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10万,支付运输单位运费1万,将下月的20%用于职工福利

股票/基金&
购进免税农产品 准确计算抵扣额
  笔者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发现,有一些纳税人由于不清楚免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关的税收政策,申报纳税时因进项税额计算不准确而影响了申报。为此,笔者对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整理归纳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国家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对烟叶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自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除此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仍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 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加工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其购进的农产品均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以上税收政策规定,笔者认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从国外购进农产品时,应从海关取得增值税完税凭证才可以抵扣在海关已经实际缴纳的税款;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时,可以开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从农业生产单位(含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农产品时,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作为计算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无论开具免税货物(劳务)发票,还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均属于“农产品销售发票”范围,其取得发票均可以计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版权声明:  凡在本网注明“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文中所涉及的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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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三性完整统一、相辅相成,无核、强保、固约。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指权利主体和纳税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但不一定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
“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解决的是对谁征税的问题。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来进行分类等。
由于存在税收转嫁,纳税人和负税人有时是不一致的,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不一定最终会负担税款。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都存在转嫁问题。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质的规定)
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不同税目往往对应着不同税率和不同的征免规定。
税率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体现征税的深度。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和个体、承包项目。),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比例税率分三种形式:单一比例税率(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差别比例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幅度比例税率(如营业税中娱乐业税率)。
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
我国税法分类主要有四种分类方法: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和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
  4.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解释】我国税法的分类见下表: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两者有本质区别。《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
两者也有者密切的联系。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情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税法的作用(了解)
  (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
  (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
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
3. 税收效率原则
4.实质课税原则
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税法的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公平原则& 3.民主决策的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
税收立法机关
法律法规分类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除《宪法》外,在税收法律体系中,税收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5个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属于准法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为待条件成熟上升为法律做好准备。
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等
在中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全国普遍适用。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目前仅限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办法、规则、规定
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代理试行办法》等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该级次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在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税收立法程序   1. 提议阶段。 2. 审议阶段。 3.
通过和公布阶段。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权的划分有纵向划分和横向划分的区别。纵向划分是指税权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横向划分是指税权在同级立法、司法、行政等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
  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或停征权、税目和税率的调整权、税收的加征和减免权等。如果按大类划分,可以简单地将税收管理权限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两类。我国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方式为: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这是一种传统的划分方法,我国的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就是属于此种类型。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其中,中央税是指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具体包括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是指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具体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地方税具体包括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
  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提示】自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税务机构的设置(熟悉)   现行税务机构设置是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熟悉)
国税局系统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2002年新办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地税局系统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地方财政部门
地方附加、耕地占用税
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应当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4大税3小税:
  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矿产品的资源税均为地方税收收入,只有海洋石油企业的资源税属于中央税收。
 1.(2009年原制度考题)下列有关我国税收执法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经济特区有权自行制定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
B.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特区外,各地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的地方税种
C.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原则上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D.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税收主管部门可自行调整当地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但应报国务院及其税务主管部门备案
『答案』B『答案解析』涉外税收必须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法,涉外税收政策的调整权集中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各地一律不得自行制定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主要由国家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2.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并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的有( )。
  A.个人所得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增值税目&   『正确答案』D
  3.下列税种中,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一致的有( )。
  A.车船税  B.耕地占用税  C.企业所得税  D.房产税  『正确答案』C
  4.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正确答案』D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法律级次属于( )。
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D.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答案』B『答案解析』授权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授权国务院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者条例。授权立法与制定行政法规不同。国务院从日起实施工商税制改革,制定实施了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5个现行的暂行条例。
  6.我国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中,纳税义务人的确定原则是( )。
  A.国籍原则  B.属地原则  C.属人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答案』D  『答案解析』我国纳税主体以税收管辖权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
  7.某税种征税对象为应税收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5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500~2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元的,适用税率为15%.某纳税人应税收入为3800元,则应纳税额为()。
A.125元  B.220元 C.445元  D.570元 『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500&5%+1500&10%+()&15%=445(元)。
1.根据税法的适用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指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B.根据法律优位原则,是指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但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相同
C.程序法优于实体法是指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D.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原有的居于普通法地位的税法便废止『答案』AC
2.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属于( ).
