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马路早市城管收缴的管理费收缴通知是否上缴财政

堵路又扰民占道经营何时休堵路又扰民占道经营何时休车语车不说百家号胜利街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在银川街头,存在占道经营的现象,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造成周边卫生脏乱差,同时还带来了交通拥堵、影响行人安全等问题。这些年,银川市城市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力度整治占道经营,但效果难尽人意。占道经营何时能休?治理难点在哪?近日,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走访。问题:妨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3月29日下午2点,在对东环批发市场的走访中记者发现,在该市场西门口和东门口,路边存在不少占道经营的摊位,过往车辆和行人不时穿梭其间。一位卖烤肠的摊主透露,城管经常会来查,每次看到城管来了,他就推着车子躲避起来,等城管走了再回来继续摆摊营业。康怡园小区位于东环批发市场的东侧,当天下午3点,两地间的宏佑巷道路两边几乎摆满了摊位,只留下很窄的空间供车辆行人通过。住在康怡园小区的段女士告诉记者,每日出入小区必经这条路,虽说买菜是方便了些,可毕竟来往车辆也不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当天下午4点,记者来到胜利街,这里有一个很长的马路市场,由北向南绵延数百米,占用了马路西侧人行道的不少空间。其中一段,人行道被占满,路人只能走在非机动车道里。此处马路市场是否有人管理?据一位摊主介绍,她的摊位每月缴纳管理费合计480元,“这些钱是交给了城管”。“管理权是归街道办事处的,我们没有参与管理。”对于摊贩的说法,兴庆区城管局直属中队队长项飞予以否认,称胜利街马路市场的摊位管理费并没有交给城管。随后,记者采访兴庆区胜利街街道办事处的一位负责人,他表示,该马路市场的管理权确实归办事处,日常管理和费用收缴则承包给了个人。“这个市场已经有10多年了,当时是为了给一些失业人员以及特殊人群解决收入问题而设立的。”这位负责人表示,要解决占道经营,先要找到合适的位置来代替现有的马路市场,而摊主愿不愿意搬出来也是个问题,这需要很长的缓冲时间。办法:改变消费习惯引导入店经营在此前的摸底调查中,市城管部门统计发现,银川目前共有马路市场35处,其中27处在兴庆区。银川市城管局市容管理处负责人任建军说,除了全天经营的马路市场,银川还有一些“打游击”的早市,占道经营给人们的出行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他举例说,宁园早市每天经营两个小时左右,正是上班高峰期,早市的存在很容易导致交通拥堵。整治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的经营和消费习惯。很多摊主为何不选择进店经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费用是摊主考虑最多的因素,他们认为入店经营提高了成本。对此,任建军认为,利用公共资源来为个人创收本身就不合理,进店经营看似成本增高,但随着地点的固定和经营的规范,收益也会同时增加。通过改变经营模式,引导人们转变消费习惯,占道经营问题会逐渐得到解决。记者 张韶奇 文/图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车语车不说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每天为你推荐社会热点事件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记者 倪夏子 通讯员 钱凌锋  《诸暨日报》9月23日第二版刊出《居民老陈烦透了市场》一文,报道东湖路的马路早市让周围的住户苦不堪言。就在昨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二中队开始根治这个“顽疾”。本报记者目击了整个过程。  凌晨3点,在东湖路与大桥路的交叉口,就能看见百米开外警灯闪烁。执法人员分两组驻守在健康路—东湖路口和北庄路—东湖路口。二中队周队长告诉记者,以前他们也会定期进行整治,但最终都变成猫鼠游戏。这一次,他们要对这个早市动真格了。  “从今天开始,我们每天凌晨3点安排人员在这里蹲点劝导。今天是第一天,配置了20名执法人员。这项整治将长久地开展下去,我们想让市民们看到执法部门的决心。”周队长说,但同时他也坦言,整治工作需要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因为买卖才是早市形成的根本原因,“我们所能做的,是改变小贩和居民的买卖习惯”。  通过前期摸排,执法人员摸清了东湖路早市的基本特点。这一路段是早市的集中地,4点多开始就陆陆续续有摊贩抢地盘。到了5点半,附近的居民都聚拢来买菜。6点左右,形成交易高峰。到了7点钟,早市开始解散。9月23日和24日,执法人员从早上6点开始,挨摊分发整治传单。让人吃惊的是,这一条长约100米的马路竟有大大小小150个左右的摊贩。  “如果他们把摊位摆好了,我们再来劝导,基本没用。所以他们早,我们要比他们更早。”周队长亮出了整治的第一招。  这一招还挺灵,从3点40开始,就陆续有骑着电瓶车、穿着雨衣的人路过。他们不时往来于东湖路的两个路口,看见执法人员靠近,就飞快地离开。  到了4点04分,一名三四十岁的妇女骑着电瓶车来了,踏脚处叠放着1个空箩筐和2只塑料桶。她慢悠悠地靠近健康路—东湖路口,看见执法车辆,出声问了一句:“真的没得摆啦?”  执法人员回答:“嗯,以后也别来摆了。”  妇女又说:“我们自己种的,吃不完扔掉多少可惜,要我们卖卖还能赚几个钱。”  执法人员:“不用多说了。我们以后都在这里管牢的。”  妇女与执法人员纠缠了5分钟,最终悻悻离去,嘴里念叨着:“你们反正是做做样子的,明早再来看看。”  “她肯定是行贩子。”周队长分析,“篮子那么多,菜也没有的。这些人一般是先来占摊位的,然后她们的伙伴再从农贸市场把菜批过来。”  在随后的1小时内,记者一共见到了9辆载着蔬菜的电瓶车或三轮车从路口经过。一直到早上7点整,都没有摊贩能成功越过执法人员设置的“防火墙”。“今天观望的人比较多。”周队长说。  同样在观望的还有周围的居民。颜阿姨是其中之一,她在这里买了六七年的菜:“吵么,也是吵的,但是真的很方便。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买。”来源诸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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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农贸市场开的一个商铺。他们也管理为说辞每个月收取200元的管理费,这个收费合法吗?
