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收益可以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包括投资收益里面吗

> 问题详情
下列收入中,甲公司在计算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是()。 A. 租办公
悬赏:0&答案豆
提问人: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
下列收入中,甲公司在计算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是()。A. 租办公楼租金收入300万元B. 产品销售收入4700万元C.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35万元D. 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为您推荐的考试题库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下列税费中,甲公司在计算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A.
城市维护建设税务21万元B.
教育费附加9万元C.
增值税285万元D.
营业税15万元2下列各项中,应列入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有( )。A.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B.
原材料盘亏损失C.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D.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3下列各项中,不会引起留存收益总额发生增减变动的有( )。A.&资本公积转增资本B.&盈余公积转增资本C.&盈余公积扩大生产经营D.&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下列各项中,应作为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有( )。A.
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B.
为职工支付住房公积金C.
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D.
为职工补充养老保险
我有更好的答案
请先输入下方的验证码查看最佳答案
图形验证:
验证码提交中……
每天只需0.4元
选择支付方式
支付宝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QQ:
恭喜你被选中为
扫一扫-免费查看答案!
请您不要关闭此页面,支付完成后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QQ:
恭喜您!升级VIP会员成功
提示:请截图保存您的账号信息,以方便日后登录使用。
常用邮箱:
用于找回密码
确认密码:下列收入中,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_百度知道
下列收入中,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
A转让无形资产B租金收入C财政拨款收入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多项题
我有更好的答案
  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转让财产收入、租金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总收入是指应缴所得税所确定的全部收入范围。应税总收入的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
会计公司出纳
答案为ABCD两项是免税收入 下列各项中属于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法》中进行了具体规定的有(ABCD )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ABTIAOJIAN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应税收入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
预缴申报时可以填报的税收优惠
国债利息收入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收入、不征税收入以外的政府补助收入、会费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滋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不包括非营利组织的营利收入。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等。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取得的免税收入
这一优惠主要指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和证券投资基金本身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差价收入,股息、红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以及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取得的免税收入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差价收入。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
这一项专项优惠专门针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填报该基金取得的捐赠收入等免税收入,如果您的单位不是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这一项就跟您没关系。
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深港通相关政策自日起执行。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
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
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企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等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种植,林木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企业,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项目,不得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定期减免税)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以下简称cdm项目)实施企业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hfc和pfc类cdm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的n2o类cdm项目,其实施该类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
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税会处理一致的,自预缴享受)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民族自治区自行制定的优惠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化产业优惠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
其中,芦山受灾地区政策执行期限自日起至日;鲁甸受灾地区政策执行期限自日至日。
软件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优惠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
自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以上没有列出来的其他优惠政策
汇缴申报时可以填报的税收优惠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日至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受灾地区企业取得的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受灾地区损失严重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及受灾地区的促进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上述政策的相关文件均已到期,所以已无法享受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四项政策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两项政策
商贸等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终了,如果纳税人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政策
企业购置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税会处理不一致情形)
对于资产折旧的税收和会计处理不一致的(比如会计处理采用直线法按法定年限正常折旧,税收上缩短折旧年限加速折旧),则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享受优惠,季度预缴不得享受。所以,如果您的企业属于上述情况又想在预缴时享受政策,就必须保证对固定资产在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保持一致哦。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今日搜狐热点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_百度知道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我考试碰到这道题目 说是收入6000万其中包含了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收入100万 但是没有说规定产品 需要减去100万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二、说明:减计收人,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 计入收入总额。前述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前述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采纳率:88%
来自团队: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收入在计算所得税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我考从业书上没有说这点好像 那我应不应该减去100万
不是减去100万,是减去100万*(1-90%)=10万元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按90%比例减计收入如何理解_百度知道
按90%比例减计收入如何理解
我有更好的答案
  从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差异三方面分析:  一、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的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凡符合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均确认为当期收入。  二、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33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99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就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企业自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  2、企业同时从事其他项目而取得的非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应与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分开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3、企业从事不符合实施条例和《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技术标准的项目,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内的项目进行调整和修订,并在报国务院批准后对《目录》进行更新。  三、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差异  会计上将资源综合利用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而所得税法规定可按收入的10%减计。
采纳率:70%
按原来收入的90%计税.
税收优惠吧就是说原来收入为100万元,现在减按90万元计税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收入总额包括投资收益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