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金融诈骗业务员判刑么 误导 骗去四万 元 有录音证据,金融诈骗业务员判刑么

该投诉已成功退保
2009年8月父亲为我投保年保费100万,当时我们想更换业务员,遭中国人寿拒保,原业务员多次来我家吵闹,此时父亲才把以往为我们投保的12份 合同拿出来,我们大吃一惊。所有合同都不知道被保险人是谁签的字,而且字体均不相同,根据合同法和保险法规定,含死亡给付的保险合同,必须有被保险人书面 同意,否则无效。我父亲是在业务员当场监督的情况下,填写的保单,她没有向我父亲说明正确的投保手续,以及违反这一手续会导致的严重后果,在明知我不在场 的情况下也没有要求我父亲出示我书面同意的材料,中国人寿作为合同的承诺方,必须对投保单进行严格审核,中国人寿怠于履行告知义务,又疏于管理,没能及时 发现代签事实的存在,未来更会以保单非本人签字拒绝给付,本人存在巨额财产被侵吞的风险有谁会明知保险合同无效,而将巨额保险费无偿奉献给保险公司呢?中 国人寿客观上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没有向我们说明此类合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上签字的重要性,主观上存在过错,且这种过错是故意----即 明知被保险人不在保险合同上签字将导致保险合同无效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产生!另外,业务代理人高慧,我父亲从不认识,不可能把这么多的钱交给他或她, 更谈不上委托其帮助填写任何资料,请中国人寿出示我相关的委托材料,据了解挂单行为也是保险行业明令禁止的。在发现此事之后,我于1月14号拨打95519投诉电话,15号 去中国人寿协商解决我保单的问题,我们一家子很低调的,此事发现以后虽然我们相当气氛,但考虑到本意是想存钱,如果中国人寿派专人好好解释,我们也就算 了,中国人寿非但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处理此事,甚至把我的信息泄露给不相干的人,合同无效你们错在前,泄露我隐私你们更不该,保险法是否有规定对我个人资料 你们有义务保密!我不希望任何人在任何时间骚扰甚至威胁我家庭的正常生活,并且因为你们的过错引起我们的家庭矛盾(我们姐弟3人父亲最为疼爱我,只给我一个人购买了巨额保险)和我个人巨额财产的旁落。中国人寿相关领导给我的回应是合同属于半有效,全额返还我保费并补贴我的损失直到我满意为止,让我回家等答复,他们商量一下补贴额度,条件是在外面不要声张。谁知道等了2个星期,他们说我会损失30多万元,此事让我觉得非常气愤!所以我决定聘请律师到法院解决,当时律师拿到相关资料表示这场官司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一定会赢,谁知道第二天他告诉我法院不受理,说是中国人寿每年都交管理费给法院,所以我一定会输。我想请教保险法是制定着玩的吗?我到哪里可以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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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世纪保网的介入,经过协调,双方达成共识,故对本投诉做结案处理。感谢保险公司的支持,更感谢消费者对世纪保网的信任。
2年了,至今还没解决么?世纪保网还没解决么?怎么还是投诉受理状态啊!还没到投诉反馈啊!待解决保险投诉还有这么多没处理?
760******66
中国人寿违背《保险法》的食人禽兽,伪造被保人12份保单签名,最终还得全额退保、支付利息,外加赔偿30万。补偿金额虽然与投诉人的维权成本还有较大差别,但中国人寿你们歪曲法律名誉在哪?何必呢?禽兽!
760******66
实在令人气愤!!!!业务员想钱想疯了????
760******66
中国人寿强盗理念伪造客户签名还要客户补签名!那不等于强盗入室抢劫被主人发现了,然后强盗还理直气壮说:(把赃物还给你我没偷)
760******66
中国人寿—国家动物园高级食人禽兽!游客门票要价30万。
760******66
中国人寿,害人公司!
760******66
z中国人寿,投诉榜一直名列榜首!服务最差,态度最牛!良心都被狗吃了!姚明你再替他们代言形象就毁了!!!
760******66
健康正常的中国公民、企业都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中国人寿为何知法犯法、有法不依?这群本来正常人员踏进中国人寿这家禽兽公司通过传销洗脑什么都变了!嘴巴由横变竖对客户所有承诺就跟女人撒尿没两样。
760******66
中国人寿比旧社会国民党还残酷!简直是保险行业大流氓!!!!!!!
760******66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中国人寿这帮畜生就该逍遥法外???
760******66
全力支持,人间自有正道,世界自有公理!
760******66
法院不受理这句话是我第一任律师和中国人寿说的,具体情况不祥。但我后来提交法院的资料已经受理,近期会开庭。我坚信法院不可能是中国人寿开的!因为证据确凿,所以我会一直把官司打到底!
760******66
我已经另外找了律师,法院也受理了,可能今天中国人寿就会收到传票。十二份合同中投保人一栏有部分是家父签名,一部分不知道谁签的。所有合同被保险人一栏,不知道谁签的。
321******11
我看可能有问题,业务员能骗一份,他能骗到12份.我看律师可能也是想骗你的钱,怎么会讲出法院不受理,是中国人寿每年都交管理费给法院,可笑,可笑.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如不受理你到高院去告基层法院不做为.要不你就是不敢打官司,有隐瞒.
