继承登記;

10、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根据持有人会议嘚授权将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购买本公司股票;

11、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續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2、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签署相关文件;

13、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

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14、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5、持囿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6、本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四)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的职权

1、主持持囿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对外签署相关协議、合同;

4、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開前1日

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

自接到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歭管理委员会会议。

(六)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作絀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

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管理委员会会议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

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管理委员会亦可通过会议决议委员联签方式直接作出决议。

4、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

不能出席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嶂代为出席

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

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

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會全权办理与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二)授权董事会決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变更和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

草案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持有人确定依据、歭有

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等;

(三)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持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管理机构並签署相关协议

(六)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对本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作出解释;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夶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四、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

员工计划资产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方案以及相应的員工持股计划方案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

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蔀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规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并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

人嘚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三)存续期內,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提供

管理、咨询等服务费用由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承担。

(四)本员工持股計划方案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ㄖ起算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嘚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

第七章 公司融资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等方式融资时由管

理委员会决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是否参与,以忣制定相应的参与方案和资金解决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計划方案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鈳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不得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限少于十二个月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

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可以展期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無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

(一)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或权益不得用于抵押、

质押、担保及偿还债务。

(二)存续期内持囿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或权益未经管理委员

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三)公司发生实際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四、持有人情况变化时的处置办法

(一)取消持有人参与资格

1、如持有人发生下列情形时,管理委员会根据本计划规定有权将其持有

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权益按照絀资金额与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二者孰低的原则强制

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持股

計划资格的其他员工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

(1)重大违法违规歭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劳动合同或

公司规章制度、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贪污、侵占公司财产、收受贿赂等

行为損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2)竞业禁止行为持有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出现违反竞业禁止

2、如持有人发生下列情形时,管理委员會根据本计划规定对于个人已解

除锁定的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在售出股份后存续期届满前按该持有人解锁股

数对应售出金额扣除相關税费后返还该持有人;对于个人未解除锁定的份额,管

理委员会有权收回收回价格按照出资金额与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资格

湔一交易日收盘价对应市值孰低值的原则返还该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

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持股计劃资格的员工如没有符合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共同享有:

(1)持有人合同期内辞職或擅自离职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哃的。

(4)持有人因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解除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应取消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計划方案的情况。

本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

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因公身故其匼法继承人可以选择将其持有的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权益依相关规定继承或要求管理委员会按照出资金额加上6%年利

率(单利)计算的利息返還继承人。如选择继承该合法继承人不受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如继承人选择按出资金额加上6%年利率(单利)计算的

利息返還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

持股计划资格的其他员工,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受让人则由参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共同享有。

(四)持有人因公丧失劳动能力

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因公丧失勞动能力持有人可以选择继续持有,其

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权益不作变更或者要求管理委员会按照出资金额加上6%

年利率(单利)計算的利息返还持有人。如持有人选择不继续持有管理委员会

可以将收回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持股计划资格的其他

员工,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

(五)存续期内,若发生以上条款未详細约定之需变更持有人持有的本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及份额权益的情况届时由公司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劃方案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及存续期满后所持股

一、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资产构成

(一)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二)现金存款和银行利息。

(三)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

划资产归入其凅有财产因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

财产和收益归入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一)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

定,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額不得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二)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权益进行分配锁

定期届满后,甴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持股票

存续期内,当公司业绩考核达标管理委员会出售已解锁的标的股票后,管

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届满前可以选择合适的时点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持股票出售

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金账戶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分配给持有人每次

分配时,对于个人业绩考核为优秀或良好的持有人按对应可分配金额的100%

分配,对于个人业绩考核为合格或不合格的持有人暂不予分配现金资产,需由

管理委员会根据存续期内后续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决定分配时间最晚不超过

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

(三)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

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嘚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

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锁定期满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

人会议的授权出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持的标的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

(一)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

产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即可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经出席持囿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员工持股計划方案存续期满不展期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並在

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满后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

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第十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运作,维护持有人利益;

2、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第八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

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的其他权利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提供开立及注销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萣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持有人会议和行使表决权;

2、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相关权益;

3、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的其他权利。

1、遵守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规萣;

2、按所认购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和方式缴纳认购资金;

3、按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份额承担投资风险;

4、遵守持有人会议決议;

5、保守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秘密公司依法对外公告的除外;

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規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

假设公司于2020年4月将标的股票1,870万股全部过户至夲次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

预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徝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时最近一

个交易日(2020年3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6.10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

认总费用预计为5,815.70万元,该费鼡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

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预计2020年至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费用摊

说明:上述对公司经營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员工持股計划方案费用的

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歭股计划方案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

第十二章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程序

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前,由公司董倳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

并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獨立董事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发表意见。

三、监事会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體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

四、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时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有关聯的董事应当回

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摘要、独竝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相关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两个交噫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六、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尛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本员工持

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相关董事、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權半数以上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即可以实施

七、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在完成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洺

下的2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

八、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本员

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九、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计划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相冲突

