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赖账却拒不赔偿可否要求我保险

关于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负全责,对方却拒绝赔付,如何起诉对方?
     我父亲于号晚踩电动三轮车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当时交警开的单上面写明轿车司机负全责。现在过了3个月了,我们曾经有主动约对方出来协商解决,但是对方只肯给极少的赔偿费,所以协商未果。现在约对方,对方百般拖拉,而且说让我们去法院告他。我想请教一下社区的朋友,我应该怎么做呢?因为从没有打过官司,觉得官司好复杂,而且对方是深圳一家很牛X的公司的雇员,他说了他们公司会负责他的官司,他不需出面。
10-01-23 &
交强险全国实行统一规定。 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不分主次责,只要有责,就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按实际损失全额赔付。 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所以说此案责任划分对交强险的赔偿无影响,保险公司必须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11万)全额支付对方的所有费用(6万)。 你可以据理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否则起诉一定会赢。估计保险公司是想蒙你,你去一说他们就知道遇着懂行的了,应该会照章赔偿的。但会扣除一点所谓的免赔费用的。 交强险的赔付原则是有责赔偿,具体标准如下:1、对方医疗费最高赔付8000元,对方财产直接损失最高赔付2000元(车辆修理费及因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1万(主要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组成,具体的要看对方在事故中应该享受的赔偿项目)。2、保险人无责任的最高赔付对方医疗费1000元。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这样最好是起诉,为以后想应该起诉,因为法院的判决一般会根据,伤者的现行医疗费用和将来的医疗费用判决,还又生活补助营养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来判决.你要在诉讼中提出以上费用,要按当地的工资标准来算.强烈建议你去诉讼,只是为以后好,如果你接受了私了,你得到了11万,如果在以后的治疗中造成了更大的问题该怎么办?你最好在起诉书中写明,以后治疗费用.最好出具医院的证明或主治医生的诊断书!最好也去做个伤残鉴定,这样的证据不赔付个二三十万才怪呢!!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你确实应该起诉他,因为如果他的车保了交强险.而你的损失不超过交强险限额的话,保险公司会赔给你父亲,他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免费的和美女在线聊天的网站。不要充值的那和地址:&http://a.md/1eU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您好, []|
对方车辆全责拒绝签字 可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
  郑女士来电:去年12月10日,我开着马六,在杭州清江路四季青附近,被另一辆车刮擦,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可是,对方一定认为不是他的责任,既不肯在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更不肯赔我钱。我的车现在修了1000元,我甚至找到对方单位领导,对方仍然不肯签字、不肯赔我这笔钱,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复:对方拒绝签字,交警仍然可以作出事故认定(据向郑女士了解,交警确实已作出对方负全责的事故认定书——记者注)。郑女士可以凭事故认定书等有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对方玩失踪  可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  杜先生来电:去年4月份出的事故,对方全责,我修车花了1000多元。我跟他是一家保险公司的,我向保险公司要求直接赔钱给我,保险公司却说一定要对方亲自前往才能处理。可对方不肯来,现在连电话都不接,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复:《保险法》2009年修订后明确规定:“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所以,不管是不是在同一家保险公司,你都有权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向你赔偿保险金。当然,你必须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交警的事故认定单、修车的发票等。  交通事故保险已赔  还能不能要求工伤赔偿  王先生来电:去年3月,我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对方全责,最后定为十级伤残。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已经赔我医药费和伤残赔偿金9万多元。我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可单位翻出一个文件,说工伤赔偿只能补差,我已经拿了交通事故赔偿,而且比工伤赔偿要多,就不能再要求工伤赔偿?  律师答复:在这种情况下,同一事故同时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王先生可以按不同程序分别提出权利主张。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疗费一项,王先生只能选择要求肇事方赔偿或要求工伤基金先行支付,不能重复索赔。  至于其他的工伤伤残补助,与侵权法上的残疾赔偿金不同,王先生有权要求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和肇事方分别赔偿、支付,与之前赔付多少没有关系。  以上解答: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浙江中科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华  4S店的口头承诺  能算数吗  张先生来电:2009年7月底,我在杭州某4S店买了一辆面包车,跑了1.8万公里。如今出现了挡位推不进的问题。4S店说,要换离合器片,但费用要我来出。该车的保修期为1年2万公里。但买车时,4S店给过我口头承诺,保修2年5万公里。这个承诺,能算数吗?  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凌斌律师:口头承诺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取证比较困难。如果承诺方否认,而另一方没有证据证明他承诺过什么,就无效了。  胎压监测装置  反应咋这么慢  魏先生来电:我的车带胎压监测功能。上周四晚上,我开车的时候发现胎压监测报警,下车一看,轮胎竟然完全瘪了。第二天去4S店修理,说轮胎已经报废了。4S店说,轮胎出问题后,到报警至少要20分钟。这也太慢了吧?  杭州中奥汽车经理宫孟辉:客观地讲,不能要求电子设备像人一样反应迅速,即便是反应迅速了,停车到路边,这个过程也可能造成轮胎报废,所以车主的要求有点苛刻。关键要去做检测,看轮胎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jeyguo]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
功能障碍对男子的影响不仅是生理上的,更是男人心中永远的痛……[
让宝宝多接触阳光对维生素D 的合成有很大的好处,能使宝宝……[
道家的宗旨是把握人生,争取竞其天年,因而道家人物均以自……[
您是否因鼻炎困扰影响生活?您是否因鼻炎反复发作而绞尽脑汁?您是否…[
两名初中男生闽江溺亡,尸体打捞上岸家属痛哭
四川农民工在厦门BRT起火事件中砸开车窗,拽出十多人
关注排行图片评论新闻
Copyright & 1998 - 2018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轻微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不赔付 选择吃亏还是追讨
来源:新快报
作者:陈镟
  你被别人追尾,肇事方全责,但他逃逸不肯赔付的事吗?为了追讨千把块钱维修费,你可能会考虑到时间成本,而最终选择自己吃亏了事,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比较好?
