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有合肥市光伏补贴政策吗?

安徽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 太阳能发电网
安徽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
&  三、促进光伏推广应用  9.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在肥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或本市居民投资建设家庭光伏发电项目,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中组件、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和逆变器,且电站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照并网时间和发电量给予发电补贴。对日至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对日至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0年;对日至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  10.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符合光伏发电利用要求、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规划、设计要符合光伏发电系统设置条件。支持光伏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租用其他企、事业单位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对装机规模超过0.1MW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屋顶建有光伏电站的企业参与电力支持交易,提高建有分布式光伏电站企业的有序用电等级。按照“统一打包、集中招标、分批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推广应用工作。  11.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鼓励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公共机构建筑、公益设施等,在规划设计阶段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进行屋顶和外立面设计。鼓励商品房小区、企事业单位、城市家庭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对使用《合肥市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中光伏构件产品替代建筑装饰材料、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在项目建成并网后,除享受市级度电补贴外,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1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该补贴与屋顶产权人补贴同一主体不重复享受。  12.实施光伏下乡工程。深入推进光伏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广泛结合,转变农村传统用能方式。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核心,结合土地整治增减挂钩、美丽乡村建设等,每年同步规划建设相应数量村集体分布式光伏电站,有条件的地方整体开展光伏新村、光伏小镇建设。鼓励农户自筹资金建设家庭光伏电站。积极探索光伏扶贫新模式,大力实施光伏下乡扶贫工程,健全完善光伏扶贫机制,到2017年底,实现全市农村“三无”特困农户家庭光伏电站和贫困村村集体光伏电站建设全覆盖。建立光伏扶贫工程收入科学分配和有效监管制度,做好光伏扶贫项目后期运行维护。自2017年起,在现代农业发展政策中增列支持光伏农业大棚、养殖大棚建设奖补项目。  13.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示范工程。积极申报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示范基地,引导和帮助光伏企业争取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相关政策支持。推动建设一批光伏园区、光伏校园、光伏社区、太阳能环卫驿站、公交和地铁站出站口光伏雨棚、光伏停车场(棚)、光伏发电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结合等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五统一模式”(统一资源收集、统一开发模式、统一打包招标、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电费结算),加快推进辖区内可利用资源的光伏推广应用工作。  14.实施光伏地面电站工程。创新用地模式,积极利用国有和集体的荒山、荒地、滩涂及填埋场护坡、废弃矿山及高速公路用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地面电站。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鼓励利用农业大棚、养殖水面、养殖场等资源发展“农光、渔光、禽光”等互补融合发展的光伏电站。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电池组件列阵架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其架设高度宜2.5米以上,行间距宜3米以上,列间距宜2米以上,线路布置与桩基不得破坏耕作层,不影响农作物生长;项目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需办理农转用及征地报批手续。健全城市防灾体系,城市公园广场及附属建筑应规划建设应急光伏发电站。  15.实施光伏照明工程。城区、重点镇、美丽乡村中心村新建公共绿地、广场、公园、景区的庭院灯、草坪灯、灯箱等景观灯饰功能为主的照明设施,在具备较好光照条件的区域,鼓励试用太阳能灯。项目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或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  16.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平台建设。推动光伏电站智能化生产及管理,支持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光伏电站智慧运行云平台建设,促进光伏新能源生产、管理、服务智慧化。  17.开展碳排放交易。对我市并网的光伏电站,获得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登记备案(CCER),并在国家能源局认定的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成功交易的,给予其交易额30%的奖励,单个项目、企业每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使用自有屋顶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其消纳电量计入企业节能量。  18.开展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光伏行业各类投资主体创新商业模式,吸引有实力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融资。优先支持在市公共机构建筑屋顶率先探索,为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提供示范。对我市并网的光伏电站规模在20MW以上,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完成认购的,给予电站开发人5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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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发布第一批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项目电量及资金补贴表的公示