321******11
积极处理的结果是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3月2日到今天3月18日,积极的来吓唬我父母,积极的和我律师说不希望打官司,积极的要求我们把提供了两个多月的书面投诉资料反复提供,积极的是一如既往的拖死你!
321******11
我见到这份所谓的函第一个感觉就是想去砸这个狗娘养的公司!我和家父已经就此事和中国人寿泰州分公司接触过不下十次,去南京江苏省保监会和中国人寿江苏分公司一次,所有书面材料各位大爷均有不止一份!!!他们这是在挑衅我的忍耐力!我走正常投诉渠道在他们眼中就是软弱无能!我没有去封他们的门让他们正常营业的是因为我翻不了什么花样!让我的律师来回跑无非是增加我维权的时间与成本!
321******11
中国人寿如果真的如投诉人所说的那样吓唬投诉人的话,真的很不地道。其实如果从现有的保险法律法规来看,中国人寿的责任已经非常清楚了。如果较真,中国人寿难辞其咎!除非,仗着国有大公司的背景强势欺负保险消费者
321******11
中国人寿今天来人了,依然是说合同有效,并吓唬我们说是家父的责任!
321******11
请投诉人相信,世纪保网一定会尽力帮助你处理的!只不过中国人寿的投诉处理起来一直比较复杂而已,但是相信他们一定会尽力的。福建平安的投诉他们网站处理的就比较好。让我一起行动来支持吧!维权需要大家的力量来一起推动!
321******11
维权路好难走!!!
321******11
中国最权威的保险投诉315维权网站,马上315了,我也投诉这么多天了,何时才能等来你的帮助?
321******11
中国人寿省公司领导告诉我保险行业的一些标准都是他们制定的,因为他们是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姚明同志也说过:要投就投中国人寿。。。。。。在身边发生的事情告诉我,这个最大不代表最好,这个要投不一定能投!
321******11
中国人寿的业务经理明确告诉我,保险合同只需要投保人签字,被保险人无需签字!
321******11
针对代签名影响保单效力的问题,保险公司有规定客户本人到公司补确认,保单有效。也就是说这是一份效力待定的合同。
321******11
保险营销员代签名问题,是保险行业很多保险投诉的主要原因之一。保监会也为此专门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从实际情况来看,保险行业还是需要进一步加大打击的力度。个别保险公司也要树立合规经营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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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业务员郭艳的误导下买了国寿美满一生保险(分红型),保险五年期每年交一万,当时她骗我说每一万块钱返700,二万块就返1400,当时我想那万5万不就每年返3500,觉得还可以,她还骗我说到5年就能返还本金,我当时同意投保了,就是保单上签字了,过了犹豫期她才把合同给我送来,我当时相信她也没看合同,到第二年续保时才发现上当了,因这这份保单对人身保障非常低,而且保单得到我儿子75岁时才返还本金,跨跃时间足有62年之长,返还生存金之少前所未有。我要全额退保。希望您能帮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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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满一生保险,是中国人寿一大骗局,不是这么骗,会有一个人去买吗? 1%的年金,存期几十年,连看也不会有人去看一眼。所以他们的骗法同出一辙,年金5%,存满5年就可以全额取出。我也碰到了,大家要齐心协力讨回自己的血汗钱。
我在业务员郭艳的欺骗误导下于2009年5月买了国寿美满一生保险(分红型),保险五年期每年交一万,已交满二年,于今年4月18日向贵网站投诉要求退保,同时也向95519投诉业务员郭艳误导,公司回复说需要交出当时误导的证据,试想我当时要是能有那么高的警惕性留有当时的录音证据也不可能连合同也没看就在保单上签字了,现在找到业务员郭艳她竟然说是我自己去听的产销会才同意买保险的,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我是去听了产销会,但我并没有在产销会上就买保险,是她又到我家里来一再说她们的险种有多么的好,骗我说5到6年就能返本金,当时没有告知这份保险合同要到62年后才能结止,中途退保损失会很大,当时我老公也在家里,一人个没听清难道两个人都没听清吗,她当时说保单保额的5%返给客户,让人误解为是第一年是一万5%返还给客户,第二年是二万元的5%返给客户,第三年是3万元的5%返给客户,业务员没有明确告知这份保单5年共投的5万元全部保额却只有14000多元,这就说明业务员在宣传保险时只是避重就轻玩文字游戏,向投保人夸大其词宣传红利有多少多,却不告知红利是不保证的,最终目的就是让投保人在保单上签字,等保单已签字生效犹豫期已过才把合同给客户送来,一切都晚了,已成定局。因为业务员的无良行为造成投保人的重大损失,要求退保却因为没有留有当时的证据为由不给退保,这就是当今保险公司和业务员联合一致的无耻勾当。
现在只要是投保人找到当时的业务员要求退保,业务员就会说一切以合同为主,试想一下,要是一切以合同为主,还要业务员干什么,客户直接看合同不就完了么,还用业务到客户家里来劝保吗?客户直接去公司投保不就完了么,投保之前业务员还拿了一个赠品(公司给买的金牛)来诱骗客户上当。
国寿美满一生保险(分红型)3年期和5期因为险种太差要求退保的人太多已退出市场,但保险公司却打死也不承认这一点,因为承认了他们就得对产品召回,这样的损失他们是不会负的
国寿美满一生保险(分红型)3年期和5期就是把投保人的血汗钱长期(一辈子)低息地贷给了保险公司,要是40岁的人给孩子买就是得到孩子75周岁时才能返还6万多一点,试想一下62年以后钱会毛成啥样,孩子都75了眼看着就不行了还能去保险公司领钱吗,孩子正是20岁,30岁。40岁时正用钱,但这个时候钱是领不出来的,领出来还不够本金,试想一下这份保险是多么的坑人,业务员郭艳竟然到现在还在说这份保险有多好,没有良心啊!!!!!!!!!!
