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纠纷如何双倍

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东违约不卖了,要涨价怎么办?
提问者:热心网友
您可能对以下关键字也有兴趣:
他要涨价就没有办法!可以协商,实在不成让他双倍赔偿违约金或者走司法途径
房主依据当时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赔偿买房
作为房产买卖协议,卖方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其配偶是否签字?如均签订的,且房产依法可以交易的,你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依法承担违约金!
卖房擅自解除合同或者卖房单方面违约致使合同解除,卖房应向买房支付成交价10%的违约金或双倍退还定金,卖房逾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未能按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1天,按该房屋成交价5%向买房支付违约金或双倍退还定金,逾期30天,买房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卖房须退还买房所有费用,并承担成交价10%的违约金。所以你不用怕,房东是违约方。
告房主呗还能咋样要不然你就是碰上专业诈骗团伙了
你好,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你可以先协调,实在不行可以追求他的违约责任,最多可以让他赔偿房价20%的违约金
虽然你有买卖合同,但是如果他真的要考虑违约就不会爽快地赔偿房价20%的违约金给你,一定会找你的问题来做文章的,所以你要处处小心;首先合同上面约定的一些有关时间上面的你一定要留心,最好在和他通电话或者面谈的时候做好录音,以防万一。举个案例:原来合同上面约好15号去过户的,房东提前打电话给你说要改时间什么的,你一定要留心眼,最好电话电话录音,万一到时候房东15号打电话给你要你去过户,你怎么办,然后他说你不守时,到时候违约的就是你了
作为房产买卖协议,卖方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其配偶是否签字?如均签订的,且房产依法可以交易的,你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依法承担违约金!
相关问题:>>
交房过户中
购房完成后
账号不能为空
密码不能为空
验证码必须4位
用户名4-20位数字字母中文下划线
密码不正确且不能为空
*确认密码:
确认密码和密码不一致
验证码必须4位
我已阅读并同意
城市房产:
热门城市房价:购房者最高可获双倍赔偿(解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购房者最高可获双倍赔偿(解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腾讯大庆看房总群]:
[大庆房产交流总群]:
[大庆大型买房团购]:
[大庆萨尔图区买房]:
[大庆高新区买房群]:
[大庆让胡路区买房]:
[大庆龙凤区买房群]:
法官支招:如何避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定金可能拿不回,小区配套设施跟当初宣传不一样,你曾遇过这些烦心事吗?27日,记者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尽管今年该院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比去年略有下降,但案件争议类型更趋多样化。市民该如何避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现状:纠纷案件数下降 新型争议增多据悉,截至12月26日,重庆一中院今年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875件,相较2015年的1691件、2014年的2439件,数量上逐年略有下降。一中院民四庭副庭长方剑磊介绍,今年纠纷案件的双方争议主要围绕逾期交房违约金和逾期办证违约金展开,同时伴有一些新的争议。比如购房者要求开发商限期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按广告宣传内容完善配套设施或赔偿损失;因违法超建、面积“缩水”、隐瞒相关信息等行为,导致房屋不符合约定,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因价格变动,购房者反悔等等。原因:延期交房宣传不实等五大主因为何会产生这些纠纷?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协助义务、对房屋的配套设施宣传不实、房价起伏和政策变化导致购房者中途违约、房屋质量有瑕疵五个方面是主要原因。方剑磊分析,由于开发房地产周期较长,不确定因素多,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紧张,进而导致部分延期交房的纠纷。此外,部分开发商为了取得更好的销售业绩,在宣传广告中夸大小区的绿化、配套设施等内容,但实际交付时又无法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方剑磊表示,房屋买卖从签订合同到实际履行,往往需要一段时间。当市场变化引起房地产交易价格下跌时,部分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者往往不愿继续履行支付剩余购房款等合同义务,也会引发纠纷。提醒:签订购房合同多留个心眼儿市民在购房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一中院民四庭副庭长方剑磊建议,市民在购房前,应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初步的预估和判断,并提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首付比例及个人征信情况,避免房价波动或政策调控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签合同时,要注意交房时间、办证时间、交房条件以及支付违约金的条件等。此外,一中院民四庭法官陈娅梅提醒,对购房者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及补充协议等内容也很重要。市民需认真查阅合同示范文本与补充协议是否一致,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如果产生纠纷,市民在起诉请求开发商承担质量整改责任时,一定要完成接房手续,并依据买卖合同条款提出整改意见。否则,将面临诉讼请求被驳回的败诉风险。同时,应尽量保留与开发商在交接房、验房、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进行交涉时的书面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在诉讼中对购房者完成举证义务将起到一定作用。案例:签了认购书却对正式合同有分歧 消费者拿回定金2013年10月,尹某向天氏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此后双方签订认购协议书,约定尹某认购该公司开发的某物业单位,如未能在协议约定期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视为不履行本协议,尹某无权收回所交定金。在协议约定期限前,尹某准备与该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合同违约金、逾期办证等条款与该公司发生分歧,协商未果未签订合同。此后,尹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此前签订的认购书,并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天氏公司没有证明尹某之前已知晓正式购房合同的具体内容,故认定双方在认购协议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了磋商,履行了各自权利义务,均无违约行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事由不可归责于双方,故判定解除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书,天氏公司依法应将定金2万元返还尹某。法官说法:《认购协议书》作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进行磋商的产物,其性质属于预约合同,独立有效。因该协议一般为格式合同,故在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时,应作出对提供合同一方不利的解释。以本案为例,尹某依照《认购协议书》履行的合同义务符合对其有利的合同条款之约定时,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不能订立,则购房者主张返还定金应予支持。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在这里,熟悉房产市场