合肥发改委
&&更新日期:
根据《合肥市促进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资金兑现导则的通知》(合经信电子[号)、《合肥市光伏电站资金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的通知》(合发改能源[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市发改委牵头,对列入2016年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的发电量及申请补贴资金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一、二),公示时间日至日。
监督电话:2
咨询电话:6
电子邮箱: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标题:关于合肥市第一批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项目电量及资金补贴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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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2区30号楼 邮编:100070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的补充通知---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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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的补充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的补充通知
合政办〔2014〕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推广应用,全力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现就光伏推广应用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推广应用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各县(市)区、开发区系统开展可安装光伏建筑屋顶及其他场所的资源摸底调查,综合考虑屋顶面积、地面资源、用电负荷等条件,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应用规划和建设计划,积极推进一批光伏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按年度落实重点项目。在安排光伏发电年度规模指标时,优先保障规划明确且建设条件已落实的项目。
(二)统筹屋顶资源。各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建立光伏应用协调工作机制,成立相应机构,统一负责辖区内可利用屋顶资源的收集和招商等工作,合理分配屋顶资源,做好统筹协调服务。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具备条件的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
(三)实施农村光伏应用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光伏资源丰富的优势,启动一批光伏应用示范镇、示范村建设。利用水面、滩涂、渠道、设施栽培、荒地等资源,大力推进渔光互补、农业光伏大棚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光伏下乡“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光伏社区”建设,新建中心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光伏电站工程的,资金纳入市级土地增减挂钩补助资金范围,实行专项预算、统筹使用。引导农户建设家庭式光伏电站,充分调动农户和企业的积极性,按照“规划引导、政府扶持、户企合作、收益分成”的方式,打造具有合肥特色的“光伏社区”、“光伏小镇”。
(四)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土地实际利用状况,采取区别化用地政策,具体办法由市国土局另行制定。
(五)统一分布式光伏电站电价折扣。为避免光伏应用市场无序、恶性竞争,综合考虑目前技术条件下光伏发电成本、国家补贴政策、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回收期和合理利润等因素,在本市范围内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投资经营的光伏发电项目电价优惠幅度不得低于9折。
(六)落实新建建筑光伏设计要求。新建非居住类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设施,屋顶可利用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建筑设计上要符合光伏系统规划设计条件,市规划、建设部门做好规划和施工图设计环节审查。规划核实时要进行专项查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办理规划核实证明,建设单位不得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七)实行项目备案制度。各县(市)区、开发区设立分布式发电项目备案受理窗口,明确办理条件和时限。做好项目备案与并网审核备案衔接,市供电公司出具并网意向函或接入系统确认单可作为符合项目备案要求的接网条件;自然人利用住宅、营业性建筑等场所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市供电公司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并代办项目备案。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自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实质性开工建设、6个月内必须建成并网,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必须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除获准延期的项目外,未按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取消备案资格;未按期建成并网的项目,不纳入本年度分布式电站指标支持范围。
(八)探索光伏发电售电和电费收缴新模式。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选择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开展就近售电等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适时向全市推广。
(九)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加强光伏产品、光伏发电工程和建筑安装光伏的安全性评价和监管,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载荷校核、安装方式、抗风、防震、消防、避雷等国家、行业标准和工程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单位应制定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实施。
