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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儒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肥儒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初创于1998年,正式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长三角副中心城市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级新区滨湖新区世纪金源CBD. 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走一站式集团化网络化发展的道路,分别于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湖北设有分部,在安徽各个地市设有办事处。儒商顾问成立之初立足于安徽,以ISO认证、CCC认证为主营业务,本着儒家传统文化&仁义礼智信&为儒商顾问企业文化,以&客户的成功是儒商发展的基石&为经营理念,迅速占领市场,成为安徽认证咨询业第一品牌,为安徽的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儒商顾问总经理付廷春荣...
合肥儒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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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长李斌集中回复54条网友留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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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同志简历&|&给安徽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王甲)昨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网友给安徽省省长李斌的一批留言作出回应,共计54条。其中,有网反映安徽迅启蓄电池公司员工集体血铅超标的问题。2月19日,马鞍山市政府对此作出回复,表示经调查安徽迅启蓄电池有限公司确有41名员工血铅超标。鉴于该公司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商法》等法律法规。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现已按相应法律法规对其立案查处,并下达了停产通知和采取了停电措施。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在此之前在贵平台的马鞍山市市长留言版处栏刊发了一篇标题为&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的短刊,“马鞍山市政务督查和目标管理会办公室”答复不真实。 本人就是该企业的员工,现马鞍山海鹰蓄电池配件厂的所有员工都是安徽迅启蓄电池公司的员工,都是岳西县人。(马鞍山海鹰蓄电池配件厂是由安徽迅启蓄电池公司租赁场地生产迅启牌电池的公司)。马鞍山政务督查的调查是 “经调查组了解,该企业现有员工42名,其中一线员工30名,机关、后勤员工12名,该企业有16名外地员工住宿在厂区内.”扭曲实情,该企业还有41名血铅超标人员为反映出来。这么多人都是该公司在国庆节放假返乡期间在岳西县中医院进行的药物排铅。(本人体检时血铅是423微克/升,参加了挂水药物排铅。)此事省领导可以安排人员来调查核实。
该公司上半年就完成了30万千伏安时,要是一线员工只有30名的话,这些人半年能完成30万千伏安时的产量吗? 该企业也没有将住宿在厂区内的所有员工全部搬出,直是将一部分没有夜班的人员安排在厂外居住,而轮日夜班的员工任住在厂区内。
请求省领导关注下我们员工的身体健康吧!
答复意见:
12月4日,你在人民网给市长留言反映马鞍山海鹰蓄电池配件厂员工住宿安全和血铅超标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就留言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就马鞍山海鹰蓄电池配件厂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复。
今年1月22日,你再次给李斌省长留言,反映安徽迅启蓄电池有限公司租赁马鞍山海鹰蓄电池配件厂场地生产,造成员工违规住宿和体检血铅超标等情况,我市再次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与你本人联系,你实际反映的是安徽迅启蓄电池有限公司,而非上次提到的马鞍山海鹰蓄电池配件厂。 通过对该企业的走访和赴岳西、合肥等地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安徽迅启蓄电池有限公司是2010年年底租赁马鞍山海鹰蓄电池配件厂场地投资生产,日通过省环保厅环评验收,年产量为12.3万千伏安时。2012年8月,安徽迅启蓄电池有限公司在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人数93人,其中41人血铅超400ug∕L,经排铅治疗,2012年10月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检,血铅指标均在400ug∕L以内。同时,该企业在员工搬出宿舍之后,又擅自将少量员工转移到海鹰蓄电池配件厂办公楼四、五层楼居住。目前,在慈湖高新区的督促下,企业员工已于日全部搬出厂区。
鉴于安徽迅启蓄电池有限公司租用马鞍山海鹰蓄电池配件厂场地生产经营,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商法》等法律法规。我市慈湖高新区现已按相应法律法规对其立案查处,并下达了停产通知和采取了停电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安徽迅启蓄电池有限公司在我市的监管,确保两企业合作合法合规、生产安全有序。 如你还有疑问,可与慈湖高新区安环局联系。()&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您好!我是宿州市埇桥区杨庄乡人,家里老人日出生,女性。前些年新户口本换发时,派出所把老人家的性别写成男性。导致不能领取每月55元的养老金,期间我们找过村委会、派出所都没有纠正这个错误。村委会的答复是要到派出所才能改,派出所的答复是要找所长才行,但是几次都没有找到所长,问所里的人他们的答复都是不知道。后来我们就把户口本留在了派出所,但是直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两年了,依旧没有解决问题!难道真像人家说的改名改生日改性别之类最少拿一条苏烟才能给办吗!
老人家今年已经八十岁了,每次一提到这事就气的不想吃饭,我们一家人都很心痛,但是却无能为力!我们不希望老人家直到去世的时候,户口本上面写的还是男性!无奈之下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申诉,期盼能够得到解决!恳请领导为我们做主!同时对于这样不作为的派出所长要及时的清理,免得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恳请网站给予审核通过!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调查人员前往刘香荣居住地杨庄乡闫庄村,未见到您本人,通过电话联系,您称在江苏常州打工,工作繁忙,没时间面见,在电话中反映了母亲刘香荣户口办理经过,您母亲刘香荣几年前换发新户口本后,发现户口关系错误,打印成父亲了,性别为男性,没法办理二代证领取每月55元养老金,于是到杨庄所为母亲申请更正性别,户口本当时留在了派出所,但过去一两年了 ,母亲户口都没办好。至于户口本交给谁的,哪个民警负责办理的,您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经对杨庄派出所办理您母亲户口进行详细调查,该所所长尤金、户籍民警赵振铎及派出所 协警王猛反映,2012年初,您持换发过的新户口簿到派出所申请为刘香荣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室民警在受理时发现刘香荣性别错误,同时,通过常口系统查询,发现系统中查无刘香荣户口,经初步判断,户口簿既已打印,可能因系统转换数据丢失导致系统内无刘香荣户口,于是按照户口补登程序为刘香荣办理补登户口。此补录户口业务当时交由派出所协警王猛协助户籍民警张彬彬办理,因户口补登需提供刘香荣本人近期照片,并调查其子女等亲属信息,同时逐一查询同户成员二代证办理情况。在办理过程中您提供的刘香荣近照不符合规定,王猛多次通过村干部通知刘香荣补照。在查询到刘香荣女儿孟爱莲(身份证号码:177026,户籍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杨庄乡林庄村一组35号)户籍相关信息时,发现孟爱莲同户人员中次子王强(刘香荣外孙,身份证号码:117018)未办理二代证,怀疑王强有双重户口,即向您询问王强相关信息,您称王强现长期在徐州市居住,其户籍情况不太了解。杨庄所通知您转告外甥王强,让其尽快办理二代身份证,若为重户,应尽快办理销户手续。后王强一直未到杨庄派出所办理二代证,同时未办理销户手续,虽经多次催促,王强仍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此原因,刘香荣户口一直久拖未办。刘香荣性别错误申请更正时提供的打印户口簿一直存放在杨庄所原户籍民警张彬彬处,张彬彬调离杨庄所时将此户口簿与其它户籍资料一并移交给派出所(此户口簿后在张彬彬所移交户籍资料中找到,张彬彬本人已不记得此事),现此户口簿于前几日被现户籍民警赵振铎遗失。刘香荣提供的手写老户口簿及一张不合格照片一直存放在协警王猛处。
经市局督办及分局调查督促,您母亲漏登户口已于日办理补录,并已申办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杨庄派出所为调查刘香荣外孙王强是否双重户口问题,为使王强尽快到所接受调查,造成刘香荣户口未能及时办理,经埇桥分局研究,对造成刘香荣户口久拖未办的杨庄派出所所长和相关责任民警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全市基层派出所积极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及时发现户籍管理中存在的错、漏、重等问题,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主动及时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您好;我是一名被拆迁户,2007年我们这块进行商业开发,因为开发商弄虚作假,威逼恐吓进行逼迁,我们始终不同意签协议,但是宿州市政府于去年3月份把我告上了法院,在法院调解期间我告诉法院领导,他们出示的房屋评估报告是虚假的,根本就没有评估师去我们家实地丈量,我们一楼房屋实际高度是3.7米,评估报告上写的是3,5米,2楼高度3,4米 报告上写着2.8米,我告诉他们房子还在你们可以来实地丈量一下,另外该房的房产证的名字是我母亲,但是拆迁办下的裁决和市政府告的都是我,给他们指出我不是房屋的合法拥有者,但是他们以我也在该房中居住为理由,硬是把我变成被告,法院的领导还说,我们法院的人事和财政都归市政府,市政府给我们施加压力,让我们怎么判,我们就怎么判,现在都说法院办案要司法独立,才能公平公正,但是像这样判决如何能公平合法,如何能保证老百姓的合发权益不受侵犯?这么明显的错误都要去硬判强拆。肯请您调差此事,帮帮我们。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房屋位于中心花园项目范围内,日宿州市德全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实施拆迁,该项目总计246户居民,目前仅剩您户未搬迁。市拆迁办2009年作出﹙2009﹚8号裁决书,市政府日作出《强制拆迁决定》 (宿政秘﹙号),您对市政府《强制拆迁决定》不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皖复决字﹙2009﹚29号),维持了市政府《强制拆迁决定》。您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市两级法院均维持了市政府《强制拆迁决定》,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您的房屋实施强制执行。 您房屋总面积约355㎡,是在您母亲石明兰名下的36.37平方米砖瓦结构房屋拆除后违规重新建设的,未办理房产手续,您母亲名下的房屋已经灭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宿中行终字第000138号《行政判决书》认定:因您与母亲等五口人生活在一起,宿州市人民政府在实施强制拆迁决定中署其姓名并无不妥。 评估结果在拆迁现场公示7日,您当时并未提出异议,且您的补偿安置经多方协调,拆迁人已给予较为优惠的条件。希望您顾全大局,支持城市建设,早日签订拆迁协议顺利搬迁。
