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孩子上学问题的孩子入学条件

公租房子女可就近入学(图)_网易新闻
公租房子女可就近入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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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骑车人从北京远洋沁山水公租房项目远洋沁山水8号楼外骑车路过。新华社发  子女上学、社保医疗、工作就业……今后,承租公租房的家庭也将享受属地户籍居民同样的社会公共服务。昨天,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住在公租房的本市适龄儿童,有望在公租房所在地按规定就近入学。
  承租家庭享受同等待遇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租房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将本市承租家庭纳入属地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享受与属地户籍居民均等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公共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各政府职能部门和各单位要为公租房承租家庭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外地户籍的公租房承租家庭仍按本市现行的流动人口规定管理。
  居委会警务室同步入住
  征求意见稿要求,公租房小区规划建设幼儿园、学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养老助残服务设施、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等社区配套用房。同时,公租房居民入住后,社区居委会、警务室、社区服务站等要同步投入使用。
  公租房社区首次办理入住手续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的指导下,依法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完善社区服务站建设,开展社区自我管理和服务。社区居委会应设立居民小组,采取楼委会、楼门自治小组等形式,参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
  失业人员社区就业优先
  社区配套商业和各类服务机构招聘时,公租房承租家庭中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将被优先录用。低保家庭参加社区公益服务也同样可以纳入市级统一的劳动时间记录。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公租房所在地的社保所应主动为承租家庭中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介绍、培训信息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社区配套商业服务项目和社区各类服务机构招聘人员时,要优先推荐承租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公租房承租家庭为本市低保对象的,可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下,在社区内参加治安值班、打扫公共卫生、照顾孤老残幼等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劳动时间记录到北京市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时间内。
  持租赁合同办就近入学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就近登记入学,其家长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户口簿等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公租房项目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
  公租房产权单位应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公租房社区内引入养老、扶贫、助残、社区服务等方面的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专业化的社工服务;此外,还应共同制定社区活动计划,广泛开展展览、文体、公益、敬老、联谊等社区活动,丰富社区住户业余文化生活。
  马上就访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
  非京籍承租细
  则年底须出台
  距离明确北京公租房向非京籍人员开放的“公租房细则”出台已有将近2年时间,但截至目前,城六区中除了石景山区以外,尚无其他区出台外地人申请公租房标准。昨天,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底之前,本市所有区县的相关细则都将出台。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本市石景山区、怀柔区、通州区和门头沟区的关于非京籍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细则已经制定完毕,但除了石景山区外,其余区县目前尚未对外公布。据了解,细则出台的最后期限为今年年底,年底前,各区县非京籍人员申请公租房细则必须出台并对社会公布。
  拟调整设计
  解决小户型稀缺
  目前的公租房摇号配租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小户型一房难求、大户型却“租不出去”。昨天,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编制保障房“四房合一”的设计通则,结合实际调整保障房户型设计。
  这位负责人说,针对户型与承租家庭供求不对等的情况,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考虑修改并重新编制保障房设计通则,通则将更注重结合实际、优化调整。通则将归集四类保障房的共同点,同时单列细则进行差异设计规划。同时将试行根据申请配租的实际情况、数量等来确定各种户型的大致比例。
  公租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下月起实施
  房管员入户年检转租闲置
  今后,公租房小区不单要配备至少2名房屋租赁管理人员,而且每年还将对入住家庭入户“年检”。“年检”不但要检查室内设备设施的状况,还将检查公租房是否存在转租、转借、闲置等违规行为。昨天,《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在征集意见后正式发布,并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公租房每年入户年检
  每个公租房小区都将配备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站,并至少配备2名房屋租赁管理人员。如果小区的租户数超过500户的,应配备不少于3名房管员,并按照每超过300户增配不少于1名房管员。今后,这样的“房管站”和“房管员”或许将成为普通住宅小区与公租房小区最大的区别。
  产权单位每季度将按照不低于实际入住家庭户数30%的比例组织入户检查,每年必须对每个入住家庭检查1次。对曾有违规行为的家庭,还将不定期抽查,并适当增加入户检查次数。入户的房管员应该至少2人,要佩戴工作证件。
  公租房可对接换房
  因为子女入学等原因想调换配租住房地点该怎么办?暂行办法给予了明确答复:经过申请、审核后,如果能有承租家庭想“换房”、而且两个租房家庭的意愿“配对儿”的话就可以调换。如果暂时没有,调换意愿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平台轮候。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承租家庭提出调换申请后,可以与有相匹配调换意愿的同套型承租家庭调换公租房,如果暂时没有相匹配的,则将纳入市公租房信息管理平台轮候。