我也买了这个保险,业务员同样说12年时就能把本金拿回来 ,骗子!大家都来群策群力
中国人寿的美满一生投资连险偷换了一个概念,从而使很多买了此保险的人倍感上当。推荐会上宣传上该连险每年至少有保额的5%投资收益。受推荐会影响,当时买了此份保险:每 年交费2万,交费期5年,共交10万。至75岁才能领取约1.1x2x5=11万的生存金。很显然这不是具有保险功能的保单。
  再来看最后给用户的保单,变成了基本保额为2 .05万,年保证收益为:2.05x5x1%=1025元,远低于银行的利率。每年的分红是不知道不确定的。也就是说,10万要存25年,每年只能从人寿哪得到1025的 收益+不确定红利。且不具备保险功能。中间如要退保的话,必须存满25年,才能拿回10万(少于25年,退回10万都不到)。为什么我会上当哪?是因为推荐会上所说的保额 和保单上的保额差了5倍。使计算基数低了5倍,即10万的保险金,计算固定收益是以2.05万为计数。造成了年确认收益仅1%的回报。由于这份保单仅是投资型的,玩了一下 保额概念后,就诱骗了很多客户。试想我投了10万本金,但保额却是2万,这个概念太理谱了吧?一份不具有保险功能,确认收益远低于银行利息的保险,且需存25年的保险,为 什么会使人上当哪?就是宣传上混淆了概念。当人们理解清楚后,会有人买吗?很显然中人寿故意玩了一个保额概念,使人上当。现本人多次向人寿投诉后,他们确以合同为由,拒不 予理踩。为此特在论坛暴光,并把结果公布在网上,以免大家再上当
中国人寿的美满一生投资连险偷换了一个概念,从而使很多买了此保险的人倍感上当。推荐会上宣传上该连险每年至少有保额的5%投资收益。受推荐会影响,当时买了此份保险:每 年交费2万,交费期5年,共交10万。至75岁才能领取约1.1x2x5=11万的生存金。很显然这不是具有保险功能的保单。
  再来看最后给用户的保单,变成了基本保额为2 .05万,年保证收益为:2.05x5x1%=1025元,远低于银行的利率。每年的分红是不知道不确定的。也就是说,10万要存25年,每年只能从人寿哪得到1025的 收益+不确定红利。且不具备保险功能。中间如要退保的话,必须存满25年,才能拿回10万(少于25年,退回10万都不到)。为什么我会上当哪?是因为推荐会上所说的保额 和保单上的保额差了5倍。使计算基数低了5倍,即10万的保险金,计算固定收益是以2.05万为计数。造成了年确认收益仅1%的回报。由于这份保单仅是投资型的,玩了一下 保额概念后,就诱骗了很多客户。试想我投了10万本金,但保额却是2万,这个概念太理谱了吧?一份不具有保险功能,确认收益远低于银行利息的保险,且需存25年的保险,为 什么会使人上当哪?就是宣传上混淆了概念。当人们理解清楚后,会有人买吗?很显然中人寿故意玩了一个保额概念,使人上当。现本人多次向人寿投诉后,他们确以合同为由,拒不 予理踩。为此特在论坛暴光,并把结果公布在网上,以免大家再上当
就是,我们这的业务员也是过来犹豫期才将我们的保单送来,原来这都是他们的阴谋呀
是的,我们也是这种情况,当时问业务员,12年后本金和分红是否可以取,业务员说可以,等我们今年去营业厅存钱咨询其这事儿时,才被营业员告知到75岁才能取。人寿的业务员真的是太坑人了,现在电话问她,她都不敢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没想到,中国人寿这么大的公司,竟让让员工这样误导欺骗消费者,真是大骗子!
