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大宗交易减持新规规有关事项答投资者问(二)有何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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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的相关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 精选一这个端午,亿万散户可以安康了,但有几类股东可能失眠,因为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的减持新规力度空前。日,证监会发布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随后,两大交易所相继发布上市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新规力度如何?时报君为您整理了相关细则,请看下图。太深奥?时报君再为您一一梳理。1新规真的是一场微博公开喊话+一顿饭局倒逼的仓促之举?别开玩笑了。如此完善、专业,且被市场各方高度认可的规范性文件明显是经过长时间准备的。早在去年11月,新华社便连发三篇带有显著信号的关于的文章,具体包括《减持前“高送转”减持后“就变脸”――透视股市减持乱象》、《为何减持?伤害了谁?该不该管?――追问股市减持潮》、《永大创始家族为何在集团一股不留一人不剩?》。记者梳理发现,三篇文章已经揭示市场存在的减持乱象。另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提到,此前减持制度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一些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减持套现”、“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主体利用“高送转”推高股价配合减持”、“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产业资本的大规模减持”。可以看出,本次减持新规及相应细则就是针对上述问题的对症下药。2旧规中受限的主体范围主要是,新规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新规扩大了受限制主体范围,具体包括:/实控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pre-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包括受让方);董监高;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赠与、可交换公司债(000923.SH)券换股、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须注意的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并不受本次新规限制。除对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规范外,新规不涉及对其他的限制,中小者的正常交易不受任何影响。3竞价交易新旧规都是不能在90日内卖超过总股份的1%,具体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虽然限定时间内的减持比例没有变更,但是新规从大股东变成了大股东+pre-IPO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另外,对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的减持限制:其持有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后的12个月内,不能减持超过50%。须注意的是,减持比例的规定,大股东与一致行动人是合并计算的。4那股东能不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然后让受让方在大量抛售呢?不能。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基本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而现在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的套路已经不能再用了。具体限制包括,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最多减持2%,另外受让方须锁仓6个月。同样地,减持比例的规定,的持股合并计算。结合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个方面来看,这就意味着在90日内,大股东或特定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6个月,也就是说,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竞价交易走不通、大宗交易走不通,那协议转让呢?不好意思,这个路子此前已经被限制了,新规基本延续同样的要求。5倘若股东持有受限的股份,又持有不受限的股份,那减持的时候,怎么认定是否违规呢?上文提到,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并不受本次新规限制。在具体执行中将按照以下原则认定的股份性质。一是在规定的减持比例范围内,视为优先减持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所减持的股份均视为受到减持限制规定的股份。二是在规定的减持比例范围外,视为优先减持不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超出部分视为减持不受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三是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视为优先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减持。即股东同时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形,在计算相应减持比例时,其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将优先计入减持份额。写在最后:给大家推荐一家3年老平台立即理财拿→(年化收益10%)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于安全110:http://www.p2b110.com/news/102982.html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我在【网贷安全110】看到这篇经典的文章,有趣-有料-有内涵!你们看看觉得如何?","bdMini":"2","bdMiniList":false,"bdPic":"http://www.p2b110.com/","bdStyle":"1","bdSize":"16"},"share":{"bdSize":16},"image":{"viewList":["qzone","tsina","tqq","weixin","tieba","sqq"],"viewText":"分享到:","viewSize":"24"},"selectShare":{"bdContainerClass":null,"bdSelectMiniList":["qzone","tsina","tqq","weixin","tieba","sqq"]}};with(document)0[(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http://bdimg.share.baidu.com/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new Date()/36e5)];《!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 精选二减持新规冲击波端午节前证监会发布的减持新规对市场的巨大影响已经显现出来。过去,一些公司热衷于进行市值管理,其中不少是利用大股东的优势地位,通过拉高股价再减持套现,市场对此诟病已久。减持新规将可能导致这类市值管理操作手法走向末路,这有助于引导市场回归。另外,前两年火热的定增市场也会受到明显的影响。减持新规正在逐步发酵。端午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监管层释放重磅消息。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同日,上交所、深交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在减持制度上做出调整。事实上,长期以来,一直牵动着整个A股市场的神经,减持也被市场投资者看作是对公司股价的利空。在业内人士看来,一方面大股东减持隐含着对公司股价高估的判断,另一方面大量集中的减持会对市场产生抽血效应,造成市场波动。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大股东减持往往还会存在配合采取“讲故事”、并购重组等市值管理的手段拉高股价实现的现象,而本次监管层对减持的限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大股东进行此类市值管理的意愿。“部分上市公司与机构合作进行市值管理,通过释放利好,从二级市场拉升股价再进行减持,获利较大。但新规出台后,对大股东减持的规则做出更为详细的规范,譬如减持更加严格,减持限制更加细化等等,使得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动力下降。”