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把土地占了,不给安置费怎么办?

蹇朝刚与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办事处瓦子铺村伍家油房村民小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上诉案
  2009年,因永川区城市建设需征用村民小组土地,公安机关对村民小组人口进行核实,在核实后的列表中载明村民小组共计人口233人,其中城镇居民包括{蹇0X}在内有2人,其余均为农村居民户口,其中死亡4人,故实际在籍的亦未在外读书的农业人口只有227人。同年l0月12日,重庆市永川区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城分局(下称国房局新城分局)与村民小组签订《补偿协议书》,对征用村民小组土地的补偿等进行约定。根据该约定,村民小组在籍农业人员227人,在校读书l人,共计228人,国房局新城分局针对该228人进行了农转非安置并给付每人25000元的经济补偿,该228人未包括{蹇0X}在内。同时约定土地补偿费为723.3亩×l5000元/亩=元,其中80%的土地补偿费8679600元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国房局新城分局代为解缴到社会保障部门,其余20%的土地补偿费216900元由国房局新城分局支付给油房村民小组,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油房村民小组成员的生产、生活;另青苗补助费、附着物补助费等按面积进行了约定补偿。同年l2月20日,村民小组制定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明确对安置补偿费即政府给付的每人25000元按征地时在籍农业人员平均分配;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集体资产补偿费等的分配,只有征地时在籍农业人员才能参与分配(杨飞建等八户协议入户人员除外)。截止审理之前,村民小组除留73375元作为坟山迁移费的尾款和本小组以后的经营资金外,已经向包括{蹇0X}在内的1998年的全部承包经营户发放了本次征地补偿的全部相关费用。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分配发放表载明:{蹇0X}之父蹇树国应领金额83952元,实领金额83952元。
  一审法院认为,{蹇0X}原为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998年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蹇0X}与其父母一家三人承包了村民小组的三份土地,根据国家政策不管人口如何增减变化、户口关系如何变化,其承包合同三十年不变,但承包合同三十年不变,不等于双方之间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关系三十年不变,我国法律且无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不得变化的禁止性规定。{蹇0X}日因就读于重庆市工业学校将户口从村民小组处迁入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所九段交农村360号并由农村居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毕业后在城市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产生活条件,未再将农村集体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未在村民小组长期居住生活,其与村民小组之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已经发生变化,{蹇0X}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而丧失。其丧失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后,亦不能因为将自己的户口由外地迁回村民小组处而自动恢复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蹇0X}认为自己已经将户口由外地迁入村民小组处,且在村民小组处还有承包的土地,自己就当然是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理由于法无据,不予支持。《》第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故村民小组有权制定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村民小组在制定的方案中明确只有征地时在籍农业人员才能参与分配,{蹇0X}因并非村民小组的在籍农业人员,故未在参与分配人员范围内;且村民小组的分配方案明确青苗补偿费的分配是按98年土地实际承包面积每亩l650元计算分配,包括已死亡和户籍已迁出的有地人员;附着物补偿费的分配按以死亡和户籍已迁出的有地人员按98年土地实际承包面积每亩4500元计算分配。根据该方案之内容,因为{蹇0X}之父母及{蹇0X}本人98年作为承包户承包了相应的土地份额,所以村民小组对其承包户的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分配实质是针对蹇树国承包户按98年的承包的3个人的土地的份额进行的分配,并非承认{蹇0X}本人恢复了村民小组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同时《》第还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该规定从法律逻辑上可以理解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不应予支持。故{蹇0X}因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其请求支付相应分配份额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综上所述,{蹇0X}不具有村民小组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享受村民小组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的征地补偿费等分配待遇。{蹇0X}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以驳回。村民小组的辩称意见成立,予以采纳。据此,依照《》第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蹇0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0元,减半收取l80元,由原告{蹇0X}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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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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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文备〔号