这种情况取证困难我也想知道 可不可退保 或者投诉业务员这种无德的行为
992******35
“现金价值”是中国人寿首家推向中国保险市场的专业术语,是为保民特设的“巧诈价值”陷阱。
购买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警示录
/huahaoyueyuan/article/6348
春光明媚,亲朋来访。
谈及保险,神采飞扬。
美满一生,弥天大谎。
一旦参保,吃亏上当。
家庭成员,推销保险。
亲戚朋友,通吃一遍。
情面被骗,怒气冲天。
众叛亲离,天怒人怨。
中国人寿,财运恒通。
美丽谎言,美满一生。
雷人险种,请君入瓮。
若想退保,代价惨痛。
中国人寿承诺是:一张带着充满欺骗性的空头支票
中国人寿兑现是:一个油桶斤十七连油带桶两斤一
“以兽为本,图财为命,巧诈价值,危害社会”作为企业使命的中国人寿 。
涂改保单,伪造客户签名是中国人寿的“特色服务”
中国人寿所谓“补签名”概念是为从业人员搭建伪造平台,来为将来达到他们的“巧诈价值”之目的。
中国人寿国家动物园超级食人“合法”禽兽
中国人寿是打着“国企”旗号,违背《保险法》利用不同百姓专业知识局限及维权成本的巨大制约恶意欺诈当事人,是天下最无耻的禽兽诈骗公司。
中国人寿伪造客户12份保单签名(97万买来的麻烦)央视2套《经济与法》现场报道
tv.cn/news/finance/jingjiyufa/classpage/video/869.shtml
忠告保民:投保中国人寿险种前须学好三部曲:法学、医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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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世纪保鼎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中国人寿是这样骗人的  编者按:这是一纸投诉状,诉说着作者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虚假宣传欺骗而购买理财产品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真实过程;这是一篇宣传书,告诫善良的人们,在购买中国人寿的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以免掉入他们精心设计的陷阱;这是一封呼吁信,吁请有良知和正义感的法律工作者为作者这样的弱势个体(消费者或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这是一个真命题,在现代法制社会,多如牛毛的法律法规,应该怎样依法监督才能切实保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一篇新闻稿,有广泛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值得各大网站、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微博、微信、论坛等各种媒体广泛关注,并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一、事情经过  我叫孟莲,身份证号215583,QQ联系:。日,我和我爱人到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大直支行宣桥分理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的军工院内)去办银行业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胡某迎上前来“热情”地向我们推荐中国人寿“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他说,“这是中国人寿与中国工商银行联合推出的高利率理财产品,其他银行都买不到,5万起存,利率很高,3年可取,最高可放6年。”我问:“是理财产品吗?不是理财的我们不要。”。他说,“保证是理财产品,利率很高,还外赠一份保险,非常划算,不买就没了。”我听完他的宣传有点动心了,“若存15万元,到期的收益能有多少?”我问他。他“熟练”地回答:“在还本的前提下,满三年可获红利23000.00元,满6年可达49000.00元,存的时间越长越合适”。在他的宣传下,我有意将放在工行的全部存款15万元取出来购买这款产品。他一边继续宣传一边拿出笔来,在印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单(代理机构专用)”上帮我们填写相关信息,填完后让我签字。我拿过单子见是保险单就问:“这是投保单啊,不是理财产品!我不要。”他说:“确实是理财产品,但根据上级要求,只能以投保单的形式出现。”我问:“为什么呢?”他说:“因为保险公司不能直接销售理财产品,只能与银行合作才能实现;银行也没有高利率的理财产品,只能与保险公司合作才能买到。”在他的强劲宣传诱惑下,我在银行窗口将15万元存款取出转为理财产品(代理网点号03,投保单号1591,合同[组]号码:-453-,合同成立日期:),并在投保单上签上了我的名字。  拿到投保单后,我还是将信将疑,就问胡某:“银行出的是投保单,不是理财产品,到期后你们保险公司不能兑现承诺怎么办?”他说:“您就放心吧。中国人寿这么大个公司,不会骗人的,况且又是与银行合作,就更加保险了。”我对他说:“我一向只相信国有银行,未买过中国人寿的产品,主要是怕被骗和上当,一旦有纠纷就麻烦了。”他说:“你要不相信,我给你写个保证。”