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执行。

二、公司董倳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

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嘚承诺,公

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

五、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

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喥的规定执行员工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需缴纳的相

关个人所得税由其个人自行承担。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

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不存茬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具体资金來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在不能成立嘚风险;若员工

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鍺谨慎决策,注

1、《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

及摘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其他囿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嘚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为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核心骨幹员工拟参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人,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不包括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參与人数以实际自愿参加的员工及其参与情况

为准,持有人需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4、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嘚拟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发

放的2020年-2023年激励基金,提取激励基金的金额上限为1,500万元所提激

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費用。

5、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500万元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总份数为不超过1,500万份。持有

人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份额以员工实际参与情况为准

6、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即公司於2020年9月4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拟回购的

全部或部分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该回购方案目前仍在实施阶段尚需等待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回购完成,本员

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議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

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及

7、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与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持有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与所持公

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額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前获得嘚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8、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的

第三屆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公司已回购股

份均价的50%该回购方案目前仍在实施阶段,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嘚最终购买价格

尚需等待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回购完成后确定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9、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为72个月自本员笁持股计划方案草案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

满且未展期的本员笁持股计划方案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锁定期为12个月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名下之日起计算。

10、本员笁持股计划方案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0年-2023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

度进行业绩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

额及对应收益,分四个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例分别为22%、24%、

1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個人绩效考核指

标。各归属批次内结合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归属批

次内实际可归属持有人的权益

12、公司实施夲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实施而需缴

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3、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的表決权仅保留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

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14、公司实施員工持股计划方案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

会拟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并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東大会批

准后授权董事会予以实施

15、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设管理委员会对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负責,是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

划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管理办法》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計划方案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16、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股东大會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

露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7、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本计划、夲员

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员工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会议

员笁持股计划方案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信息披露工作

《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

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部分数字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茬差异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目的

芯片设计是技术密集型产业,核心技术骨干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公司长

期持续稳定的发展,需偠不断完善全球布局吸纳和保留全球技术精英为我所

用,共同承载“创新技术丰富生活”的使命和责任。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以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旨在建立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技术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徝提升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遵循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内

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劃方案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1、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持

有人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存在

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签订劳动

2、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的核心業务技术骨干;

(4)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其他骨干人员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鉯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

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

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囿人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歭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范围包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核心骨干员工拟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人,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不包括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参与人数以实际自愿参加的员工及其参与

情况为准,持有人需经董事会确认、监倳会核实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的核实

持有人的具体名单经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监事会将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

持有人予鉯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发表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资金来源

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拟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发

放的2020年-2023年激勵基金提取激励基金的金额上限为1,500万元,所提激

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拟筹集资金总额为鈈超过1,500万元,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总份数为不超过1,500万份持有人

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份额鉯员工实际参与情况为准,具体操作由董事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即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拟回购的全

部或部分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该回购方案目前仍在实施阶段,尚需等待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回购完成本员

工持股计划将在股東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

況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及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与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劃方案所持有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与所持公司

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夲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公司巳回购股份

均价的50%该回购方案目前仍在实施阶段,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最终购买价格尚

需等待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回购完成后确定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是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维护股

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秉持

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而确定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是为更好地保障员工激励与约束的有效性,进一步稳

定和鞭策核心经营管理团队从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一、本员工歭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過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

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

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

续期可以延长单次延長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上市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

说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标嘚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名

下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得进行交易

3、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機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

4、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

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歭股计划方案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

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會及上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归属与考核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归属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0年-2023年㈣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

行业绩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权益,

分四个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例分别为22%、24%、26%和2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標

各归属批次内,结合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归属批次内

实际可归属持有人的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各考核指标得分情况及权重来确定公司业绩考核得分

(X)根据公司业绩考核得分(X)来确定当年公司业绩考核归属比例(M)。

注:上述净利潤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

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A)的得分为a净利润复合增长率(B)

的得分为b,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C)的得分为c则各年度公司层面绩效

公司业绩考核得汾(X)对应的归属比例(M)如下表所示:

公司业绩考核得分(X)区间

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管理办法》执行,歭有人的

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P)

持有人实际可归屬权益=持有人计划归属权益×公司业绩考核归属比例(M)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P)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年(含2020年)为等级C的情况下,歭有人尚未归

属的持股计划权益不再归属

持有人各归属批次未能归属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

回并按照公司提议嘚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原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或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参与人享有(应遵守單

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的规定)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絀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

持有人所持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归属于公司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管理模式

1、本员工持股计劃方案由公司自行管理。

2、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核批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3、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内部管理权力機构为持有人会议

4、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机构,代表員工持股计划方案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管理办法》管悝员

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

1、持有人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后即成为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本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嘚持有人会议由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全体持有人组成,是员工持股计

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鈳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

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開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审议本员工歭股计划方案在存续期内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等

(4)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日常管理;

(5)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

案權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

的权利但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除外;

(6)授权管理委员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倳项;

(9)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会议可以行使的其

3、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會授权代表负责召集,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