(十)创新分布式光伏项目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和产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年限。探索设立光伏发电投资公共担保资金,为本区域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贷款担保。个人安装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探索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提供贷款担保。鼓励基金、保险、信托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建立光伏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保险机构与电站投资商合作,降低光伏电站运营风险。
二、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
(十一)提高家庭式光伏电站补贴标准。日以后,全市范围内城镇居民使用推广目录中的光伏组件产品且建成并网的家庭式光伏电站,市财政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3元/瓦补贴,单个电站补贴不超过1.5万元;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区域内农户使用推广目录中的光伏组件产品且建成并网的家庭式光伏电站,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4元/瓦补贴,单个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县(市)财政按照3:1的比例共同承担。
(十二)鼓励推广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新产品。日以后,使用推广目录中建筑用光伏构件及逆变器产品且建成并网的分布式电站项目,在享受市级度电补贴的基础上,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十三)给予屋顶产权人补贴。日以后,装机规模超过0.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60万元,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三、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
(十四)加强政策落实和市场监管。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国家、省、市支持政策落实监管,优化项目备案、接网服务、运行调试、电能计量、电费结算、补贴发放等服务。市供电公司做好电费结算、补贴资金申请和转付等工作。
(十五)完善服务体系。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分布式光伏系统设计、安装建设、检测验收、运营维护等环节的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标准化、专业化服务公司,鼓励能力强、技术好、人才储备足的企业延伸光伏发电专业化服务。
(十六)加大考核力度。市经信委会同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定期开展光伏推广应用监督检查,加大光伏发电在节能减排考核中的权重,探索按照单位消纳光伏发电形成的节能量抵扣节能指标或进行节能量交易,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十七)本通知有效期至日,如遇国家和省、市光伏政策调整随之修改。
(十八)本通知内容由市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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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改委发布申报2016年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兑现(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合肥市发改委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2016年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兑现(第一批)的通知
发改资环〔号
各县(市)发改委、区发改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发展的意见》(合政〔2013〕76号)、《合肥市项目建设及补贴资金兑现导则(暂行)》的通知》(发改高技〔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的通知》(合政办〔2014〕3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的补充通知》(合政办〔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由市发改委、县(市)发改委牵头对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开展补贴资金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所需材料
(一)光伏电站项目度电补贴
1、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使用的组件、逆变器全部为合经信电子〔2015〕32号、合经信电子〔号文件中所列产品(以下简称&本地目录产品&)在我市建设光伏电站,并已建成并网。
2、申报所需材料:
新建成(第一次申报度电补贴)项目,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申请表》原件(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市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文件;
*(4)光伏电站投资主体和电站所建场地(屋顶、滩涂、荒地、耕地等)主体不一致时,需提供租赁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5)所在地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
*(6)设备生产企业开具给申报主体的全部逆变器和组件税务发票,对主体不明确的发票等材料,需由当地发改部门在发票原件上盖章确认;
(7)《合肥市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汇总表》(附件2)(企业盖章)。
已申报过度电补贴项目,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申请表》原件(附件1);
*(2)电网公司出具的项目上一批申报补贴资金的发电量证明复印件和此次申报的实际发电量证明;
(3)《合肥市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汇总表》(附件2,原件盖章)。
(二)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个人投资)建设补贴
1、申报条件:我市辖区内居民在家庭屋顶建设光伏电站且已并网运行,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使用的组件全部为本地目录产品(此次申报对逆变器不做要求)。
2、申报所需材料:
*(1)《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申请表》原件(附件1);
*(2)个人身份证、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主体为县(市)农业户口的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再提供户口薄(首页和电站所有人页);由被委托人(与电站所有人为亲属关系)申领补贴的需提供家庭光伏电站所有人的委托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
*(4)生产企业开具给个人的组件税务发票,对主体不明确的发票等材料,需由当地发改部门在发票原件上盖章确认;
(5)《合肥市家庭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补贴汇总表》(附件3)。