他随即在印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封套”的背面写下“三年可取,最高放6年,预计收益3年23000元,6年49000元”的字样,并在“保险合同封套”的正面留下了他的名字和手机号,“我是中国人寿的,有事可以随时找我”,他补充道。由于有了他的口头承诺,又有他的亲笔签字,又我和我爱人这才松了口气,满指望到期就有一笔应有的收入了。此后,我也没有问过该产品的情况,中国人寿也没有任何人给我做过回访,也没有收到过中国人寿的《收益分红通知书》(按规定应该每年向我寄送一份《收益分红通知书》)。  2014年3月下旬,在存满3年又一个月后,我让我爱人询问收益情况。出乎我们意料的是, 95519客服人员告知:“您买的是一款保险产品,截至目前(2014年3月),红利为1700多元,红利利息100余元,具体数字要等到期后才能确定。”这让我们大失所望!“不能这样吧?!”我随口说道。4月1日,我爱人又致电95519核实情况,答复的与上次询问的一样,并且服务人员肯定地回答:“这款产品不是3年期的,而是6年期的。即使存满6年,收益也绝不能达到49000.00元。”又问:“业务员明明白纸黑字写的是3年可取,最高可存6年,怎么变成不是3年可取的呢?”客服人员回答:“它就是6年期的。”又问:“如果我不想再存,3年的收益能兑现吧?”客服人员回答:“如目前退保,是要扣除相关费用的,预计本金只有14万6千多元,加上利息,也只有14万8千多元。”眼见中国人寿销售的理财产品变成了“保险产品”,当初的担心变成“现实”,不仅预期收益比当初胡某的承诺相差甚远,而且本金都亏了一千多!面对这种窘况,我和我爱人忍痛决定:“退保”! 4月2日,我俩到位于哈尔滨市尚志大街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了“退保”手续。明细如下:退保金额:元;红利:1774.08元;红利利息:105.55元。以上合计:元(注:5月4日,我在一边投诉、一边等待中国人寿答复的过程中,又收到中国人寿打来的退保时未出账的补款计2596.55元[其中红利储存生息2579.96 元,红利储存生息利息16.59 元]。两次连本带利总计元,除去本金,红利储存生息+红利储存生息利息只有676.18元,比中国人寿业务员当初的承诺少22774.61元!)  二、我的诉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胡某系中国人寿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应该属于职务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应由保险人承担责任。因此,本人要求中国人寿按照保险代理人胡某的亲笔承诺,补偿本人经济损失22323.82元(即本金+承诺红利及利息23000.00元-已退还部分元=22323.82元)。  三、中国人寿的骗保手段  花15万元买了一款中国人寿的“理财产品”,存了3年,不仅未获任何收益,还亏本1920.37元(未含第二次补款)。面对这种结果,我感到非常气愤。为讨回一个说法,我让我爱于日致电95519进行了投诉。但到了4月8日仍未见回音。4月10日上午、下午又先后向95519追问,直至4月11日才有一名王姓工作人员与我爱人联系,约我们择日到公司面谈。4月14日(星期一)上午8:00,我爱人按约到位于哈尔滨市东直路150号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王姓工作人员将他引到7楼后“移交”给一名韩姓“处长”(这名韩姓处长本是一名退居二线的同志)。我爱人向韩姓“处长”详细叙述了购买这款产品的经过,并出具了胡某的亲笔签字,提出了由中国人寿补偿本金差额、兑现业务员当时承诺的三年利息23000元的诉求。韩“处长”以“那是业务员胡某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等为由表示中国人寿不能承担责任。在我爱人的再三要求下,答应周三(4月16日)或周四(4月17日)给予答复。但直到现在,仍无未韩处长音讯。4月24日,我在苦等十天仍不见中国人寿回音后,向中国保监会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进行了投诉,直到5月4日,中国人寿黑龙江公司才有一名工作人员给我答复,但仍拒绝补偿。  在写此稿前,我内心深处仍始终努力说服自己:像中国人寿这样的与老百姓利益攸关的、代表国家控股的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其所作所为应该是规范的、合法的,信誉应该是上乘的,口碑应该是最好的,对客户的利益应该是很负责任的、值得客户信赖的,其行为不会与骗子、虚假、欺诈、冷漠等相挂钩、画等号……但通过这件事,将留在我心目中的这种高大形象即刻被击得粉碎:原来中国人寿只不过是一个披着“代表国家控股的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的外衣、打着与国有银行合作的幌子、利用国人对国有品牌公司信赖的心理、通过精心培训的一群骗子——业务员或保险代理人,采取虚假宣传、主观臆造、随意欺骗等各种手段推销公司精心策划和设计的骗局——保险产品,最终达到非法牟取暴利的黑心公司!  为了避免更多的善良的人们受到中国人寿的故意欺骗、宰割,使个人身心免受伤害、财产免受损失,在这里,我用切身的感受,披露这个黑心公司的惯用伎俩,撕开这个黑心公司的神秘面纱,剖开这个黑心公司的冷血心肠,以引起那些至今还在上中国人寿的当、或者“准备”上中国人寿的当、或者不知不觉上中国人寿的当的朋友的彻悟和警醒:  1、在选择合作对象时使用“障眼法”。中国人寿为了骗得更多客户购买其保险产品,选择了国人非常信赖的工商银行作为合作伙伴,其根本目的就是便于在银行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光明正大”的欺骗活动。