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遇婚姻法 婚前房产产怎么分请指教

法律快车已经建立364个城市分站,累计法律咨询条,日均案件委托超过600项,日均访问量达70余万次,执业律师注册会员逾170411名,公众注册会员逾200万名。
您所在的位置: > >
> 婚前买房登记另一方姓名如何分房产
所在地区:广东 - 佛山
手  机:1392729****
电  话:0757-83****
(咨询说明来自法律快车,将获得优先解答)
执业证号:6811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佛山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楼1519房邹主任律师团22年QQ(地铁祖庙站A出口公交百花广场站、建新路或祖庙站)
按专业找律师
婚前买房登记另一方姓名如何分房产
作者:邹强  时间:  浏览量 0  
  21世纪新新青年谈恋爱的时光很美好,不再和六七十年代的人一样传统,试婚、同居都是常见的现象。情侣好的时候可以不分你我,你的钱就是我的钱,我的钱还是我的钱,为了结婚,先买房的情况也一直存在,但是,如果只有一方出钱,为了结婚,房产证登记另一方的名字,分手时如何分割房产呢?
  依据不动产登记的推定力判定房屋的所有权人
  《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不动产的登记具有推定力,房屋进行有效登记的,经合法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在法律上被推定为所有权人。
  但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人民法院完全可以依据查明的事实对现有的权属登记予以否定。即使登记的名字是他人的,在能够证明赠与行为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登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判定男女双方是否是共有关系
  共同共有发生在法律所确认的特定亲属关系中,诸如夫妻之间、同住的家庭成员之间及继承开始后遗产尚未分割前这一期间;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上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出资和约定,以劳务作为共有原因的应该明确约定或以其作用程度酌情享有共有份额。
  办理购房手续时登记没有参与出资的一方的名字,且双方没有约定共有份额的,不构成按份共有关系,出资的一方可以出具出资证据,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判定房屋购买情况是否属于附条件赠与
  《合同法》第190条明确规定附负担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在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情况下,只有满足所附条件,赠与合同才正式生效。结合审判实践及赠与的构成要件,可以推定在具有个人使用性质的财物交付给对方占有或按照法律要求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构成赠与;其次,依据常理可以推断出一方筹资购房并登记另一方名字的行为应该以双方结婚为条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所以认定该赠与不生效,可以申请法院变更登记。
  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购置房屋并登记其女友的名字,具有以附结婚为条件赠与合同的性质,没有缔结婚姻的可以要求撤销赠与,依据出资证明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遇到此类情况时应收集下列证据
  书证:书信、文件、房产证、还款对账单、遗嘱、判决书等;物证:当事人之间馈赠的物品、夫妻之间争吵时砸碎的物品等;视听资料: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QQ聊天记录、MSN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鉴定结论:医学鉴定、伤残鉴定、房价评估报告等;其他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收集书证、物证应收集原件、原物。收集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复制拍照,或者收集副本、节录本,但对复制件、照片、节录本应附证词或说明,视听材料的收集,应明确其来源。为需要进行鉴定的证据,应及时向有关鉴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质证中提出意见。请求人民法院委托或依法鉴定。
  律师提醒,动产被一方占有或是不动产被登记在一方名下,占有人或被登记人就有了举证上的优势,除非对方能举出相反证据,否则就应该推定该赠与生效,被登记人就是所有权人。在举证优势的情况下,只有在提出诸如附结婚而为赠与和证明自己出资购房的情况下,才能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律师同时建议,一开始便应明确表示登记一方的名字就是将房屋赠送或是明确表明所为登记需要以结婚为条件的以防范意外的发生。法律快车已经建立364个城市分站,累计法律咨询条,日均案件委托超过600项,日均访问量达70余万次,执业律师注册会员逾170411名,公众注册会员逾200万名。
您所在的位置: > >
> 婚前如何巧妙处置婚前个人财产
所在地区:江苏 - 苏州
手  机:1505152****
电  话:0512-68****
(咨询说明来自法律快车,将获得优先解答)
执业证号:98158
执业机构: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汽车南站对面新联大厦北楼810
按专业找律师
婚前如何巧妙处置婚前个人财产
作者:孙心远  时间:  浏览量 0  
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离婚后如何处置、分割财产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不少夫妻还为此闹上了法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许多人在结婚之前就在考虑财产这个敏感的话题,更有人在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但是,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舶来品却并不符合中国文化和传统,即便是年轻人,也有很多无法接受这种方式,因为它潜在地影响了婚后的相互信任。不少曾经恩爱的恋人还因此而分手。
那么,除了婚前财产公证,还有什么方式可以既不伤情面,又维护了自己的婚前财产呢?