  违规首案
  违规转租 收房并取消资格
  昨天,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向媒体公布了自去年本市开始统筹摇号配租公租房以来,首例违规转租公租房被“收房”并取消资格的案例。
  据了解,该公租房承租家庭将公租房转租,但由于租金问题与租客产生矛盾。租客便一气之下化身“污点证人”,将公租房转租的违法行为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目前,市住保部门已经对此进行了查处,该承租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已经在6月底被收回。同时,转租公租房的行为也导致其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项目。
  4万套配租配售11月底前完成
  公开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房8664套,完成全年4万套配租配售任务的22%。昨天,市住保办通报了今年本市保障房相关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鼓励区县将节余定向安置房转为公开摇号使用等,确保4万套配租配售任务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今年本市保障房计划新开工16万套,竣工7万套,计划完成投资460亿。目前,根据建设计划要求,建设项目地块已全部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全市新开工十八里店周庄三期定向安置房、大瓦窑回迁安置房二期、石榴庄回迁安置房等项目41个,共计8.3万套,完成全年任务的52%。同时,竣工朝阳区王四营限价房、昌平回龙观金域家园限价房、大兴区罗奇营二期公租房和定向安置房等项目 33个,可交用住宅5.1万套,完成全年任务73%。
  今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房 3.2万套,其中配租5036 套,配套 2.7万套。其中,公开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房 8664套,其中配租5036 套,配售 3628 套,完成全年4万套配租配售任务的 22%。其中门头沟区配租配售624套,完成原计划任务500套的125%。
  本版撰文 晨报记者 王萍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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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重磅利好!无房家庭符合条件可租房入学,公租房也可以落户了!
今后,符合条件的京籍和非京籍家庭,都可按照相关规定租房享受义务教育。
孩子的教育问题一直是家长关心的重点
日前传来好消息
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租房
其子女可以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日前,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卫计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管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符合条件的京籍和非京籍家庭,都可按照相关规定租房享受义务教育。另外,北京将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
新政明确义务教育“租购同权”
此次征求意见稿在多个方面为承租人确权,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享受义务教育上的“租购同权”。
征求意见稿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京籍集体户租公租房可落户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福利,即针对京籍集体户无房家庭。意见稿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也就是说,北京集体户无房家庭,未来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可以落户了。
3年以上租赁可获政策支持
此次有多项新政均向租房人的权益倾斜。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据悉,具体的支持政策,目前正在加紧研究中。
另外,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
关于租房押金,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
什么样的房子可以出租?
出租人应当为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
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
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
租房新政对租房人有哪些好处?
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
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租金补贴。
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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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幼升小公租房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审核标准是什么?家长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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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一批公祖房出来啦!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家长可以申请办理!公租房是符合入学条件的房产!
新一批公祖房出来啦!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家长可以申请办理!公租房是符合入学条件的房产!
既然是符合条件的房产,那么各区教委对租房入学有什么样的审核标准呢?可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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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跨区入学可申请调配公租房
子女跨区入学可申请调配公租房