【网民留言】
李省长,您好,我是宿州市符离镇居民,宿州符离镇的沙石厂污染太厉害了,当地镇政府根本不管污染问题,最多抓一下安全生产,整个符离镇共有20个行政村,砂石厂光登记在册的就有34家,另外还有3家窑厂和其他一些无证的非法生产商,平均一个村有2家石料厂,反正只要有山的地方就有石料厂,可想而之污染有多么的严重,我们向上面反映多次,多年,也没有见当地政府拿出任何治理方案,当地媒体亦有报道.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该家企业拿到了生产许可证,是合法的企业(事实上有好多生产商根本不符合环保条例,无任何除尘设施也能办理生产许可证,),对于给当地居民造成的危害根本不管,究其原因是砂石厂能带来财政收入,污染问题已经成了当地政府工作的死角,现在对我们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已下几点:1,交通安全危害,这么多的沙石厂可想而知石料车有多少,交通有多混乱,对路面的损坏太严重,另外交通事故频发,尤其最近集四山村西头的撞死两学生这样的恶性事件,2.农作物收成锐减,当地农民苦不堪言,至于经济补偿可能有但基本上到不了农民手中,因为村委会领导与他们狼狈为奸,有的甚至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营,获得利润,3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天天生活在这样类似沙尘暴的天气中,各种疾病频发,如肺结核.4.破坏了山林,杀鸡取卵式的野蛮开采,把仅有的一点资源也给消耗殆尽,造成了植被的大量破坏,如政府建的绿化林带。恳请您一定百忙之中过问此事,现在我们真是一点办法没有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接到您反映的我市埇桥区符离镇采石业污染环境的问题后,张曙光市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灵璧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1)埇桥区采石厂治理整顿基本情况。近年来,埇桥区采石业迅猛发展,高峰期超过100家,造成道路损坏、环境污染,给群众带来不便。为了加强对采石业市场的管理,特别是2011年区人大将全区采石业治理列为议案以后,埇桥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采石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埇桥区采石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埇政办〔2011〕63号),明确采石业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程序、标准及时间要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采石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宿州市采矿权设置方案》及国家安监总局39号令要求,加快对埇桥区矿山开采企业进行整合或关闭,到2015年底力争保持在18家左右,完成压缩90﹪的目标任务。经过治理和整顿,目前全区已关闭采石厂20家,其中符离镇关闭8家。
(2)2012年采石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2012年,区政府在加强采石厂治理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2012未新批采矿权。二是严把安全生产关。自2011年9月份至今全区采石业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三是严把源头治超关。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工作,在符离灵寺矿区、横口矿区等重点区域建立治超服务点,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和称重检测系统,实行24小时全方位监控。四是严把环境治理关。2012年全区采石厂新安装除尘设备21台(套)、防尘罩10套、机制砂安装喷淋装置4套、添加拌湿机1套、新打井10眼。增加夜查频次,先后对66家采石厂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令符离镇灵鹫山11家采石厂、符离镇横口村4家采石厂等限期治理;责令20家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采石厂停产整治。五是严把企业经营关。2012年共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9宗,收缴罚没款50.69万元。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山资源行为,对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的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责令爆破公司停止对符离镇武楼石料厂等4家单位进行爆破作业,并对该公司的执行情况及时跟踪检查。工商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对13户前置到期分别采取措施,2家暂扣营业执照,5家延缓年检,3家吊销营业执照。
(3)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特别是符离镇的采矿区营造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实现全民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三是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综合运用行政、政策、法律、市场的手段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矿山企业数量。 四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网民留言】
您好,李省长,百忙之中打搅您。我是宿州市人,2007年,我所住的华厦大酒店后拆迁,在拆迁过程中,开发商肆意侵害拆迁户的利益,不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对产权证上的面积也不给合理补偿,一切都以开发商说了算,拆迁办也不为老百姓主持公道,2009年圣诞强拆了我的房子,我已是80多岁古稀老人,被赶出家门,在外流离失所至今,拆迁办与开发商串通一气,一直无视我的合理诉求,盼望李省长能为民做主,补偿合理拆迁面积,让我安享晚年,能有一个好的归宿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经查,您的房屋位于中心花园项目拆迁范围内,房屋总面积199.27平方米,其中商业门面41.25平方米。日宿州市德全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您与拆迁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人根据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日印发的〔2009〕10号裁决书、宿州市人民政府日印发的《关于对李秀霞户被拆迁房屋实施强制拆迁的决定》(宿政秘〔号),于日对您的房屋依法强制拆除。您不服,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安徽省人民政府于日下发《行政复议决定书》(皖复决字〔2009〕29号)维持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李秀霞户被拆迁房屋实施强制拆迁的决定》。后经多次协调,您儿子冯某某已代表您于日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您对拆迁协议仍不满意,日您将儿子与拆迁人诉至埇桥区人民法院,法院已立案受理并将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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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河道水利安全,维护民生和法律权威!省领导:芜湖市繁昌县横山镇于2011年该镇镇区首批三栋安置房建成之后,预备在该镇主街道第二批拆迁大部分房屋,因为后期拆迁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动工,不得不放弃建设,以至使该工程成为“烂尾工程”!今年夏秋时候竟然将该地块用水泥抹平,将其改造为“令人不可思议”的停车场;既极大的影响市容又荒废了国家土地。 然而事情远未结束。在后期拆迁没有结局,以上“烂尾工程”一直烂下去的情况下,据传在今年10月份,横山社区竟然“不可思议”的将第二批被拆迁户的安置房建设地块从该镇主街道的已拆地块转移至第一批已建好的首批安置房的南边(横山河边上),并要逼迁拆迁走原住户。 而第一批已建好的首批安置房的南边,是10多万平方米的原生态湿地横山河。是整个繁昌乃至芜湖地区屈指可数的大型天然原生态湿地。2011年首批交付的安置房已经被建设在河道的旁边。与天然河道最近距离仅有十米多。如果还要在河道与湿地旁建造住宅楼房,这不仅破坏了湿地自然的生态,增大了与原有楼楼间距密度,也为日后该安置房整个墙体的安危埋下隐患! 还有恶劣的是,擅自更改建房规划,严重的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造成巨大冲突。 办法的第二十二条:编制沿河城镇规划,应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沿河城镇建设,不得超出临河界限。临河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如以上工作属实,如此阻碍和危害河道安全的事将令人痛心。想当初1998年大洪水都溢没整个河床抵达芜繁公路321省道上来了。请问当地政府,于原先规划而不顾而执意更换地块建造新安置房,这种行为通过规划了吗?有合法程序手续吗? 在老市镇的中心被拆迁后抛荒的地块造了个奇丑无比的所谓停车场,事先对地区居民公示了吗?这种行为通过规划了吗?有合法程序手续吗?这是科学发展观的体现吗?   
