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荆州城区社会保险政策最新解答的通知 荆人社发[201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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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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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荆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通知(荆人社办[2012]83号)
关于评选表彰荆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与工业园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市直各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荆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决定评选表彰2012年荆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现将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均可参评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1、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合法,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2、企业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
3、严格执行国家工时、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无违法使用童工。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无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6、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保证工会依法履行维权的基本职责。
7、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内容具体、标准量化、操作性强的集体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8、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或与企业相适应的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9、工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引导职工爱岗敬业,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并认同企业文化。通过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促进企业发展献计出力。
10、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效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没有发生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1、工业园区内企业全面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标准。对不具备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加以覆盖。
2、工业园区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对园区内企业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协商,预防和调解劳动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园区内没有发生重大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三、评选办法
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单位应对照评审标准和考评细则(附后)进行自评,填写《申报表》并征得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分别向各县、市、区领导小组、荆州开发区和市直各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各县、市、区领导小组、荆州开发区和市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分配指标上报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市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考核,报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示后,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命名表彰。凡有否决条件的单位不得申报(否决条件见附件3,评分细则七)。
四、申报时间
市直及各县、市、区所属企业单位的申报表和评分细则表,请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荆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过期不报,视为弃权。
五、评选要求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评选推荐标准和办法,认真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做好评选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附:1、荆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 2、荆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3、荆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
&&& 4、荆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细则&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州市总工会
荆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荆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 2012年11月5日
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 > 正文
市养老保险管理局
信息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网
| 发布时间:
&&& 荆州市养老保险管理局公开事项
&&& 一、单位基本情况
&&& 荆州市养老保险管理局成立于2013年5月,是根据《中共荆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设置荆州市养老保险管理局的批复》(荆编[2013]28号)文件精神,整合荆州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局和荆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而设置,挂荆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承担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局、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的社会保险基金结算职责,主要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包括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征收、稽核,养老保险记录、待遇审核、支付、社会化管理,负责对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 我局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科(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办公室)、社会保险缴费核定科、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科、社会保险稽核科、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基金财务统计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核定事业编制55名,另有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划入17名非参公事业编制人员。2014年5月,根据《中共荆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直党政群机关编制调整和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及改革意见等事项的通知》(荆编[2014]14号)文件精神,将我局划为公益一类,核定参公事业编制46名,另核定过渡事业编制17名,过渡编制随人员自然减员予以核销。目前,我局实有工作人员87人,其中在编55人、聘用12人、借调1人,另有退休人员19人。班子成员共8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工会主席1名、纪检组长1名。
&&& 二、2016年重点工作
&&& (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是我市2016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按照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着手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开展调查清理。2016年4月之前,完成我市各单位人员编制、用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明确参保人员范围。同时对原试点单位欠费、个人缴费等相关数据进行清理。二是从2016年3月---12月,与各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单位申报、市编办审核、市人社局审核、养老保险登记录入四个环节依次进行地完成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 (二)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做好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
&&& 一是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做好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二是加大对历年欠费的清缴力度,继续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补核补缴工作;三是做好大学生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工作。
&&& (三)做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工作
&&& 2016年,我们将根据《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方案的通知》(荆人社函[2015]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荆人社发[2015]7号)和《关于印发荆州市贯彻落实建筑业&同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荆人社办[2015]1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工作,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加强宣传培训、优化经办服务、强化督办检查等方式,确保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努力将未参保的在建项目纳入保障范围,建立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
&&& (四)全面推开和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我市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户籍人口全民登记、全员参保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16年,我市将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方法,全面推开登记工作,规范信息采集和录入核对工作。通过逐个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补录。同时建立起人员增减(生死)、户籍迁移变动等依托公安、社区(村),参保变动状态对接业务数据库,结合社区(村)调查和外联系统比对的动态机制。
&&& (五)加强养老保险内控管理工作
&&& 全面开展业务经办风险点排查,严格开展养老保险内控管理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强化基金安全与监督,迎接国家审计署对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的专项审计。
&&& (六)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工作
&&& 根据《荆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荆政规[2015]4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市将加大推动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力度,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机制,坚决守住&先保后征&的底线,规范参保办法,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顺利进行。
&&& (七)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
&&& 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后,我市进行了大力宣传,通过&政策宣传进村组,释难答疑面对面&的方式,对衔接范围、时间、条件、资金转移、缴费年限计算及相关规定等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2016年,我们将集中力量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经办工作。
&&& (八)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 一是建立健全稽核与业务经办联动机制,积极探索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办法,不断提高稽核水平。二是开展社会保险统一申报核定稽核,严查少报、漏报、隐瞒不报缴费人数和工资基数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做好养老保险待遇稽核,充分利用有关单位提供的数据及信息化技术手段健全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体系,堵塞养老金冒领黑洞。四是开发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系统,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水平。
&&& (九)进一步做好退管服务工作
&&& 一是建立健全退管服务规章制度,规范基础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内容。二是进一步提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质量,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积极筹措资金,加强退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行退休人员电子档案管理。三是深入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社区、进村组,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及说明
&&&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56.27万元(较上年多61.39万元);支出556.27万元(较上年多61.3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3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万元。
&&& 2016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82.64万元(较上年多126.37万元);支出682.64万元(较上年多126.3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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