  A.义务性法规  B.单一性法规  C.授权性法规  D.综合性法规
  『答案』AD 『答案解析』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3.下列各项目中,属于我国税收法律关系权力主体的是( )
A.各级税务机关  B.各级人民政府  C.海关  D.财政机关
『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双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
4.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税目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
  C.纳税人就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
  D.征税对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的物品和行为  『正确答案』BD
  5.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法的有( )。
  A.税收基本法  B.企业所得税法  C.进出口关税条例  D.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答案』BCD
  6.(2009年)下列关于我国税收法律级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规章
  B.《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收行政法规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答案』BC
  7.(2009年原制度考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税收立法规定的有( )
  A.税收法律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国务院总理名义发布实施
  B.国务院及所属税务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税收行政法规和规章
  C.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通过后以提案形式提交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D.我国现行税收实体法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有《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
 『答案』BD『答案解析』税收法律应该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发布,国务院无权审议。税收行政法规不需人大审议通过。
税法的实施即税法的执行。它包括执法和守法两个方面。一方面,执法机关要依法执法;另一方面,征纳双方都要守法。由于税法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其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断,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
  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2.同一层次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解释】实体法从旧原则实际体现的是:新法只从新规定开始的时段实施,不溯及以往,以往还按照旧的规定执行.
【解释2】程序法从新原则实际体现的是:新法溯及以往,新法实施前后的同种情况都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1.税收实体法体系
  我国现有税种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发布实施外,其他税种都是经全国人大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这些税收法律、法规组成了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体系。
2.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除税收实体法外,我国对税收征收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是按照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分别规定的。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我国现行税收实体法体系: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特定目的税类: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
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了解)经历了5次重大的税制改革。目前正处于新一轮税改过程中。
 第一次,1950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建立新税制。
 第二次,1958年,主要内容是简化税制,以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之后的形式的要求. 第三次,1973年,主要内容仍是简化税制,这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
 第四次,1984年,主要内容是普遍实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全面改革工商税收制度。
 第五次,1994年,主要内容是全面改革工商税收制度。
我国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基本规定: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13%,只可能是17%的基本税率或3%的征收率.
 增值税类型有三种,区分的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
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也不考虑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资产磨损的那部分转移价值(即折旧)
2.收入型增值税
购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可以按照磨损程度相应地给予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起)
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
&&1.日前主要是生产型增值税;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2.以票扣税为主;
 3.划分两类纳税人;
 4.对劳务划分应税与非应税。
 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
1.混合销售行为
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
(1)以经营货物为主,交增值税
(2)以经营劳务为主,交营业税
2.兼营非应税劳务
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判定是分别交税还是合并交税
(1)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
(2)未分别核算,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   【例】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汽车的租赁  B.汽车的修理   C.房屋的修理   D.受托加工白酒  『正确答案』BD
  (二)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5)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掌握)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例】某汽车生产企业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l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1638000&&
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 1638000
应纳增值税= 28&5&17%=23.8(万元)&& 应纳消费税=
28&5&9%=12.6(万元)
应纳城建加及教育费附税= 28&5&(9%+17%)&(7%+3%)=3.64(万元)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要点1】上述(4)~(8)项视同销售行为,对自产货物处理是相同的,对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
  1.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6)、分配(7)、赠送(8),即向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2.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5),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要点2】视同销售不仅缴纳增值税,还会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例】下列各项中,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将购买的货物投入生产& B.动力设备的安装&
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D.邮政局出售集邮商品&
  『答案』C&
『解析』选项B、D均为营业税征税范围,选项A不缴纳增值税。&
  【例】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业务,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商场将购买的商品发给职工&
 B.饭店将购进啤酒用于餐饮服务&
 C.个体商店代销鲜奶&
  D.食品厂将购买食品原料赠送他人&
  『答案』CD『解析』B选项属于应当征收营业税的业务;A选项将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行为,而不是视同销售行为。&
  【例】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份将自产家电移送职工活动中心(福利部门)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不含税)。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计算该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答案』应确认销项税额=23&17%=3.91(万元)
   (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它特殊规定(课本37—41)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20项)
  3.增值税起征点——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①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元;&
  ②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元;&
