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买断工龄还有退休金吗买的 想退买断工龄还有退休金吗需要什么资料

使用已故配偶工龄所购房改房的权属问题
使用已故配偶工龄所购房改房的权属问题
1、已故配偶工龄折扣的性质分析&&&&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房改房。房改房是国家对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职工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购买房改出售的房屋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该房屋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有房改购房权利者,购房时可以依据政策对于本人以及配偶的工龄予以折扣冲抵房款。公民死亡以后,与其具有配偶身份关系的人,若在购房时尚未再婚,可将死者工龄计算入自己的折扣工龄。计算结果,可使购房主体获得更大的工龄利益。这种可将已故配偶的工龄计算入自己折扣工龄的权利,即为已故配偶工龄折扣权。&&&&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配偶、已故部级干部配偶,未再婚的,购房时按本人与原配偶的工龄和计算;再婚的,购房时按本人与现配偶的工龄之和计算;离异后再婚的,按本人与现配偶的工龄和计算;离异后若未再婚,按本人的工龄计算。&在中央下发该通知之后,全国各地亦有类似文件,据此分析认为,享受已故配偶工龄折扣权的主体,系已故者的配偶,而非其本人,政策规定已故者配偶享有该权利,并规定其享受前提为未再婚,即是考虑到照顾以及安抚已故者配偶缘故,若非购买房改房,该工龄权并未体现任何财产或者财产权益,故该权利应当视为一种购房折扣,而非就此确认房屋物权归属依据。&&&&2、从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三个方面分析使用已故配偶工龄所购房改房为夫妻共有财产缺乏法律依据&&&&第一,婚姻法第17 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规定之前提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个期间,始于结婚登记,终结于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死亡或者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据此,一方死亡以后,另一方所购房屋不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应视为健在一方的财产。&&&&第二,继承法第3 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认定前提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本案中被继承人死亡时,房改甚至还未开始,认定其死亡后配偶用其工龄所购房屋系其遗产缺乏法律支持。&&&&第三,物权法第9 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经登记发生物权效力,上述房屋购买、签订合同、付款等行为均发生于乙死亡之后,登记时间更是在乙死亡之后十年,更是无从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3、已故者配偶用已故者生前所留遗产出资所购房改房的权属  如果已故者生前留有遗产, 则该遗产的继承人即享有对于该遗产的继承权,若是继承人未对该遗产进行分割,已故者配偶即利用其遗产购买了房改房,则该房改房中部分购房款即属于已故者遗产,已故者继承人即对于该房款享有继承权。在未明确分割的情况之下,该房屋价值之一半应视为已故者遗产。该权利并非依据《物权法》所得,而是依据《继承法》衍生而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函的复函》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该房时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只是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买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难以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有些不但无需交纳购房款,甚至还存在购房款&倒挂&的情况。  关于购房款的来源,主要通过举证责任的分配来查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 条之规定,应首先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健在一方,由其举证证明使用个人所得交纳房款,若健在一方提供的购房款单据仅载明健在一方的姓名,该证据可以初步证明其主张;若对方当事人主张是使用健在一方与去世配偶的共同积蓄交纳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举证责任发生转移,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本文地址:,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 & &
本文评论    (0)
同意评论声明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Copyright & 济南房产律师网Powered by
with& Inc.“工龄”上那些你不知道的“秘密”
“工龄”上那些你不知道的“秘密”
工龄,听起来好像是一个来自上世纪的名词,有着强烈的体制内色彩。习惯了干一个月领一个月工资的人们,并不怎么重视这个问题,似乎只有单位的人事部门才会关心这个东西。可实际上,工龄与员工的待遇息息相关,除了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带薪年假天数、医疗待遇等之外,还影响着员工退休之后的养老金水平。因此,工龄绝对不能忽视,员工个人也要重视这个问题,保存好“证据”,不要让工龄受损。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而工龄又分为两种,一种叫做本企业工龄,另一种叫做连续工龄。两种不同的工龄计算方式,在一些待遇认定上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在很多单位,尤其是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工龄是跟工资和津贴等待遇直接相关的,工资里面还有工龄工资这一项,一些待遇也是工龄越长,标准越高。  还有一个跟工龄相关的词汇叫做“视同缴费年限”,这个名词在计算将来的养老金待遇时可是至关重要的。也许现在的年轻人已经跟这个名词没有什么关系,所以也并不关注这个话题,但对于一些年龄稍长的人,尤其是在1992年之前就参加工作的人来说,可是有重要意义的。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虽然有些年头你并没有工作,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金,但是养老保险就当你交过了,照样把这几年算在你的缴费年限里给你发养老金。
对于在职职工来说,工龄直接影响带薪年假的天数。这个非常好理解,对于年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这么规定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也就是说,休年休假看累计工作年限,如果一名员工新换了工作,之前在别的单位已经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了,但新单位说:“你刚来,工作还不满一年,不能休年假,”这个是不符合规定的。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百家号 最近更新:
简介: 各类财经新鲜事,周边新闻
作者最新文章工龄买房屋来自: 残酷柳丁 日分享至 :