最近召开的十八大报告为生态文明建设发出最强音,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非常突出的专题加以强调和谋划,其高度是前所未有。其意义远不止为当下人民的幸福,而是将它作为关系民生、关乎中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而而繁昌县横山社区不下大力气保护生态绿地,建设“美丽芜湖”,反而逆时代潮流,据说要在河道边上泥塘上预备建造多层安置房。。。这种败事有余的瞎折腾工作是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的!不能让这样低级水平的糊涂事再犯。 强烈呼吁领导督促下级政府部门高起点科学规划好城镇居民住宅建设。为了建设“美好芜湖”大力保护环境,合理的用地建房,立即返迁到原拆迁地,恢复河塘河埂植被,保护生态环境,不要朝三暮四,肆意更改用地规划;更不能触犯水利红线,在河道旁建造居住高楼,危害江湖河道水利的安全! 以上所述,请领导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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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据调查,为建设横新公路,2007年繁昌县繁阳镇启动横新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原定在横新大道南北两侧分别安排被拆迁户,并于 2009年在横新公路南侧建造安置房安置了部分被拆迁户。该安置小区位于横山河支叉河附近,该段河道没有堤防,以横新公路和北岸高地替代堤防拒洪,属于无堤防河道。
2011年繁阳镇启动产业新城项目,编制“横山产业新城规划”,将横新公路北侧用地纳入产业新城地块统一规划。横山社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将原定安置在北侧的住户安置在“首批三栋安置房” 的南侧。该方案(即《繁昌县横山河安置小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会评审后,已经繁昌县规划委员会审议原则通过,并要求“该项目用地红线不能占用原有水塘、水面,须对占用部分水体的用地红线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用地红线须经水务部门书面同意;随着红线的调整,需对该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进行相应调整;架空层须开敞。”据此,横山社区管理委员会于日上报繁昌县水务局《关于拟建横山河安置小区及横山河河道管理事宜的函》,请求县水务局明确拟建安置小区涉及横山河河道管理范围。
繁昌县水务局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横山社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意见,即:“拟建小区位于横山街道无堤防段,在不占用河道滩地、不在河道内建设固定阻水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你社区在该区域建设小区。涉及其他部门的,需另行履行相关手续”。
根据调查情况,芜湖市政府已经责令繁昌县政府,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调整横山河安置小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不得占用水面,不得影响横山河生态环境。同时也要求市水务局加强河道监管,关注事态发展,确保河道安全。 横新公路北侧已拆迁的空地,目前横山社区管委会出于市容、道路改造的需要,建设了约3000平方米临时的公共停车场和30平方米公厕,并承诺将会在横山产业新城统一建设时拆除该临时设施。
联系人:徐祥(繁昌县繁阳镇镇长),7917957;余述晏(市水务局监察室主任),3121329。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你好!我是宿州泗县山头王沟村严圩庄村民!首先非常真诚的感谢您在秋收前把200多户村民唯一道行道路问题解决了(其实这是真正的水和真正的泥的路)!但是秋收后部分村民又将唯一的淌水沟给填平了!致使这几天的连阴雨天,水都漫到路上,村民无法出行!如这样下去明年的雷雨天气,雨水一定会漫到房子里!在此期间也打过110,但一直没有解决!恳请省长您帮忙协调!谢谢!祝安康!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接到您反映的我市泗县山头镇王沟村严圩庄道路积水的问题后,张曙光市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泗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王沟村08年与蔡集村、宋圩村合并为宋圩村。为解决严圩庄居民出行困难问题,2012年午收前,经山头镇宋圩村村委会研究决定,对该条道路进行改造,设计为3米宽的砂石路,两侧排水沟宽0.8米、深0.4米。道路施工结束后,路北居民为方便出行,在排水沟内自行铺设涵管,并留有下水口,路北排水沟已陆续全部覆盖。2012年秋季汛期来临时,因水流过大,两侧排水沟已不能及时排水,形成泥水路。又因路南排水沟距严昌军兄弟二人房屋仅1.5米,对其房屋构成安全隐患,故兄弟二人自行垫上道路南侧的排水沟(长约20米)。因此,近期受雨雪天气影响,造成该路段通行不畅。现已责成泗县山头镇政府利用半个月时间,在排水沟被垫处铺设涵管,疏通水道,在不影响两侧居民生产生活的情况下,切实改善该路段的通行状况。同时,要求泗县及山头镇政府高度关注涉农问题,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你好!你也是计生系统出身,应该能体会的到计生工作的苦闷,我是最基层的一名乡镇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普通公务员,我每天起早贪黑负责微机工作,遇到检查的时候通常都是通宵达旦的加班弄材料,可以说家庭都不能很好的照顾,但是我们的生活待遇却不尽人意,平时就领县财政给我们的工资,其他没有任何补助,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却可以利用权力弄点油水,我们普通工作人员没有一分钱的补助,公检法司以及纪检部门都有补贴,我们计生部门的人员工作比他们还要辛苦和劳累,为什么不给我们一些补助呢哪怕是一二百,也能补贴我们的通讯和交通费用。上级整天说要关心照顾计生系统干部,却没有实质性的内容,请李省长百忙中过问一下,适当提高基层计生部门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为人口计生工作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作出的无私奉献!对于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中所提出的问题,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人员赴合肥、淮南等市(县、区)做了认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基层普通工作人员没有一分钱补助”的情况,经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从2006年开始,全省就规范了各级公务员的津补贴,各级公务员都不存在工资之外的补贴问题。 但是,像您和同您一样的全省乡镇人口计生工作者以坚强的意志、高尚的情操、优秀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常年累月战斗在基层一线,满腔热情地为广大育龄群众忘我服务,把党的人口计生政策和民生工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群众中,树立了人口计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对你们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注意关心照顾,为你们安心干好本职工作创造良好的栓心留人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付出与支持!
【网民留言】
我的家乡位处于五河县临北乡 淮河北面 从我们还在上学的时候 就讲淮河治理 堤坝退建 要进行移民拆迁 县乡政府就不再让建房,去年省政府又下达了停建令,现在的情况是 农民要建房不给建 拆也不知道那天,前几年就问政府人员,一问就讲快了,已经快了几年 也没有影子,我们这个拆迁工程涉及面较大,而政府并没有重视,造成现在我们这个地方危房较多,在农村没有房很难结的了婚,现在每个村都是大龄青年较多,有的一家6,7口大人挤在30-40平方的房子里,而一问政府什么时候能建房,回答就是等或者不知道,02年我们这个地方建一个两层半小楼房 也就2万 ,现在没有 15万 拿不下来 这个中间的差价就被政府的不作为不负责消耗掉了,请问你们有什么感想呢,在你们没有确定消息的时候 为什么不让农民建房,你们的目的何在呢?而现在我们又要等待多久?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关于蚌埠市五河县移民拆迁建房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五河县临北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是淮河治理新三项主要工程之一。安徽省政府于2011年7月下发了房屋停建令,水利设计部门于次年3月进行了复核。该工程可研报告已经水利部多次审查,现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待批复。水利部于2012年8月在北京组织水规总院专家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了预审,计划今年进行工程施工。
目前,该工程堤线已确定,将于近期对新堤线坐标进行公示,在新堤线以外均不能新建房屋。群众建房须在征得临北回族乡政府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报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建房。下一步,五河县政府将继续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尽可能满足群众的合理需求。
如您还有什么疑问或问题,也可直接与五河县政府联系和反映。(联系电话:0)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涡阳县张老家乡的一名农民,2012年3月份回家给我家属办理二代身份证,到张老家派出所办理结果户口被消掉了,说要大队和邻居的证明,都办好后到张老家派出所说不行,得要见本人。他们的理由就是为了完成二代身份证的任务,提前几年就把持有一代身份证人的户口全给消掉了,理由是没有办二代身份证,中央文件公布一代身份证到日停止使用,没有讲把户口给消掉呀!现在办理二代身份证还得从新上户口,还得要见本人才给办理,老百姓上哪讲理去。希望领导能关注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涡阳县张老家派出所违规注销你妻子户口”问题,亳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涡阳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与你妻子侯翠平(曾用名侯凤兰)系涡阳县张老家派出所辖区常住居民,现在甘肃省兰州市务工。2012年3月,你前往张老家派出所为侯翠平申办二代身份证时,未携带户口簿和你妻子的一代身份证,只称你妻子名叫‘侯凤兰’,因公安机关常住人口信息查询系统不支持曾用名的查询,故未查询到‘侯凤兰’的人口信息,你当时误认为张老家派出所错将你妻子户口予以注销。
目前,你妻子侯翠平(侯凤兰)的二代身份证已于日办理完毕。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们是安徽省界首市东城刘黄村人,现向您举报,界首市政府在没有办理,任何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我们刘黄行政村,非法占用我们的耕地1200亩。经省国土厅回复实际还非法占用刘黄村有126.2亩处于违法状态。向你您反映的2008年政府强拉围墙的地块面积为15.31亩,也在上述违法用地之中,该地块于日由界首市政府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给界首市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新时代公司),后因界首市城市控制详规调整,新时代公司未能及时建设。2008年,界首市政府在该宗土地四周建起围墙,土地仍由原土地使用者耕种。2012年初,该宗地的规划条件经界首市规划委员会研究通过,新时代公司遂于日开工建设。对界首市政府未经依法批准征收的126.2亩土地,省国土厅,将会同阜阳市政府责成阜阳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在对事对人处理到位后,尽快依法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可是事情过去这么久了,大楼都快盖好了,直至今天都没有人管,希望省长能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您通过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收悉,现将核查情况反馈如下。
