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肉制品检测标准中检少量(0:0O04)胭脂红应受怎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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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8市清明期间熟肉制品抽检不合格率12.9%
来源: 作者: 牛思远
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2015年清明节期间熟肉制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我省此次抽检的8个市的餐饮服务环节70个批次均未检出着色剂,但有8个批次样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1批样品检出沙门氏菌,共计不合格样品9批,不合格食品发现率12.9%。
  日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2015年清明节期间熟肉制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我省此次抽检的8个市的餐饮服务环节70个批次均未检出着色剂,但有8个批次样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1批样品检出沙门氏菌,共计不合格样品9批,不合格食品发现率12.9%。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的有广州太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正佳分店等知名餐饮单位。
  据了解,为加强应节食品监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5年清明节期间熟肉制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本次监督抽检主要覆盖了广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清远、珠海、佛山8个市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涉及烤乳猪、烧肉、烧鸡、烧鸭、烧鹅等应节的熟肉制品,重点为烤乳猪、烧肉,抽检样品共计70批次。检测的项目是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和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合格样品信息和不合格样品信息可登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查阅。
  笔者查阅了此次熟肉制品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汇总表发现,惠州市惠城区富杰山庄餐馆抽检的“富杰金猪”为沙门氏菌超标,广州太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正佳分店的“太兴乳猪小天王”、清远金伦饮食娱乐有限公司的“光皮乳猪”、惠州市富壕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至尊烧鹅”、江门蓬江区圣龙大酒家的“烧鹅”、珠海经济特区五月花饮食有限公司吉大分店的“化皮烧乳猪”和“澳门烧腩”、惠州港升置业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的“金牌烧鹅”和“鸿运乳猪”均为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
  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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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蔡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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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使用着色剂.doc 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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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使用的着色剂
食品加工中目前允许使用的着色剂包括一些天然着色剂和人工合成着色剂。
天然着色剂
指从天然原料中(动、植物及微生物)提取并精制而成的色素产品,再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到食品中,用于食品的着色。虽然安全性高,但作为添加剂,也有限量。
主要有:甜菜红、姜黄、叶绿素铜钠盐、焦糖色素、β-胡萝卜素、红曲色素等。
与合成的着色剂相比,天然着色剂具有安全、无毒之特点,但十分不稳定,工艺性能较差,提取价格较高。
叶绿素铜钠盐
叶绿素铜钠盐,也称铜叶绿素钠盐。它是以富含叶绿素的菠菜、蚕粪或其他植物等为原料,首先用碱性酒精提取,经过皂化后添加适量硫酸铜,叶绿素卟啉环中镁原子被铜置换,即生成叶绿素铜钠盐。
胭脂虫色素
胭脂虫(cochineal)是一种寄生在胭脂仙人掌(Napalea coccinelifera)上的昆虫,此种昆虫的雌虫体内存在一种蒽醌色素,名为胭脂红酸(carminic acid)。胭脂红酸作为化妆品和食品的色素沿用已久。这种色素可溶于水、乙醇、丙二醇,在油脂中不溶解,其颜色随pH改变而不同,pH4以下显黄色,pH4时呈橙色,pH6时呈现红色,pH8时变为紫色。与铁等金属离子形成复合物亦会改变颜色,因此在添加此种色素时可同时加入能配位金属离子的配位剂,例如磷酸盐。胭脂红酸对热、光和微生物都具有很好的耐受性,尤其在酸性pH范围,但染着力很弱,一般作为饮料着色剂,用量约为0.005%。
紫胶虫色素
紫胶虫(Coceus lacceae)是豆科黄檀属(Dalbergia)、梧桐科芒木属(Eriolaena)等属树上的昆虫,其体内分泌物紫胶可供药用,中药名称为紫草茸。我国西南地区四川、云南、贵州以及东南亚均产紫胶。目前已知紫胶中含有五种蒽醌类色素,紫胶红酸蒽醌结构中的苯酚环上羟基对位取代不同,分别称为紫胶红酸A、B、C、D、E,紫胶红酸一般又称为虫胶红酸(laccaic acid)。
紫胶红酸与胭脂红酸性质相类似,在不同pH值时显不同颜色,即在pH<4,和pH=4,6和8时,分别呈现黄、橙、红和紫色。
红曲色素(monascin)为红曲菌(Monascus sp.)产生的色素,这种色素早在我国古代就是用于食品着色的天然色素。目前已证实红曲色素为混合物,并对其中的6种进行了化学结构鉴定,表明属于氧茚并类化合物,其中显黄色、橙色和紫红色的各有2种。
红曲色素均不溶于水,但在培养红曲菌时,若培养基中的氨基酸、蛋白质和肽的含量比例增大,便可以得到水溶性的红曲色素,这可能是红曲色素与蛋白质之间形成了溶于水的复合物。
红曲色素可溶于乙醇水溶液、乙醇和乙醚等溶剂,具有较强的耐热等优点,相对不耐光;并且对一些化学物质,例如,亚硫酸盐、抗坏血酸有较好的耐受性。在0.25%色素溶液中,添加100mg/kg的抗坏血酸或亚硫酸钠、过氧化氢,放置48h后仍然不变颜色。但强氧化剂次氯酸钠易使其漂白。Ca2+、Mg2+、Fe2+和Cu2+等离子对色素的颜色均无明显影响。
红曲色素是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允许使用的食用色素之一,广泛用于肉制品(香肠、火腿、叉烧肉)、豆制品、糖、果酱和果汁等的着色。
姜黄色素(curcumin或turmeric yellow)Curcuma Longa)根茎中提取的黄色色素(纯品为橙黄色结晶粉末,有胡椒气味并略微带苦味),主要成分为姜黄素、脱甲基姜黄素和双脱甲基姜黄素。不溶于水,溶于醇或醚,显鲜艳黄色,在碱性溶液中呈红色,经酸中和后仍恢复原来的黄色。
着色性(特别是对蛋白质)较强,不易被还原,但这种色素对光、热稳定性较差,易与铁离子结合而变色。一般用于咖喱粉和蔬菜加工产品等着色和增香。我国允许的添加量因食品种类不同而异,具体允许使用量参见我国GB《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
也称酱色。焦糖色素是糖质原料,例如,蔗糖、糖浆等,加热脱水生成的复杂的红褐色或黑褐色混合物。为我国传统使用的色素之一,属于半天然色素。我国已经明确规定加铵盐制成的焦糖色素因毒性问题不允许使用,非铵盐法生产的焦糖色素可用于罐头、糖果和饮料等。
加氨生成的焦糖色素一般带正电。负电性焦糖色素是利用糖类与铵盐制成,可溶于乙醇、曾用于饮料中。实际上,焦糖色素的生成,包括了焦糖化反应和Maillard反应。《韩P270》