29岁的陈倩文(化名)在深圳一家外资企业工作,月税后收入8000元,父母也是退休干部,有着丰厚的退休金。陈倩文与男友相处四年,今年两人开始谈婚论嫁了。但是,本应该做一个快乐的待嫁新娘的陈倩文此时却陷入了难以启齿的苦恼之中。
原来,陈倩文是独生女,陈的父母为了让婚后女儿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悄悄地给了她一笔20万元的嫁妆;而陈倩文这几年在外企工作,也有一笔13万元的存款。经常读报看新闻的陈倩文看到一些关于离婚财产纠纷的报道,心里难免有顾虑。陈倩文想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维护自己的婚前财产,但是她知道,出身于贫寒而传统的潮汕人家的男友是绝对不会接受这种过于直白的划分双方财产的方式。
像类似于陈倩文这样的情况,为了弄明白婚前财产的相关知识,最好是请教一位专打婚前官司的律师。其实婚前自己具有一大笔自产的女性,对婚前及婚姻财产进行预先管理和安排是在感性基础上一种理性对待婚姻的态度,可以避免因财产纠纷影响婚姻质量。许多人考虑:除了婚前财产公证,是否还有其他的办法维护自己的婚前财产,又维护了双方的感情。
在国外,对婚前财产进行安排主要通过三大手段:个人信托、人寿保险、投资股权或投资房地产等。除了婚前财产公证能把婚前财产分清楚外,个人信托和保险也都能确保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但由于个人信托在我国尚无发展,因此后几种是对婚前财产进行安排的较好手段。
手段一:购买保险
像陈倩文类似的情况,可以通过购买保障型保险为不可预知的意外和疾病做些准备。购买基金型保险产品可以在获得自身基本保障的同时为未来的婚姻生活预留出可自由支配的财务空间。许多夫妻在为各自父母、亲戚的花费问题上意见不一,擅自动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必然使这类矛盾更加恶化,而婚前用自己的财产购买一些保险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另外可以选择性购买一些分红型寿险,投保人可以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并且可以方便的从投资账户中提取资金,达到保障和投资的双重功能。在保险合同或者信托产品购买合同上,均会出现受益人这一栏。
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留下空白,即认为受益人为购买者本人。保险法对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的性质认定为是被保险人的遗产,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法律专家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是在婚前订立的这份购买合同,即被视作个人财产。一旦发生变故,则将作为遗产而非共同财产进行处置。所以如果是在婚前购买合同类理财产品,在填下受益人这栏时,一定要仔细思量:明确受益者究竟是谁,免去可能出现的麻烦。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购买保险要看你的缴费形式,若为一次性付清保费,那么为个人财产。若保费在婚后也有续交,那么婚姻期间的保费为共同双方财产。
手段二:购买房产
父母为了自己的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须在赠与时作出且有证据证明,最好办理公证。陈倩文可以用13万元存款以自己名义按揭购买一处较小的房产,也可由父母赞助全款购买,将来可做投资之用。
根据《婚姻法》对按揭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看做一种对银行的债务关系,即婚前由一方缴纳首付款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一方所有,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若陈倩文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为陈倩文的名字,婚后与丈夫共同偿还贷款。即使以后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房屋的产权还是为陈倩文个人,剩余的银行债务也是陈倩文个人负担,但对于婚后陈倩文与丈夫共同偿还贷款的该不分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使陈倩文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陈倩文在婚后也是个人供款于银行,但是由于取证困难,也将可能视为婚后期间共同偿还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手段三:投资股权
由于新的《婚姻法》已明文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就没有必要进行公证。个人在婚前投资股权,结婚后其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购买的股权难以取证为自己婚前购买,除非有证据证明股权是婚前购买,婚后一直没有变化过。因此,用投资股权慰抚婚前财产也有一定的风险。
很多年轻人为了不伤害婚后夫妻感情,往往没有婚前约定,结果损失自己应有的财产,其实在婚姻中构筑财产防火墙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没有任何协定的话,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就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只为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容易出现的财产问题
1、双方各自隐瞒原本应当归属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有些私房钱的产生;
2、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任何一方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对方不知道,却要承担还款责任;
3、婚前财产带来的收益难确定该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
4、有些财产如房产的购买和供款是婚前、婚后的共同行为,如何确定哪部分是共同财产,哪部分是婚前财产。
妥善处理婚前婚内财产
1、一般说来,夫妻对外的债务承担不分比例,而是连带偿还;
2、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以免以后产生纠纷;
3、对于大件财产如果不愿约定可以保留证据;
4、建议对于家庭的理财最好做一个债务分割方案,共同形成理财计划或家庭发展方案。情侣婚前买房分手房怎么分?