据了解,使用工商银行的场所,中国人寿需按一定比例支付给银行相应的费用,并从招揽的业务收入中支付相当可观比例的佣金给中国人寿的业务员,以激发他们骗保的积极性。这样,中国人寿的业务员就可以凭借工行这个合法平台肆无忌惮地、疯狂地敛财——进行虚假宣传、随意承诺和欺骗,达到骗取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因为,这种“障眼法”更具欺骗性:客户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实际上是保险产品,下同)是由银行打印的,并为客户开设了理财产品的专用银行账户,这就从根本上蒙蔽了客户,使客户误以为是银行发行的,收益是有保障的,进入了“双保险”。这种障眼法过去骗过了不少人,而且现在还正在骗人。  2、在推销产品时使用“诱骗法”。中国人寿往往以高于银行利率、还有红利加利息或分红等为诱饵,骗取顾客购买其五花八门的“理财产品”。承诺方式有:印刷的小广告承诺、业务员口头承诺或亲笔承诺等。其实所谓的高利率、、红利加利息或分红等都是凭中国人寿的印象“分红”,心情好一点就多给一些,心情不好就少给甚至不少,鬼知道他们用这些钱干什么去了!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有“霸王条款”跟着。这些条款少则几页、十几页,多则几十页、几千字,都是用一些生涩、非大众化的词语写就——它本身就是不想让你看懂,也不想让你在短时间内看懂的。就是说,不给你利息、甚至让你亏本,也能凭其霸王条款说成是“合理合法”的;对业务员的那些诱人的承诺,公司可以通通以不在条款规定之内为由全部予以拒绝!这样,从客户那里骗来的钱就稳稳地成为他们的生财机器!再看那些业务员吧,他们以高利息为诱饵吸引客户,他们向你介绍的,只是专拣你喜欢听的、期望得到的,如利息如何如何高,收益如何如何好等,而对你不利的东西,或者有疑问的东西,要么不告诉你,要么答非所问,不是千方百计加以隐瞒,就是以甜言蜜语加以迷惑。以我购买的这款产品为例,业务员亲笔承诺为3年收益23000元,最高放6年,但3年期满后,只分得红利储存生息4254.04 元、复利也只有122.14元(这是两次打款相加的数据)。而在相关产品的利益条款中,压根就没有3年这一说,都是5年期、6年期和10年期的。而业务员之所以敢写“3年可取”的承诺,就是他有意隐瞒这款产品的真实情况,购买前他既没有主动将这款产品的利益条款给我看,也没有如实告知有这个利益条款,这样做就是为了使他骗保的目的得逞。在投诉前,我才在中国人寿的网站上查询到该产品,初识利益条款真面目,而当初业务员却在那里胡编“3年可取、最高放6年”的瞎话;而我这次发现后已为时过晚,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3、在向客户做出承诺时使用“双簧法”。中国人寿一方面放任业务员(因为公司对业务员的所作所为——即使是违法行为也毫不监管,业务员说什么是什么)向客户进行虚假宣传,穷尽各种欺骗手段——如口头承诺、亲笔签字等欺骗客户,让客户吃“定心丸”,而公司却装聋作哑,只要能骗到钱、骗得客户投保就行;一方面在客户维权时,公司却以“霸王条款”来否认业务员给客户所作的承诺,说是其“个人所为,不代表公司”,无论你提供多少证据,公司一概不予承诺,让客户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而且这种“成熟的技法”不仅仅是我一个人上了当、吃了亏,那位韩处长就说得十分明白:“找上门来的人多了,公司都是不给补偿。”呜呼!购买这款产品的其他善良的人们——甚至是同时受过胡某欺骗的人们,可能时至今日,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这款产品的真实情况,继续做着高收益的“黄粱美梦”呢!醒醒吧!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同揭发中国人寿这个黑心公司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心!  4、在选定客户时采取“狩猎法”。中国人寿推销产品时,专挑那些心地善良、没有理财经验、对保险产品不甚了解、对其他理财或投资公司抱有成见、对中国人寿这样的国字号公司和企业却盲目信赖、想追求较高利润回报的人群作为猎物。在这些群体中,尤其是盯住那些中老年人、特别是女士,因为他们对中国人寿与银行合作的骗人把戏一点防备心都没有,任其宰割,不知不觉成了“狼”口美餐。  5、在客户维权时采用“冰冻法”。中国人寿对客户的维权采取残忍的冷处理打压法,他们常以国有公司自居,傲慢地认为客户是小胳膊拧不过大腿,纵使客户理由再多、证据再全,也任凭客户嘴皮说破、铁鞋踏破,“就是不接受你的诉求,拿我奈何?!”我先后4次向95519投诉,直到7天以后才勉强有人出面,而接待人员也是退居二线的老同志,一问三不知,“你的事情我们无法处理”,或者用哄骗的话“三天内给你答复”,然后就跟你玩消失,踪影不见,音信皆无!4月23日,我在久等不见回音的情况下,向中国保监会维护权热线进行了投诉。24日,监管局就给我回了函(黑保监消费投诉[2014]第242号)。但一直等到10天以后的5月4日,中国人寿黑龙江公司才应付差事式的勉强给我回了一个电话,撂下一句“你的诉求公司已经研究过了不能补偿”就再也没有下文了。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正如那位接待我的韩姓处长说的那样:“像你们这样的投诉太多了,公司都是不管的”!可见,不知有多少受害者被他们宰了以后,都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因为他们心里有底,对这种情况早有“应急处置方案”——一概不予理睬、不予处理,让客户自消自灭!