您反映的界首市政府占用刘黄社区耕地1200亩问题。经调查核实,界首市刘黄社区实际仅存在126.2亩土地未经批准而被占用的情况。经阜阳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相关问题已落实到位。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26.2亩违法用地中有46.933亩已于日取得了省政府的用地批复(皖政地〔号),补办了用地手续,包括界首市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用的15.0132亩土地,市医院东、人民路北的15.8941亩土地以及东一路西、民权路北的16.0257亩土地。上述土地征收时,被征地群众已足额领取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相关补偿费用。同时,界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剩余的79.267亩土地位于人民路南、界洪河北、刘黄庄东,属于城市规划区内用地,现仍由群众耕种使用。界首市国土资源局两位有关责任人已受到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做出的行政降级和行政记过处分。
目前,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已会同东城街道对剩余的79.267亩土地严格进行监管,杜绝新的违法用地的产生。同时,考虑到今后城市建设的需要,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已对该土地组织报批。
【网民留言】
李省长您好,我在向您反映了宿州火车站电梯故障多年未修好的问题,当时政府回复称年底修好可现在都过了年了,仍未修好,另外政府称反映的关于售票窗口的情况不实,我认为没有经过深入的调查就妄下结论是对群众的不负责任,关于宿州火车站当地群众一直对其服务不满意,你可以登陆当地的宿州论坛(或宿州市民论坛)看一下网民们关于火车站服务的评论,当然不是说评论就一定准确但也能反映一些情况,人们都说它是铁老大没人能管得了,服务好坏也没人管,投诉更是无用,现在对其服务不满主要集中在一下几点:1部分售票员服务态度差,甚至发生辱骂顾客的情况,他们觉得手握售票的权利,视群众如草芥2.售票窗口少是不争的事实,虽然有代售点,但也要收手续费,我们一直建议火车站增添几台售票机,火车站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实现。3对于顾客的建议投诉不重视或者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少见采取积极行动去改进。眼下春运即将开始,火车站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出行,希望省长在百忙中关心一下此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一是关于电梯问题:火车站电梯于2003年投入使用,设备存在一定程度老化,偶尔出现电梯故障。日您反映电梯故障事宜,经与上级部门协调,车站已于日对电梯整修验收完毕,并于当日投入使用,现已正常运转。2012年底,车站已进一步完善电梯管理办法,明确维修保养措施,落实专人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二是关于服务态度问题:经查,大部分售票员服务态度较好,对于个别旅客投诉属实的售票员,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针对存在问题,火车车站在每个售票窗口都安装了音频、视频监控设施,加大监管力度,并结合今年春运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端正职工服务态度,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严格客运服务管理,明确售票工作纪律,按照铁路相关规定,加大对服务态度差、违章违纪、涉及责任投诉职工的考核力度,尽最大努力改善车站售票服务形象。
三是关于售票窗口开放少问题:火车站现在每日白天开5个窗口,根据客流的增长弹性增开2—3个窗口,晚上根据客流情况在22点前开3个售票窗口,22点后由于旅客较少,实行弹性开窗售票制度,但至少保证2个窗口正常售票。另外,为方便市民购票,减少车站售票压力,在宿州市辖区内还设立9个火车票代售点。按宿州站日均发送人数,目前所开窗口已满足旅客购票需求。 关于增加自动售票机问题,火车站曾向上级专题报告,由于宿州站是二等普速中间站,日均客流相对较少,日常窗口能够满足旅客需求,达不到配置自动售票机的客流标准,所以暂时无法增加自动售票机。
对于您的投诉,宿州火车站诚恳接受并将努力改进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斌省长:你好。很抱歉打扰你。我们家在宿州市灵璧县尤集镇尤集中学附近。在我们家房子刚建好的时候,供电公司在我们家门口安放一变压器,由于当时父母亲对电压器辐射、堵塞出行不了解,未进行阻止安装。这个变压器在我们家门口安安全全的放置了十几年。这十几年里,我们家父母居住的卧室离变压器最近,睡觉时总会听到变压器较大的工作声音,我父母身体出现一些问题,首先我老母亲快60了,眼睛的视力越来越差,现在几乎失明,到医院检查医生说不排除电压器辐射原因;我们家兄弟三人,家里较为困难,如果没有变压器我们家门面至少可以租出去;现在家里出现极为不便,堵塞我们家十几年之久。 最近,灵璧县电力公司要对门口变压器进行更换,换一个负荷更为大的变压器,我们要求电力公司最好给变压器换个位置,影响我们家这么年。现在老百姓都知道电力设备对人体绝对是有伤害的,电力公司作为盈利性国企,不能以影响居民身体健康、日常出行为代价换取相关利益。电力公司拒绝更换位置,执意要更换变压器,我老母亲未同意。镇政府相关领导、电力公司相关领导未到我家做任何工作,只有几个相关人员到我家对我老父亲老母亲进行恐吓,说要强行施工,如果不同意就让派出所逮人,说变压器出现问题让我们家负责。
李斌省长,我们家都是普通老百姓,几辈子都是老老实实的百姓,从未与政府对着干,从来都支持共产党领导,为什么电力公司就可以损害我们家父母身体健康、我们家出行,尤集镇这么大的地方难道只有我们家门口放变压器电压最稳定吗?为什么至今没有任何领导出面来安慰我们家老父亲老母亲,而是一味的恐吓,我们父亲现在思想压力很大,饭都吃不下去,我做儿子很难受,我希望李斌省长可以考虑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安居乐业国家才会繁荣富强,希望当地政府可以理解我们家的难处、具体情况,将变压器更换位置。 谢阅。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经查,您反映的变压器为尤集街道2#变压器,坐落在尤集街南头,容量为100KVA,供电户数170户,月供电量4万度左右。近年来,该台区用电需求量不断增大,而该变压器容量较小,致使该台配变超负荷运行,远端客户电压偏低,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为提高居民用电质量,灵璧县供电公司特将该变压器列入供电公司增容计划,拟更换315KVA变压器一台。日,县供电公司安排施工人员对该台配变进行更换施工,由于您的阻拦,没有更换成功。 日,灵璧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供电公司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1)关于变压器安装年限问题。尤集镇街道2#100KVA变压器于1996年4月由供电所安装队安装,当时参加施工人员有姜浩、张奎、姜华、尤传状。架设该台变压器时,只有尤集中学学校院墙,附近没有房屋,后学校将临街一面围墙扒倒,规划建房对外出售。经查阅土地部门资料,您家房屋建设时间为1999年。因此,您关于建房先于安装变压器的反映不实。
(2)关于变压器电磁辐射问题。经咨询县环保部门,国家关于变压器电磁辐射环境监管明确规定,100KV以下等级电压免于监管,而您反映的变压器电压等级为10KV,是监管限值的十分之一。因此网友称其视力因变压器电磁辐射受损的说法无科学依据。
(3)关于变压器影响出行问题。经现场测量,该变压器距离您家房屋距离为5米,且坐落在您家房屋南侧一间的对应位置,并不影响您家人出行。
(4)关于变压器运行声音较大,影响休息问题。检查组现场对变压器运行声音进行了监听检查,声音很小,在您家中基本听不见变压器运行的声音。
(5)关于受到恐吓问题。您阻扰供电公司施工后,灵璧县尤集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决定停止施工。为确保此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供电公司和当地政府动员多方做您的思想工作,劝您停止阻扰,并无恐吓行为。 目前,该台变压器仍未安装,我市已安排灵璧县政府继续与您沟通交流,争取您的理解与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皖阜阳地区界首市大黄镇的,我们村与太和县交界。我们村有人在太和县辖区的土地上无证经营了一座砖窑。是与我家的土地相连的。我家的可耕地原来是长方形的,现在被砖厂侵占成了四方形,不是我一家如此,是整个生产队的都被侵占。农民稍有不从,就会大打出手,大家都不敢出声,他无证经营,太和县不管,因为他姐夫的哥哥在太和县县政府工作,又不属于界首管辖,我们申诉无门啊,求省长明察,还我们公理。还我们土地,我们有土地证为凭。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你反映的太和县皮条孙镇非法窑厂情况已由太和县政府调查处理。经查,界首市大黄镇郭店村委会村民宁加广未经批准,占用皮条孙镇孙发村委会罗王自然村土地建轮窑厂。构成非法占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太和县国土局对其下达处理(处罚)决定书〔太国土监字(2012)33号〕。因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内容,太和县国土局依法申请太和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宁加广轮窑厂已停工停产,没有发现破坏基本农田及打人行为。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斌省长,您好! 我是土生土长广岩人,在外打工已有十几年,这几年家乡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让我们这些在异地的人看到都十分欣喜,感觉离回家的日子不远了。这些都是上级领导治理有方的成果。可是回家路况却没有变化,特别是高刘到广岩这段路,心里都无比的痛,痛的是这么多年了,这条路修了又修,为何还是一样难行?作为广岩人都知道,从高刘到合肥比走吴山那边要近多了,而高刘到广岩也只有十公里不到的路程,为何不修好?这条路是肥西和寿县的交界处,说句实话,肥西那边还能算是路,而寿县管辖范围的路,简直是一步一个坑,特别是青山到广岩的那段路,如果那次您到阳光半岛产业去视察,可去看一看。真希望这条路快点修好。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给李斌省长留言,反映寿县广岩至肥西交界段路面损坏要求修复问题,市政府责成寿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寿县广岩至肥西交界路段(X021线)在合肥空港新城、寿县新桥产业园、寿县炎刘镇(全国第三批改革试点镇)等规划范围内,目前,经寿县炎刘镇到合肥长江西路快速通道其中的新桥大道(炎刘至高刘段)已经全线贯通,在建中的蜀山大道向南延伸将取代X021线广岩至肥西路段。为了不重复建设,不造成浪费,此路段已作为乡村道路使用。为确保安全通行,日前,寿县公路分局专门与炎刘镇政府进行对接,安排落实道路维修和管理措施。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 我是一名铜陵有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铜矿的一名一线女工,在安庆铜矿工作已有20多年了。您也许想不到我每月的工资连夜班费加起来,都拿不到1000元。安庆铜矿在2005年已经改制,现在公司的文件明文规定同工同酬,而我们所拿的工资,就是当地最低工资。像我们这样在安庆铜矿领导嘴里经常出现的“你们这些家属工”,有200多人,从事的工种都是一线,有毒,有害,粉尘,我们毫无怨言。现在一批工人退休,拿的养老金才490,我们不相信工作了20多年会是这个数字!特别在物价如此高昂的今天。490元能生活一个月么?带着很多疑问,经过多次了解,事实就是490元。社保局的同志说:“给你们买的是低保,具体情况问你们有色公司。”这无疑是对所有矿工以及妻子的一个重磅炸弹。矿工们义愤填膺,妻子们无所适从。未来如何生活?经过多次与矿领导的交涉无果的情况下。11月27日开始踏入求助于省政府。经过信访局领导和国资委的协调。问题解决还是回到安庆铜矿。经过漫长的期待10天,姚书记回答仍然是:“你们是家属,你们要感谢矿山给你们的工作机会。要知道你们就没有身份。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这是一个让200多人悲痛的回话。