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多少外地的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就不可以提取本金吗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 房天下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关政府的要求和条件,才可以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一般是用来买房子使用,公积金,一般指 公司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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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成都人我们也许还不是很清楚一些关于成都首套房的事情的。一些人也关心成都首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以及成都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又是怎样计算的两个问题的。那么,现在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成都首套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成都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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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住建部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并明确指出相关平台将于6月底前上线,自7月份起,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据房天下了解,截至目前,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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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
缴存比例:
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
缴存比例:
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
政策性住房
房屋性质:
贷款申请年限:
注: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个人信用等级:
您可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是:
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根据面积、单价计算
按揭成数:
根据贷款总额计算
贷款总额:
按揭年数:
1年(12期)
2年(24期)
3年(36期)
4年(48期)
5年(60期)
6年(72期)
7年(84期)
8年(96期)
9年(108期)
10年(120期)
11年(132期)
12年(144期)
13年(156期)
14年(168期)
15年(180期)
16年(192期)
17年(204期)
18年(216期)
19年(228期)
20年(240期)
25年(300期)
30年(360期)
贷款利率:
15年10月24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95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9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88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10月24日基准利率
15年8月26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8月26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8月26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8月26日基准利率
15年6月28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6月28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6月28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6月28日基准利率
15年5月11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5月11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5月11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5月11日基准利率
15年3月1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3月1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3月1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3月1日基准利率
14年11月22日利率上限(1.1倍)
14年11月22日利率下限(85折)
14年11月22日利率下限(7折)
14年11月22日基准利率
12年7月6日利率上限(1.1倍)
12年7月6日利率下限(85折)
12年7月6日利率下限(7折)
12年7月6日基准利率
12年6月8日利率上限(1.1倍)
12年6月8日利率下限(85折)
12年6月8日利率下限(7折)
12年6月8日基准利率
还款方式:
计算结果:
房款总额:
贷款总额:
还款总额:
支付利息款:
首期付款:
贷款月数:
月均还款:
以上结果仅供参考
网址查询:
服务热线:
服务网点:
联名卡查询:
北京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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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及频次
【购房提取】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注: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最新消息: 1月29日起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 连续缴存三月即可提取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提示:根据1月28日发行最新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是北京相应细则暂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其他提取】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非房屋类)【推荐阅读】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1月28日起)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全文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2015: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购房提取】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租房提取】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
3.房屋租赁合同;
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
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
4.房屋租赁合同;
5.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6.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8.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发布,根据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备案、租金发票等,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相应细则尚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其他提取】
如果是承租公租房、廉租房要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会在市住建委核实信息,提取人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即可。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非房屋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
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4、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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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50-8888举报邮箱:> 异地购房能否提取成都公积金?异地购房能否提取成都公积金?来源:住房公积金时间:住房公积金属于我国社会住房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广大市民买房租房困难的有效方式。因此我国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缴存公积金,成都也不例外。同时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员的合法权益,成都住房公积金对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那异地购房能否提取成都公积金?
异地购房能否提取成都公积金?
【答】: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成都公积金缴存员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并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提取证明材料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但需注意一点的就是房屋地址应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如需了解详情,欢迎拨打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
一、已经缴存公积金2年,现打算在老家株洲购买房子,不知能否提取公积金?如何提取?
【回复】:可以提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办理异地购房提取手续即可。
二、成都本地人,缴存公积金3年。现打算在娘家长沙买房子,不知能否提取公积金?
【回复】:可以,根据政策规定,成都公积金缴存职员在配偶户籍地购买房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情咨询028-12329。
三、贵州人,但是在成都开店,属于个体户,按照规定缴存了成都公积金。现打算在长沙买房投资,不知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可以,如何提取?