我在农贸市场开的一个。他们也管理为说辞每个月收取200元的管理费,不交就停电,停水。请问律师先生:这个收费合法吗?
相似推荐解答问题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否合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以及对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管理的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均应遵守本实施办法。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级管理。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对持有一、二级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州)各区(市)持有三级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县级(不含县级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持有三级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商业、工业、办公写字楼、别墅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应给予规范指导。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等,并定期公布。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基准价,结合小区的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同时,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确因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由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提请价格主管部门协调仲裁。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小区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管理企业应按管理权限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核定指导价。申请核定时应提交物业服务收费的申请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物业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服务内容及成本核算等资料。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十条物业服务收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费,按月收取。经业主同意,也可按季收取。第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公示格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等进行公示。各物业管理企业的公示内容应按管理权限报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查监制。第十二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第十三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按本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约定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第十四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在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的大修、中修和设备更换,应由原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或由业主承担。第十五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第十六条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第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第十八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第十九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已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自物业交付次月起计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后不使用期连续超过三个月的房屋,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四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上述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可向委托单位收取代办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未收费到户产生的损耗由供应单位承担。第二十一条物业小区二次供电管理费、二次供水设施运行费等按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加价标准核定。第二十二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第二十四条对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装修装饰垃圾清运、代办服务和其他特约服务等收费,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作规定的,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协议中约定。第二十五条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予以处罚。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实施办法自日起执行。第二十八条原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价房地[号)自本实施办法执行之日起废止。回复律师:吉林-吉林市回复时间: 22:34相似精选解答 问题招行开户不收费,那么小额账户管理费他们收取吗?  小额管理费需要本人去银行申请取消才不会收取,否则还是会收取的。rn  日新版《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施后,持卡人到银行申请,确实可免除一张借记卡的小额账户管理费。不过由于银行方面并没有主动告知,而且由于不申请不免费,很多人并不知情。rn  小额账户管理费是银行针对那些日均余额低于一定数额的账户每月收取一定数额费用的账户管理费。一般各家银行都有这个收费项目,具体的数额不同。收取这个费用是银行经营理念的转变。回复律师:重庆-渝中区回复时间: 22:34问题农贸市场的收费是符合法这个收费是否合法,由其管理人员来确定,如果你们认为此标准不合理,可以与其协商解决,争取降低标准。按道理来讲,如果你们租的商铺,那么租金里已经包含管理费了。如果是你们买的商铺,那么农贸市场对你们进行管理,可能需要一定的管理费用。回复律师:北京-西城区回复时间: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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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d by Tengine城管执法队员和文明劝导员联合“上岗” 劝离早市摊贩
  改造前  9月3日早上6时30分,沙湖桥街摆满了地摊,马路上人头涌动。均为贺文兵 摄
  改造后  昨日早上6时30分,沙湖桥街马路上已不见早市地摊和人头涌动,几名城管执法队员在劝导店主将摆在店外的物品收回店内,整条街变得安静整洁。
  本报讯(记者 贺文兵)“虽然一大早起床来劝导流动早市比较辛苦,但能让居民睡个安稳觉我们很高兴。”昨日上午7时许,开福区伍家岭街道沙湖桥街,正在和城管执法队员一起巡街的文明劝导员蒋香奎告诉记者,自从11月1日起街道推出“执法队员和文明劝导员”管理早市“真空”措施后,沙湖桥街早市扰民的头疼问题终于迎刃而解。
  摊贩利用“管理真空”摆摊
  “早市扰民让人苦不堪言,希望相关管理部门针对‘地摊早市’动动脑子、出出点子,还居民清梦。”长期以来,沙湖桥街的早市扰民成了该地居民投诉热点,本报今年也多次对此进行过报道。“这些地摊早市存在10多年了,街道联合城管进行过很多次整治,但一直断不了根。”伍家岭街道工委书记黎琴告诉记者,断不了根的原因主要是摊贩利用了“管理真空”这个点。
  所谓的“管理真空”,就是“地摊早市”的菜贩们抓住早上8时前城管没上班的这段时间摆摊做生意。“每天,地摊菜贩一般在早上6时赶来摆摊,在7点半准时‘快闪’。因为知道城管在8点上班,他们在7点半准时离开。”伍家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贺伟毅告诉记者,“地摊早市”的菜贩们“快闪”后的半个小时里,环卫工人已把垃圾清扫干净,等城管出门来巡街时,马路上已是干干净净。
  城管居民共同劝导
  为了堵塞“管理真空”,彻底解决这一居民投诉热点,伍家岭街道决定问计于民。10月,街道先后3次组织召开了沙湖桥片区居民代表大会,综合居民意见和呼声,最终拿出了城管和居民共同劝导的方案。紧接着,一支由85名居民组成的文明劝导员队伍成立,并在11月1日正式上街劝导。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每天早上6时许,3名城管执法队员带领10名文明劝导员,对沙湖桥街马路上的早市摊贩进行劝离,不听劝告者由城管执法队员对经营物品进行暂扣并处罚。11月3日早上7时,一名来自望城的鱼贩在马路上摆摊,经过半个小时的劝导仍不愿离开,执法队员最终暂扣了他的经营物品,并依据市容违法违章行为处罚规定,对其给予2000元的顶格处罚。
  “今天是第10天了,由于堵塞了‘管理真空’,占道摆摊的早市摊贩绝迹了。”伍家岭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范文波告诉记者。而记者在昨日早上6时30分赶到沙湖桥街采访时发现,过去占满了马路的流动地摊无影无踪;以前扰人清梦的叫卖声、讨价还价声等噪音消失了;马路上人头涌动的景象不见了,只见几名城管执法队员在劝导开早店的店主将摆在店外的物品收回店内,整条街变得安静、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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