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快递损坏赔偿标准需要那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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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租房时发生意外 房东要不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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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上班、求学,不少市民选择租房子住。但受制于经济、时间等多方面因素,承租人不一定能租到在安全性能上具有充足保障的房屋。如果承租人在出租屋内因火灾、触电等事故而受到损害,应该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呢?越秀法院吕法官为您解答。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在承租使用房屋的过程中遭受损害,如果该损害是因房屋本身的问题所导致,则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但房东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和比例应根据其是否尽到了对房屋的安全保障管理义务来确定;如果损害是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例如被意外火灾殃及,则承租人只能向第三人要求赔偿,房东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提醒的是,不少房东在出租房屋后,只收取租金而疏于对房屋的管理。这些房屋有可能因为原本的设计、承租人的改造、房屋本身老化等原因,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从而导致承租人发生触电、火灾、煤气中毒等意外伤害事故。一旦发生此类事故,房东需要证明自己尽到了对房屋的安全保障管理义务,否则要在管理责任范围内对承租人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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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内东西损坏谁负责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若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2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2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2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2十三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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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三个注意事项,不看房产证小心人财两空
在如今房价“日新月异”的当下,很多朋友望“房”兴叹,特别是对于刚出校门的毕业生或者刚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打工的朋友,租房成为了他们在城市落脚的第一步。很多人认为租房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位置离上班地点近,价格又是自己所能够接受的就可以了,但其实租房远没有想象的这么简单,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租房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一、看房产证,认准房东先给大家说一个真实的例子:小张大学毕业之后找到了一份工作,又通过某网站在工作地点附近找到了一套向外出租的房子,在联系房东并且实地看房之后,便决定租下。在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说因为他平常都在外地,所以房租要一次交一年的,但是价钱可以从800优惠到700,而且水电费是从房东工资卡里扣的,所以要先预交1000块的水电费,一年之后多退少补。小张当时犹豫了一下,但是因为房租降了100,于是最后还是答应了。把身上一大半的钱都交给房东之后,小张就开始收拾屋子准备搬家了。但是住了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又来一个房东上门催房租,弄得小张不明所以,到后来才知道,小张一开始见到的房东是个假房东,在租期还有一个月的时候把房子转租出去了,这时候小张才发现自己被骗了...所以,在租房子的时候,签合同之前要确认一下房东本人,对照一下房产证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否属于同一人,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上述这种情况。二、仔细阅读租赁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的话,一般租赁合同都是中介提供的,但如果是自己找的,租赁合同则是由房东提供。这时候就要注意了,因为由房东拟定合同的话一般情况下房东都会优先考虑自己的权益,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仔细阅读租赁合同,防止以后出现纠纷。三、检查屋内家具家电是否完好租房子的话一般都会付给房东一部分押金,在退房时如果出现家具家电损坏的情况就会从押金中扣除一部分作为赔偿。所以在入住之前要确定屋内的家居家电是否已经损坏不能使用,如果有问题的话应及时让房东更换,否则如果签订合同同意租住的话,再有问题房东就可能不会过问了。以上就是关于租房时需要注意的几点,如果还有朋友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欢迎随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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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出租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承租人和中介机构签订的是,中介机构向承租人报告房源信息,为其提供订立的机会,承租人和中介机构根据中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承租人和中介机构签订了中介,同时中介也向承租人履行了合同义务,介绍了房源信息,承租人就应当向中介机构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中介费。承租人绕过中介直接和出租人签订合同,想省下中介费,是违反合同的行为。出租人和中介机构也是居间合同的关系。如果出租人是委托中介公司帮助寻找房客,处理相关事宜,并约定对于中介公司在委托范围内作出的行为由出租人承担法律后果,那么出租人和中介公司签订的是,他们是授权委托的关系。2、中介机构须承担的法律责任(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2)因中介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应当予以赔偿。如果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承租人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双倍赔偿。参考法条:《》第四十九条。(3)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保证已事先核实为承租人提供的房屋资料,并满足承租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内容,应由中介机构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3、如何规定中介机构不按合同办事的责任?如果中介机构不履行合同,可以约定由该中介机构支付,并赔偿承租人所遭受的损失。但是基于中介种类不同,违约的定义也有所不同。如果是房屋出租,只要过了免租期,房屋代理机构没有支付房租就是违约;而对于一般出租代理和受委托寻找房客的中介机构来说,如果中介机构没有履行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就是违约,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找到房客的具体时间。房屋出租代理就是出租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委托给某个中介机构,由该中介机构对外出租,该中介机构规定一定时间的免租期,在免租期以外的时间内,无论该房屋是否已经出租,中介公司都应按照约定支付出租人房租,而出租人无需支付中介公司佣金。以上是房屋出租出现问题中介应该负责吗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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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1、房屋的权属情况;2、房屋的、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4、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号等基本信息。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中介公司诉委托人要求支付中介费的,法院认为“中介公司作为具有房地产居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机构,理当恪守守执业规则,对委托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情况,据实、公正地向委托人报告,以促成,从而获得报酬,如果由于中介公司未核实权属情况和抵押情况,造成委托人的,无权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一般会驳回中介公司的请求。由此可见法院认为中介如实披露信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义务。对真实情况的两个认识上的误区:1、中介应当仅在其自身能力范围内提供真实信息。比如,中介公司可要求出售方提供产证原件以便和复印件核对,也应当到房产交易中心了解房屋的权利情况,但如果出售方伪造了权利人的身份证和产权证进行交易而造成买受方的损失,则买受方不能认为中介方提供了虚假信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而是一种谨慎、勤勉的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则可。2、中介对他人的信用没有保证义务。中介只是中间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是中介居间介绍的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实施了违约行为,中介不承担责任。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正如上文所述的,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5、办理: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多数房产中介提供的居间合同中都约定委托人应当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日支付房屋总价1%的中介费,但有时签订了正式合同后由于一方违约或者其它原因并不继续履行下去,因此中介并不会完成以上第4项服务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中介不仅不能所要报酬而且应当退还部分中介费,而且委托人也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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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违约金赔偿证明怎么写
租房的时候双方都有签订租房合同,合同里面有关于违约条款的介绍,要是发现对方有违约的情况,受损失的一方就会提起违约的责任而要求对方进行经济上的赔偿。那么,租房赔偿证明怎么写?听听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租房违约金赔偿证明怎么写?按照实际情况写证明即可。一、常见的违约情形: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二、约定房屋租赁违约金应注意:1、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这样,既维护了守约人的利益,也兼顾了违约人的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违约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得以补偿和实现;有关违约条款主要是用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力求做到公平,主要目的绝非在于惩罚违约方。因此,违约金责任作为一种财产责任,其本质意义首先在于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才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和制裁。2、约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形式违约金的形式包括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和违约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两种。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确定违约金数额的按约定计算;双方未约定明确违约金数额的,按照违约赔偿损失计算。三、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3)“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四、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处理办法根据《》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需要强调的是,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我们认为,为保险以及公平起见,建议在约定违约金比例时通过设定上限等方式防止违约责任过重。撰写租房违约金赔偿证明时候不知道怎么做,建议您及时寻求华律网律师的的帮助。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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