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压制市值管理意愿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一些咨询机构通过为上市公司提供资本运作规划的包装和炒作来实现市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司拉高股价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机构所推行的市值管理背后,配合的则是大股东的减持套利需求。北京某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国内的市值管理,很多都在打着制度的擦边球,可以看做是新式‘坐庄’。”实际上,此前减持制度暴露出的一系列乱象也多次被监管层关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曾提到相关现象,譬如“一些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减持套现”、“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主体利用高送转推高股价配合减持”、“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等等。从5月27日减持新规的内容来看,在减持限制上,新增的规定包括对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行为,在减持数量、持股期限等方面都做出明确要求。而在适用范围上,在行为的基础上,将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纳入监管;信息披露上,则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通过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减持计划,事中披露减持进展,事后披露减持完成情况。“受减持新规的影响,一定时间内抑制了上市公司做高股价、做大市值的动力,会对希望通过市值管理实现高位减持套现的大股东产生影响,但是对于那些想踏踏实实做好经营的大股东则不会有影响,市值管理还是要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前述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事实上,从减持新规的实施细则来看,基本上已将大股东“清仓式减持”的路径封闭,在减持渠道受阻的情况下,进行此类市值管理也就失去了意义。譬如此前大股东尚可以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找寻一条逃避减持规定监管的路径,但细则中“在连续90日内减持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条款则明确限制了此类行为。国泰君安分析指出,减持新规出台其实从制度上宣告绩差公司通过所谓的业绩调节或者题材博弈进行“市值管理”的做法已经从技术上破产。大股东进行“市值管理”意愿大减,未来市场题材炒作意愿受到打击,市场资金不得不全面回归价值投资。监管溯本清源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的减持新规也是从源头上杜绝了拉抬股价配合减持套利的“伪市值管理”现象。从监管层面看,对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要求在于杜绝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但在此前证监会披露的一系列违法违规案件中,将市场操纵、信息披露违规、超比例持股、利益输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披上“股价管理、市值管理”的合法外衣的现象时有发生。譬如2016年轰动一时的“宏达新材案”,就被定义为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而被处罚的第一例,是该公司实控人与私募机构上海永邦合谋进行“伪市值管理”进而操纵市场的案件。华南某公司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市值管理的路径为,在中,股价一路走高,公司此时通过非公开发行等手段,在高位上发行,使得融资的额度较高;同时在股价走高过程当中,通过减持进行套现,而这时又是并购重组的较好时机,以‘现金+股票’的形式来收购其他,由于高,付的现金就少。”“此外,配合公司拉升股票的机构在这个过程当中赚到了钱,达到后也开始抛售,随后股价下跌,进入较低的价位后,大股东以稳定等为理由,又会把股票增持回来,其实相当于将股价高位时抛出的部分接回来而已。”前述公司人士表示。“只不过,在之前的信息披露体制和减持规则下,大股东和券商及私募等机构因为有信息优势,可以配合操作,大家心照不宣而已。”前述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但在本次监管层新规推出之后,此类配合减持操作的市值管理也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在前述公司人士看来,减持新规对市值管理的影响就是希望企业家眼光放长远,重视持续经营,杜绝一上市就减持套现。“可以说新规使得市值管理的做法降温,”杨德龙表示,“市值管理不好做,不只是表现在信披更严格,还有减持的路径受限,当市值管理的目的难以达到,那么拉高股价的动力自然减少,因此大股东做高市值的动力下降。”杨德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市值管理在性上仍然存疑,其中牵涉到利用公司内幕信息操纵股价等灰色地带,现在新规推出使得公司市值管理意愿降低也有利市场健康发展,让市场倾向价值投资。《!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 精选三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0,000,000股,占的13.1683%。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日。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在上市流通日后可对所持股份做出转让、质押等安排,但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以下相关条款供参考。“第四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第五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大宗交易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时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性质、数量、种类、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相关规定。”一、公司2015年度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或“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财通、创金有限公司、、安徽大安有限公司、陈炎表、、信诚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8位特定对象(A股)120,000,000股。本次非于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从发行前的791,278,992股变更为911,278,992股。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根据《》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中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亦不存在本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日。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683%。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为8名,证券账户总数为47户,除安徽大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源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截止至日数据),亦不存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江南化工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江南化工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江南化工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无异议。五、备查文件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 精选四杨德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市值管理在合规性上仍然存疑,其中牵涉到利用公司内幕信息操纵股价等灰色地带,现在新规推出使得公司市值管理意愿降低也有利市场健康发展,让市场倾向价值投资。减持新规正在逐步发酵。端午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监管层释放重磅消息。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同日,上交所、深交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在减持制度上做出调整。