作为矿工的子女 妻子,最短的也在矿山工作10年以上。如果安庆铜矿1996年未给我们参保,如果不是每年欠合同,如果前任领导汪XX不给我们承诺退休都是集体工待遇。那么这200多人不会在这里工作20多年依然最高每月拿900多,最低500多的一点点工资啊!我们这200多人,随着父辈、和当地的失地农民在这个山沟里上着三班倒的班,与全名工 以及所谓的大集体同岗不同筹。直至今天得知中国500强企业一个上市公司做出如此的事时,很多的人除了对自己的后半生焦急以外,仍然每天工作时忍受着领导的威胁与恐吓。她们担心着自己的丈夫为此受到牵连而不敢站出来说话。现在领导们要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不需我们任何的约定,只用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剩下的都由他们来填。我们知道是不合法的,拒签!作为大型国有企业,难道没有法律,没有监督部门,没有上一级领导来约束吗?请求李省长能帮我们解决问题,我们真的没有办法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收入过低和社保等问题的留言收悉。市政府领导对您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要求郊区政府及时调查处理。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据了解,您目前为铜陵市同创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职工,该公司由安庆铜矿原集体企业(三安公司)改制并于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庆铜矿系劳务结算关系。2005年,三安公司实行改制,并承诺未经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的家属工改制后继续在公司工作。同创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后,分别于2011年、2012年对全体职工实施了调资,对同一岗位不论其原来是哪种身份的员工,调资标准相同,基本实现同岗同薪。1996年,三安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家属工全部转入铜陵市社保系统,落实了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目前,同创公司已按政策为您和其他职工办理了“五险”。公司分别于2009年、2010年与您和其他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于 日与职工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经调查,该公司按《劳动法》规定,合同内容规范,并经市人社局签证,无空白合同或违规现象。 针对您和其他职工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同创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已在筹备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相关政策方案正在拟定,待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您如还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联系电话:96806)反映和举报。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李省长: 你好!我是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辛集乡人。2000年我父亲受雇于辛集乡人民政府,为乡政府的农业综合示范区项目做前期建设的物资管理人员。然而12年已经过去,到现在所欠我父亲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结算清楚。每年春节前在多次和乡政府的交涉下才给500元钱。然而我母亲有病,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希望李省长能重视这个问题。 关于农民工工资已经多年前就提出来,不能打白条、拖欠。然而现在我家中还有乡政府打的白条。企业都不敢这么做了,我们的政府呢? 盼望能尽快解决!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蒙城县小辛集乡政府欠你父亲郭保民经手款”问题,亳州市政府责成蒙城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父亲郭保民于2003年前任蒙城县小辛集乡村干部时,根据乡政府的安排,负责管理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当时其经手的发票款及管理农业高科技示范园的工作款共计8776.6元。2010年,小辛集乡政府开始偿还你父亲经手款项,共计还款2500元。目前,小辛集乡政府已与你的父亲郭保民就剩余欠款的偿还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将于近期还清欠你父亲的剩余款项。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不知道为什么合肥最近涌现了很多赌博场,新亚汽车站对面就有家很大的赌博场所,每天都有很多人出入,有国企老板,有政府官员,也有社会青年,他们大部分人都会输钱,一些社会青年输了钱后,这时在场就有人借高利贷给他们,就这样的利滚利,好多人欠了很多钱就走上偷窃、抢劫的不法道路,这严重严重影响了合肥的治安环境,致使更多的美好家庭走上了举债之路,更有家破人亡的例子啊。我家兄弟本是个诚实、勤快、遵纪守法的人,没想到最近被人忽悠到里面了,现在已经欠了几十万的外债,现在家里的人每天都是以泪洗面。 希望李省长能够对这些不法的赌博场所予以取缔,净化合肥环境,为将合肥打造成特大城市扫除障碍。我代表全家谢谢您。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情况,合肥市公安局立即组织瑶海公安分局和治安支队前往新亚汽车站附近进行暗访核查。经查,新亚汽车站对面为“快乐时光”电玩城,1月18日下午16时,瑶海分局治安大队专门组织民警到该电玩城暗访核查,室内未发现赌博型游戏机,1月19日晚22时,民警再次来到该电玩城,该电玩城已关门,民警敲门询问,电玩城工作人员答复称已下班。随后,民警在新亚洗车站周边开展巡查也未发现有网友所称的赌场存在。
下一步,公安部门将加强对新亚洗车站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强化电玩城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同时,积极搭建警民沟通平台,通过与报警群众直接联系,及时准确掌握违法犯罪线索。也希望知情群众能在第一时间报警,以便于公安机关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举证、严厉打击。
【网民留言】
李省长,您好!作为农村最基层的老师,工资原本就少,可是2012年11月份我们的工资居然只发了一百多,其余的我们不知道去向哪里,上级领导没给任何说法! 听说2012年12月份的又只发了300多,因为我还没去查,所以不清楚!
12月份,每位老师被强制捐款50—100元不等,既然是捐款,不应该是自愿的吗?为什么强制呢?而且为什么捐款,捐到哪里去了呢?阜南县教育局也没给什么说法! 我们特岗老师的工资原本就那么点,还被扣除那么多,我们该如何生活呢!希望省长能帮我们调查了解!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反映的阜南县特岗教师工资发放及被强制捐款一事已由阜南县政府调查处理。
关于阜南县特岗教师工资问题,经查目前工资正常发放。2012年11月份及12月份工资发放较少,原因是2012年11月份每位教师扣除了1—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和全年的医疗保险金,2012年12月份又扣除了7—12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关于你反映的被强制捐款问题,经查,为妥善安排好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使他们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根据上级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阜南县实际开展了此次社会捐助活动,要求本次捐助活动原则上自愿捐助,一般干部职工不少于50元,捐款直接存入阜南县财政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克扣或截留活动捐款。阜南县教育局要求各校在坚持自愿的原则上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做好此次捐助工作。
【网民留言】
合肥市长丰县杨庙镇市级土地整治建设新农村,可是表面都没做好!绿化只做进去小区大路的,别的一个没做!更离谱的自来水必须一年用100元钱!还得先交钱!不然不供水!土地整治好几年颗粒无收!叫我们老百姓吃什么?!合肥到我那里也就50公里!希望省长关心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杨庙镇新农村绿化规划方案正在向市规委会申报,因此杨庙镇绿化暂未到位,待合肥市规委会评审通过后,将分步组织实施。龙门寺水厂水费按照县政府文件规定每月每户8元收取,收取100元为预交全年的费用,居民可自愿选择按年交还是按月交。董庄村民组土地整治后已全部分到户,且根据群众意愿,以每亩年租金500元标准自愿将土地流转给了种植大户耕种。已与你取得联系,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释,你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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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信件,有件事向您反映下,记得好像是200几年的时候,发了一次洪水,乡领导们去扁担胡一起抗洪救灾,但是那边的路好差,后来安徽省因扁担湖拨了一批款修宿松县千岭乡孙岭村(义乡)两条通往扁担湖的路,防止以后抗洪救灾,因为扁担湖大坝关系的整个孙岭村(义乡村)的粮食命脉,但是宿松县千岭乡孙岭村的领导到现在都没有修,当时只修了通往到村干部家去的那一条路,但是那一条路也不能通向扁担胡,剩下的钱都不知去向,另外一条路都没有修,2009年的时候那条路实在走不得,哪里的农民自发掏钱修了下那条路,问村里村里面的人说没有钱下来,但是通往村干部的那条路是经常修,就不修通往去扁担湖的那条路,但是那条路又要坏了,如果以后有洪涝灾害,哪里的农民又要遭殃了,那可是几千户人家的命脉 啊,在者千岭乡孙岭村村干部们把国家给穷人的救济的钱,都发给一些和他关系好的人,或者给与他们好处的人,真正穷的人没有得到一点好处,相反村里面相对富的人得到了国家救济的钱,请相关领导给与关注。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给省长留言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班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孙岭村系宿松县千岭乡最南端,距乡政府11公里,于2004年由原义乡、孙岭、青龙三村合并而成,属沿湖丘陵地区,村级经济相对簿弱。扁担圩位于原义乡村,建于70年代,圩内面积460余亩,其中水田300余亩。由于扁担圩防汛道路年久失修,难以承担防汛抢险要求,孙岭村于2010年争取省财政厅下拨的15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修复南北两条扁担圩防汛道路。2011年3月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定,因资金缺口,本年度“一事一议”只修建张城路(系信件中所反映的扁担湖防汛南路)1000米,累计投资15.43万元,于2011年12月通过县级验收。
二是关于扁担湖防汛北路,已经村两委研究纳入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并已申报。
三是经千岭乡政府调查,该村对上级发放的救济款,均经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示、实行一卡发放的程序进行评定、发放,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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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冬复员的老兵,1996年12月入伍,枞阳人。今年好多省都有按照不低于4500每年的补助标准,请问我们安徽是不是也有这项政策?我在部队已经选择复员回原籍,请问我们是不是应该有政府按照每年不低于4500的补助?另问下什么时候能发放到位?