渝文备〔号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的通知永川府办发〔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永川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已经区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标准附后),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印发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其评估、补偿、安置等按原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特此通知二○一一年八月三日永川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费额名称具体标准和适用范围胜利路、中山路、南大街其它镇街搬迁费住宅每次1000元,过渡安置发两次,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发一次。每次800元,过渡安置发两次,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发一次。非住宅商业、办公、业务用房每次30元/㎡,生产用房每次40元/㎡。商业、办公、业务用房每次25元/㎡,生产用房每次35元/㎡。临时安置费住宅80㎡(含80㎡)以内每月700元/户,超过80㎡每增加1㎡,增加5元,不足1㎡,按1㎡计算。80㎡(含80㎡)以内每月500元/户,超过80㎡每增加1㎡,增加3元,不足1㎡,按1㎡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货币补偿,按房屋评估价值(不含装饰装修费)的6%一次性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每月按房屋评估价值(不含装饰装修费)的5&支付,以实际过渡期限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象须符合的条件:1、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或经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座落与工商、税务登记证明一致,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前连续合法经营,能够提供相关税、费缴纳凭据);3、因征收房屋实际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货币补偿补助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房屋评估价值(不含装饰装修费)的10%给付货币补偿补助费。提前签约(搬迁)奖励费住宅15000元/户12000元/户非住宅商业经营性用房20元/㎡/天,其它非住宅10元/㎡/天。水、电、气、闭路等设施的补偿1、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独立安装的水、电、天然气、闭路电视等设施,征收时不补偿,由征收人恢复安装,不另收费。 2、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独立安装的水、电、天然气、闭路电视等设施,征收时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并予以补偿。备注:标准中&户&以一个产权证为一户。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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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推荐:重庆市永川区“阳光拆迁”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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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阳光拆迁”工作侧记
  汗洒渝西高地 情倾幸福永川
  ■CUBN记者 彭韬 通讯员 易兴华 李靖 重庆报道
  只要提到“征地拆迁”,谁都知道,这不仅是眼下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行政执法工作中令人棘手的矛盾漩涡。原因就在于,一方面高速推进的城镇化建设牵涉大量土地供应,事关地方政府特别是国土部门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能否处理好征地过程中因补偿等问题带来的各种利益纷争和矛盾,确保顺利拆迁,更考验着征地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近日,记者走进了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永川区国房局)直属的征地事务所,发现他们正用辛勤汗水来破解这道难题。
  村民反映:土地被占 涉嫌违规
  近日,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萱花村石板凳村民小组的部分村民通过信访或网络、热线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称该社的土地存在违规征用的情况。
  据村民们讲,早在2005年,永川区国房局及其下属的征地事务所在没得到重庆市政府批准的情况下,违规征用了该社549.63亩土地。征地时,相关部门欺负老百姓无知,采取欺下瞒上的方式,既未开群众座谈会也未听取群众意见,只让村民小组长和征地事务所签了一纸协议了事。更让人不解的是,该宗土地拖到去年才开发。
  征地所:征地合法 补偿到位
  该宗土地的征用真如村民反映的那样吗?为此,我们来到了最有发言权的永川区国房局征地事务所,负责人抱出一大堆资料,向记者作了详细解释,明确该宗土地的征用合法,相关补偿都到了位的。
  据介绍,1997年,原永川市民营经济试验区暨小康示范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两区”管委会)以《永川市“两区”管委会管建规【1997】30号文件》同意重庆市某经贸发展公司修建大西南民族民俗温泉公园立项建设,项目就选址在石板凳村民小组。同年,在当时土地征收权限尚未上收至省级人民政府以上的情况下,原永川市人民政府以《永府地【号》共7份文件批准征用该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13亩(注:日以前是按计税面积进行土地征用的)。