10.3.2 合成着色剂
在实际食品工业生产中,广泛使用合成色素,具有稳定、价低、色泽鲜艳等特点,但务必注意安全性,不能超过使用限量。
我国对人工合成着色剂的限制较严,目前允许使用8种水溶性合成色素:
胭脂红(食用红色1号)0.05g/Kg、苋菜红(食用红色2号)0.05g/Kg、新红0.05g/Kg、赤藓红0.05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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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再次公布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
&&日11:17&&
  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记者23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饲料、水产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根据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更新非法使用物质名单,至今已公布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包括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和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的名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这类非法添加行为性质恶劣,对群众身体健康危害大,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照法律要受到刑事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至判处死刑。
  这次公布的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是由卫生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在分次分批公布的基础上汇总再次公布,目的就是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格守法按标准生产经营,警示违法犯罪分子法网恢恢,不要存侥幸心理;同时,欢迎和鼓励任何单位、个人举报其他非法添加的行为。
  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已在卫生部网站www.和农业部网站www.公布,供查询。
  表一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
腐竹、粉丝、面粉、竹笋
小麦粉与大米粉及其制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含量的测定;卫生部《关于印发面粉、油脂中过氧化苯甲酰测定等检验方法的通知》(卫监发〔号)附件2
食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的测定方法
辣椒粉、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品)
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王金黄、块黄
蛋白精、三聚氰胺
乳及乳制品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
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快速检测液相色谱法
硼酸与硼砂
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
乳及乳制品
工业用甲醛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血豆腐
水产品中甲醛的测定
工业用火碱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生鲜乳
金枪鱼、三文鱼
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龙眼、胡萝卜、姜等
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
火锅底料及小吃类
参照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自建方法
革皮水解物
乳与乳制品
乳与乳制品中动物水解蛋白鉴定-L(-)-羟脯氨酸含量测定(检测方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所提供。该方法仅适应于生鲜乳、纯牛奶、奶粉
联系方式: )
小麦粉中溴酸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β-内酰胺酶
(金玉兰酶制剂)
乳与乳制品
液相色谱法(检测方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所提供。
联系方式: )
富马酸二甲酯
气相色谱法(检测方法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供
废弃食用油脂
工业用矿物油
冰淇淋、肉皮冻等
火腿、鱼干、咸鱼等制品
GB T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的测定
工业用乙酸
GB/T3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
猪肉、牛羊肉及肝脏等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硝基呋喃类药物
猪肉、禽肉、动物性水产品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玉米赤霉醇
牛羊肉及肝脏、牛奶
动物源食品中玉米赤霉醇、β-玉米赤霉醇、α-玉米赤霉烯醇、β-玉米赤霉烯醇、玉米赤霉酮和赤霉烯酮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抗生素残渣
无,需要研制动物性食品中测定万古霉素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猪肾和肌肉组织中乙酰丙嗪、氯丙嗪、氟哌啶醇、丙酰二甲氨基丙吩噻嗪、甲苯噻嗪、阿扎哌垄阿扎哌醇、咔唑心安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无,需要研制动物性食品中测定安定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荧光增白物质
双孢蘑菇、金针菇、白灵菇、面粉
蘑菇样品可通过照射进行定性检测
面粉样品无检测方法
工业氯化镁
馅料原料漂白剂
无,需要研制馅料原料中二氧化硫脲的测定方法
酸性橙Ⅱ
黄鱼、鲍汁、腌卤肉制品、红壳瓜子、辣椒面和豆瓣酱
无,需要研制食品中酸性橙II的测定方法。参照江苏省疾控创建的鲍汁中酸性橙II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说明:水洗方法可作为补充,如果脱色,可怀疑是违法添加了色素)
生食水产品、肉制品、猪肠衣、蜂蜜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麻辣烫类食品
无,需要研制麻辣烫类食品中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方法
GB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建议研制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测定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腐竹、米线等
无,需要研制食品中六亚甲基四胺的测定方法
水产品中五氯苯酚及其钠盐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水产养殖饲料
水产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1077号公告-5-2008);水产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SC/T
磺胺二甲嘧啶
GB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表二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可能易滥用的添加剂品种