婚前买房为婚后筑建爱的小窝似乎是很多年轻人现在的做法,小情侣之间只要准备结婚了大多都会先商量买房的事,为即将步入新生活的自己打造一个自己的家,但现实总是相爱容易相处难,有些小情侣们往往在新婚前夕分手了,这个时候双方一起购买的房子应该属于谁呢?又应该怎样分配呢?遇到婚前房产分配问题请找京创律师。
艾某和陈某原是高中同学,上大学后二人开始交往,工作2年后两人感情依旧准备结婚,两人各自出资20万元作为首付款购置了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套预售商品房,同时,二人还联名做了总额80万元的购房按揭贷款。
之后艾某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帐户作为还款帐户,每月向贷款银行交纳的还款实际上都由艾某自己独自承担。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艾某和陈某的二人的名字。一年以后二人终是没有跨过七年之痒在即将结婚之前宣告分手。至此艾某已经支付还款累计已达10万元,而当初二人出资120万元所购买的房产,现市场价也已飙升至220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由于房屋的增值,现在房屋应该怎样分配呢?抱着这个疑问艾某来到了京创律师事务所。
京创律师事务所分析:
婚前以双方的名义购置房产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但按照房产证的记载,该套房产登记于陈某、艾某二人名下,并约定二人各享有50%的份额,由于该房屋是二人通过向银行共同贷款交纳,因此,这笔贷款属于二人的共同债务,二人应按照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中的约定,共同向银行支付贷款。
凭艾某银行帐户上的转帐证明,艾某已经支付的10万元中有一半是替陈某承担的债务,这5万元应由陈某支付给艾某。在双方共同贷款的情况下,如果贷款实际上由一方承担,则该方只是替对方承担了部分债务,其依法可以向对方进行追偿,如果房屋的产权不做变动,则今后应由陈某和艾某共同承担该笔银行贷款。
但是如果双方同意将房屋的产权变更为一人,则双方可通过房屋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将对方按比例应得的价款支付给对方,并办理过户手续。
京创律师提醒:
双方婚前联名购房按揭贷款时,双方不仅要对房产份额进行约定,还应以双方的实际出资为准。实际出资不但以双方实际支付的首付款比例为标准,还应以一方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投入的款项计入实际出资数额。
京创律师所咨询网址: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
今日搜狐热点法律快车已经建立364个城市分站,累计法律咨询条,日均案件委托超过600项,日均访问量达70余万次,执业律师注册会员逾170411名,公众注册会员逾200万名。
您所在的位置: > >
> 婚内出轨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所在地区:江苏 - 南京
手  机:1377050****
电  话:1377050****
(咨询说明来自法律快车,将获得优先解答)
执业证号:96031
执业机构: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汉中路218号A311
按专业找律师
婚内出轨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作者:庄荣华  时间:  浏览量 0  
&婚外情离婚案-快速诉讼处理【两周办结】
&&&&&&&&&&&&&&&&&&&&&&&&&&&&&&&&&&&&&&&&&&&&&&&&&&&&&&&&&&&&&&&【栖霞区离婚案】
案情介绍:
&&& 委托人因丈夫有外遇,经过调查和了解,委托人发现丈夫与他人生活之处,在争吵和肢体冲突过激之时警方出面干预,委托人积压许久的怨气终按耐不住,咨询和委托了庄荣华律师后,毅然选择了诉讼离婚,来讨回公道。
案件结果:
1、双方同意离婚;
2、子女抚养权归我方当事人;
3、婚内夫妻共同房产归女方及孩子所有;
4、女方支付男方5万元人民币。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接受委托人蔡女士的委托,在详细了解婚前、婚后的感情基础,以及双方感情破裂的转折点、爆发点等重要事实之后,庄律师迅速将专业的离婚起诉状立案于栖霞人民法院,由于居住地位于迈皋桥,该案很快被分配到迈皋桥法庭。
&& 在立案次日开始,庄律师一面试图让当事人继续寻找对方的婚外情证据,另一方面庄荣华律师也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众多法律问题,此次沟通仅限于意向性接触,庄律师未将手中相关证据的任何信息透露给对方。
&&&&约2个星期不到时间,由于婚外情的辅助证据的侧面影响以及律师的积极跟进,对方同意我方的离婚意见,再次经过多轮沟通,我方利用了证据的优势性,以及良好的诉讼心态,成功将子女抚养权争取到手,另双方唯一一套住房也全部归属于女方及孩子的名下,男方仅获取5万元存款。