答复意见: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省政府、省军区于2012年11月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皖政〔号),明确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在部队领取退役金的,我省按照不低于部队退役金标准1:1的比例发放经济补助。各市、县(市、区)在此基础上根据城乡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当地经济补助标准。各市、县(市、区)正在进行当地经济补助标准的制定和经费的发放。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有关政策,省政府、省军区将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另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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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省长:你好!我是马鞍山市一位中学生家长,在此向你反映马鞍山中北公交公司某10路车司机(不知其姓名,但可通过该公司四车队调度记录可查知),在车上有乘客的情况下,不顾乘客生命安全,与他人在城市道路上进行追逐,妄图造成他人车辆事故,泄私愤一事。
事情经过:1月8日早晨,我的孩子乘坐马鞍山市中北公交公司10路车上学。大约在六时五十分许,该车辆经过湖南路与湖西路路口时,不知因何缘故,该公交车司机与一辆私家车开展相互追逐。该司机不顾当时车上乘客安全,严重违反交通安全,在明知有可能与对面车辆迎头相撞的情况下,数次越过道路中间的中心双实线逆向行驶,妄图超越私家车。更为恶劣的是,该公交车司机在超车成功以后,并未沿正常道路行驶,而是剧烈的打方向盘,向道路右边拐,妄图造成私家车事故(该动作至少有2至3次)。由于该司机非正常驾驶,我的孩子与车上其他乘客受到惊吓,又因为该司机剧烈操作,我的孩子产生身体不适,在到学校后剧烈呕吐并头晕。在接到学校老师电话后,我们家长赶到学校,将孩子接回休养。 我的孩子在学校老师和我们家长的教育下交通安全意识比较好,对交通安全的常识比较了解。当我们从孩子描述中得知此事经过之后,对此驾驶员严重违反公共交通安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恶劣行为感到非常震惊,表示非常气愤!我们认为作为从事公共交通的司机,应当把乘客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不顾我们乘客的安全,泄一时之愤!我们当即与马鞍山中北公交公司四车队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表达了我们的质疑和严重不满的态度,该负责人表示调查了解后,再与我们联系。当日下午,该负责人对我们进行了事情的反馈,表示我们的描述的事实存在(有当时车上的监控为证)。但当我们提出要对当事司机,按规章制度进行问责时,该负责人未置可否。
我们认为:1、从2013年元月1日起施行的新交规,对于大客车司机的责任和行为进行了更为严厉的要求后,该司机仍然置若罔闻,数次违反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并进行非正常驾驶,应由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依法惩处! 2、该当事司机不顾车上乘客人身安全的恶劣行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其行为肯定严重违反了该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及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我们强烈要求马鞍山中北公交公司按企业有关文件精神给予严厉处置! 3、此事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尽管我的孩子受到了影响(我们正在观察),但此事的性质是比较恶劣的。我的孩子今后还要乘坐该路车上学,还会遇到该司机出勤。如果此事不了了之,包括我的孩子在内的乘客的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证!为了类似的事件今后不再发生,为了防止产生严重后果,我们希望省长同志能给予高度重视,督促公安交警部门和相关单位,对该司机依法处理、依规问责,加强教育。 希望能尽快得到反馈,让乘客放心,让家长放心! 谢谢!
答复意见:
针对你反映我市10路公交车驾驶员违章驾车问题,市中北巴士公司立即进行了调查,当时也将初步调查情况向你进行了反馈。但由于中北巴士公司需要对事件进行补充调查核实,并未立即向你答复处理结果。
通过调查核实,你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目前,市中北巴士公司已对该事件驾驶员进行了以下处理:一是责成该驾驶员作出深刻检查,并停班学习一周。再根据本人表现决定是否延长其停班时间。二是依据公司《危驾行为管理处置规定》对其处罚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三是依据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违章驾驶员重新培训及淘汰暂行办法》规定,对其进行三个月的待岗培训。四是对其做出调线路、调车处理。 今后中北巴士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公司员工职业道德、遵章守法、文明驾驶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力度,着力打造让市民满意的、让领导放心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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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徽省阜阳太和县关集镇的村民,我们家乡的道路一下雨就出不去了,其他乡镇都没有泥路了,而孙寨南边到闫庙的路实在看不过去了.....敬请领导调查解决!!!!!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你反映的太和县关集镇孙寨南边到闫庙段路况问题已由太和县政府调查处理。经查,孙寨到闫庙路大约1000米(梁庄村200米,陈桥村400米,闫庙村400米)至今没有修水泥路的主要原因是所涉及人口较少,资金筹措困难。近期,关集镇将组织召开梁庄、陈桥、闫庙三个村协调会议,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多方筹集资金,力争把所需资金筹措到位,修复孙寨到闫庙段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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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武店镇辖区黑网吧多达20几家,公安,工商,文化几个部门推诿,清理不到位,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我以孩子家长的名义,举报几次,几个单位推诿扯皮--很多孩子为此不能安心学业,有的整夜不归家---希望省长关心下一代,关心未成年的身体,身心的健康,我代表所有的家长感谢你!