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可添加腾讯房产大庆站官方微信;
在微信上搜索“腾讯房产大庆站”获取更多房产资讯及购房优惠.
丽水华城 lishuihuacheng2014
银河太阳城 yhtyc8890000
乾和城 qhc8989999
联想科技城 lxkjc8138888
丽都国际?翰林苑 ldgj8896666
大庆官方微信housedqz
团购额外98折
均价:5100元/平方米
特色:太阳能光伏绿色环保社区
独家专享94折
均价:4600元/平方米
特色:1.1容积率景观大宅
独家专享96折
均价:5400元/平方米
特色:新村的“五星级”地段
独家专享96折
均价:5200元/平方米
特色:市区首席温泉养生住宅
Copyright & 1998 - 2018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吗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吗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电话:1326975****
帮助网友:369 次
点赞人数:1 人
是的,卖房人违约,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双倍返还买房人定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我有一套房子要出售,和卖家签定了定金合同,并开签定买卖合同,卖家支付了我5万定金,但我现在无法再将房子卖给他了,而他却提出起诉,要我支付5万违约费和房款的20%,总共249200,想问下这个是否合理(在定金合同上也例出了如果卖方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并且给予卖家20%的房款)。我个人并未和他签定买卖合同,也未收到他的任何房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1144 次
点赞人数:2 人
首先,您与买方的定金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您现在不想卖房的,是您违约。其次,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了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违约金的,对方可以择一要求您支付,但不得同时主张。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徐进与郑树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崇法判决书查询系统
徐进与郑树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浏览:81次
此裁判文书仅用于崇法认证律师参考学习
如需查看详情请下载崇法APP进行律师认证
已有崇法账号?直接登录查看详情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皖04民终81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徐X,男,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克强,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郑树X,男,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民祥,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徐X因与被上诉人郑树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16)皖0403民初9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徐X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克强、被上诉人郑树X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民祥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徐X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郑树X要求徐X返还购房款22万元及双倍定金4万元;一、二审诉讼费用由郑树X负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2013年10月份,郑树X经吴家宝介绍,与徐X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文本是翟平霞、吴家宝事先提供好的,徐X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徐X没有收到郑树X任何购房款,据后来了解,郑树X是将20万元支付给吴家宝。此后,郑树X确实要给徐X4万元,但徐X没有接受,并明确告知郑树X,在没有收到20万元的情况下,徐X是不会收取4万元的,郑树X一直都认可20万元是给了吴家宝。如果徐X收到了20万元,郑树X肯定要求徐X出具收条的。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房屋面积相差20平方米,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为3450元,20平方米的房款为6.9万元,故徐X不可能接受4万元的差价款。一审依据(2015)田民一初字第03129号民事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认定徐X收到郑树X24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证人翟平霞系吴家宝妻子,由于20万元系吴家宝收取,故本案的处理结果与翟平霞有利害关系,证人郑孝法系郑树X父亲,其证言同样不可采信。二、一审判决程序违法,由于郑树X将20万元交给了吴家宝,故吴家宝应当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郑树X辩称,徐X的上诉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郑树X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依法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徐X返还郑树X定金4万元;3.徐X返还购房款22万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徐X负担。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日,郑树X与徐X经吴家宝夫妇介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份,内容为:“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徐X(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222411买方:郑树X(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151638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坐落在淮南市田家庵区泉山信谊四季城旁拆迁还原住宅房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购买房屋建筑面积有所增加,增加面积按拆迁还原价格)…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3450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345000元整(大写:叁拾肆万伍仟元)。