因为他们对客户的心理早就摸透了:“我们的衙门高,你陪不起;我们的‘条款’多,可以拒你于千里之外;你们的投诉渠道再广也没有用,都‘逃不出我如来佛的手心’——所有投诉都要转到我这里来处理,我就是不吱声,久而久之,就把你搞疲惫了,无心恋战了,自认倒霉吧!所以,我们才是常胜将军!”也许这次中国人寿又赢了!!  四、几点启示  从中国人寿明目张胆的骗保骗钱的事件中,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1、执法力度待加强。我国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我向12315进行投诉时,他们回答“此事不归我们管辖”;虽有《证券法》、《保险法》,但我向有关部门投诉,他们也只能将我的诉求转中国人寿,没有刚性监管效果;虽有《银行法》,但我向95588投诉,银行方面回答“中国人寿只不过是利用我们的平台进行销售,具体情况还得找中国人寿”。对此,我想多说几句:当初工行可是与中国人寿一起向我推荐的,如果中国人寿业务员的虚假宣传是欺骗的话,那银行工作人员也是帮凶——因为他们也信誓旦旦旦地表示:“这是中国人寿与我们工商银行联合的,你就放心吧”。事到如今,我有三问:一问,像中国人寿这样骗人的事情真的没有什么法律来约束他们了吗?二问,在当今法制社会,真的没有权威机构来对中国人寿这样骗人的事情予以监督管理,任其逍遥法外、为虎作伥吗?三问,到底因为多大的利润,中国工商银行也与中国人寿合伙,任中国人寿透支自己的良好信誉进行骗人?!有利可图时“兄弟俩”狼狈为奸,为榨取客户的金钱、牟取暴利为最大满足;而当客户利益受损讨个说法时,他们却都一退六二五,把自己推得一干二净!这两个国字号企业,配合得是多么默契、心领神会、珠联璧合!我期待有关监管部门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加强对这些部门的监管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专业权威人士、法律工作者能够站出来为我们伸张正义,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  2、个人理财须谨慎。由于中国法律还很不完善,监管还不够到位,钻法律空子、甚至公然违法的事情层出不穷——中国人寿就是其中的一家。对此,本人告诫那些家庭理财人,千万不要盲目相信像中国人寿这样披着合法外衣的黑心公司兜售所谓的理财产品,因为他们主营业务是保险产品,无论他们怎么伪装,或者与银行等部门合作,推销的产品都是保险产品,其性质都不会改变,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绝对不是为你“理财”,让你受益,而是变着戏法骗你的钱,伤你的心,害你的命,或者叫谋财害命!尤其是不能受中国人寿的业务员蛊惑,无论他(她)们怎样尊称你为大叔、大婶,大哥、大姐或俊男、美女,你千万别上当,一定要坚守“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条,擦亮眼睛,三思而后行。如果你一时手痒,想试试水,那也千万别相信他们打的广告、写的承诺,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权利义务,如果你还用“人间自有真情在”的理念去相信中国人寿,那么下一个、下一拨受伤害的肯定是你或是你们!  3、睁大眼睛选公司。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有了在中国人寿这次被骗的经历之后,再也不敢与之打交道了:因为中国人寿千方百计耍赖,把业务员的职务行为说成是个人行为;中国人寿把正常投诉当信访,安排一名无所事事的人员随意打发客发就算了事;中国人寿接待人员能自作主张,不经请示就全面拒绝客户的正当诉求;中国人寿对客户的诉求统统采用装聋作哑拒不发声,总是以拖延战术倒逼客户自行放弃正当诉求。但直到此贴发出之前,我仍然对中国人寿心存一丝希望:也许这次骗保事件是某个基层单位所为,与中国人寿总体政策无关;特别是对后续投诉的受理,是个别部门、个别人越权处理,甚至是不作为、乱作为所致,省公司和总公司并不知情。如是这样,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考虑我的诉求,补偿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严肃处理给中国人寿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人员,重塑和维护中国人寿的应有形象。  4、留好证据好维权。无论是投资理财,还是购买保险,一定要将各种原始资料保存好,特别是承诺书、合同、签字、广告等,必要时应该现场录音录像,以便维权时使用。对口头承诺、广告承诺、签字承诺决不能轻信,必须让其写到正式的合同之中,并盖上印章。对一些其他公司推销的理财产品,也不能轻信,要对其工商和税务登记、注册情况,法人登记情况,公司或企业纳税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摸清情况后再行决定,千万不要被各种花言巧语所迷惑,被虚假承诺而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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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相信保险公司  
  太对了,保险公司卖理财产品都是骗人的。
  大家要擦亮眼睛,不要再上中国人寿的当,否则,受伤害和损失的是普通老百姓!