对方用父亲的工龄买的房改房,卖掉后买家过户房管局让补工龄的钱,合适吗?问题详情:但是我并不知道他的房子是由父亲的工龄买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写的是罗某的名字),我办了公证,还要补四千多的费用咨询您一个问题,契约上写的是罗的名字,必须要对方去开单位的证明,罗的父亲己死亡,房产证和土地证上的名字都是罗某,是罗某的父亲的名字,是房改房,结果去房管局调档案的时候发现。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对方出这笔补工龄的费用吗,但是工龄相差有二十多年。我己经纳税了税收了,下面还写了一个(原罗元)的名字,房管局的意思是说罗是用了他父亲的工龄买的房子。买的时候未满五年,对方其他费用都不管。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结果过不了户,是我是一次性付给对方的。当时在中介和卖方签定的合同的时候,但是未过户推荐回答:不可以,具体问题可找律师用妈妈的工龄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自己的,那么我的姐妹抢得到房子吗?问题详情:那么我的姐妹抢得到房子吗?而且妈妈的户口也不在这里的用妈妈的工龄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自己的推荐回答:这套房子应该是别人抢不走的按房地产权属来说,但因为涉及实际出资人的问题,需要专业的律师来判断2000年我和儿子?动迁安置一房屋,后用我的工龄买下产权房后,产证上只写我儿子一个人名字,我的户口问题详情:000年我和儿子,产证上只写我儿子一个人名字,我的户口又迁往其他处?动迁安置一房屋,后用我的工龄买下产权房后,后来动迁又分了一套推荐回答:可以起诉儿子,产权属于儿子第一套房你买下后,等于给了儿子。涉及到赡养问题,看儿子家态度,让不让你住。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走调解解决用工龄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吗?问题详情:后来母亲也去世了,后来97年房改八几年的时候我父亲就去世了,可是我的两个姐妹也要来争房产??房产中还有一半属于我的父亲吗。请问用了父亲的工龄购买的房屋就属于夫妻共有的吗,立了遗嘱给她的外孙(我的儿子),但是用了父亲的工龄,我出资为母亲购买了一套房产推荐回答:我担心的是,我个人认为不算夫妻共有财产。仅供参考。愿早日解除烦恼,我有点不清楚,房产应试没你父亲一半的说法。再说,原下之意是你了孝敬母亲买房给母亲居住,如果是你母亲的还得慎重,三要考虑的是所买房的房产证是谁的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想:其他姐妹应该没有争的权利,即便争好象也站不住多少理,二是买房资金是你出的。一是买房时你父亲已经过世,怎么还可以用他的工龄呢,二你母亲遗嘱是否真实,因为我觉得既然买房时你父亲已过世。对于用了你父亲的工龄买房问题。既然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你手中有没有你为此出资的依据,你母亲去世时已立立足点遗嘱给她的外孙(你儿子)如何使用工龄购房问题详情:是否能购买商品穿绩扁啃壮救憋寻铂默房如何计算还能贷款吗工龄大约有60年推荐回答:购买商品房无须使用工龄,只有在你的工龄未用的情况下,购买使用权的房子才能用到你的工龄。使用工龄买房有以下几个步骤:1.夫妻双方名下没有房改房,既双方都未使用工龄买房。2.选择自己中意的使用权房子。可以通过朋友或中介选房。谈妥价钱后,到房产所在地区房管所去办理房屋使用权人的变更,既房屋承租人的变更。记住:按规定,使用权转让只能在亲属间转让,不能买卖,否则,一经查处,房管所有权没收!所以,尽量说双方是亲戚。使用权转让费用为:平房 每平米84元左右;楼房 每平米93元左右。另收手续费百元左右。3.经过房管所审查转让双方的上报材料,符合转让条件的,大约半月既可通知结果。到时可到房管所领取写有你的名字的房屋租赁证。4.拿着你的房屋租赁证以及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未享受工龄购房的证明,参加工作的年限、职称等一系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购买自己租住的房子。关于使用工龄购房费用的计算,房管部门有一个详细的缴费表,根据房屋的结构(如砖混几级)、折旧、朝向、楼层、位置、夫妻双方的工龄、职称(工人享受65平米、中级职称享受90平米,超出面积按市场价购买)等许多因素进行加减,如根据房屋位置属于济南市的几类地区,好像二类是1070元每平米,在此基础上将上述项目进行加减,假设最终结果为500元每平米,那么你要到房管所指定银行交款,先按每平米200元交,在你交款的当月房屋租赁费就可以不交了,余下的在一年以后交到银行,到时根据交款的发票到房管所领取房产证。我在 北京 二次使用工龄购买房改房推荐回答:现承租人是有资格购买人用工龄两次购买房改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推荐回答: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再婚共同财产,而财产继承通常是指一方过世后,因此针对不同的情况还需具体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 再婚财产继承是一个处理起来相对复杂的事,无论是谁的财产,人们有时会有一些误解。那么再婚个人财产是可以分割的财产吗,是否有法律效律,对于什么财产可以分? 首先。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已经与女方购买了住房。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再婚个人财产又该如何分割呢。如已经办理: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已经办理完全。由于再婚涉及的财产会相对复杂、生产,认为只要是双方结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现实生活中,除了法律的规定外、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才会涉及财产继承、经营的收益。再婚个人财产可以分割吗,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女方再婚?(律师呼叫中心邀请安康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赵律师:售房单位愿意给购房优惠的; 5; 2。选择再婚的男女双方或许都有孩子,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什么财产不能分、奖金,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 3,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不违法。 (三)再婚财产分割之再婚财产继承,又一次使用工龄与对方买房改房、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一)再婚财产分割之再婚个人财产分割,财产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即使是再婚,之前房改时,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我们知道。 (二)再婚财产分割之再婚共同财产分割,基本没什么问题。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只要合法取得; 4。 胡律师,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 相关知识——再婚财产怎样分割。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1,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人们并没有搞清楚,通常有: 再婚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律师用自己专业的实务能力给予您最专业的指导和法律帮助,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分:男方去世,都有财产分割的权利。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请问女方工龄二次使用,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法律问题分享至 :
下一篇:上一篇:相关帖子相关文章---工龄买房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买断工龄退休新政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