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宅基地确权住宅确权测量时不通知房主对吗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名必须是户主吗?
农村确权登记名必须是户主吗?
律师回答地区:山东-临沂咨询电话:13791***帮助网友:287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家庭成员之一亦可 06:36地区:山东-济南咨询电话:15169***帮助网友:735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4 人不是。 08:11
无锡推荐律师& &2017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确立 6种宅基地面临回收2017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确立 6种宅基地面临回收日来源:吾谷新闻责任编辑:liangchunmei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土地确权一样,关系到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确权的意思就是归谁,也就是说这块土地归谁所有的意思。
2017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确立,本意在给农民的利益上一层保障,确保宅基地的乱象被重点整治!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将导致一部分人在宅基地确权的时候,可能会失去原本的房屋所有权!还有一部分人将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 一、这8种情况农民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①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③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④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⑤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⑥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⑦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⑧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二、这6种宅基地面临回收! ①政府征用的情况。
在有的特殊情况下,政府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修建筑物的情况。这样的宅基地在政府征用后,自然是会被回收,但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②乱建宅基地、一户多宅的情况。
宅基地是的建筑范围是在村集体划分的范围内,而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宅基地是视为非法的,对这种乱建宅基地是会被回收的。根据土地确权的原则,一户中能有一个宅基地,尽管有多的宅基地,但只会对其中一个宅基地进行确权。
③村里五保户遗留的宅基地的情况。
村里五保户的宅基地由于没有子女来继承,所以他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
④被废弃的宅基地的情况。
由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到城市打工,导致农村土地的荒废。为了资源的合理回收利用,政府将会回收这一部分的土地,也会对房主进行相应的补偿。
⑤城市户口的居民继承了在农村的宅基地的情况。
众所周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给城镇户口的居民的。虽然能够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土地不能。等到房屋被毁坏后,村集体将会对宅基地进行回收。 相关资讯小编推荐楼盘知道 热门关键词: 12345678910意向区域南海禅城顺德三水高明肇庆其他价格10000以下25000以上我已阅读并同意& 周边城市: 最新楼盘: 热门城市新房:正在初始化报价器我想问下农村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5个回答戀_9353本人在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溪西村辽野,一家5口人,因以前我爷爷建的石板色房,很老旧、所以想去村里领导审批一块地,村里干部与审核批准,但土地局不批 请问农村新建房屋需要什么手续?3个回答_收吢D亽可以的,,,,农村的房子也是有房产证的,,,相当于买地皮那种,,,
1个回答燕郊理想锦绣华庭吴超此房不可以买卖,属于乡产所以卖买不了!只有已购公房(非央产房),满五年经济适用房,回迁性质或者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商品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非央产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2个回答卢慕诗《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试行)》 15、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做好住房空间、平面布局 3)提高住房的适应性。室内空间组织宜具有一定灵活性,可分可合,适应不同时期家庭结构变化,避免频繁拆改。住房一般宜在2.6~3.0米之间,其中底层可酌情增加,但一般不超过3.3米。
9个回答猪离酒足不可以抵押
3个回答纪念V5蹈准51、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如卖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或者城镇人口的,则合同无效。
2、你们是两隔壁,应该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是农村户口。所以你可以买甲方的房子。
3、甲方死亡,那么自然就发生了继承,甲方的孙子女因为没有代位继承权,所以他们不是继承人,如果你在合同上写上他们的名字更好。
4、过户的时候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去房管部门或是公证买卖合同,所有继承人都同意房屋卖给你。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4个回答染子0169你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如下:
1、房子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建筑物的补偿、装修的补偿、临时安置费的补偿。
2、土地的补偿,应当给你们补一块宅基地。
3、建筑物的补偿,是建筑物的重置成本,结合房子成新率进行补偿。你的房子比较新,成新率会比较高。因些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房比旧房的补偿要高。
4、装修的补偿,装修是另外补偿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的装修比旧的装修补偿要高。
5、临时安置费,在你们的房子补拆掉时间到新的房子盖好为止,这段时间,应当有临时安置房给你们住。如果没有安置房,你们自己解决住的问题,那么应当给予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相当于,这段时间的房租。
6、以上是国家的基本政策,各地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高低不同。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6个回答璇夜玫瑰可以的。现在农村的房子一般都有证的·
5个回答迎风奔跑的小兔、、(二)租住私房凭租用凭证和户口簿计户; (三)租住直管公房凭公有住房租赁证计户; (四)租住单位自有房屋凭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出租单位证明计户。 拆迁非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非住宅房屋自用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和营业执照计户; (二)非住宅房屋出租的,凭房屋租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计户。 第三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应当适当发给搬迁奖励费。奖励标准由拆迁人确定,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付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补偿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必须自行过渡,拆迁人一次性付给六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自行过渡的,拆迁人按照约定的过渡期限付给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 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和**移机等其他费用的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省有关规定核定公布。 第三十四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涉及的价格标准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六)接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违反规定转让房屋拆迁业务的。 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有前款行为之一,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拆迁房屋评估机构与一方当事人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或者抬高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房产管理部门收回资质(格)证书或者公告资质(格)证书作废,对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其拆迁上岗证,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胁迫、侮辱、殴打房屋拆迁工作人员,阻碍房屋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拆迁房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发布公告的; (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拆迁裁决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之一,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家和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城市开发建设征用集体土地实施房屋拆迁的,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公布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日起施行。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3个回答qzuser_农村房屋 设计很多种,自己选吧, 古典花园式,中国古代花园式,当代花园式别墅,其中还分为当代传统和现代传统哦。 对于适合老人的,外表不需太多考虑,装修可以选用田园的比较好,室内环境表现悠闲、舒畅、自然的田园生活情趣等。
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浙江省明确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将确权发证
来源:钱江晚报
http://house.ifeng.com/rss/news/30/news_buying.xml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明确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将确权发证,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知》一出,刷爆了朋友圈,不少人为《通知》内的内容点赞,认为这是浙江在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方面的又一探索。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居住用地,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由于早前对农民宅基地的管理相对自由,土地界限模糊,造成一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在新出炉的《通知》中,明确提到了要积极稳妥解决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先确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再确定农民住房所有权的思路,分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对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要继续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要求,对违法占地行为抓紧开展处理(处罚)、补办用地审批手续、确权登记等工作;对依法应当拆除的,要坚决拆除,不留死角。对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要在处理好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加快推进。同时,《通知》还指出,要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行为,加大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度,健全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长效机制,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区域商圈 :
扫描上面二维码 移动看资讯
凤凰房产嘉兴站官微
全球华人首选置业平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室1厅 | 120m?
48小时热文排行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农村宅基地确权必须登记户主的名字吗
浏览次数:0
原则上是,这样方便管理,也能够保证各部门工作一致<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没有房天下通行证,
ask:2,asku:1,askr:24,askz:20,askd:54,RedisW:1askR:16,askD:1 mz:hit,askU:0,askT:0askA:18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土地确权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