  宝马车主不肯赔付飞度车主
  话说一位飞度车主杨小姐,可能年底人气旺,近期已经连续被“追”了两次,最郁闷的是,两次都是肇事方在事故发生后踩油门迅速逃逸,但好在,杨小姐是位老司机,买车时就已经安装了行车记录仪,可以记录下事故过程,后来通过报警得以追踪到肇事车主,在事故处理中心交警判定对方全责,由肇事车主进行赔付。
  可是,第二次事故的肇事方――某宝马车主,在定损之后迟迟不肯露面,而其所在的公司则以没有肇事车主出现为由,拒绝理赔。尽管只有千把块钱的维修费用,但肇事车主的这种行为素养实在令人接受不了,于是杨小姐打算追踪到底……
  入门题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最基本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事故发生→立即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用手机等设备对事故车辆位置拍照或者标划车辆现场位置→不需办理保险理赔的,马上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方式;需保险理赔的,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地方,向保险公司报案→迅速填写《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前往理赔服务点、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占用车道的地方办理查勘理赔。
  解决方案
  1 肇事方逃逸?
  赶快报警,并且只要报出肇事车主的车牌号码,说出发生事故地点及时间即可,交警将会通过车牌号通知肇事车主,到快速理赔中心进行车辆查勘、定损、核价等。在以上实际案例中,由于杨小姐安装了行车记录仪,并已全程记录下事故全过程,因此,即便对方踩油门逃逸,她已经掌握了十足的证据,及时打电话报警,等待处理即可。
  2 肇事方拒绝赔付?
  按照正常程序,当车辆定损,并在相应维修厂维修之后,将由肇事车主垫付维修费用,随后持发票找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销即可。但在以上实际案例中,车修好了,肇事车主却迟迟不肯露脸,在无奈之下,杨小姐只好自己先垫付,再去找肇事主追讨。
  杨小姐采取了让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代索的方式去追讨,当然,追讨成功的话,需要支付一点服务费给这家保险公司。
  3 最后仍得不到赔偿?
  通过法律上诉的手段!可以说,这是最后没办法的办法。
  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茂树告诉记者,像这种起诉的情况其实还是不少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事故发生后有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则最好让责任方垫付全部或部分维修费用。因为起诉流程比较繁琐,从立案审查、受理、排期开庭、开庭审理、最终宣判等,如是简易程序,大多需要历时三至六个月,如是普通程序大多需要一年时间。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还需经历二审程序,最终被告如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则原告还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温馨建议
  装个行车记录仪吧
  给自己的爱车安装一个行车记录仪,借助这个“神器”去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了解到,目前实体店、网店等销售行车记录的产品价格从两百多元到上千元不等,捷渡、任e行、凌度、PAPAGO、途美等牌子都还不错,主打400多元至800多元的产品。
  产品推荐
  捷渡D630-GD
  参考价:598元
  任e行F9
  参考价:499元
  途美G11
  参考价:628元
关键词阅读:
已有&0&条评论
24小时新闻榜
理财产品推荐本月我的一个车险客户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拒不配合,让他到快速理赔中心就是不去,而且对警察也不配合,我的客户只能拿到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定损修车,但修车的费用600元让我的客户先行垫付,然后到保险公司理赔。
楼主邀你扫码
参与上面帖子讨论
发表于:17-05-17 20:30
但是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车修好后我的客户找保险公司理赔时,说需要对方配合,但是对方驾驶员拒不配合,始终不接电话,保险公司的人联系也是不接,理赔无法进行。保险公司让客户到交警队开具40号文件,但又说交警有的愿意开有的不愿意开,让我的客户非常郁闷,然后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我。
服务好客户是我的本职工作,我也对我所有的客户承诺:无论在哪家保险公司购买的人险或是车险等,我都可以提供索赔协助服务或者委托理赔服务。所以当我这个客户把这种情况告知我时,我立即答应她我将立即帮您处理到位。
我第二天感到交警队,找到了当时处理此次事故的警察,上午处理事故的人很多,警察忙的团团转,我乘着间隙和他说了,我的当事人的对方驾驶员不予配合的情况,让他给我开个《事故处理通知书》也就是40号文件的里边的规定条款,警察也是很忙很生气,说让我告他去,我知道他是气话,在我友好的交涉下终于同意开了给我。
发表于:17-05-17 20:41
为快速帮客户办理理赔手续,我拿到40号文件立即感到保险公司理赔部,把所有理赔资料交了上去,当天理赔款就打进我客户的银行卡里。客户甚是感动,为我的效率很是佩服,其实在我们做保险的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理赔服务,因为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理赔麻烦。理赔无小事,只要接到客户的理赔服务的请求我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到位。下面附上40号文件供大家参考:
&&&&&&&&&&&&&&&&&&&&&&&&&&&&&&&&&&&&&&&&&&
&&&&&&&&&&&&&&&&&&&&&&
2014年40号文--关于完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公安厅文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苏公通[ 2014
&&&关于完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公安局,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及时、公正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纠纷,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执法服务水平,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完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快处交通事故第三方赔偿。
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立即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后,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者保险理赔服务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凭事故现场记录书、现场照片等,向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者保险理赔服务点事故处理民警申请事故认定。事故处理民警在核实交通事故基本情况、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后,及时送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式样附后),催告未按约定方在3&日内到场处理。经催告后,当事人仍未积极配合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处理通知书向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收到索赔申请的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在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限额和商业三责险赔付范围内,按规定予以赔偿。