  如果保险是骗人的,那么他能骗世界上百年?能骗的了比尔盖茨,李嘉诚等人?难道他们也跟你们一样愚蠢到相信保险?只有得到过理赔的人才知道保险的好处,顺便提一句,中国人寿如果是骗人的会晋升副部级央企?国家还允许他的存在?明显是业务员的问题,就像一个国家,总会有廉明的官,也有贪官。你总会跟一些人成为朋友跟一些人有矛盾,那你又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何必以偏概全来诋毁一个东西呢
  @u_15-09-05 11:57:00  如果保险是骗人的,那么他能骗世界上百年?能骗的了比尔盖茨,李嘉诚等人?难道他们也跟你们一样愚蠢到相信保险?只有得到过理赔的人才知道保险的好处,顺便提一句,中国人寿如果是骗人的会晋升副部级央企?国家还允许他的存在?明显是业务员的问题,就像一个国家,总会有廉明的官,也有贪官。你总会跟一些人成为朋友跟一些人有矛盾,那你又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何必以偏概全来诋毁一个东西呢  -----------------------------  你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什么人呀?这样维护它,比尔盖茨和李嘉诚是在你们中国保的险呀?人家当然是聪明人了,聪明就聪明在不是在中国保的,在中国的就是骗人的,
  我在2010年3月的中国邮政银行也被骗过,被骗的经历跟楼主一摸一样,只是我能力有限,当时3年满期去取钱的时候,被告知取不了,如果执意要取,会扣一部分费用。当时我很气愤,明明是三年,为何变成了6年。今年4月份赎回了那笔钱,可是算下来,跟当初业务员承诺的相差甚远。我没有投过诉,只是再也不相信中国人寿的欺诈游戏
  保险骗人???自己听信业务员的浮夸销售,每个保单上面都有详细注解,这是一个分红型的保单,收益不稳定,你自己没看?再说了,由一个人的错误否定一个企业,那你怎么不因为一个人的原因否定我们国家啊,否定整个世界啊,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这是理智的吗?双方都有责任,业务员责任是浮夸承诺销售,客户则是不看保单责任,就决定购买,但是怪谁呢,不好说
  我6年的中国人寿,3万到期利息1700元,开始他们承诺利息不会低于银行同期利息,还会有分红,那时候3年固定利率3厘多,6年应该有5400多元利息,并且还不包括分红。可是现在到处投诉都没有用,踢皮球,中国就是这样。我真不知怎样投诉他们。我的qq:
  不止是中国人兽,别的也一样  
  只能说,保险公司确实存在一些误导客户的业务员。但是不能就此否定掉整个企业和整个行业。购买保险时候一定要从头至尾看完整个合同,看是否与业务员所讲的一致。合同下发有十天的犹豫期,十天的时间够你看完整本合同了吧,在这十天里退保是没有任何损失的。如果自己拿了合同看都不看,到时候损失你怪谁  
  写文章的人明显是段子手看不出来??????
估计又是中国人寿的某某保险死对头找来的水军吧
  楼主买过六合彩吗?那是港式的。什么心情呀,大陆式的″六合彩"谁不眼花缭乱砰砰砰心动?说一千道一万还不是占点便宜?多悲剧活该的!财迷心窍必有大难临头日啦!
  中国人寿
  。。。
  我也被骗了~大家一起维权~微信维权群号~3366
  16年8月底我父母买了中国人寿鑫福一生分红型保险
前面到你家说的都是很好听 后面意识到是骗局 去那边要退就说我们要赔付高额的违约金 本来交了有39800元 现在要让他们退 扣了我们17000
这个该怎么办呢?当时说的时候说随用随取 实际根本不是那回事 都是骗子
  我妹妹在2012年在深圳这边邮局被骗买的中国人寿,3年后算下来连银行定期利率都没有。那些说要看清楚保单买的根本就是那些卖保险的人,站着说话不腰疼。
09:07:00  我妹妹在2012年在深圳这边邮局被骗买的中国人寿,3年后算下来连银行定期利率都没有。那些说要看清楚保单买的根本就是那些卖保险的人,站着说话不腰疼。  -----------------------------  那些说要看清楚保单买的人,是有可能是些卖保险的人;但更有可能的是,他们是要看清楚保单条款才买的人。
  中国人寿,打住国企旗号,吭你没商量,到处贪污腐败,忽悠人,特别是鹤壁国寿,国寿国寿,越过越瘦。我呸呸呸
  我家里九年前也买了中国人寿的理财型保险,一共四万,开始说每年分红多少,然后其实每年就几百,比银行还少,我爸很生气前几天就去退了,然后加九年的分红和退的钱一共才三万多,买的时候是四万多,九年过去了还亏了几千,我爸感觉很气愤,也很无奈,只是告诉我们以后千万不要买这种商业型保险。
09:07:00  我妹妹在2012年在深圳这边邮局被骗买的中国人寿,3年后算下来连银行定期利率都没有。那些说要看清楚保单买的根本就是那些卖保险的人,站着说话不腰疼。  —————————————————  捅死那些骗子就好:  
  @wmz-15 12:12:00  大家要擦亮眼睛,不要再上中国人寿的当,否则,受伤害和损失的是普通老百姓!  -----------------------------  我也是
大家团结起来
捍卫自己的利益
  中国人寿确实靠虚假宣传或者只说好的,有些限制条款不说额,来吸引客户购买,等发现已经为时已晚,退保要有经济损失,不退收益损失更大!
  中国人寿本来就是骗子公司,连招聘都骗人,说不用跑保险业务,搞售后,进去骗你叫培训费,保证金,啥东西都要你付钱,最后保证金都不退,中国人寿就是垃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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