  ③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解析】上述销售额,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即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4.减免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5.纳税人放弃免税权&【要点】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例】下列关于软件产品的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的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B.纳税人随同软件产品销售一并收取的维护费应征收增值税&
  C.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纳税人按期收取的维护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D.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且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其收入应征收增值税&『答案』BCD
『解析』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税。
【例】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规定的是( )。
  A.纳税人可以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放弃免税权
  B.纳税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放弃免税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C.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其放弃免税声明的当月起12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D.符合条件但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应当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答案』D
【例】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
  A.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的汽车修理厂  B.年不含税销售额9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年不含税销售额为50万元以下的成品油加油站  『答案』C
【例】下列各项中,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有( )。
  A.年应税销售额70万元的个体加工厂 B.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C.年应税销售额20万元的其他个人&
  D.非企业性单位『答案』BD『解析』A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C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三、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一)一般纳税人:17%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一律适用17%。
(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初级)农产品。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变化】部分资源税应税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为17%,包括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食用盐除外)。
【例】根据现行政策,下列项目适用13%税率的有( )。
A.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图书  B.苗圃销售自种花卉  C.矿产品  D.果品公司批发水果『正确答案』AD
【例】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2月将已使用三年的小轿车以18万元价格售出。请计算其应纳增值税。
  『答案』应纳增值税=+3%)&2%=3495.15(元)
【例】某企业于2009年1月将一辆自己使用过3年的设备(未抵扣增值税),以10万元的价格售出,其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是()。
 A.按2%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B.按4%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C.按4%简易办法减半计算应纳增值税
 D.应纳增值税为1923元  『答案』CD
『答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10&(1+4%)&4%&50%=0.1923(万元)=1923(元)。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举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销售列举货物,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A.用购买的石料生产的石灰  B.用动物毒素制成的生物制品  C.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D.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站生产的电力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用购买的石料生产的石灰不能依照6%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因此,选项A不正确。
&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当期购进扣税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公式中税率为13%或17%,而销售额的确定是正确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如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
1.销售额=价款+价外收入
2.销售额中不包括: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也是必须全面掌握的内容,主要有:
  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三种折扣折让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
  ①目的:促销
  ②售后优惠或补偿: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目的: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
  销售折让
  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目的:保商业信誉,对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
 【例】某单位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价款300万元,购货方及时付款,给予5%的折扣,实收285万元。
  『正确答案』销项税额=300&17%
  2.以旧换新销售: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例】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正确答案』应缴纳的增值税=&(1+17%)&17%=8.72(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1+17%)&5%=2.56(万元)
  3.还本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例】卷烟厂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
 销项税额=(600+600&300&40)&17%=115.60(万元)
  5.包装物押金处理:
  (1)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3)酒类产品除外: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例题】某酒厂半年前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2万元、白酒的逾期包装物
  押金3万元,本月逾期均不再返还。  『答案』销项税=2&(1+17%)&17%=0.29(万元)
  『解析』白酒包装物押金由于收取的时候就纳税了,因此逾期的时候不再需要纳税。
  【例】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白酒,并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936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0元(尚未逾期),计算此业务酒厂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答案』销项税=()&(1+17%)&17%=13890.6(元)
  【例】对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税计税方法正确的是( )。
  A.单独记账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B.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C.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D.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且未逾期者,不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D
6.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
  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4%)&4%&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提示】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
  增值税=售价&(1+17%)&17%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3%)&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3%)&3%
  一般纳税人
  销售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4%)&4%&2
& 【新增内容】对于纳税人发生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例】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原值为9000元);销售2009年1月购入的设备一台,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税款17000元,销售是开具普通发票价款为90000元。计算销售应纳增值税(假设当期无进项税)。