【回复】:不可以,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异地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房屋地址应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所以您不能提取公积金。“异地购房能否提取成都公积金?”由成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成都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推荐最新问题2015沈阳住房公积金使用全攻略-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个人缴存-365地产家居网
4月15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单方贷款限额调至40万,夫妻双方60万,三人以上80万,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最低20%,4月16日起执行。对此,365地产家居网对政策进行相关变化进行解读。公积金贷款以其较低的利率一直以来吸引着购房者的目光,作为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如何利用好这笔有限的资金……365地产家居网为您一一解析。
本次公积金政策第一个变化是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35万元调至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55万元调至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至80万元。
条文中指出,调整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调整为“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而另外一个变化是,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将原“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沈阳市的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属地管理。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持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开户要件,到所属管理部办理开户审批手续后便可到指定银行领取公积金联名卡。公积金联名卡制作的同时,原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自动作废。公积金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具体为:
&&&&&&&【】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我市2008年调整为5%-12%(缴存比例低于8%的主要为少数县区单位及职工)。
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的,可按照个人15%、单位20%的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目前我市最低缴存额:市区为每月1300元,最高缴存额为每月20790元。
个人缴存者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必须符合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
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6、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债务 ;
7、借款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7)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债务;
(8)购买商品住房的,借款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9)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 → 审核 → 签字 →办理担保及抵押→放款→还款 【】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
原“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从日起,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
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2.6%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借款人页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1个月);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6、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
7、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1份;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9、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维修基金、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2、房屋评估报告原件2份(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四家评估机构之一出具评估报告,可在中心网站查询评估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3、辽宁省自然人存量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14、契税发票、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即交易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15、《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16、《沈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原件1份
17、非市内五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的房屋,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区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也可
1、2、3、4、12、13、14、15、16、17
1.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可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和所需要件,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④《契证》原件;
⑤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⑥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职工符合本条的规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费用。
购房不贷款的只能提取一次
偿还公积金贷款
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应当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由中心按政策规定及协议的约定,直接按月划转还贷,不再以现金的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办理签约时应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签约应由职工本人办理,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的职工须持:①身份证原件;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同》或《借据》,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办理。&
一次性大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①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本金)须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20%且大于等于1万元。
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不能大于5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包括:现金部分还款次数及提取定期偿还公贷次数;销户提取偿还公贷不计入累计次数。
③提取定期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12个月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办理提取公积金一次性大额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的,须持: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同》或《借据》。
偿还其他住房贷款提取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④《契证》原件
⑤借款(或抵押)合同原件
⑥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⑦近期(3个月以内)《银行还款对账单》(需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⑧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①按年提取偿还商贷的职工,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不超过年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定期余额。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的,可持相关还款凭证,提取不超过提前还款额的账户定期余额。职工在自然年度内,只能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发生提前还贷的可与当年还贷额一并申请提取,或在下年提取时再行办理。
②日起,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的职工可选择按年提取方式还贷,或选择比照现金购房方式一次性提取(详见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须知),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仅可选择一种且相同的提取方式;选择按年提取的,在首次提取时可持相关还款凭证(含提前部分还贷凭证)申请提取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不超过年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定期余额
非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商业贷款
组合贷款商业部分
同商业贷款
已签订公积金按月还款协议的借款人、共有人、第三方或第三方配偶定期余额合计减13个月公积金月还款额与提取人定期余额的最小值,且夫妻双方同一公积金年内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1年商贷还款额。第三方及第三方配偶仅参与计算,不可提取。组合贷款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额偿清后,可以比照纯商贷方式进行提取还贷。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④职工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⑤建造、翻建提供:区、县(市)规划土地等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原件大修提供:区、县(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大修鉴定证明
⑥已发放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公积金联名卡
职工符合本条的规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只能提取一次
职工离退休提取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原件;④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政策和病情具体确定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1-4)级伤残证或市级卫生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⑤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出境定居提取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签证及前往国的居留手续原件;④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⑤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销户一次性提取
户口迁出本市离职提取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原件;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⑤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外市地户口职工离职提取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居民户口簿》原件;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⑤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农业户口职工离职提取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居民户口簿》原件;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⑤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职工死亡提取
①身份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合法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由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④公证部门对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原件;⑤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原件;⑥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集中封存提取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日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③己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①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②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未婚或离异职工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单身证明有效期一个月);③加盖单位预留印签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2015年最新版);④住房公积金联名卡;⑤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收据;租住商品房的,需在公积金管理部预审窗口打印并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报表》(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报表》时,需要提供租赁房屋所有权姓名、租赁起止日期、租赁地址,月租金额,请提前确认,建议您携带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
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市区的,提取限额为每月1200元;房屋坐落地址在4个县(市)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但职工本人及配偶均在4个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
在一年内,对同一租赁住房(或居室)仅受理一次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对于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职工及配偶,仅可支付同一套租赁住房(或起居室)的房租。
专题策划:365地产家居网
监制:孙思邈 专题制作:李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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