答复意见:
经查,近年来,凤阳县政府高度重视网络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问题,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网吧经营,对无证经营的“黑网吧”予以坚决查处和取缔。2012年,该县文化部门联合公安、电信等部门,对问题较多的武店镇开展了7次整治行动,查处并取缔了16家无证“黑网吧”。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该县进一步针对无证网吧规模小、防范意识强、隐蔽性强等特点,加大工作力度,在“细”字上下功夫。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学校、家庭真正承担起监管职责,努力做到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合力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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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芜湖华强美加印象刚交房的A4高层业主,交房验房后发现相邻两家门相碰,中间两户的入户门的开启直接影响两头住户的安全通道如有自然灾害等意外发生,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所有业主联合上访杨敬农市长非常重视下了文件要芜湖住建委跟踪督办,开发商在市长会上也承诺2个月解决共108户业主入户门的问题。可是到今天为止只解决了10户左右,我们业主多次和开发商交涉没有结果,芜湖市住建委,芜湖市质监站我们也多次打电话询问结果但是他们总是互相推诿至今问题没有解决,政府部门的不作为让我们老百姓很寒心,我们花了一辈子的心血买了这套房子,这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楼房为什么能顺利验收交付坑害老百姓?盼望省领导能过问一下救救你的子民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该小区由芜湖市华强旅游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中铁芜湖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进户门安装单位为芜湖希尔商贸有限公司,进户门生产厂家为浙江群升有限公司)。该小区工程系按设计图纸施工,基本建设程序合法。
截止日,据调查核实,该进户门设计问题需更换的有56套,到目前为止,已更换13套,其余43套正在更换中。目前更换进户门有以下两点困难:第一、在市住建委质监站跟踪督办下,华强公司虽然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效果不理想,部分业主先前虽答应但后期的实际行动不够配合,延误时间;第二、气候条件影响较大,近期温度太低不利于进户门安装施工。
日市长接待日上,针对华强美加印象进户门问题,市领导明确要求:第一、该进户门设计不够科学合理,至少使用不方便,存在安全隐患;第二、华强公司尽快协调处理该问题,两个月内处理完毕;第三、设计单位今后要优化一梯四户进户门的设计方案;第四、市住建委跟踪督办。华强公司相关负责人阮总当场表态两个月内处理完该问题。
华强公司在市长接待日过后两个月即日,未能兑现处理完该问题的承诺,市住建委质监站已通知华强公司若再不能拿出积极有效的方案处理该问题,将暂缓该小区其他工程的验收和备案。华强公司随后递交书面承诺,告知:2012年12月底前协调好相关业主完成整改工作,如因进户门更换产生问题全部由华强公司负责解决。日,因上述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华强公司未能兑现书面承诺。 日,市住建委领导及市质监站主要负责人在市住建委信访接待室约见了华强美加印象部分业主,并对华强公司作出如下要求:第一、华强公司立即在醒目位置公示关于该问题的处理情况;第二、公示完后,立即统计出前期未更换完的业主准确户数,重新申报;第三、统计完后,立即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进度及更换方案,及时公示需更换的业主名单和时间节点表,报市质监站备查;第四、经多次协调,最后仍不配合换门的业主,华强公司应有相应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和应急预案;第五、市质监站将对华强公司协调业主工作给予全力配合。
日,市质监站领导为了落实该问题处理进度,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和相关查办人员到美加印象小区现场查看督办公示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拍下华强公司在醒目位置张贴的进户门更换公示的照片,同时与部分业主进行了交流,部分业主代表表示满意。最后,在小区售楼部,现场再次要求华强公司抓紧时间推进工作。对此,市住建委将一直保持跟踪督办,直至事情妥善处理完成。
联系人:孙凌副(市质监站备案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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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户口在山东公司集体户。结婚的时候在山东领的结婚证。但是因为是公司集体户,不能给孩子落户,也没法办理准生证。对象家在安徽安庆,打算到对象家去领准生证,但是当地说不是在那里领的结婚证,而且也没在户口所在地工作,所以不给发准生证。两边都无法办理,老婆已经怀孕,只能生下来了。现在孩子已经快3岁了,请问,能落户到对象户口那边吗?如果不能,我们孩子户口怎么办?
答复意见:
&  网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留言向我们咨询反映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 根据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一条:“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婴儿,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如规定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专用章方可生效的地区,只需加盖此章即可。不得以异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申报出生登记地《出生医学证明》,造成重复发证和收费。” 我们已联系了安庆市公安机关,请您根据上述规定,前往安庆市妇幼保健所加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专用章后,去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即可。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网民留言】
我是枞阳县的干部。中央要求改进工作作风,而安徽省地税局每年春季都会组织召开所谓的春训大会。这种会议属于泛泛布置工作,没有实质的意义,还浪费钱财,耽误工作,干部职工很反感这种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我们强烈要求安徽省地税局立即取消每年的春训会议,把精力放到为纳税人服务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春训活动是安徽地税系统多年来坚持的一项特色鲜明的全员学习活动。每年春节上班后第一周进行,上班第一天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简短的全省春训动员大会,基层干部在所在市、县局参加会议,目的在于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引导干部职工尽快从节日状态转变到正常的工作状态。每年根据工作形势和上级工作部署确定春训主题。今年,春训将以“激发学习活力 推进全员学习”为主题,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政策业务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春训结束前开展全员考试。同时,我局坚持勤俭办会,改进会风,春训大会一直以系统视频会方式召开,节俭高效。其他学习、讨论分别以市、县(区)地税局、分局为单位组织开展,减少集中活动时间,减少对工作的影响。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您好!我是您的一位老百姓,给您添麻烦了,向您反映个问题,请您过问一下。 看到江西省贵溪市幼儿园校车事故后,想到舒城县春秋乡中元村的上院、中院、下院的土路太难走,太危险。从中央到地方一直抓道路村村通工程,但舒城县春秋乡中元村的上院、中院、下院一直走的是土路,而且经过三个池塘边,特不好走,太危险,如不及时修理的话,将来可能出现和江西贵溪市幼儿园校车一样的事故。为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舒城县的稳定,请省长能关注一下,最好能解决好。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给省长留言,反映舒城县春秋乡中元村校车通行安全问题,市政府责成舒城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乡中元村通往上院、中院、下院等八个村民组的路面,系渣石路面,路宽3米左右,过往群众已通行几十年,路况较好,弯道较多,路旁有大小池塘4口,车辆经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通过走访了解,2012年上学期确有校车接送,由于该路段有一定安全隐患,在该村“两委”干预下,至2012年下学期,校车不再接送,学生上学以家长接送为主。为确保安全,县、乡落实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召集相关村民组召开家长座谈培训会,开展安全防范和交通安全等知识培训。二是在弯道、水塘边等危险地段树立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谨慎驾驶。同时对路面坑洼地段进行了整平、修补。三是该村通往上院、中院和下院等几个村民组的通组公路已纳入该村水泥路规划范围,群众自筹资金已到位,正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争取早日动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我们是怀宁县各乡镇建设规划管理员,是1992年由安庆市建委统一招收,当时定性为自收自支,96年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出台和《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取消了建设上有关收费项目,乡镇规划所自收的来源随之断流,使工作运行经费困乏和人员工资无保障。 省委、省政府先行一步在1999年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小城镇发展的若干意见》,更加重视和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十八大”号召科学发展,要加强“美好乡村建设”,这对基层规划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而我们这些基层规划管理员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一、二十年,如今连“农民工”都能享受“三金一险”了,可我们至今都没能享受国家最基本的医保政策。其他事业单位都有医保、住房公积金以及绩效工资,可我们什么也没有,而且工资也低的可怜,同样是事业单位,为什么待遇差别如此之大,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尊敬的领导,我们乡镇建设规划员作为一弱势群体,需要领导关心和社会各界关爱。“位卑未敢望报国”,我们将不遗余力,切实担当起建设事业重任,为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怀宁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县住建等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怀宁县乡镇规划员的编制、管理及工资待遇都由乡镇负责,县住建局具体负责乡镇规划及建设业务指导。为进一步改善乡镇规划员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怀宁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规划员的生活保障和工作环境的改善做了大量工作,日,县委常委、副县长联席会议对全县乡镇规划服务所的性质和规划人员的生活待遇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
(1)维持乡镇规划服务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
(2)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安排建设规划服务所人员相应的工作,必须按不低于县人事部门核定工资总额的60%的标准保障其基本工资。决定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规划服务工作的关注,对各乡镇规划管理人员的关心。
目前,县政府每人一年补助6000元已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并分别补助每乡镇规划所2-3万元的工作经费。但个别乡镇在执行政策方面产生了偏差,没有全额兑现工资。乡镇规划员由于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其住房公积金、医保只能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对规划员提出的没有发放工资的,县政府将督促所在乡镇予以兑现。至于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等,只能待条件具备时逐步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网民留言】