事实上,长期以来,大股东减持一直牵动着整个A股市场的神经,减持也被市场投资者看作是对公司股价的利空。在业内人士看来,一方面大股东减持隐含着对公司股价高估的判断,另一方面大量集中的减持会对市场产生抽血效应,造成市场波动。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大股东减持往往还会存在配合采取“讲故事”、并购重组等市值管理的手段拉高股价实现套利的现象,而本次监管层对减持的限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大股东进行此类市值管理的意愿。“部分上市公司与机构合作进行市值管理,通过释放利好,从二级市场拉升股价再进行减持,获利较大。但新规出台后,对大股东减持的规则做出更为详细的规范,譬如减持信息披露更加严格,减持限制更加细化等等,使得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动力下降。”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压制市值管理意愿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一些咨询机构通过为上市公司提供资本运作规划的包装和炒作来实现市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司拉高股价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机构所推行的市值管理背后,配合的则是大股东的减持套利需求。北京某私募机构合伙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国内的市值管理,很多都在打着制度的擦边球,可以看做是新式‘坐庄’。”实际上,此前减持制度暴露出的一系列乱象也多次被监管层关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曾提到相关现象,譬如“一些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减持套现”、“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主体利用高送转推高股价配合减持”、“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等等。从5月27日减持新规的内容来看,在减持限制上,新增的规定包括对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行为,在减持数量、持股期限等方面都做出明确要求。而在适用范围上,在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的基础上,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纳入监管;信息披露上,则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通过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减持计划,事中披露减持进展,事后披露减持完成情况。“受减持新规的影响,一定时间内抑制了上市公司做高股价、做大市值的动力,会对希望通过市值管理实现高位减持套现的大股东产生影响,但是对于那些想踏踏实实做好经营的大股东则不会有影响,市值管理还是要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前述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事实上,从减持新规的实施细则来看,基本上已将大股东“清仓式减持”的路径封闭,在减持渠道受阻的情况下,进行此类市值管理也就失去了意义。譬如此前大股东尚可以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找寻一条逃避减持规定监管的路径,但细则中“在连续90日内减持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条款则明确限制了此类行为。国泰君安分析指出,减持新规出台其实从制度上宣告绩差公司通过所谓的业绩调节或者题材博弈进行“市值管理”的做法已经从技术上破产。大股东进行“市值管理”意愿大减,未来市场题材炒作意愿受到打击,市场资金不得不全面回归价值投资。监管溯本清源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的减持新规也是从源头上杜绝了上市拉抬股价配合减持套利的“伪市值管理”现象。从监管层面看,对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要求在于杜绝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但在此前证监会披露的一系列违法违规案件中,将市场操纵、信息披露违规、超比例持股、利益输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披上“股价管理、市值管理”的合法外衣的现象时有发生。譬如2016年轰动一时的“宏达新材案”,就被定义为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而被处罚的第一例,是该公司实控人与私募机构上海永邦合谋进行“伪市值管理”进而操纵市场的案件。华南某公司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市值管理的路径为,在牛市行情中,股价一路走高,公司此时通过非公开发行等手段,在高位上发行,使得融资的额度较高;同时在股价走高过程当中,大通过减持进行套现,而这时又是并购重组的较好时机,以‘现金+股票’的形式来收购其他标的,由于股票价值高,付的现金就少。”“此外,配合公司拉升股票的机构在这个过程当中赚到了钱,达到预期后也开始抛售,随后股价下跌,进入较低的价位后,大股东以稳定投资者信心等为理由,又会把股票增持回来,其实相当于将股价高位时抛出的部分接回来而已。”前述公司人士表示。“只不过,在之前的信息披露体制和减持规则下,大股东和券商及私募等机构因为有信息优势,可以配合操作,大家心照不宣而已。”前述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但在本次监管层新规推出之后,此类配合减持操作的市值管理也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在前述公司人士看来,减持新规对市值管理的影响就是希望企业家眼光放长远,重视持续经营,杜绝一上市就减持套现。“可以说新规使得市值管理的做法降温,”杨德龙表示,“市值管理不好做,不只是表现在信披更严格,还有减持的路径受限,当市值管理的目的难以达到,那么拉高股价的动力自然减少,因此大股东做高市值的动力下降。”杨德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市值管理在合规性上仍然存疑,其中牵涉到利用公司内幕信息操纵股价等灰色地带,现在新规推出使得公司市值管理意愿降低也有利市场健康发展,让市场倾向价值投资。《!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 精选五杨德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市值管理在合规性上仍然存疑,其中牵涉到利用公司内幕信息操纵股价等灰色地带,现在新规推出使得公司市值管理意愿降低也有利市场健康发展,让市场倾向价值投资。减持新规正在逐步发酵。端午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监管层释放重磅消息。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同日,上交所、深交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在减持制度上做出调整。事实上,长期以来,大股东减持一直牵动着整个A股市场的神经,减持也被市场投资者看作是对公司股价的利空。在业内人士看来,一方面大股东减持隐含着对公司股价高估的判断,另一方面大量集中的减持会对市场产生抽血效应,造成市场波动。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大股东减持往往还会存在配合采取“讲故事”、并购重组等市值管理的手段拉高股价实现套利的现象,而本次监管层对减持的限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大股东进行此类市值管理的意愿。“部分上市公司与机构合作进行市值管理,通过释放利好,从二级市场拉升股价再进行减持,获利较大。但新规出台后,对大股东减持的规则做出更为详细的规范,譬如减持信息披露更加严格,减持限制更加细化等等,使得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动力下降。”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压制市值管理意愿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一些咨询机构通过为上市公司提供资本运作规划的包装和炒作来实现市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司拉高股价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机构所推行的市值管理背后,配合的则是大股东的减持套利需求。北京某私募机构合伙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国内的市值管理,很多都在打着制度的擦边球,可以看做是新式‘坐庄’。”实际上,此前减持制度暴露出的一系列乱象也多次被监管层关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曾提到相关现象,譬如“一些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减持套现”、“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主体利用高送转推高股价配合减持”、“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等等。