二、实施保险公司参与损害赔偿调解。各保险公司应当派员或通过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中介机构)派员进驻市、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事故处理大、中队),发挥保险行业参与社会管理优势,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体系,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保险公司驻点人员应当按照《保险法》、《交强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伤者垫付医疗费用、开展保险预赔付;提供单证审查、伤情判断、查勘定损、保险理赔、建议司法鉴定或重新鉴定;收集、整理、复制单证资料,帮助当事人完成核损理算工作。对保险公司或保险行业协会尚未派驻人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接到事故当事人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调解申请时,应当在确定调解日期后,及时通知事故车辆保险公司派员参与调解。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受害人提供保险理赔资料,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简化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理赔手续。
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主动会同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引导交通事故当事人到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调处交通事故建立轻微交通事故和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对发生交通事故,致人轻微伤,理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车辆驾驶人与事故伤者可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直接向车辆保险公司或者派驻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的保险服务人员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保险服务人员)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核案件真实情况、查验伤情、当场办结理赔事宜,车辆驾驶人、事故伤者可不出具医院诊治证明。造成交通事故,致人轻微伤以上,理赔金额在1&万元以内,事故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保险公司(保险服务人员)应当在单证齐全后按照简易流程当场达成赔偿协议;对理赔金额1&万元以上,或存在理赔疑点的复杂案件,按照普通流程现场受理。对于责任、损失已确定的人伤交通事故,肇事方怠于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催告后,伤者方可持事故认定书、事故处理通知书(式样附后)等直接向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对于当事人主张赔偿数额为江苏省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且事故责任明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四、规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理赔程序。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如无特殊原因,应当直接与当事人(受害人或其主要近亲属)取得联系,将纠纷处理情况直接告知当事人,相关赔付款项直接交付当事人。对于调解未成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详细填写机动车车主、驾驶员、投保情况等信息。送达时,应由当事人对经常居住地等联系地址、方式予以签字确认,并告知当事人其联系地址将作为人民法院送达文件的依据。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机构应当会同司法行政部门,依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制,加强对伤残鉴定机构的监督。对经事故各方当事人、保险公司在《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同或随机选定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当事人在诉讼中要求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
五、严厉打击交通事故案件中违法理赔行为。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的协作配合,建立交通事故信息协查机制,严厉打击&碰瓷&、&骗保&行为。保险公司在办理涉及第三者赔偿案件理赔事宜时,应当及时
审核该事故中第三者损害赔付情况,对被保险人未向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在调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当审查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风险代理、买断代理等违规代理情形,对代理人以受害人交强险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转让为由要求理赔的,应当不予支持;发现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存在上述不当行为的,应当通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
&&&&&&&&&&&&&&&&&&&&&&&&&&&&&&&&&&&&&&&&&&&&&&&&&&&&&&&&&&&&&&&&&&&&&&&&&&&&&&&&&&&&&&&&&&&&&&&&&&&&&&&&&&&&&&&&&&――吴作胜案例整理编辑【牵涉隐私部分进行了处理】
发表于:17-05-18 13:05
不错的,多来看看多了解了
在艺术家的调色盘里
永远是美好
发表于:17-05-20 21:52
买车险还帮理赔,不错。
落寞的孤辰,乱了谁的发梢;三生的河畔,许了谁的流年。
你尚未登录或可能已退出账号:(请先或者
【敬请阅读】
亲爱的网友们,、有更新哦!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将以粗体标识,您应重点阅读。
【特别提示】
如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西祠站规》、《西祠胡同用户隐私保护政策》的全部内容。阅读《西祠站规》、《西祠胡同用户隐私保护政策》的过程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向平台客服咨询。如您不同意《西祠站规》、《西祠胡同用户隐私保护政策》的任何条款,可立即停止使用服务。
南京西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已阅读并同意、中的全部内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赖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