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醉驾撞死人怎么判的情况下撞人保险公司能免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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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人保险公司能免责吗?收藏
  律师您好:  今年5月,我被王某驾驶的小客车撞伤。交管部门认定,王某系酒后驾车,负事故全部责任。据此,我向王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保险公司却以王某属于酒后驾车,保险公司可以免赔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我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吗?    答:根据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保险公司对“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几种情形的免责条款,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王某虽系酒后驾车,但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来源: 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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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人,保险公司商业险足额赔付7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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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法院有个案子,看到判决书,我有点不可思议,投保在人寿财险的轿车司机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李某撞死。事故认定书,明确写了司机杨某醉驾,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不是保险公司不赔的吗?喝酒喝醉了不是人人都知道不能开车的吗?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明确告知义务有这么重???连一个人人知道的不能醉驾也要明确告知,太逆天了吧,哪位大神能告诉我,为什么???附判决书,转自中国法律文书裁判网金加元、泮玉峰等与杨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发布日期:&&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浙0523民初5302号原告:金加元,男,日出生,汉族,住安吉县。原告:泮玉峰,男,日出生。汉族,住安吉县。原告:泮玉萍,女,日出生,汉族,住安吉县。原告:金玉慧,女,日出生,汉族,住安吉县。四原告委托代理人:邹建宏,浙江新台州(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杨军,男,日出生,汉族,住安吉县。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公司,住所地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北路1.3.5.7.9.11号。负责人:章洪亮。委托代理人:胡竹辰,女,系该公司职员。原告金加元、泮玉峰、泮玉萍、金玉慧诉被告杨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于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1.被告杨军赔偿原告金加元、泮玉峰、泮玉萍、金玉慧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725824元;2.被告人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泮玉峰及四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邹建宏,被告杨军、人寿保险公司负责人章洪亮的委托代理人胡竹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为第六至十项,其他事项双方无争议。一、事故发生概况:日,被告杨军驾驶浙E×××××小型客车,与受害者李保凤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受害者李保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二、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结果:被告杨军负事故主要责任,受害者李保凤负事故次要责任。三、受害人概况:李保凤,女,日出生,汉族,住安吉县报福镇石岭村石堂子自然村31号,因本次交通事故死亡。四、丧葬费:25860元。五、被扶养人生活费:33326元。六、医疗费5279元:为此原告提供了医疗费用发票,两被告质证对数额无异议,被告人寿保险公司质证认为应扣除非医保用药;本院认为,被告人寿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曾明确告知投保人该责任免除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故对原告之主张予以认定。七、死亡赔偿金874280元,为此提供注销户口证明、死者家庭情况登记表各一份,证明死者李保凤因交通事故死亡,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20年;被告杨军、人寿保险公司质证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被告人寿保险公司认为死亡赔偿金应按农村居民标准赔偿;本院认为,因户籍制度改革,本地无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分,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故本院对原告主张予以认定。八、亲属办理丧事的误工费:原告主张1590元,被告杨军质证无异议,被告人寿保险公司质证认为过高;本院结合本地实际,对原告主张予以认定。九、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主张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被告杨军质证无异议,被告人寿保险公司质证认为过高;本院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负担赔偿能力的大小以及受害人的损害后果和本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结合本案实际对原告主张认定40000元。十、关于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是否赔偿,被告人寿保险公司主张,被告杨军醉酒驾驶属故意,且是法律的禁止性行为,应免责。原告方认为,被告人寿保险公司未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内容作出提示和明确说明,以被告杨军的违法事由作为免责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认为,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如何赔偿,现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保险人和投保人权利义务依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本案中,被告杨军醉酒驾驶,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但并非保险人免责的法定事由,被告人寿保险公司主张商业险免责,但未举证证明,而作为格式条款的保险条款,保险人负有向投保人交付该保险条款并就其内容作出说明的义务,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故被告人寿保险公司主张商业险免责不予支持。十一、其他必要情况:被告杨军已支付款项90000元。十二、有关保险合同类型、期间、金额情况:肇事车辆在被告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100万元,并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本院认为,被告杨军因交通事故致李保凤死亡,其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因肇事车辆在被告人寿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故被告人寿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死亡赔偿限额内先赔偿医疗费527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110000元,合计115279元。原告的其余损失,应由根据被告在交通事故中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予以赔偿。本院鉴于被告杨军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责任,并考受害者驾驶非机动车等因素,确定被告杨军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即被告杨军应赔偿原告方692045元。