从5月27日减持新规的内容来看,在减持限制上,新增的规定包括对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行为,在减持数量、持股期限等方面都做出明确要求。而在适用范围上,在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的基础上,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纳入监管;信息披露上,则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通过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减持计划,事中披露减持进展,事后披露减持完成情况。“受减持新规的影响,一定时间内抑制了上市公司做高股价、做大市值的动力,会对希望通过市值管理实现高位减持套现的大股东产生影响,但是对于那些想踏踏实实做好经营的大股东则不会有影响,市值管理还是要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前述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事实上,从减持新规的实施细则来看,基本上已将大股东“清仓式减持”的路径封闭,在减持渠道受阻的情况下,进行此类市值管理也就失去了意义。譬如此前大股东尚可以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找寻一条逃避减持规定监管的路径,但细则中“在连续90日内减持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条款则明确限制了此类行为。国泰君安分析指出,减持新规出台其实从制度上宣告绩差公司通过所谓的业绩调节或者题材博弈进行“市值管理”的做法已经从技术上破产。大股东进行“市值管理”意愿大减,未来市场题材炒作意愿受到打击,市场资金不得不全面回归价值投资。监管溯本清源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的减持新规也是从源头上杜绝了上市公司大股东拉抬股价配合减持套利的“伪市值管理”现象。从监管层面看,对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要求在于杜绝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但在此前证监会披露的一系列违法违规案件中,将市场操纵、信息披露违规、超比例持股、利益输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披上“股价管理、市值管理”的合法外衣的现象时有发生。譬如2016年轰动一时的“宏达新材案”,就被定义为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而被处罚的第一例,是该公司实控人与私募机构上海永邦合谋进行“伪市值管理”进而操纵市场的案件。华南某公司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市值管理的路径为,在牛市行情中,股价一路走高,公司此时通过非公开发行等手段,在高位上发行,使得融资的额度较高;同时在股价走高过程当中,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通过减持进行套现,而这时又是并购重组的较好时机,以‘现金+股票’的形式来收购其他标的,由于股票价值高,付的现金就少。”“此外,配合公司拉升股票的机构在这个过程当中赚到了钱,达到预期后也开始抛售,随后股价下跌,进入较低的价位后,大股东以稳定投资者信心等为理由,又会把股票增持回来,其实相当于将股价高位时抛出的部分接回来而已。”前述公司人士表示。“只不过,在之前的信息披露体制和减持规则下,大股东和券商及私募等机构因为有信息优势,可以配合操作,大家心照不宣而已。”前述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但在本次监管层新规推出之后,此类配合减持操作的市值管理也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在前述公司人士看来,减持新规对市值管理的影响就是希望企业家眼光放长远,重视持续经营,杜绝一上市就减持套现。“可以说新规使得市值管理的做法降温,”杨德龙表示,“市值管理不好做,不只是表现在信披更严格,还有减持的路径受限,当市值管理的目的难以达到,那么拉高股价的动力自然减少,因此大股东做高市值的动力下降。”杨德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市值管理在合规性上仍然存疑,其中牵涉到利用公司内幕信息操纵股价等灰色地带,现在新规推出使得公司市值管理意愿降低也有利市场健康发展,让市场倾向价值投资。《!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 精选六减持新规冲击波端午节前证监会发布的减持新规对市场的巨大影响已经显现出来。过去,一些公司热衷于进行市值管理(伪市值管理),其中不少是利用大股东的优势地位,通过拉高股价再减持套现,市场对此诟病已久。减持新规将可能导致这类市值管理操作手法走向末路,这有助于引导市场回归价值投资。另外,前两年火热的定增市场也会受到明显的影响。业内人士介绍,市值管理(伪市值管理)在合规性上仍然存疑,其中牵涉到利用公司内幕信息操纵股价等灰色地带,现在新规推出有利市场健康发展,让市场倾向价值投资。减持新规正在逐步发酵。端午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监管层释放重磅消息。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同日,上交所、深交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在减持制度上做出调整。事实上,长期以来,大股东减持一直牵动着整个A股市场的神经,减持也被市场投资者看作是对公司股价的利空。在业内人士看来,一方面大股东减持隐含着对公司股价高估的判断,另一方面大量集中的减持会对市场产生抽血效应,造成市场波动。据了解,大股东减持往往还会存在配合采取 “讲故事”、并购重组等市值管理的手段拉高股价实现套利的现象。部分上市公司与机构合作进行伪市值管理,通过释放利好,从二级市场拉升股价再进行减持,获利较大。但新规出台后,对大股东减持的规则做出更为详细的规范,譬如减持信息披露更加严格,减持限制更加细化等等,使得上市公司的伪市值管理动力下降。据了解,目前市场上一些咨询机构通过为上市公司提供资本运作规划的包装和炒作来实现伪市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司拉高股价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机构所推行的伪市值管理背后,配合的则是大股东的减持套利需求。北京某私募机构合伙人表示,“目前国内的市值管理,很多都在打着制度的擦边球,可以看做是新式‘坐庄’。”实际上,此前减持制度暴露出的一系列乱象也多次被监管层关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曾提到相关现象,譬如 “一些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减持套现”、“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主体利用高送转推高股价配合减持”、“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 等等。从5月27日减持新规的内容来看,在减持限制上,新增的规定包括对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行为,在减持数量、持股期限等方面都做出明确要求。而在适用范围上,在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的基础上,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纳入监管;信息披露上,则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通过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减持计划,事中披露减持进展,事后披露减持完成情况。减持新规,对于那些想踏踏实实做好经营的大股东则不会有影响,市值管理还是要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业内人士表示。事实上,从减持新规的实施细则来看,基本上已将大股东 “清仓式减持” 的路径封闭,在减持渠道受阻的情况下,进行此类市值管理(伪市值管理)也就失去了意义。譬如此前大股东尚可以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找寻一条逃避减持规定监管的路径,但细则中 “在连续90日内减持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等条款则明确限制了此类行为。国泰君安分析指出,减持新规出台其实从制度上宣告绩差公司通过所谓的业绩调节或者题材博弈进行 “市值管理” 的做法已经从技术上破产。市场资金不得不全面回归价值投资。监管溯本清源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的减持新规也是从源头上杜绝了上市公司大股东拉抬股价配合减持套利的 “伪市值管理” 现象。从监管层面看,对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要求在于杜绝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但在此前证监会披露的一系列违法违规案件中,将市场操纵、信息披露违规、超比例持股、利益输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披上 “股价管理、市值管理” 的合法外衣的现象时有发生。