  『答案』应纳增值税=%)&4%&2+9%)&17%=13253.85(元)
  【例】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2月将2月份购入并投入使用的设备一台对外投资,购入时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税款34000元,10年使用期,投资时无法确定销售额(假设当期无进项税)。
  『答案』固定资产净值=000&10&12&10=  应纳增值税=&17%
  【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元)
  (四)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含税价格(含税收入)判断:
  1.通过看发票来判断;(普通发票要换算)
  2.分析行业;(零售行业要换算)
  3.分析业务;(价外费用、建筑业总承包额中的自产货物要换算)
 二、进项税额的抵扣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
  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以票抵税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先认证,后抵扣】
②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先比对,后抵扣】
(2)计算抵税
①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②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增值税扣税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  计算抵税是进项税额确定中的难点,必须准确掌握计算抵扣的范围和条件:
  1.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计算扣税:
  (1)基本规定
  【例】某卷烟厂2006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该卷烟厂6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A.6.5万元    B.7.15万元  C.8.58万元   D.8.86万元
  『答案』C『解析』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50&(1+10%)&(1+20%)&13%=8.58(万元)
  【例】某一般纳税人购进某国营农场自产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价款为56830元。
  『答案』进项税额=87.9(元)  采购成本=5%)=49442.1(元)
  (3)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运输费用的计算扣税。&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进项税额=运费金额(即运输费用+建设基金)&7%
 (1)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产品除外)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提示】一般纳税人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伴随着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也可以按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
 (3)纳税人取得运输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抵扣,超过90天的不得予以抵扣。
  【重要变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日以后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运发票,必须是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新版货运发票。
  【例】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是50000元,支付运费,取得了货运发票,注明是2000元。
  『答案』 进项税=00&7%=6640(元) 采购成本=00&93%=45360(元)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项目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解析】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解析1】设备在建工程与不动产在建工程
【解析2】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解析1】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解析2】非正常损失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增值税中不得扣除(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中,可以将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企业的损失(“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特例】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上述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的计算抵扣应伴随货物
& 【例】下列项目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报废产品 B.用于返修产品修理的易损零配件
  C.生产企业用于经营管理的办公用品  D.生产企业外购自用的小汽车  『答案』D
  【例】(2007年)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集体福利  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
  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答案』A
  (三)进项税额转出
  上述1~3的购进货物改变生产经营用途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在购进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需要在改变用途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有三种:
  第一: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商业企业月初购进一批饮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000元,税金13600元,货款已支付,另支付运输企业运输费1000元(有货票)。月末将其中的5%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答案』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7%)&95%=12986.5(元)
  【例】某市卷烟生产企业8月末盘点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外购已税烟丝15万元(含运输费用0.93万元)霉烂变质。
 『答案』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5-0.93)&17%+0.93&(1-7%)&7%=2.46(万元)
  第二: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 )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
  第三:利用公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例】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14.73万元  B.12.47万元  C.10.20万元  D.17.86万元 『正确答案』B
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
  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教材P96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
  1.日前开具:
(1)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认证通过的当月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海关专用缴款书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日后开具:
(1)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二)计算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三)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转出
  (四)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销售方冲减销项税额,购货方冲减进项税额。
  (五)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例】某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其供货企业达成协议,按销售量挂钩进行平销返利。5月向供货方购进商品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按平价全部销售,月末供货方向该商场支付返利4.8万元。下列该项业务的处理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
  A.商场应按120万元计算确定销项税额  B.商场应按124.8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C.商场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4万元  D.商场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9.7万元 『答案』AD
『解析』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4.8&(1+17%)&17%=0.70(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20.4-0.7=19.7(万元)
  (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进项税额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
  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七)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的处理。
  四、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例】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0年5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2010年1月份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17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请按下列顺序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5)计算外购货物应折扣的应纳税额