渍菜(泡菜等)、葡萄酒
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诱惑红、日落黄)等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水果冻、蛋白冻类
着色剂、防腐剂、酸度调节剂(己二酸等)
着色剂 、防腐剂、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
面点、月饼
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等、乙酰化单甘脂肪酸酯等)、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
面条、饺子皮
面粉处理剂
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磷酸钙、焦磷酸二氢二钠等)、增稠剂(黄原胶、黄蜀葵胶等)、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
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
漂白剂(硫磺)
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
肉制品和卤制熟食、腌肉料和嫩肉粉类产品
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
食品中亚硝酸盐、硝酸盐的测定
二氧化钛、硫酸铝钾
食品中滑石粉的测定
乳制品(除干酪外)
《乳与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方法》
乳制品(除干酪外)
参照GB/T 《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方法》
蔬菜干制品
“酒类”(配制酒除外)
面制品和膨化食品
硫酸铝钾、硫酸铝铵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大黄鱼、小黄鱼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陈粮、米粉等
焦亚硫酸钠
GB3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烤鱼片、冷冻虾、烤虾、鱼干、鱿鱼丝、蟹肉、鱼糜等
GB/T 3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包括超量使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6号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
  二、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凡生产含有《规范》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执行《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
  三、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需按照《规范》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
  四、人用药品的生产、销售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未办理兽药、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
  五、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或个人)销售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兽药企业或个人,向饲料企业销售的,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个人,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其他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中的,上述有关部门按照谁发现谁查处的原则,依据各自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级饲料、兽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加大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快制定并完善饲料安全标准及检测方法、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标准及检测方法,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依据。
  七、各级饲料、兽药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科普教育。要将查处饲料和饲养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列为宣传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的管理法规,追踪大案要案,普及饲料、饲养和安全使用兽药知识,努力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兽药使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为降低药物残留危害,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1.盐酸克仑特罗(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2000年二部P605。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2.沙丁胺醇(Salbutamol):药典2000年二部P316。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3.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70。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4.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一种β兴奋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中国未批准。
  5.盐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591。多巴胺受体激动药。
  6.西马特罗(Cimaterol):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一种β兴奋剂,FDA未批准。
  7.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90。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
  二、性激素
  8.己烯雌酚(Diethylstib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雌激素类药。
  9.雌二醇(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1005。雌激素类药。
  10.戊酸雌二醇(EstradiolValerate):药典2000年二部P124。雌激素类药。
  11.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Benzo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9。雌激素类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9。雌激素类药。用于发情不明显动物的催情及胎衣滞留、死胎的排除。
  12.氯烯雌醚(Chlorotrianisene)药典2000年二部P919。
  13.炔诺醇(Ethinyl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422。
  14.炔诺醚(Quin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4。
  15.醋酸氯地孕酮(Chlormadinone acetate)药典2000年二部P1037。
  16.左炔诺孕酮(Levonorgestrel)药典2000年二部P107。
  17.炔诺酮(Norethisterone)药典2000年二部P420。