譬如2016年轰动一时的 “宏达新材案”,就被定义为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而被处罚的第一例,是该公司实控人与私募机构上海永邦合谋进行 “伪市值管理” 进而操纵市场的案件。某公司知情人士介绍,恶意市值管理的路径之一:在牛市行情中,股价一路走高,公司此时通过非公开发行等手段,在高位上发行,使得融资的额度较高;同时在股价走高过程当中,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通过减持进行套现,而这时又是并购重组的较好时机,以‘现金+股票’的形式来收购其他标的,由于股票价值高,付的现金就少。此外,配合公司拉升股票的机构在这个过程当中赚到了钱,达到预期后也开始抛售,随后股价下跌,进入较低的价位后,大股东以稳定投资者信心等为理由,又会把股票增持回来,其实相当于将股价高位时抛出的部分接回来而已。只不过,在之前的信息披露体制和减持规则下,大股东和券商及私募等机构因为有信息优势,可以配合操作,大家心照不宣而已。前述知情人士介绍。但在本次监管层新规推出之后,此类配合减持操作的市值管理也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在前述公司人士看来,减持新规对市值管理的影响就是希望企业家眼光放长远,重视持续经营,杜绝一上市就减持套现。新规推出有利市场健康发展,让市场倾向价值投资。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即将起航!《!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 精选七减持新规对于市场的影响,一直是行业广泛关注的话题,新规出台近3个月,影响已慢慢显现。特别是旗下两只产品在开放申赎日来临前紧急公告中止,这一违约举动在圈内外都引发了不小的震动。8月4日和8月5日,九泰基金连发两则公告,暂停旗下产品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即将到来的申购、赎回开放日。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获悉,监管层近期开始对各家就定增产品的估值方式征求意见,未来定增产品的估值方法或将有所调整。九泰基金两产品“违约”根据公告,8月11日为九泰锐智定增基金第二次受限开放日,销售机构(仅场外)赎回预约日期为日至8月10日,另九泰久利灵活配置分别于5月17日、5月31日、6月14日、6月28日、7月12日发布公告暂停申购,两则公告将中止开放日的原因归结于一个文件,那就是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年】9号)(下称“减持新规”)的相关规定,导致两只公允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发布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提示。(上图为关于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中止开放日的公告内容)(上图为关于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暂停赎回的公告内容)减持新规究竟对定增市场产生哪些影响?又将如何影响定增产品的估值?后续是否还会有到期的定增产品被迫违约?券商中国记者将为您逐一揭开这些疑团。一位对券商中国表示:九泰基金两只定增打开申赎,按照减持新规,定增股在原来的12个月限售期到期之后,12个月内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50%,实际上一部分股票被迫延长持有时间,按照摊余成本法估值,这一年时间的延长期在估值里是没有体现的。此外,定增股票的估值问题业内讨论由来已久,关于定增的报价、折扣计算的怎样规定更合理,我们也有讨论。减持新政对减持的时间有了影响,九泰基金如果打开了申赎,估值不准确的话会产生套利行为,所以选择了暂时回避。接下来是一位对九泰基金事件的解读:“主要还是估值方法的问题,按照摊余成本法估算的话,九泰锐智浮盈较大,又是60个月到期的产品,很可能开放时赎回比较多,谨慎起见暂停申赎。个人认为减持新规对于定增产品整体的并不大,不能直接卖的话也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的方式,专业机构操作起来很方便。九泰的两个产品还没有到期就打开,如果面临太大赎回量的话,流动性可能有一定问题,因此说,减持新规对九泰基金的产品影响较大,但对于其他基金公司流动性方面的影响不大。”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位的解读:这几年一度火爆的定增基金也出现了场内份额大幅折价,九泰基金旗下九泰锐益、九泰锐富目前在场内已经分别约有25%和23%的折价,而年初时,其场内折价率仅为7%左右。同时,九泰锐益、九泰锐智两只定增基金近日公告,因5月27日发布的减持新规影响,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存在不确定,决定中止第二次受限开放日的申购赎回。综合来看,减持新规对基金问题还是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综上所述,九泰基金暂停旗下两只定增产品的申赎,一方面出于估值的考虑,一方面因为流动性的顾虑。或将调整券商中国记者还从业内获悉,监管近期开始对各家基金公司就定增产品的估值方式征求意见,未来定增产品的估值方法或将有所调整。上述公募基金高管表示,九泰事件再次触发了定增的争议,也将加速了定增股票估值新方式的出台。“我感觉监管这一系列动作,关于再融资的政策规定,对于市场的指引,这是一盘大棋。”该基金高管称,预计将出台新的估值方法,这是行业上下期待的变化。凯石基金高级分析师郭志斌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目前定增基金的估值偏保守,当股价低于定增发行价格时,以市价估值,而当股价高于定增价格时,会按照市价进行一定比例折算后估值。“基金公司会更倾向取消折算,都按照市价估值,这样基金净值会更高,折算会压低股票的价格,体现在基金净值上就更低了。折算的方式是监管出于保护的角度,希望投资者在时有一定安全垫。如果定增改变,可能是取消折算,也可能是调整折算比例。” 凯石基金高级分析师郭志斌表示。九泰中所说的减持新规,具体又将如何影响定增市场呢?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减持新规主要的变化有:扩大适用范围、明确受限减持行为、强化减持信息披露、细化减持限制、加强违规减持法律责任等。瑞银证券中国首席策略分析师高挺分析,减持新规主要包括:扩大了适用范围至特定股份股东,完善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减持规范,防范大宗交易“过桥减持”,明确协议转让受限,完备减持信息披露要求,以及更加严格的董监高减持限制等。减持新规呼应3月以来再融资规则从紧情况,或进一步降低二级市场参与定增的积极性。新规要求定增减持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持股量50%,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1%。由于定增退出获利时间被延长,瑞银证券预计定增融资吸引力进一步下降。对此,有着“定增王”称号的也为券商中国记者做了详细解读:财通基金认为,此次新规对主流的三种减持方式皆进行了严格规定:1)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大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解禁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50%。2)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3)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受让方6个月内流动性受限。在财通基金看来,减持新规主要变化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 扩大了适用范围,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减持被纳入监管,锁定期被变相延长;第二,通过设定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减持比例及转让方限售期,集中减持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第三, 董高监离职后减持规则也被明确,监管体系更趋完善。减持新规将对定增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同样定增较大的一家公募基金认为,再融资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投资者必须正视“新常态”下的市场变化。该公募基金认为,定增折价套利时代已过。定增市场项目供给正在由新老划断后的过渡期进入“新常态”。“发行首日定价”将成为常态,折价逐步收窄,锁定期延长,传统的以获取折价为目的时代已经结束。郭志斌对此认为,定增减持新规延长完整退出时间。根据5月27日,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而沪深两地交易所对于减持细则更规定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即参与定增的投资者必须有2年的时间才能完整退出。“受此影响,2017年以来定增市场遇冷。随着上半年再融资新规与减持新规的先后出台,定增市场大受打击。根据Wind数据统计,2016年全年市场总计发生了797笔定增,总募资规模18092亿。而今年截至2017年7月末,定增市场仅243笔,总募资规模4657亿,无论定增发行规模和报审数量都出现了大幅缩减。” 郭志斌认为。