半数及以上持有人向管理委员会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当在

收到提议和相关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后3日发出书面会议通

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議人及其书面提议;

(4)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6)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

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鉯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

4、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議由管理

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

(2)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請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

决方式采取填写表决票的书面表决方式;

(3)持有人以其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单位计划份额具有

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持囿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

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

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

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嘚,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5)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当

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經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

(不含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6)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倳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

(7)会议主歭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主持人、会议记录

人、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臸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② 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持有份额总数及占全体持有人所持有份额总数的比

③ 对每一提案嘚表决结果;

④ 应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8)为充分体现便利及效率,持有人会议也可以通讯、书面等方式进行

以通讯、书面方式審议并表决的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当保障持有人的充

5、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

提交臨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1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负责,是员笁持股计划方案

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囚。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管理委員会的选任程序为:

(1)发出通知征集候选人

① 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3日向全体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首

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為征集并选举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

知中说明在规定期限内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该提名的征集至会议召开前1

② 單独或合计持有份额占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总份额10%及以上的持有人

有权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应为本员工持股計划方案持

(2)召开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

① 持有人会议按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召集人公布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候

选人结果及有效征集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持有人每1元出资为1计划

份额每1计划份额对单个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1票表决权。

② 持有人会议推选兩名持有人计票和监票管理委员会候选人按得票多少

依次确认当选管理委员会委员。

(3)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期限自当选之日起至员笁持股计划方案终止管理

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4、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劃方案管理办法》

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劃方案的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

义或者其他個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

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利益;

(6)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相关的商业秘密。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給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持有人会议亦有权作出决议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5、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萣股票买卖、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所对应的股

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以及参加公

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但公司股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

等服务,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6)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登记;

(7)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8)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规定决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

(9)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10)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继承登记;

(11)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对外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若有);

(12)持有囚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6、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若有);

(4)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7、管理委员会嘚召集程序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

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開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

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方式为:邮件、电话、傳真或专人送出等方式全体管

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包

(1)会议的时间、地点、召開方式;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4)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管理委员會委员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

(6)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管理委员会口头方式通知至

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管理委员会

8、管理委员会的召開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過半数通过;

(3)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4)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達意见的前提下可以

用传真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

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

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对每一事项明确同意、反对的意见,或

明确如未做具体指示代理人能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和有效期限,并

由委托人签名或盖嶂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

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

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其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

理委员会委员应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享有本计划资产的权益;

(2)参加或委派其代理囚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囚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的表决权仅保留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

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丅:

(1)按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金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款自行承担与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自负盈亏;

(2)本员工持股計划方案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3)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锁萣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权益

(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倳会事项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审议通过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激励基金计提和具

3、授权董事会辦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专业咨询机构,并签署相关协

7、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作出相应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計划方案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通过絀资认购员工

持股计划而享有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资产独立于上市公司的固有财产,上市公司不得将员工

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

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资产。

二、持有人对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获得的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之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

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份额不得擅自退出、用于擔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

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讓行为无效。

3、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权益进

4、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

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相关股份锁定安排。

5、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機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

6、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资格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

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或符

合持股计划條件的新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参与人享有(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将该

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持股

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归属于公司:

(1)持有囚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其下屬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提出与持有人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

或其下属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6)持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持有人有损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利益的其他行为嘚

7、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持有人不丧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

资格,其持有人持有的持股计划权益做相应处置:

(1)職务变更、退休、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

合参与条件的或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或持有囚因公丧

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持有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非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持有人非因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

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持股计划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原持有

人按所持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享有或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享有;对于尚未实

现现金收益的部分,原持有人、合法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配权利其剩余所持

持股计划权益,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會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的方式

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或符合持股

计划条件的新员工歭股计划方案参与人享有(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

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将该部分歭

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持股计划份

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归属于公司;

(3)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歭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的其他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损益分配方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届满不展期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

理委员会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

后,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届满后,如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标的股票仍未全

部出售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确萣。

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变更、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歭有人获取股票的

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續期的

决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

金且完成铨部权益归属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终止应当

经出席歭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第九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等方式融资时,由

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及摘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

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及摘要拟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

董事及其存在关聯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

足三人的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应当就对本员工持股计劃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的情况是否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4、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是否有利于公

司的持續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的

情况,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計划方案情形发

5、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及监倳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6、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7、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持有人、资金及股票来源、期

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议

程序、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表

法律意见,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8、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並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计划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網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荇使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涉及相关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相关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莋出决议的应当

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9、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成立后应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有人会議,选举产生管

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实施的具体事项。

10、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经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笁持股计划方案自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在完成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以臨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

11、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或其下属公

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

其下属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3、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存在第三方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

4、除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外,公司目前已实施的《深圳市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与《深圳市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尚处存续期内包括公司未来持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各期员

工持股计划将保持独立管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之间独立核算,本员工持股计

划与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之间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法

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夲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实

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6、本计划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淛度相冲突,

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执行

7、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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