  土地征用批准后,原“两区”管委会按当时征地政策(即重庆市人民政府64号令)对该宗地进行了补偿,并用于项目建设。1999年,由于政策原因,原开发公司破产,导致该项目夭折,成了“半拉子工程”。
  2005年,原永川市人民政府为了妥善解决该宗土地的遗留问题,改善该片区居住环境,经原市规划局重规选【号选址,同意将原项目改建为生态住宅小区。同年,在征地事务所将该地块各类补偿补助款补偿完毕后,原永川市国房局按规划设计条件,将该宗地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竞标获得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
  该负责人解释说,征地拆迁过程中,原永川市国房局在最大程度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多次到该社召开社员大会,与村民座谈协商,最后约定依照2005年重庆市和永川市人民政府的征地政策和规定实施补偿安置,并按实际测绘面积549.63亩计算补偿费用。
  为了印证其说法,该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征地事务所与石板凳村民小组所签定的征地协议以及与各村民签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记者注意到,按照协议,村民当时可自主选择统建安置或货币安置,也承诺在协议约定兑现后,主动拆除原旧房。
  对现在出现的问题,该负责人向记者分析道,主要是永川区政府考虑到市场房价上涨,出台新文件决定从2010年5月份起调高住房安置标准。于是,部分人就希望按2010年新出台的拆迁政策另行补足。但征地政策是非常严肃的,每一个时期征地拆迁只能执行当时的政策,大家一视同仁,都公平、公正对待。为此,征地事务所没法满足这些村民的要求,只能与他们沟通交流,耐心细致地讲解政策。
  征地拆迁:克难攻坚 成绩斐然
  曾经是残垣断壁烂瓦片,如今却变成了靓丽小区。看着因拆迁而给居住环境带来的可喜变化,现已住进萱花小区的张婆婆分外高兴,逢人都伸大拇指,称赞现在的政策真好!殊不知,城市容貌的改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背后正凝聚着征地所工作人员默默无闻的付出。
  据了解,近年来,永川区围绕建设“精美城市、渝西高地、幸福永川”总体目标,加快了现代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园区企业纷至沓来。随着城市的拓展和经济建设的加快,土地征用数量不断增加,无形中增加了征地事务所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为了推进全区征地拆迁工作,征地事务所的干部职工全身心投入,不分黑夜与白昼,也没有双休日,深入征地拆迁一线,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帮助被征地拆迁农民解决就业、生活等实际问题,消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顾虑。他们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最大理解和支持,并取得了显著成绩:2010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的包括三教工业园、棚户区改造等在内的项目就有16宗,办理征地农转非6000多人;完成了一环路景观工程、白塔陵园扩建、拉法基矿山用地、箕山路改造征地拆迁等8个项目等。目前,正在组织实施银山源、水投储备地、双石和三教镇棚户区改造以及粽粑水库片区改造等,而火电厂、永红厂、横河、崩山四社等片区的城中村改造都进展良好。
  制度建设:阳光操作 强化监督
  众所周知,征地拆迁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稳定大局。而土地征用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征地拆迁领域曾一度成为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发地带。为防患于未然,2008年,永川区国房局征地事务所创新性地探索、出台了“三统一六公开三监督”征地拆迁工作新机制,对以往制度中出现的漏洞进行了坚决纠正和科学完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针对以往征地拆迁多头部门在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一、给部分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以可乘之机的现状,永川区国房局征地事务所执行“三统一”政策,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一是统一管理,即由国房局代表政府统一管理土地,组织实施征地和补偿安置等。二是统一政策。征地批准文件下达后,由国房局依法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严禁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自行制定补偿安置政策标准和补偿安置方案,确保征地政策的统一。三是统一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由国房局委托的征地事务机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具体工作,禁止多个部门分头实施征地。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结合以往征地拆迁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空间较大;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负责清登时无人监督,自由裁量空间大;征地拆迁资料只限于纸质,易造假等机制上的漏洞,永川区国房局提出了“六公开”原则,即公开征地批文、公开补偿标准、公开清理登记、公开补偿方案、公开财务支出、公开保障措施。通过这一有效机制建设,保障了阳光拆迁。
  现实中如果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腐败就会紧跟而来。为此,永川区征地拆迁强化了“三监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一是主动接受专业监督。征地事务机构在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之前,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争取纪检监察部门对征地安置补偿全过程监督。二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制定举报案件查处制度。多渠道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定期听取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征地拆迁信访问题,及时纠正问题。认真对待群众举报的征地拆迁案件,及时调查处理。三是自觉开展内部监督。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并邀请审计部门审计征地拆迁经费使用情况等。对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职、依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幸福永川:依法管地 亲情征地