新规对定增基金有何影响郭志斌表示,新规锁定了定增基金手中的定增股票的流动性,基金公司无法在不违规的情况下把手上的定增股票都抛掉,因此市场出现了对于定增基金违约情况的担忧,定增基金的场内份额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折价。值得一提的是,该减持新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暂无缓冲期,一定程度上存在缺乏过渡期的现象。目前常见的1.5年期定增基金,到期后如何退出?会不会出现到1.5年封闭期过后无法兑付赎回款项的风险?财通基金方面表示,527减持新政出台后,财通基金多次与监管机构汇报沟通,并详实提供相关数据材料,方便监管机构全面分析、把握决策,旗下基多策略升级将于9月8日封闭期结束。在监管指导下,已进行多项,截止目前产品不存在流动性问题。沪上某公募基金投研人士也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该新规对于九泰的影响较大,但对于其他基金公司而言影响不大。据Wind统计,从日开始到12月1日结束,有包括财通多策略升级、博时睿远、博时睿利、国泰融丰、国投瑞银瑞盛、信诚鼎利、招商增荣在内的7只定增基金将陆续迎来到期日。百万用户都在看又见悲催投行,银河证券被曝连续五年拖欠员工奖金,公司最新回应除了中签还有大赚新方法:涨停板上抢,华大基因让这5家营业部客户赚嗨了一封30字董事长辞职信被压1个月,总经理告假出国,国都证券董事长失联背后曝出更多隐情中国这一创业板仍然在牛市!涨幅秒杀美国四大科技股,腾讯74%涨幅都排不进前10,底气从何而来券商中国是证券市场权威媒体《证券时报》旗下新媒体,券商中国对该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ID:quanshangcnTips:在券商中国微信号页面输入证券代码、简称即可查看个股行情及最新公告;输入基金代码、简称即可。《!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 精选八原标题:绕不过减持新规的槛,两定增基金违约,估值方法有望迎调整减持新规对于定增的影响,一直是行业广泛关注的话题,新规出台近3个月,影响已慢慢显现。特别是九泰基金旗下两只产品在开放申赎日来临前紧急公告中止,这一违约举动在公募基金圈内外都引发了不小的震动。8月4日和8月5日,九泰基金连发两则公告,暂停旗下产品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即将到来的申购、赎回开放日。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获悉,监管层近期开始对各家基金公司就定增产品的估值方式征求意见,未来定增产品的估值方法或将有所调整。九泰基金两产品“违约”根据公告,8月11日为九泰锐智定增基金第二次受限开放日,销售机构(仅场外)赎回预约日期为日至8月10日,另一只基金九泰久利灵活配置分别于5月17日、5月31日、6月14日、6月28日、7月12日发布公告暂停申购,两则公告将中止开放日的原因归结于一个文件,那就是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年】9号)(下称“减持新规”)的相关规定,导致两只基金估值公允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发布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提示。(上图为关于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中止开放日的公告内容)(上图为关于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暂停赎回的公告内容)减持新规究竟对定增市场产生哪些影响?又将如何影响定增产品的估值?后续是否还会有到期的定增产品被迫违约?券商中国记者将为您逐一揭开这些疑团。一位公募基金高管对券商中国表示:九泰基金两只定增打开申赎,按照减持新规,定增股在原来的12个月限售期到期之后,12个月内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50%,实际上一部分股票被迫延长持有时间,按照摊余成本法估值,这一年时间的延长期在估值里是没有体现的。此外,定增股票的估值问题业内讨论由来已久,关于定增的报价、折扣计算的怎样规定更合理,我们也有讨论。减持新政对减持的时间有了影响,九泰基金如果打开了申赎,估值不准确的话会产生套利行为,所以选择了暂时回避。接下来是一位公募员对九泰基金事件的解读:“主要还是估值方法的问题,按照摊余成本法估算的话,九泰锐智浮盈较大,又是60个月到期的产品,很可能开放时赎回比较多,谨慎起见暂停申赎。个人认为减持新规对于定增产品整体的流动性并不大,不能直接卖的话也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的方式,专业机构操作起来很方便。九泰的两个产品还没有到期就打开,如果面临太大赎回量的话,流动性可能有一定问题,因此说,减持新规对九泰基金的产品影响较大,但对于其他基金公司流动性方面的影响不大。”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位基金研究员的解读:这几年一度火爆的定增基金也出现了场内份额大幅折价,九泰基金旗下九泰锐益、九泰锐富目前在场内已经分别约有25%和23%的折价,而年初时,其场内折价率仅为7%左右。同时,九泰锐益、九泰锐智两只定增基金近日公告,因5月27日发布的减持新规影响,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存在不确定,决定中止第二次受限开放日的申购赎回。综合来看,减持新规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问题还是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综上所述,九泰基金暂停旗下两只定增产品的申赎,一方面出于估值的考虑,一方面因为流动性的顾虑。定增基金估值方法或将调整券商中国记者还从业内获悉,监管近期开始对各家基金公司就定增产品的估值方式征求意见,未来定增产品的估值方法或将有所调整。上述公募基金高管表示,九泰事件再次触发了定增股票估值的争议,也将加速了定增股票估值新方式的出台。“我感觉监管这一系列动作,关于再融资的政策规定,对于市场的指引,这是一盘大棋。”该基金高管称,预计将出台新的估值方法,这是行业上下期待的变化。凯石基金高级分析师郭志斌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目前定增基金的估值偏保守,当股价低于定增发行价格时,以市价估值,而当股价高于定增价格时,会按照市价进行一定比例折算后估值。“基金公司会更倾向取消折算,都按照市价估值,这样基金净值会更高,折算会压低股票的价格,体现在基金净值上就更低了。折算的方式是监管出于保护二级市场投资者的角度,希望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买入时有一定安全垫。如果定增基金估值方法改变,可能是取消折算,也可能是调整折算比例。” 凯石基金高级分析师郭志斌表示。九泰基金公告中所说的减持新规,具体又将如何影响定增市场呢?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减持新规主要的变化有:扩大适用范围、明确受限减持行为、强化减持信息披露、细化减持限制、加强违规减持法律责任等。瑞银证券中国首席策略分析师高挺分析,减持新规主要包括:扩大了适用范围至特定股份股东,完善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减持规范,防范大宗交易“过桥减持”,明确协议转让受限,完备减持信息披露要求,以及更加严格的董监高减持限制等。减持新规呼应3月以来再融资规则从紧情况,或进一步降低二级市场参与定增的积极性。新规要求定增减持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持股量50%,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1%。由于定增退出获利时间被延长,瑞银证券预计定增融资吸引力进一步下降。对此,有着“定增王”称号的财通基金也为券商中国记者做了详细解读:财通基金认为,此次新规对主流的三种减持方式皆进行了严格规定:1)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大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解禁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50%。2)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3)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受让方6个月内流动性受限。在财通基金看来,减持新规主要变化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 扩大了适用范围,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减持被纳入监管,锁定期被变相延长;第二,通过设定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减持比例及转让方限售期,集中减持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第三, 董高监离职后减持规则也被明确,监管体系更趋完善。减持新规将对定增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同样定增基金规模较大的一家公募基金认为,再融资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投资者必须正视“新常态”下的市场变化。该公募基金认为,定增折价套利时代已过。定增市场项目供给正在由新老划断后的过渡期进入“新常态”。“发行首日定价”将成为常态,折价逐步收窄,锁定期延长,传统的以获取一二级市场折价为目的时代已经结束。郭志斌对此认为,定增减持新规延长完整退出时间。根据5月27日,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而沪深两地交易所对于减持细则更规定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即参与定增的投资者必须有2年的时间才能完整退出。