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同的条件有哪些

协商裁员注意哪些问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_百度知道
协商裁员注意哪些问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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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3、重新招用,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经济补偿: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优先留用:下列人员,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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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而劳动合同的解除涉及单位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那么用人单位的条件有哪些呢?单位和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小编为您整理的以下文章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一、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1、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根据劳动者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而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重大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用人单位在依据这一条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时,必须同时掌握两个标准:一个是劳动者的“失职”、“营私舞弊”必须是严重的;另一个是劳动者的行为必须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对劳动者不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这里所讲的实际上就是“脚踩两只船”的行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时,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领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构成严重影响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5、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形,同样可能发生在劳动者身上,当劳动者有这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已经不能再从事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分,但因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已经超过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三项情形,故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以下几种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2)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附加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3)被人民法院依据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二、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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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呢?
我是一个公司的老员工,昨天老板就找我谈话,说给我一些工资,让我们早点回家养老休息,我同意了,请问协商一致需要什么手续呢?
公众采纳地区:湖北-鄂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17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其法律上的处理结果完全不同,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4:55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6000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3 人 双方达成解除意见皆可,要办理离职手续,另外单位和 你协商解除的,还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你可以与对方签订一份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并让对方给你开一个书面证明。 不需要其他协助文件,不过你可以让单位给你开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妨有新的公司需要你提供证明。 14:56
律师回答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帮助网友:5602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06 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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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都有哪些
我想了解一下条件都有哪些,具体是怎么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麻烦专业人士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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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解答问题:35611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以上就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都有哪些的解答,你可以参考一下。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云南&
|解答问题:40803
一、为什么要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容易,解除难。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用人单位就不是这样了,要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如果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将要支付,赔偿金是的两倍。有些劳动者还有可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避免产生。双方就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不好的示范作用。特别在劳动者没有什么明显过错的情况下,要尽量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注意的问题1、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都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协商一致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劳动者有的想法,用人单位应尽量让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或者在离职的审批表中,写明是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动议。2、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协商,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不可以直接发书面解除通知,如果劳动者提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除。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第24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都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第1款。四、案例:员工主动辞职,应当递交书面申请王某在某公司担任销售一职,后来王某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长期出差的销售工作,于是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同意了王某的离职要求,并与王某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但协议中没有注明是王某提出的辞职。后来王某觉得公司应当对其经济补偿,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公司提出是王某主动提出辞职,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拿不出书面的。最后,裁决公司败诉,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点评:该案中,明明是王某主动提出辞职,但单位没有证据意识,没有要求王某写书面的辞职报告,也没有在协商解除的协议中注明是王某的解除动议。因此,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一定要让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在解除协议中明确注明是劳动者提出的辞职,并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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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劳动工伤
律所: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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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约定的限制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了哪些内容,补偿金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竞业限制协议如何写,期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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