(三)光伏停车场(棚)项目度电补贴
1、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投资建设光伏停车场(棚)且项目使用的组件及逆变器全部为本地目录产品。
2、申报所需材料:
*(1)《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申请表》原件(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市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文件;
*(4)光伏电站所有人和停车场(棚)主体不一致时,需提供租赁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5)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
*(6)生产企业开具给申报主体的逆变器及组件税务发票,对主体不明确的发票等材料,需由当地发改部门在发票原件上盖章确认;
(7)《合肥市光伏发电光伏停车场(棚)补贴项目汇总表》(附件4)(企业盖章)。
二、相关申报要求
1、请各县(市)发改委、区发改局、开发区经贸局组织本辖区企业(个人)分布式光伏项目于日前,将企业(个人)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附件表格需汇总并提供电子版)按顺序装订,以文件形式报至市发改委能源处(未经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初审的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将项目基本信息录入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我委将会同市经信、财政、质监、审计、供电等部门按照有关政策组织审查。(注:国家支持的金太阳示范项目不在本次兑现政策范围内)。
按照合政办〔2014〕24号文件规定,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所在县(市)农户家庭光伏电站项目县本级1元/瓦建设补贴资金的申报材料受理、审查和兑现。
2、申报材料要求。按本通知&申报条件和所需材料&要求,需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带&*&标记的附件,原件由各县(市、区)负责查验,企业或个人将原件扫描并导入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个人可由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代办),3月20日24点前截止,若系统中无附件或不齐全,将不予市级补贴资金兑现,信息管理平台将自动关闭。
企业或个人将所需材料(带&*&附件复印盖章或个人手印)按顺序装订后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转报我委。
3、企业(个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出现重复申领、恶意骗补、虚假材料等情况的企业(个人),将取消补贴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并将相关涉事企业(个人)纳入失信黑名单。
4、各县(市)区发改委、区发改局、开发区经贸局要现场查验项目,并对上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严格审查项目组件、逆变器税务发票及其它相关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资料不全的项目不予受理;如发现恶意骗补、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责任。
1.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申请表
2.合肥市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汇总表
3.合肥市家庭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补贴汇总表
&&& & &4.合肥光伏发电光伏停车场(棚)目汇总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独家:“光伏创新应用与土地有效利用分析研讨会”精彩发言
【独家海量图】Intersolar现场直击
索比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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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合肥出台政策支持光伏发电 家庭光伏最高补贴1万元_安徽网
24小时新闻热线:962000
合肥出台政策支持光伏发电 家庭光伏最高补贴1万元
核心提示:昨天,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长韩冰在合肥市政府支持光伏产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合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进行度电补贴。同时,合肥将通过给家庭光伏电站最高1 万元补贴等方式,为光伏应用和产业发展打气加油。
&度电补贴&
合肥此举国内尚属首例
日前,合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光伏应用和产业发展。
为推广光伏应用,合肥市将设立光伏推广应用和光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光伏发电运营、光伏生产企业。而采用度电补贴的方式,在全国还是第一次。韩冰说,这次合肥市出台的政策,补贴范围、幅度、年限都远远超过国内其他省市,其中分布式度电补贴先于国家出台,在国内尚属首例。
合肥市发改委总经济师朱胜利解释说,以前的补贴,都是投资补贴,根据建设规模进行补贴,这难免会出现造假、骗补等行为,&比如项目报了,却不运行。&而度电补贴是根据实际发电效果进行补贴。&在肥注册的光伏企业在合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每度电0.25 元的补贴。&
&家庭光伏&
政府最高补贴1 万元
合肥市还将给予家庭光伏电站、光伏停车场(棚)项目补贴。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企事业单位建设光伏停车场(棚)项目,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 元/瓦补贴。每个家庭光伏发电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 万元,每个企事业单位光伏发电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2 万元。
朱胜利说,合肥市还会建立一批光伏科普基地,提高老百姓对光伏等新能源的认识,让他们更加容易接受光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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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改委:光伏产业产值后年力争超300亿
昨天,合肥市发改委表示,到2015 年,合肥将力争建成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200 个以上,安装各类太阳能光伏路灯、景观灯1 万套以上,光伏产业产值超过300 亿元以上,成为全国重要的光伏生产、发电企业集聚地。
据介绍,合肥已成为全国首批13 个金太阳示范城市之一,总装机容量已达50MW,建设完成率居全国首位,并且拥有国内目前唯一屋顶光伏电站发电类业务许可证。
据专家测试,使用一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大约相当于每年节约180 公斤标准煤。使用太阳能光伏电池10MW,大约相当于每年减排二氧化碳1 万吨,可有效减少因煤炭、秸秆、柴草燃烧造成的灰尘排放。
  责任编辑: 蔡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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