因事故发生在肇事机动车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期限内,且其保险限额为100万元,并投保了不计免赔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告人寿保险公司对被告杨军上述已经确定应当承担的692045元赔偿责任应予理赔,扣除被告杨军已支付的90000元,尚应支付602045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公司赔偿原告金加元、泮玉峰、泮玉萍、金玉慧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717324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驳斥原告金加元、泮玉峰、泮玉萍、金玉慧本案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15元(已减半),由原告金加元、泮玉峰、泮玉萍、金玉慧负担24元,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公司负担1991元,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纳。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文武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书记员  吴秋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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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没有人懂吗?谁能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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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商业险“醉酒驾驶不赔”属于免责条款,对于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应当尽到提示和解释说明义务,如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经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该免责条款不生效。&&&&&&本案中保险公司未举证,故该免责条款不生效,应当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法律咨询:叶斌律师,浙江晶全律师事务所,QQ:,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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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人保险公司赔偿吗?
你好我来自,我朋友酒后开车撞人了,我想问问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公众采纳地区:河北-石家庄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3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撞车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保险公司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造成财产损失的,不予赔偿。其后,保险公司可向致害人追偿。 15:42
律师回答地区:甘肃-张掖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1143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9 人看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15:50地区:甘肃-兰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66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依然需要承担责任。 15:53地区:甘肃-兰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4160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3 人你好,交强险部分还是要赔偿的,不过赔偿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向驾驶人追偿的。 16:26地区:江苏-徐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185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9 人交强险赔偿,商业险应该不赔。 16:27地区:甘肃-酒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351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6:49地区:甘肃-兰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001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0 人你好,交强险应该赔,商业险需结合保险合同的约定 18:56地区:甘肃-兰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401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你好,交强险赔商业险不赔。 15:27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咨询电话:13319***帮助网友:63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5:50地区:甘肃-兰州咨询电话:13893***帮助网友:1916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如果是酒驾,交强险要赔,商业险不赔;如果构成醉驾的,交强险中之垫付医疗费用,商业险不赔偿。 16:33地区:甘肃-兰州咨询电话:18919***帮助网友:91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交强险是可以赔偿的,但商业险就要看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了,有什么疑问可以打电话交流。 16:48地区:甘肃-兰州咨询电话:13919***帮助网友:189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赔。 13:43地区:甘肃-定西咨询电话:13809***帮助网友:133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看具体情况确定 22:20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6***帮助网友:306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3 人当确认酒驾,交警责任认定书认定你全责,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16:19
无锡推荐律师我醉驾撞死人,保险公司能理赔么_百度知道
我醉驾撞死人,保险公司能理赔么
  醉驾撞死人,交强险需要理赔,商业保险不予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保险公司在对交通肇事中死者家属进行赔偿的时候,需要根据肇事方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进行理赔。在赔偿的项目里面包括了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等,对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会计公司出纳
商业险是不能理赔的,交强险要陪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对于醉驾、毒驾伤人的情况,保险公司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消息一出,驾驶人醉酒造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立刻引来社会各界大讨论、吸毒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行为,造成了保险公司在实际赔付案例中存在双重标准、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更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个问题长期存在争议。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羊毛出在羊身上,醉驾理赔或将导致保费上浮。   事件   醉驾撞人保险也要赔   醉酒驾车保险公司要不要赔,并未提出特殊情况免赔。   由于上述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冲突,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道路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赔的
3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而按照最新司法解释,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
我问了我买保险的公司
他的回答是不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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