“受此影响,2017年以来定增市场遇冷。随着上半年再融资新规与减持新规的先后出台,定增市场大受打击。根据Wind数据统计,2016年全年市场总计发生了797笔定增,总募资规模18092亿。而今年截至2017年7月末,定增市场仅243笔,总募资规模4657亿,无论定增发行规模和报审数量都出现了大幅缩减。” 郭志斌认为。新规对定增基金有何影响郭志斌表示,新规锁定了定增基金手中的定增股票的流动性,基金公司无法在不违规的情况下把手上的定增股票都抛掉,因此市场出现了对于定增基金违约情况的担忧,定增基金的场内份额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折价。值得一提的是,该减持新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暂无缓冲期,一定程度上存在缺乏过渡期的现象。目前常见的1.5年期定增基金,到期后如何退出?会不会出现到1.5年封闭期过后无法兑付赎回款项的风险?财通基金方面表示,527减持新政出台后,财通基金多次与监管机构汇报沟通,并详实提供相关数据材料,方便监管机构全面分析、把握决策,旗下公募定增基金财通多策略升级将于9月8日封闭期结束。在监管指导下,已进行多项压力测试,截止目前产品不存在流动性问题。沪上某公募基金投研人士也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该新规对于九泰的影响较大,但对于其他基金公司而言影响不大。据Wind统计,从日开始到12月1日结束,有包括财通多策略升级、博时睿远、博时睿利、国泰融丰、国投瑞银瑞盛、信诚鼎利、招商增荣在内的7只定增基金将陆续迎来到期日。百万用户都在看又见悲催投行,银河证券被曝连续五年拖欠员工奖金,公司最新回应除了中签还有大赚新方法:涨停板上抢新股,华大基因让这5家营业部客户赚嗨了一封30字董事长辞职信被压1个月,总经理告假出国,国都证券董事长失联背后曝出更多隐情中国这一创业板仍然在牛市!涨幅秒杀美国四大科技股,腾讯74%涨幅都排不进前10,底气从何而来券商中国是证券市场权威媒体《证券时报》旗下新媒体,券商中国对该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ID:quanshangcn
Tips:在券商中国微信号页面输入证券代码、简称即可查看个股行情及最新公告;输入基金代码、简称即可净值。赞赏长按二维码向我转账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微信iOS 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二维码转账支持公众号。阅读投诉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 精选九击上方“”查看平台最新资讯5月31日,端午节后首个交易日,在证监会推出史上“最严”减持新规后,沪深两市早盘双双跳空高开,不过,截至收盘,涨幅收窄,沪指涨0.23%报3117.18点,深成指涨0.06%报9864.85点,中小板指涨0.04%报6444.75点,创业板指涨0.23%报1763.73点。板块方面,早盘领涨的次新股、房地产等板块收盘熄火,受益于阿里入股上海某超市,新零售指数领涨,、粤港澳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指数涨幅居前。星河生物实控人拟减持不超2173万股5月27日晚证监会联手上交所、深交所披露修订版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文简称“新规”),收效显著,大股东和董监高的减持计划全面“冰封”。减持新规发布后的首例减持预披露花落三六五网(18.660, 0.11, 0.59%)。5月31日晚间,三六五网公告称,5月30日收到公司股东邢炜的减持告知函,邢炜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一周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0.0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564%)。截至公告日,邢炜作为,直接持有公司990.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63%。若如期完成减持,邢炜持股比例将降至5%以下。此外,星河生物于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受减持新规影响,实控人调整减持计划,成新规后调整减持计划的首例。根据5月27日深交所发布的减持细则相关要求,、实控人叶运寿对其个人股份减持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计划于6月6日至12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不超过21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54%)。据此前公告,叶运寿原本计划于6月5日至12月5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 让的方式减持不超32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35%)。5月中旬以来,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集体上演“减持秀”,其中,今年以来,包括致力于轨道交通业务和能源环保业务的浙江众合科技(20.040, -0.34, -1.67%)、庞大集团(3.030, -0.03, -0.98%)等多家上市公司遭遇。如果按照新规,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减持或者特定股份减持(即其他股东减 持IPO前所获股份、定增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2%。也就是说,大宗交易或集中 竞价减持,3个月内合计不得超过3%、半年不得超过6%、1年不得超过12%。同时,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张博炜认为,2016年以来,据上市公司披露的减持交易数据显示,通过大宗交易进行的减持规模约3000亿,占全部减持规模近80%。而本次的新规细则对大 宗交易部分做了严格规定,由于目前大宗交易受让方的主要盈利模式是承接打折股份后择机在二级市场卖出以赚取价差,如果受让方锁定6个月,将承担更大的市场 波动风险,此举将明显影响大宗过桥的减持模式。定增规模或将萎缩新规对于定增业务在之前锁定一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解禁后一年内减持不超过50%。未来随着减持难度的提升,定增项目的参与业态可能受到显著影响,定增的整体规模或将进一步萎缩。长期角度来看,华商基金张博炜表示,从前期再融资新规到此次减持新规,政策的方向是希望上市公司聚焦、引导。结合今年上交所年度报告中提到的今年将支持上市公司利用可转债、优先股等再融资品种发展壮大,由于可转债优先股等融资手段对公司质地要求较高,未来内生增长稳健或将逐步成为融资能力的重要基础,行业龙头有望持续享受,对于A股上市公司来说,强者恒强的格局或将进一步深化。完全套现手里的股票至少需要2年时间面对证监会减持新规,一家的二股东李白(化名)有些忧愁。近期,他已经在减持股票,套现逾1亿元,用于新的创业和投资。然而,他手中的股票如果按照新的减持节奏,想完全套现则至少需要2年时间。如此一来,就打乱了他现有的计划。按照新规,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2%。也就是说,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减持,3个月内合计不得超过3%、半年不得超过6%、1年不得超过12%。同时,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而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我只能控制减持节奏,逐步退出”,他说。在他看来,目前,中小创上市公司为减持的主要力量,从去年以来的减持结构看,中小创个股约占总规模的60%,此次减持新规短期内或将弱化市场对中小创潜在减持压力的担忧。在超级牛散陈庆桃看来,减持新规对市场,目前他暂无减持计划。他认为,如果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集中减持,也卖不出好价钱,损人也不利己。减持新规有利于打击行为,鼓励长期价值投资。《!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 精选十综合:、暴财经、券商中国、证券日报、华尔街见闻、刘晓博导读:2017年的6月,对于投资者来说值得高度警惕,因为这个月份极度危险。而就在即将进入六月的端午节前,面对市场的饥渴难耐,央妈和证监会都坐不住了!央行表态将在6月上旬供水!同时,证监会给市场发了三个大红包,亮剑清仓式减持。一、危险的六月即将来临!2017年的6月,对于投资者来说值得高度警惕,因为这个月份极度危险。1、6月在6月13日到14日召开议息会议,会后极有可能宣布加息(北京时间6月15日凌晨2点左右)。在新闻发布会上,美联储很有可能更加清晰地谈到“缩表”。对于全球经济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刻。随着6月份,加息的预期进一步升温,人民币可能又会面临较大压力。为了减轻对基础货币及其衍生的广义货币带来的负面作用,有必要通过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进行对冲。美联储之后,轮到中国央行上场。6月下旬,是上半年的最后两周,也是中国市场习惯性的“资金紧张的时刻”。由于此前连续几个月央行都收紧货币,所以2013年6月的有可能会重演。在2013年6月那场惊天动地的钱荒中,银行间隔夜回购曾达到了史无前例的30%,7天回购利率最高达到28%。而此前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两项利率往往不到3%。