  (6)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7)计算企业5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5.85&(1+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
  (4)(此业务教材处理有误,考生按照这里的解释去理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本题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17&(1+4%)&4%&2&5=0.1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6&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5&7%)&(1-20%)=3.4(万元)
  (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4.25+3.74-10.62-3.4+0.11=8.53(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简易办法
  一、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
  公式中的销售额应为不含增值税额、含价外费用的销售额。
  二、含税销售额换算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货票,上面标明的是含税价格,需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例】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9月购进货物(商品)取得普通发票,共计支付金额120000元;本月销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共计158080元。本月还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车一辆,取得收入45000元。该企业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4604.27元  B.5469.65元  C.5478.06元  D.5914.95元
『答案』C『解析』该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应纳增值税=+3%)&3%+4%)&2%=5478.06(元)。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一、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
  1.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2.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征收。
  二、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同时涉及非应税劳务(即应征营业税的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2.税务处理:混合销售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征增值税。
  (1)销售家具的厂商,在销售家具的同时送货上门,为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2)邮局提供邮政服务的同时邮寄包裹提供的包裹袋,为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3.特殊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按兼营税务处理:
  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三、兼营非应税劳务
  1.含义: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从属关系,这种经营活动就称为兼营非应税劳务。
  2.税务处理:兼营非应税劳务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核算情况判定:。
  (1)分别核算:各自交税;
  (2)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销售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3.应用举例:
  (1)建材商店既销售建材,又从事装饰、装修业务;
  (2)酒店提供就餐和住宿服务,又设商场销售货物.
  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公式(前面讲过)
  【例】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
  B.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
  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正确答案』C
  【例】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医院提供治疗并销售药品 B.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
C.商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 D.汽车修理厂修车并销售汽车零配件『正确答案』CD
四、电力产品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及管理
  (一)电力产品的销售额
  为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期作废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二)电力产品的征税办法:了解发电企业、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征税办法。
  1.发电企业:
  (1)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备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不具有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由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依核定的定额税率计算发电环节的预缴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发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供电企业
  (1)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所属的区县级供电企业,凡能够核算销售额的,依核定的预征率计算供电环节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能核算销售额的,由一上级供电企业预缴供电环节的增值税。
  (2)供电企业随同电力产品销售取得的各种价外费用一律在预征环节依照电力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例】企业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
  A.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  B.生产企业销售货物时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C.供电企业收取的逾期未退的电费保证金 D.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  『正确答案』BC
  五、油气田企业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
  (一)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
  生产性劳务是指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从地质普查、勘探开发到原油天然气销售的一系列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劳务,主要包括:地质勘探、钻井、测井、录井、试井、固井、试油(气)、井下作业、油(气)集输、采油采气、海上油田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通讯、油田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等。
  (二)缴纳增值税的生产性劳务仅限于油气田企业间相互提供属于《增值税生产性劳务征税范围注释》(即上述所列劳务)内的劳务。
  油气田企业与非油气田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生产性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油气田企业与其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以及其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移送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三)纳税地点
  (四)税率: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7%。
  【例】下列企业发生的相关劳务收入应征增值税的有( )。
  A.油(气)田企业在油(气)田建设中为保持电信联络而修建通讯工程  B.建筑安装企业的钻井施工工程
  C.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D.油气田企业内部相互提供的运输劳务
 『答案』ACD『答案解析』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生产性劳务是指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从地质普查、勘探开发到原油天然气销售的一系列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劳务。通讯工程、油田建设工程(含道路建设)、油气田内部为维持油气田的正常生产而互相提供劳务等均属于生产性劳务。选项B属于营业税项目。
 进口货物征税(海关代征)
进口货物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13%或17%,同国内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例】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4月进口办公设备500台,每台进口完税价格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当月以每台1.8万元的含税价格售出400台,向甲公司捐赠2台,对外投资20台,留下4台自用。另支付销货运输费1.3万元(有运输发票)。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
  (1)进口货物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500&(1+15%)&17%=97.75(万元)
  (2)当月销项税额=(400+2+20)&1.8&(1+17%)&17% =110.37(万元)
  (3)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7.75+ 9&7%+1.3&7%=98.47(万元)
  (4)当月应纳增值税=110.37-98.47=11.9(万元)
  四、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纳税地点为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为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