&& 在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债权债务全面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律师为其两人制作了专业的离婚协议书。
&&&协助双方在民政局成功全面办理了协议离婚的所有法律手续,后再至迈皋桥法庭撤诉,不仅快速的为当事人成功离婚,还节约了大量的诉讼费。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
协议离婚后反悔财产纠纷案庄荣华律师成功代理
& & & & & & 【玄武区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 & & & & &&& & & & && &&日结案
& & & & & & &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案情介绍:
&&&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双方因家庭矛盾长期争吵至无法共同生活,最终双方至民政局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后一段时间内男方仍然依照离婚协议,时间一长男方就出现反悔迹象,即男方认为自己无能力履行该份离婚协议,同时还认为该份离婚协议是在自己不清醒的情况下签订的,因此起诉法院要求撤销该份离婚协议。由于离婚后财产纠纷需要到被告所在地处理,因此本案男方选择了玄武区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女方经过多方比较,最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代理本案民事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承办法官:孙金凤法官【少年庭】。
& & & & & & & & & &&
案件结果:
&& 1、第三次开庭,原告未到庭参加庭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原告撤诉。
律师点评:
& & 撤销离婚协议在中国只有欺诈和胁迫两个条件,在本案开庭过程中,由于双方已经离婚,因此被告委托了庄荣华律师就没有出庭过,而庄荣华律师代理被告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应诉和答辩,坚持对方必须提供存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形才可以认定他的请求。
& &&&而承办法官也支持我方的意见,并当庭依照法律规定向原告释明,但原告坚持自己的诉讼,后法官又再次提示原告必须提供该类证据方可让法院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待第二次开庭之时仍然原告仍然没有任何可以支持本案的证据材料,后续法官非常耐心的给予原告第三次机会,告知他如果第三次再没有这类证据,法庭也不再等待,即将宣判。
& & &&而第三次开庭之时,通过前两次的庭审对抗的内容,原告已经不再愿意参加法庭的活动,而且在第二次开庭之时,原告也强调了自己没有其他证据可供提供,最终法院裁定原告撤诉。& & &&
&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庄荣华律师】
&&&&至此本案终结。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 & & & & & 民事裁定书
& & & & & & & & & & & & & & & & &(2015)玄少民初字第X号
&&&&原告A,男,汉族,无业,住南京市玄武区。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玄武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A诉被告B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定于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原告A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 &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按撤诉处理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A负担。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律师寄语:
& &&人的烦恼就12个字——放不下,想不开,看不透,忘不了。我们之所以会心累,是因为常常徘徊在坚持和放弃之间,举棋不定。我们之所以会困惑,是因为喜欢消极的看待事物,不能自拔。我们之所以不快乐,不是拥有的太少,而是奢望的太多。我们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记性太好,该记的,不该记的都留在记忆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地产业务指导邀请函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