  在外人看来,征地事务所的权利不小,工作也该风光。其实,深入了解就知道征地拆迁工作是费力不讨好的事,常常是老鼠钻风箱――两头都受气。但面对困难,永川征地所的工作人员选择了迎难而上。
  城市建设,土地先行。近几年,尽管征地拆迁任务繁重、工作艰苦、难度大,但永川征地所坚持按照 “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的发展思路,通过开展“关注民生、亲情征地”和“征地大回访”等活动,实现征地拆迁工作的新突破,较好地完成了永川区委、区政府以及国房局下达的征地报批、征地拆迁等各项工作任务。
  该所负责人强调,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征地拆迁难是事实,但城市需要发展,需要建设,未来还可能面临更多的征地拆迁工作,迎难而上、突破征地拆迁难题、完成征地拆迁任务是征地事务所的无悔选择。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领域的公开和监督机制,增添工作措施,抓好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最终实现“和谐征地”、“和谐拆迁”,为“精美城市、渝西高地、幸福永川”做出新的贡献。重庆梁平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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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拆迁管理,保障征收集体土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下简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组织实施和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的划转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培训及服务,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部门负责及时提供被征地农村居民的户籍资料,办理农转非人员户籍的审核、确认、登记及统计工作。农业部门负责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的分配、核销和土地承包权变更调整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征地统筹费专户的管理及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经费的划转、拨付工作。民政部门负责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实施及征地统筹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定向销售给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普通住宅房屋的选址、施工、质量等管理工作。镇(街)人民**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工作。第四条按照依法、公开、公平、有偿的原则,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征地补偿安置的各项费用必须依法足额、及时支付。禁止侵占、挪用、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第二章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第五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5000元。第六条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第七条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具体标准按渝府发...
大约每平米400元
我也很想知道.
当地拆迁办会出公告的
1.建筑面积有房证依证,无房证按实测,装饰部分可协商。如政府委托评估,则依评估报告结果协商。总之,可谈价,自己的权益一定要争取。还有猪舍、鸡舍等附属物也有价值,果树、地下窑,手压井、地上青草。2.一)1:1.3是对单元楼房说的,如果是平房的话就不是这个比例了,补偿比例没有相关规定,单元房也有1:1.5的呢,要看房子的地段了.(2)房屋拆迁补偿是有合同的,他肯定要在合同期限内给你交新房的,要不你可以拿合同和开发商通过法律来解决!(3)按4350元/㎡,这个价格也是没有合理不合理的,关键是你觉得合适你完全可以要钱,不回迁的,大主意还是要自己拿的二,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你是XX(地方)的,可以去查查您所在地方当地的标准,另外有法律规定如果规定基于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助费和安置费的总和补色超过土地被征收琪娜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耕地征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公式:土司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
1.建筑面积有房证依证,无房证按实测,装饰部分可协商。如政府委托评估,则依评估报告结果协商。总之,可谈价,自己的权益一定要争取。还有猪舍、鸡舍等附属物也有价值,果树、地下窑,手压井、地上青草。2.一)1:1.3是对单元楼房说的,如果是平房的话就不是这个比例了,补偿比例没有相关规定,单元房也有1:1.5的呢,要看房子的地段了.(2)房屋拆迁补偿是有合同的,他肯定要在合同期限内给你交新房的,要不你可以拿合同和开发商通过法律来解决!(3)按4350元/㎡,这个价格也是没有合理不合理的,关键是你觉得合适你完全可以要钱,不回迁的,大主意还是要自己拿的二,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你是XX(地方)的,可以去查查您所在地方当地的标准,另外有法律规定如果规定基于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助费和安置费的总和补色超过土地被征收琪娜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耕地征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公式:土司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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