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政策
&  1、出口免税并退税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二、出口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一)免税并退税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特定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货物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
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从事出口贸易不免税也不退税
  【例】下列各项中,除另有规定外,可以享受增值税出口免税并退税优惠政策的有( )。
  A.来料加工复出品的货物  B.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
  C.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国外投资的货物 D.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答案』CD『解析』选项AB,均为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三、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现行出口货物的9档增值税退税率
四、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生产企业适用
  1.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2.含义:“免税”,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3.“免、抵、退”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公式如下: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3.“免、抵、退”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公式如下: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17-60-5=-4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26-26=0(万元)
  (6)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22(48-26)万元。
  (2)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免、抵、退”办法如下:
 【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7%-13%)=4(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3%)-4=8-4=4(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7-30-6=-19(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的退税税率=100&13%=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13(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该企业免抵税额=13-13=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万元(19-13)。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2009年1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
  (2)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
  (3)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4)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5)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要求: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9年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①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合计=144.5+25.5&80%+5.1+(10+18)&7%=171.96(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③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④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
  ⑤应退税额=75(万元)
  ⑥留抵下月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先征后退计算方法
  1.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办法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税率计算原辅材料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例】下列各项中,适用增值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办法的是( )。
  A.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 B.受托代理出口货物的外贸企业 C.自营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D.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出口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有关规定,外贸企业出口适用先征后退的方式。
  五、旧设备的出口退(免)税处理
1.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自用旧设备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金额(不含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退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已提折旧
2.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外购旧设备
实行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用旧设备和外购旧设备
实行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4.出口企业属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出口自用旧设备
(1)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该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后方可办理退税
(2)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则不得办理退税
  六、出口卷烟免税的税收管理办法
  (一)卷烟出口企业购进卷烟出口的,卷烟生产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出口企业时,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卷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二)有出口经营权的卷烟生产企业按出口计划直接出口自产卷烟,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卷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三)卷烟生产企业委托卷烟出口企业按出口计划出口自产卷烟,在委托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卷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七、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一)生产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的处理
  申报退免税时间: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二)外贸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的处理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
A.销售方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B.销售方收到剩余货款的当天C.销售方发出货物的当天D.购买方收到货物的当天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三、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在机构所在地纳税
(2)非固定业户:在销售地纳税,未在销售地纳税的,要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补交
(3)进口货物在报关地海关纳税
  纳税地点规定中需要注意的是:
  1.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一张主表两张附表:
  进项税额转出额,其中: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非正常损失,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未经认证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三、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四、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1.增值税的原理
  2.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视同销售、与营业税划分)
  3.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
  4.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
  5.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1.某动漫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销售额68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1346元;支付运费300元,取得的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上列示:运输费用200元,保管费60元,押运费4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 )元。
  A.11560   B.10200    C.4080   D.2040