跨区申请公租房之后,被保障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并不能就近入学,而是要回到户籍所在区域上公立幼儿园、小学甚至初中。昨日,市住建委发布《北京(楼盘)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因为子女上学等原因,公租房承租家庭可以申请调配租房地点。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给市住建委。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租房后期管理,是指公租房在入住后的管理,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租赁管理,即签订租赁合同、收缴租金等;二是物业服务,公租房小区采用的是与商品房相同的物业服务;三是社会化服务,包括公租房租户的户籍、子女就学等问题的解决。为子女入学可申请调房海淀户籍居民陶先生自从2012年初入住石景山远洋沁山水公租房之后,就不得不面临天天早起送孩子去海淀上学的问题。从去年9月至今,他已经连续送了整整10个月。孩子学籍被绑定在户籍所在地附近的小学,搬家搬不得,转学转不了,只能天天奔波。陶先生的问题,在征求意见稿中找到了解决方法。第十二条中称,承租家庭因人口变化,需调整配租住房,或者因为子女入学等家庭原因申请在同套型调换配租住房地点的,承租家庭可向公租房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住保部门审核以后,产权单位可以给予调整或调换。“像陶先生这样的问题,确实可能在更多跨区选房时出现,因此在起草这份征求意见稿时,我们特别标注了子女上学这样的情况。”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考虑到很多被保障家庭子女上学的实际问题,市住保办决定可以跨区县调配住房。为了更好地服务于“陶先生”们,市住保办将在公租房管理平台中建立承租家庭调换轮候登记册,公租房调换完成后,承租家庭将与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目前,针对公租房承租家庭调整配租住房的实施细则还在制订中,但相关负责人透露,调换的办法与老公房调房的办法接近。从本市正式启动公租房配租起,如何解决让被保障家庭成员在公租房附近上学、入托、就近领取社保等一系列问题,一直是有关政府部门认真考虑的问题。近日,多部门相关负责人都透露解决问题的方案已经接近成熟。市住保办负责人昨日则表示,公租房社会化服务由于涉及公安、教育、人力社保等多个政府部门,有关部门将分别出台相关文件,解决租户的户籍、子女就学等问题,文件预计将于下月发布。租金动态调整或分“不同价”从远洋沁山水和苏家坨两个社会化公租房项目开始,入住公租房的家庭已经达到五位数。迄今为止,各项目的租金尚未发生变化。但征求意见稿中显示,公租房租金将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确定,并实现动态调整。在这个以A4纸打印了足足14页的文件中,这项条款几乎是所有条文中最短的一句。相关负责人说,公租房的租金将会随着市场变化而变化。所谓“动态调整”,是指在同一项目中,不同摇号批次的房源,可能会随着市场租金的变化,而出现不同的租金价格。“但可以肯定的是,同一批摇号的家庭,若是选择了同一个项目,需要承担的租金还是相同的。”相关负责人说,在同一批次中,房源和租金还是会强调“均好性”,不会因为某间房全朝南、某套房全朝东而出现同一批次中价格的差异。例如燕保·京原家园目前的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37元,这次摇号的家庭,无论选择哪种户型、哪种朝向的房屋,都执行这个统一的租金标准;但如果摇号选房后还有剩余房源,下次再摇号时,同样是京原家园的房源,租金价格就可能变化为36元或者38元。另外一位住保办业务处室负责人则表示,按照目前房屋产权单位和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在承租期内,产权单位可以变动一次价格。这位负责人表示,在签订合同后,公租房产权单位会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收缴房屋租金,目前租赁合同一般为3年的约定期,3年中变动一次价格,和市场租房相比,要稳定得多。7种情形可解约收回房屋“征求意见稿”显示,公租房承租家庭如果有以下7种违规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这7种情形包括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承租住房;改变承租住房用途或房屋结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日;累计3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被区县住保部门取消公租房资格;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租赁合同行为。记者在查阅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后发现,京版的“征求意见稿”比住建部的管理办法更为严格。例如住建部要求的是无正当理由6个月闲置,而本市的要求则限定为3个月以上承租不满30日。如果公租房承租家庭有转租、转借、闲置、改变用途、违章搭盖、擅自拆改房屋等违规行为或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房管员要及时制止,制作询问笔录。承租家庭拒不改正的,产权单位将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直至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家庭退出公租房。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租房产权单位将组织房管员对承租家庭进行入户检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变化、租户需求、房屋使用、室内设备设施完好等情况。这份“征求意见稿”还称,产权单位每季度将按照不低于实际入住家庭户数30%的比例组织入户检查,每年必须对每个入住家庭检查1次。对曾有违规使用房屋行为的家庭,还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适当增加入户检查次数。[pagebreak]“征求意见稿”中虽然提到了小区物业管理等问题,但和其他住宅小区相比,租户在公租房小区中不会成立业委会;而小区将来会设立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站,安排专人为承租家庭提供租赁管理服务等。产权单位要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租户代表联席会,每年组织租户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征询改进小区物业服务、租赁管理、使用监督管理、社会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意见和建议。【争论聚焦】“空置”如何界定?在征求意见会上,对于如何确定公租房“闲置”或者“空置”,如何拿到房屋“转借”、“转租”的确凿证据,成了专家团成员讨论的议题。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坦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定3个月甚至以上时间、承租人的实际居住少于30天这一项,确实可能面临取证难的问题。即使有人举报,工作人员也不可能24小时蹲点紧盯。目前,住建委已经收集到一些关于设置打卡机、指纹机的建议,但这些方法还在论证中。专家讨论的另外一个热点,也是法理和人情的关系。“对于转借如何认定,如果将年迈的父母接来,自己又因为工作原因不能长期在公租房内住,是否算转借?”一位专家说。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一位跨区选房的老师将年老的父母接来北京赡养,自己却因为工作太忙经常住在单位提供的双人宿舍中。目前,住保办正在研究对“借住”的认定。“接来的人如果为承租人的直系亲属,或者存在血缘关系,应该符合人情。我们也希望找到更为人性化的方案,希望市民在7月2日以前,多提意见和建议。”相关负责人说。违约惩罚是否要延展?在发布“征求意见稿”之前,市住建委、市住保办已经在小范围内,征求过几次意见。而在这些小型意见会上,参与者所争论的是,对于在公租房申请、承租、退出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家庭,是否要施以更重的处罚?这些公租房承租家庭多为保障房轮候家庭,目前本市正在推行“四房合一”,在这个环节作假,是否应该影响其获得产权型保障房?“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因被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家庭,将会被责令退回承租住房。