  18.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Chorionic
Gonadotrophin):药典2000年二部P534。促性腺激素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46。激素类药。用于性功能障碍、习惯性流产及卵巢囊肿等。
  19.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Menotropins):药典2000年二部P321。促性腺激素类药。
  三、蛋白同化激素
  20.碘化酪蛋白(Iodinated
Casein):蛋白同化激素类,为甲状腺素的前驱物质,具有类似甲状腺素的生理作用。
  21.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5。
  四、精神药品
  22.(盐酸)氯丙嗪(Chlorpromaz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76。抗精神病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77。镇静药。用于强化麻醉以及使动物安静等。
  23.盐酸异丙嗪(Promethaz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02。抗组胺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64。抗组胺药。用于变态反应性疾病,如荨麻疹、血清病等。
  24.安定(地西泮)(Diazepam):药典2000年二部P214。抗焦虑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61。镇静药、抗惊厥药。
  25.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362。镇静催眠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3。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
  26.苯巴比妥钠(Phenobarbital
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5。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
  27.巴比妥(Barbital):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27。中枢抑制和增强解热镇痛。
  28.异戊巴比妥(Am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252。催眠药、抗惊厥药。
  29.异戊巴比妥钠(Amobarbital
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82。巴比妥类药。用于小动物的镇静、抗惊厥和麻醉。
  30.利血平(Reserpine):药典2000年二部P304。抗高血压药。
  31.艾司唑仑(Estazolam)。
  32.甲丙氨脂(Meprobamate)。
  33.咪达唑仑(Midazolam)。
  34.硝西泮(Nitrazepam)。
  35.奥沙西泮(Oxazepam)。
  36.匹莫林(Pemoline)。
  37.三唑仑(Triazolam)。
  38.唑吡旦(Zolpidem)。
  39.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五、各种抗生素滤渣
  40.抗生素滤渣:该类物质是抗生素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三废,因含有微量抗生素成份,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后对动物有一定的促生长作用。但对养殖业的危害很大,一是容易引起耐药性,二是由于未做安全性试验,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93号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氨苯砜及制剂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林丹(丙体六六六)
  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毒杀芬(氯化烯)
  杀虫剂、清塘剂
  所有食品动物
  呋喃丹(克百威)
  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杀虫脒(克死螨)
  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双甲脒
  杀虫剂
  水生食品动物
  酒石酸锑钾
  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锥虫胂胺
  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孔雀石绿
  抗菌、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五氯酚酸钠
  杀螺剂
  所有食品动物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
  、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促生长
  所有食品动物
  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
及其盐、酯及制剂、
  促生长
  所有食品动物
  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促生长
  所有食品动物
  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
二〇〇二年四月九日
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519号
  为加强饲料及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苯乙醇胺A等物质(见附件)。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测,严肃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水中违禁添加苯乙醇胺A等物质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1.苯乙醇胺A(Phenylethanolamine
A):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2.班布特罗(Ba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3.盐酸齐帕特罗(Zilpaterol Hydrochloride):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4.盐酸氯丙那林(Clorprenal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783。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5.马布特罗(Ma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6.西布特罗(Ci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7.溴布特罗(Bro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8.酒石酸阿福特罗(Arformoterol Tartrate):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9.富马酸福莫特罗(Formoterol Fumatrate):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10.盐酸可乐定(Clonid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645。抗高血压药。
  11.盐酸赛庚啶(Cyproheptad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803。抗组胺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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