『答案』D『答案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应纳税额=46-200&7%=10200(元),实际税负==15%,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实际应负担税额=40(元)
  2.如果某增值税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总机构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分支机构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时,正确的做法是( )。
  A.不必申请,自动被视为一般纳税人  B.在总机构所在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C.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D.可自行选择所在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答案』C『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已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
  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6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化工制造企业
  B.年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个体工商户
  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超市
  D.年不含税销售额为5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空调制造厂  『正确答案』C
  4.增值税纳税人下列项目中,不缴纳增值税的是( )。
  A.随同货物一并销售的包装物  B.随同货物销售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C.逾期的白酒包装物押金
  D.收取的白酒包装物押金  『正确答案』C
  5.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9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
  A.3410元 B.3420元  C.3400元  D.5800元 &&&&&
『正确答案』A
『解析』销售小汽车售价超过原值,按4%计算减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8&3%+5.2&(1+3%)&2%=0.341(万元)
  6.下列各项中,既是增值税法定税率,又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的是( )
  A.7%   B.10%   C.13%   D.17%  『正确答案』C
  7.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征增值税不征营业税的是( )。
  A.餐厅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饮料  B.电信部门销售移动电话并提供有偿电信服务
  C.装饰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进行装修  D.机械厂销售机器并为顾客有偿送货  『正确答案』D
  8.(2009年)下列各项中,适用增值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办法的是( )。
  A.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  B.受托代理出口货物的外贸企业  C.自营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D.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出口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有关规定。外贸企业出口适用先征后退的方式。
  9.某电器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货物,2009年4月计算出的期末未抵扣完的增值税为15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为27万元,则当期免抵税额为( )
  A.0    B.12万元    C.15万元    D.27万元
 『答案』B『答案解析』当期应退税额=15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7-15=12万元。
  10.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采取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B.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C.采取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将货物交付给他人代销,为向受托人发出货物的当天  『答案』D
多项选择题
  1.为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促进环保的政策措施,下列各项免征增值税的有( )。
  A.再生水  B.污水处理劳务  C.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D.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
  『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业务,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商场将购买的商品发给职工  B.饭店将购进啤酒用于餐饮服务  C.个体商店代销鲜奶
  D.食品厂将购买食品原料赠送他人
  『答案』CD『答案解析』B选项属于应当征收营业税的业务;A选项将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非应税项目,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行为,而不是视同销售行为。
  3.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
  A.纳税人随同销售软件一并收取的软件培训费收入
  B.纳税人委托开发的委托方拥有著作权的软件所得的收入
  C.纳税人销售货物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收入
  D.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图书取得的收入
  『正确答案』AD
  4.企业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
  A.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  B.生产企业销售货物时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C.供电企业收取的逾期未退的电费保证金  D.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
  『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燃油电厂从政府取得的财政专户发电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5.下列关于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规定,说法正确的有( )。
  A.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由多交付货物的一方以价差计算缴纳增值税
  B.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以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缴纳增值税(金银首饰除外)
  C.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以实际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D.销售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计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  『答案』CD
  6.下列项目中,进项税额不得从纳税人应纳税额中抵扣的有( )。
  A.用于生产了不合格产品的购进货物  B.因管理不善发生意外事故的半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C.用于对外捐赠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D.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  『答案』BD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日以后开具( )发票,
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A.增值税专用发票  B.海关缴款书  C.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D.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案』ACD『答案解析』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8.可以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已报关离境  B.已办理出口收汇并已核销  C.已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 D.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正确答案』ABCD
  9.下列各项中,除另有规定外,可以享受增值税出口免税并退税优惠政策的有( )。
  A.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B.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
  C.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国外投资的货物
  D.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选项AB,均为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0.纳税人出口旧设备,增值税的退(免)税处理正确的有( )。
  A.一般纳税人出口自用旧设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不含税金额和适用的退税率计算退税额
  B.一般纳税人出口外购旧设备,实行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C.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用旧设备和外购旧设备,实行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D.企业出口自用旧的设备,该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则不得办理退税
  『答案』BCD『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自用旧设备,应退税额要考虑设备折余价值占设备原值的比例,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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