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房产证去掉配偶的名字是自己。配偶要求填上她,离婚财产如何划分。

  很多人可能都曾遇到,或是担心即将遇到这样的难题:未婚妻想在结婚前或者登记后,在你的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但困扰的是,在婚前房产的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有风险吗?加上名字后,是否意味着房子的产权两人共同所有?现实生活中,结婚时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不在少数,婚前房产加名要注意哪些问题?

  婚前房产加名,即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属于个人资产,结婚前或者结婚后对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无论是婚前加名还是婚后加名,都要分别看待,一是无贷无抵押房产,二是按揭贷款的房产。

  无贷无抵押房产婚前加名

  最好做婚前财产公证

  无贷无抵押房产在婚前加名,有两种途径。

  一是以赠与的方式加名。夫妻双方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二是以二手房买卖的方式加名。双方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无论是赠与还是以二手房买卖的方式加名,都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需要注意的是,为避免婚后发生财产纠纷,双方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证加名,可以考虑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能加另一方的名字吗?对此,律师表示,有贷款的房子要加名字最好先还清贷款。因为贷款买房,都要用房子做抵押,在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相当于把房子分给了除银行及借款人之外的第三方,银行的利益会受损。所以,在贷款没还清的情况下,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必须经过银行同意。而银行同意加名字的前提是要增加借款人,修改抵押借款合同,做转按揭。目前基本没有银行愿意这么做,所以,有贷款的房子要想加名字就必须还清贷款。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即夫妻结婚后,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无贷房产婚后加名,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要缴纳的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办完房子产权变更手续后,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有贷款房产婚后加名

  贷款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有贷款房产婚后加名,也要经过银行同意,即银行要增加借款人,修改抵押借款合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一般银行都有规定:房贷没有还完是不能加名的。假如说有银行同意办理转按揭手续,婚后加了另一半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房贷也就成了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房产加上配偶的名字

  回到开篇的问题,婚前的房产加上配偶的名字是否意味着离婚时房产是夫妻双方各半?对此,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就发生效力。所以,婚前房产经过产权变更会成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离婚,法院会根据房屋来源、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短及双方对该房屋所作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倾斜分割,并非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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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媒体报道,广东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夫妻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置了房产,另一方未出资或出资极少,婚后在该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据报道,彭女士的前夫死于一场交通意外事故,2003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了现任丈夫谭先生。2004年,彭女士用前夫交通意外事故的死亡赔偿款在梅州城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并开始与谭先生同居。购房时,谭先生出资了1000元。

2010年11月23日彭女士和谭先生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彭女士于2010年12月13日在房产证上加了谭先生的名字,但是由于两人感情基础薄弱,在共同生活过程中矛盾时有发生,感情逐渐破裂。

为此,彭女士向梅州市丰顺县法院丰良法庭起诉离婚,她提出现住房屋是其用前夫交通意外事故的死亡赔偿款购置的,谭先生只出资了1000元,请求法院判令其现住房屋归彭女士个人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

谭先生应诉后表示同意离婚,但是彭女士现住的房子其也有出资购买,而且房产证上有他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应得一半,是不可能放弃的。彭女士表示,购房款是前夫用命换来的,从情感上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房产要分割一半给谭先生的事实。

经法官调解,彭女士同意给双方一个重修感情的机会,撤回了起诉,并表示非常后悔在房产证上加了谭先生的名字。

在房价日益高涨的今天,房产对个人和家庭都是重要财产,加个名字这种看似简单的行为,要慎重考虑。法官认为,主要由两方面的原因。第一,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就视为自愿将房产赠一半给对方,像房产这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大宗财产,加名行为相当于办理了赠与登记手续。

换句话说,加了对方的名字,具有社会公信力,其他人有理由相信这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绝不可能因为个人情感变化或者意志而发生转移,除非你有相反的证据推翻这本证书的效力,证明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非真实意愿。

第二,根据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予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房产证上加了名,办理了登记手续,这时候财产权利已经发生转移。因此彭女士想撤销这笔赠与也不行了,除非对方自愿返还赠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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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可以办理离异析产过户,把住房产权析产过户给一方,重办一人姓名房本,就可以。户口,。你们自行协议,不要房子一方,把自己户籍找地方落户迁走。需要落户籍地点户籍管理派出所同意迁入。原则规定,是必须有自己姓名或是配偶姓名房产,才可以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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