受那场钱荒的影响,上证指数一度从日收盘的2300点,最多下跌到6月25日的1849.65点,最大跌幅达到19.6%。2013年的6月,股市变成了屠宰场!2,6月份是继4、5月之后,又一个MLF到期高峰期据彭博统计,6月份MLF的到期规模仅此于4月份,是今年第二高峰的月份。前三个月曾出现过季节性自然缩表,造成市场一定的紧张气氛。为了避免因自然到期引发的市场恐慌,有必要增加一些MLF操作。3,6月份又面临到银行体系MPA大考考虑到近期银行体系的监管强度较大,6月的MPA对银行体系的严峻性不同以往。2017年3月末超储率从2016年的2%左右,迅速下滑至1.3%,为2011年三季度以来最低水平。超储率在流动性紧张的时候往往会用到,通俗理解为,在商业银行没有借出的存款中,刨去央行规定的必须存在央行的那部分外,商业银行可以相对自主动用的“救命钱”。超储率降至6年来最低水平,说明商业银行在最大限度释放可动用的流动性。在其“努力”下,货币乘数(货币派生效应)从3月末的5.29上升到4月份的5.33,几乎已快到极限值。二、所以,央妈坐不住了!据中国金融时报消息,在5月25日自律机制座谈会上,央行表示已关注到市场对半年末资金面存在担忧情绪,考虑到6月份影响流动性的因素较多,拟在6月上旬开展MLF操作,并择机启动28天逆回购操作,搭配好跨季资金供给,保持流动性基本稳定,稳定市场预期。国泰君安证券首席分析师覃汉发文指出,半年末前,短端资金利率可能会迅速上行,资金利率曲线大概率走出“熊市平坦”。他认为:半年末前资金利率曲线大概率走出“熊市平坦”,3月份的“抢跑行情”很难在6月份重演。4月底以来,隔夜、7天回购利率稳中有降,而跨季品种的代表Shibor3M持续走高,资金利率曲线陡峭化程度明显,3M-7D的期限已基本回到一季度时的最高位。短期资金面异常宽松可能一是与央行在带路峰会期间偏宽松的态度延续有关,二是与部分金融机构吸收跨季负债后在半年末冲击到来前融出一部分短期限资金有关。以上两个主导短期资金面宽松的因素,进入6月份后可能都将会消失。一是监管“竞赛”下,央行近期释放缓和信号意在对冲,但进入6月份后,在和2季度MPA考核的双重压力下,货币政策大概率趋紧;二是6月12号商业银行将自查报告报告监管部门后,银监会后续可能会有进一步“动作”,那么现阶段资金的供给方可能在6月中旬后切换为资金的需求方。半年末前,短端资金利率可能会迅速上行,资金利率曲线大概率走出“熊市平坦”。在这种“监管高压”下,3月份的“抢跑行情”很难在6月份重演,退一步讲,即使有,反弹行情也会比较“短命”,策略上仍以谨慎防御为主。自去年三季度以来,中国央行公开市场操作通过“锁短放长”抬升资金成本,进而促使。但这一局面在今年开始变化,年初至今,短期逆回购的比重逐月增加,5月以来,7天期品种的比重已大幅上升,再次释放出监管层温和的信号。据华尔街见闻统计,5月1-17日,央行通过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投放6300亿元,其中7天期逆回购数额为5000亿元,占比达79.4%。这一比例从2月份的35%,逐渐提升到了3月份的41%。4月份,7天期逆回购数额为5000亿元,占比进一步提升至57%。而28天期逆回购的比例则呈下降趋势,从年初的30%以上,下降至4月的20%左右,而5月前半月的公开市场操作中,28天期品种的比重仅为6.3%。为何择机启动28天期逆回购?去年9月份后,央行曾经迅速增加过28天逆回购比例,有意“锁短放长”,提高短期利率。随着债市风险的释放以及美出现真空期,“锁短放长”逐渐回归“锁长放短”,28天期逆回购比例重新降低。如今,6月又面临美联储加息,且近期同期限Shibor和LPR出现倒挂,在面粉贵过面包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能会自主调整。尽管一季度的经济增长亮眼,但在货币收紧、需求回落等因素下,二季度经济可能出现回稳。因此,为避免美联储加息再度引起资本外流的压力,有必要提高短期利率;为了缓解实体经济的成本压力,为二季度经济增长注入活力,有必要降低中长期利率;两者结合在一起恰好就是“锁短放长”,即提高28天期逆回购的比例!资金的压力导致最近两个月以来,股市那是人心惶惶。近期,上市公司不断被爆出清仓式减持、断崖式减持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对市场稳定运行造成一定的冲击。于是证监会也坐不住了,给市场发了三个红包!三、证监会也坐不住了,给市场发了三个红包!另外,昨晚(26日)市场上有种乐观说法,说证监会给市场发了三个大红包:第一个:对减持将做规范,是昨晚证监会新闻发布会的最重磅内容,也成了这个周末的讨论焦点。在周五盘后表示将修改大股东减持若干规定之后,中国证监会便在次日(27日)公布了修改后的减持制度,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此,上交所、深交所迅速作出响应,分别发布了相关实施细则。新规从减持数量、减持方式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股份行为作出了要求。证监会总结了减持规定的七大修改之处:一是完善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监管安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都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二是完善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三是完善适用范围。对于虽然不是大股东,但如果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每3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该部分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四是完善减持信息披露制度。增加了董监高的减持预披露要求,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细化完善大股东和董监高的披露规则。五是完善协议转让规则。明确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类似协议转让的行为应遵守《减持规定》。适用范围内的转让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在一定期限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限制。六是规定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七是明确股东减持应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有违反的将依法查处;为维护交易秩序、防范市场风险,证券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可以依法采取限制交易等措施。新规还称,对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至于沪深两市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绝大部分内容均相同,以下为实施细则作出了四种调整: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在规范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减持行为的基础上,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统称特定股份)的行为纳入监管。二是细化了减持限制。新增规定包括: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三是强化了减持披露。即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通过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减持计划,事中披露减持进展,事后披露减持完成情况。四是严格了减持罚则。即对违反《实施细则》、规避减持限制或者构成异常交易的减持行为,深交所可以采取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沪深交易所还特别提醒,《实施细则》发布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第二个:即核发IPO批文情况,本周共核发7家,筹资总金额不超过23亿元,有市场人士对此也给出了“节奏”上热情的想象,具体情况如何,还让我们拭目以待。第三个:证监会明确表示,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此举旨在为解决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较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据了解,现行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发行采用资金申购方式,易产生较大规模,对造成一定的扰动。2015年至今发行的可转债,发行期间平均冻结资金规模为发行规模的93倍,单只最大冻结资金量近5400亿元。本次改革将申购时预先缴款调整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对于,承销商今后不再按申购金额的比例收取保证金,基于管理承销风险的考虑,可向网下单一申购账户收取不超过50万元的申购保证金,并在发行公告中明确约定网下投资者违约时申购保证金处理方式。对于IPO这一红包的验真仍有待观察,要视下周情况而定,但另外两大红包,已经是实实在在的了。结语:这些诱惑是否让你有点蠢蠢欲动了,但是,别忘了,某些人定会疯狂享受着最后的盛宴,一切谨慎为好!在整个6月的投资中,大家要非常小心,一不留神就可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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