淮北濉溪县一中二中等高中教师辛辛苦苦,起早贪黑传道授业,每月只有几百元的基本工资,还不如小学初中的三分之一,但我们高中教师要付更多的心血,承受更大的压力,请省长大人看到此留言,烦劳您在百忙之中抽那么点点时间关注濉溪高中教师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如能如此,也是天眼已开,怜我小教师,省长大人也会好人好报,步步高升,合家幸福;别怪我们直接麻烦您,因为向校领导反映,校领导漠视我们的存在,向县政府反映,甚至去有关部门实际找说法,他们这群不作为的也只是踢皮球;到底我们所有教师的工资奖金生活费用被谁挪用了,我们真实在无能为力的,所以请省长抬抬头、望望眼,看看小民,看看我们这群无助的人。
答复意见:
淮北濉溪一中、二中等是高中学校,暂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教师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7号)规定,其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总量审批管理制度,每年3月底前核定上一年的绩效工资总量。濉溪县2012年度的绩效工资将于2013年3月底前核定后发放。
【网民留言】
我是黄山市黄山区的退伍兵 退伍15年了 可退伍安置到现在得不到具体解决,请求按黄复退1999(21)号文件落实。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给省长留言,反映退伍安置问题,现答复如下:
你于1995年入伍,1998年退伍。1999年8月,黄山区劳动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将你安置到区交通局(黄复退〔1999〕21号),同年被区交通局安排到甘芙公路辅村收费站工作(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2名,企业化管理)。2003年,经省政府同意撤销甘芙公路辅村收费站,2004年9月进行改制,按照改制时工龄12年计算,你共领到经济补偿金、安置费、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差补工资34922.8元,其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全站职工一样,按规定上缴到位。
你从2004年开始,就退伍军人安置问题进行了多次反映。黄山区政府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照相关政策进行复查。日,黄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专门接待了你,并做了相关帮助工作。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皖政〔2005〕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黄山区政府积极解决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你落实了经济适用房,办理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现每月享受城市低保金265元,为你联系到相关单位工作。今后将继续按规定帮助解决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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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国营管店林业总场石门山林场每年端午节和中秋节等节日发钱物作为福利。在职职工有,退休职工也有,唯独离修干部没有。也许离休干部不过节,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石门山林场职工?2012年,我们有事,找到滁州市管店林业总场於XX场长,他口口声声地说:“对离休干部够照顾的”。 日,发中秋节福利,我们还没有。这难道就是他说的够照顾吗? 2012年10月,国家下文提高离休干部的护理费,体现出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的呵护。我们感激不尽。 后来,多次找,无结果。最后打电话找到总场人事科科长杨X,他说:“只要退休工人享受,离休干部也同享受”。场里终于补了2012年中秋节的钱、物。问他们为什么不给,他们的解释是忘了。既然说是忘了,就应该补以前的。但是他们至今不补。 2013年,1月11日,再次打电话给总场场长於XX,他说;“你和林场潘XX商量”(离休干部的事情需要商量)。到场里,林场场长潘XX牛气十足地说:“不补,没有商量的余地,你打电话是你的权利”。潘XX谁给底气,如此霸气十足。试想当时我们不找将永远不给。
答复意见:
经查,网友庄尚彬系管店林业总场石门山林场离休干部庄根思之子,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庄根思离休后,离休费足额发放,医疗费按规定实报。由于石门山林场领导班子误认为离休干部的福利由总场在节日慰问时统一发放,因而在节日期间发放职工福利时,没有发放给离休干部。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市林业局对管店林业总场和石门山林场提出了严肃批评,责成该林场尽快足额补发离休干部节日福利。管店总场和石门山林场对自身工作做了检讨,表示将于近日兑现两同志福利并登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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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学生,没有多少积蓄,也没有多少社会经验。遇到这个情况让我久久不能平息自己心中怒火。   
房子现在是老百姓的大事,它有上代人全部积蓄,还要加上我们这代人的每月还贷。得知自己的房子股东出现问题这一刻,两代人的希望被无情的摧毁了。   
芜湖东部星城1000多业主在苦苦煎熬中。东部星城的房子基本都卖完了,可是大股东却撤资。这是上天在开玩笑嘛,无法相信这个只会在网上的噩梦竟然这次离我那么近、据说缺口几个亿,试问一下钱去哪了?现在东部星城工地只是零散的工人,不到十五个。看门的大爷告诉我,已经几个月没有开工了。销售中心的人基本辞职了,我打电话问接待我的销售人员,含糊不清的讲些话语,最后告诉我辞职了。   
我不知道求助谁,我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我们这些业主去过信访局,去过市政府。他们说:“我们只是颁给他预售许可证,以后的事情我们管不到,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你们怎么可以为难帮助你们的人。”这就是以前流行在网上的小心哥说的话。在芜湖市政府门口,特警们一刻不离。不给我们拍照,也不给摄像。书上讲的那些言论自由,是在忽悠我们的吧。感觉好可笑。   
多位业主被请进公安局盘问。信访局、市政府在拖。终于明白在中国上面往下面转达是多么容易,下面往上面转达那只是妄想!噩梦什么时候可以解除。 东部星城东区31栋至40栋全体业主跪诉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东部星城东区项目由星城置业公司开发建设,公司原法人代表徐庆胜。该项目于2007年10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占地面积15.36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4.60万平方米,共56栋单体建筑。目前已综合验收交付25栋11.1万平方米。在建12栋高层建筑10.72万平方米和14栋别墅0.94万平方米,主体已完工,已到内外装饰阶段。 因星城置业公司原法人徐庆胜涉嫌资金诈骗、挪用工程款(已被刑拘),导致该项目资金链断裂,于2012年9月部分楼盘的施工发生间断性停滞。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相继4次召集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该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在市直相关部门和鸠江区的督促协调下,星城置业公司于2012年10月份更换了公司法人。目前,该公司法人积极与承建企业协商,达成了复工协议,并于日进场复工。项目工期安排:日前可以交付31-34栋384户业主房屋。剩余房屋将在日前交付(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日-日)。对购房业主提出的违约赔偿问题,开发企业承诺在保证业主拿到房后,与业主按合同进行协商解决。
联系人:胡拥军(鸠江区商务局局长),5864326;李建国(市住建委开发办项目管理科科长),3832802。
【网民留言】
省领导,我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向省领导反映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主任范XX,违反选举法,在社区换届选举时,指定自己的爪牙到下属十个社区当主任,如果有人敢出来竞争主任一职,就是选上了也把谁调任其他社区任闲职,他用的人都是一些社会流氓,让与社区毫不相干的人进社区选举。事先交代各个社区,如果他指定的人选不上就不算数。范XX在任城关镇党委书记时就臭名远扬,怨声载道。直到现在走动还带着-帮打手,广大群众和干部对其所作所为是敢怒不敢言,听说开发区有位领导讲了不同意见,结果被他的打手用茶杯泼了一脸的茶叶,还扬言要打这位领导。他的问题远远不值这些,省领导可以来调查,一调查就会真相大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了解,凤台经济开发区下属10个社区,此次换届选举,凤台经济开发区成立了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整个换届选举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所有报名参加选举的候选人,按照凤台县制定的任职条件,严格进行审核把关。本次换届选举的参选对象除胜利社区主任为开发区拐集社区居民外,其他均为本社区居民。芦塘、西魏、淮丰、灯塔、淮滨五个社区为原居委会主任连任;黑龙潭、拐集两社区系原社区副书记当选;夏湾社区原主任当选书记,主任一职由该社区居民吴纯玉当选;胜利社区新当选居委会主任的吴存卓为拐集社区人员,经胜利社区推荐,凤台经济开发区审查,并经市、县民政局同意,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和全体居民代表表决同意其参加胜利社区居委会选举,吴存卓顺利当选胜利社区主任;山赵社区目前已制定了选举方案,正着手准备重新选举。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您好:我是安徽泾县一家民营企业退休职工,2012年10月份退休,养老金刚拿到,每月502.66元,几十年风雨无阻上班,按规定补缴、扣交养老金,结果只有502.66的退休金,侃比其他城市的低保金,也许国家领导、政府官员根本不知道目前还有如此低的企退养老金,希望李省长在百忙中能关注、重视企退养老低收入问题,能予以我们这些人一定的帮助,谢谢了。我是安徽泾县人。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经了解,您自1997年1月起在安徽泾县绿宝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各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缴纳退休养老保险金。您于2012年10月退休,累计缴纳退休养老保险金190个月。由于您的退休养老保险金缴纳时间较短、缴费基数低,且您退休时年龄相对较小,所以您的退休养老金标准也相对较低。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安徽省界首市大黄镇教士王村的路什么时候能修通呢,我们那里周围都修了公路,就我村没有修公路,现在下雨雪天气还是走泥泞的土路……真的渴望有一条公路省长大人,希望您能帮我们村实现这个愿望,我代表我村子400多人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网友:你反映的界首市大黄镇大黄村教士王村道路问题已由界首市政府调查处理。经查,教士王自然村属于大黄镇大黄村,位于大黄村委会最东南,与大徐自然村相邻,与太和县交界,人口400人。你所反映的道路约1100米,需要资金40余万元。由于界首市于2009年已完成省交通运输厅确定的“村村通”民生工程建设任务,当前,村内修路基本上是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根据群众自愿原则,在群众筹集资金的基础上,经过“村申报”、“镇审核”、“市审批”,市财政按相应比例给予补贴,进而实施申报项目。
2011年,与教士王自然村相邻的大徐自然村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修建村内道路时,愿意将两村之间的400米道路一并整修。但当时,教士王自然村村民想向西修路,不愿意向北与大徐自然村相接,导致配套资金无法落实,出村道路至今没有修通。据当地村委会反映,村委会综合考虑所属16个自然村实际情况和村民筹资情况,决定分步实施“一事一议”项目,目前,有5个自然村群众筹集资金已到位,教士王自然村仍未开始筹资。1月24日下午,界首市交通部门与你取得了联系,把当前国家政策和了解到的情况详细向你作了说明。你表示,希望春节回乡后与村民们商量,了解村民的意愿后再决定是否修路。
【网民留言】
李省长你好,我们是亳州市利辛县张村镇李集村高腰三队广大村民,对于上次的回复,我们表示感谢但又感到很失望,回复只说在高腰三队搞新农村建设,高XX的违法建筑在规划区内,这样的说法也太说不过去了吧,怎么那么巧. 我们上访几年了现在终于有点结果了,你们却说现在规划,搞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是好事,但不能以新农村建设来作为拆除高传清的违法建房的理由吧,你说是吧. 现在我们高腰三队的耕地被一小部分人非法占有,我们广大的群众非常的无奈和失望!如此下去大范围的破坏耕地.我们的国家怎么能保住十八亿亩的基本耕地的红线?.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利辛县张村镇李集村村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亳州市政府责成利辛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利辛县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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