产权单位可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同区域、同类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逾期仍拒不退回的,产权单位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租房,并按照同区域、同类型市场租金收取滞留期间的房租。仅仅是收回房屋的处罚,是否过轻?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收回房屋之外,住建部的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一些处罚方式,如责令其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同时,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等。但记者注意到,上述所有的处罚,都局限在公租房范畴内。而本市正在推行“四房合一”的保障房申请政策,在“合一”的趋势下,在公租房上弄虚作假,是否应该影响其他保障房尤其是产权型保障房的申请?“之所以先发布征求意见稿,就是希望收集更多方面的意见。”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在几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已经有专家建议,除依法收回房屋、甚至走上起诉途径以外,还应该通过社会道德、社会信用等方面来制约保障房中出现的违约、诈骗行为。相关负责人答复称,市住保部门将建立公租房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将公租房产权单位、服务企业、承租家庭的违规违约处理情况、承租家庭资格变动信息,进行记录、归集、共享,并可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与其他部门共享。【案例分析】承租家庭离婚公租房怎么判?承租家庭的两口子陈先生和李女士准备离婚,他们曾经以共同名义申请过一套公租房,离婚了这套房子怎么分?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承租家庭因离婚等家庭原因需变更承租人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也就是说,陈先生和李女士的家庭如果只有两口人,符合公租房小套型的申请标准,那么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出一名申请人,住保部门则会复核继续承租的这名申请人。如果申请人的收入仍符合公租房标准,则依旧可以在这套房中租住。但如果陈先生和李女士家庭中的人口数量为3口甚至以上,租住着中套型、大套型公租房。那么离婚后再续租时,住保部门会审核新的申请家庭成员是否还符合租住标准,同时确认其租房套型、租金补贴是否与变化后的家庭情况相符。这位负责人提醒,夫妻离婚后无论谁继续租住,都有可能因为人均收入变动导致租金补贴额度出现变化,甚至不能再租住公租房。如果陈先生在结婚之前就申请了公租房,结婚后夫妻两人经过备案、审核仍旧符合公租房条件,离婚时,这套房也需要双方协商,填写变更承租人申请,住保部门也会对新承租人的资格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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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承租公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有望在公租房所在地按规定就近入学。
  今天上午,本市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承租家庭享属地居民同等服务
  根据《意见》,公租房社会管理与服务将以属地管理为主,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各政府职能部门和各单位间有效合作机制,为公租房承租家庭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外地户籍的公租房承租家庭仍按本市现行的流动人口规定管理。
  公租房项目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
  公租房产权单位应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公租房社区内引入养老、扶贫、助残、社区服务等方面的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专业化的社工服务;此外,还应共同制定社区活动计划,广泛开展展览、文体、公益、敬老、联谊等社区活动,丰富社区住户业余文化生活。
  公租房应按规划要求建设配套教育设施,满足承租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要。
  公租房承租户中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就近登记入学,其家长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户口簿等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公租房入住将设立居民小组
  公租房小区规划建设的幼儿园、学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养老助残服务设施、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等社区配套用房,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接收管理。同时,公租房产权单位应与属地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居民入住后,社会居委会、警务室、社区服务站等同步投入使用,面向本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提供服务。
  公租房社区首次办理入住手续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的指导下,依法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完善社区服务站建设,开展社区自我管理和服务。
  社区居委会应设立居民小组,采取楼委会、楼门自治小组等形式,参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
  社区招人公租房承租家庭优先
  根据《意见》规定,公租房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社会保障事务所应主动为承租家庭中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信息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社区配套商业服务项目和社区各类服务机构招聘人员时,公租房产权单位应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社会保障事务所配合,优先推荐承租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公租房承租家庭为本市低保对象的,可在承租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在社区内参加治安值班、打扫公共卫生、照顾孤老残幼等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劳动时间记录到北京市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时间内。
(责任编辑:纪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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