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1、甲、乙双方同意分期付款,乙方在合同签订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首期购房款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含购房定金贰万元),双方签字即时生效。购房余款人民币145000元整(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于房产证交付给乙方,由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当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20日内将乙方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违约之日起20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出卖方(甲方):徐X购买方(乙方):郑树X代理人(乙方):吴家贵”。后续因房屋面积变更,郑树X再次以现金方式支付徐X4万元购房款。现郑树X认为自己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购房款义务,但徐X自2014年12月拿到拆迁还原房屋钥匙后,一直以躲避方式应付自己,致使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故郑树X诉至法院。
另查明:日,郑树X通过圆通速递邮寄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通知书一份给徐X,徐X当庭认可收到该通知书。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郑树X与徐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双方签字确认,系双方真实意识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履行自己义务。本案中郑树X提供的取款凭证、借条与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能够证明其已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徐X24万元(其中定金2万元),对于徐X辩称的合同签订后并没有收到钱,因其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反驳且双方在合同中明文约定“乙方(郑树X)在合同签订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徐X)首期购房款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含购房定金贰万元),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徐X的辩称与事实不符,依法不予采信。因此,在徐X以事实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郑树X与徐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郑树X可以要求徐X承担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故郑树X起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双倍定金4万元并返还购房款22万元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一、解除原告郑树X与被告徐X于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二、被告徐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郑树X购房款22万元及双倍定金4万元,合计26万元;三、驳回原告郑树X其他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00元,由徐X负担。
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围绕上诉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事实,本院认定如下:徐X在二审中申请了证人马希龙、徐友为出庭作证,证明郑树X将20万元购房款交给了吴家宝,吴家宝将20万元用掉了,吴家宝让证人去找徐X协商解决如何偿还20万元的事。本院认为,因证人证言无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仅凭证人证言无法证明郑树X将20万元交给了吴家宝,吴家宝将该20万元用掉了。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以及查明事实,本院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徐X应否返还郑树X购房款20万元及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二、一审程序是否适当。
关于争议焦点一,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约定:双方同意分期付款,郑树X在合同签订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徐X首期购房款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含购房定金贰万元),双方签字即时生效。购房余款人民币145000元于房产证交付给郑树X,由郑树X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当日一次性支付给徐X。根据本条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郑树X已将首期购房款20万元支付给徐X,徐X也已经在该购房合同上签字确认,虽徐X辩称其并未收到该20万元,但其在二审中提供的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不足以推翻双方在购房合同的约定。二审庭审中,徐X认可收到郑树X的4万元,并将该4万元退给吴家宝,本院认为,徐X在不履行出卖房屋的合同义务时,应当及时将购房款4万元退还给买房人郑树X,而不应当将4万元退给吴家宝,徐X的此退款义务履行不当,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综上,徐X共收到郑树X22万元购房款,2万元定金,在其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返还购房款22万元及双倍返还购房定金4万元的责任。
关于争议焦点二,徐X认为吴家宝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因是郑树X将20万元交给了吴家宝,但其无证据予以证明,且吴家宝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吴家宝不是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一审未追加吴家宝参加诉讼并无不当,二审予以维持。
综上所述,徐X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200元,由徐X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一、本裁判文书库为非盈利网站,贯彻国家司法公开的原则,致力于向公众提供全面、真实、可靠的法律信息,为公众了解法律、律师和司法案例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二、公开判决文书是国家司法审判公开的重要环节,不仅不违法,而且有助于国家法制建设,并且有助于打击拖欠、赖账等不良行为,有助于养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如需删除相关文书,请附带详细网址以及证明当事人身份信息材料发送至 7-15个工作日删除。(发送邮件请检查是否附带详情页网址以及当事人证明材料,资料不全不予处理。)
审理法院:
案件类型:
审理程序:二审
裁判日期: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