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大家要下土地证 土地使用权证了,有没有现在使用实际面积,和原来老账不符的,你们都是怎样解决的,感谢!

已解决问题
你好,我想问一下解放前的土地证一点用也没有了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解放前的土地证一点用也没有了吗?
浏览次数:70
用手机阿里扫一扫
最满意答案
需要看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没有用。不过该证件本身可能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也不算完全没有用,也可以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但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使用。
答案创立者
以企业身份回答&
正在进行的活动
生意经不允许发广告,违者直接删除
复制问题或回答,一经发现,拉黑7天
快速解决你的电商难题
店铺优化排查提升2倍流量
擅长&nbsp 店铺优化
您可能有同感的问题
扫一扫用手机阿里看生意经
问题排行榜
当前问题的答案已经被保护,只有知县(三级)以上的用户可以编辑!写下您的建议,管理员会及时与您联络!
server is ok该用户没有自我介绍
人人爱学习的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有限,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包括法定寿命和经济寿命。二、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新准则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进行摊销。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则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应计提有关的减值准备。新准则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的规定为企图粉饰利润者提供了一个途径,对注册会计师和政府部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即使是使用寿命不确定,在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发生成本,不进行摊销不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其次,报表中一部分无形资产摊销,一部分不摊销也不符合可比性原则。笔者认为,可以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做一个上限规定,采用直线法摊销。在每年年末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时,如果发现影响其确定的因素已发生改变,作为一项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三、无形资产的残值新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同时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四、无形资产的摊销核算及实例旧准则要求所有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都应摊销。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摊销”科目,无形资产摊销额通过“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摊销”反映。新准则要求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需要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每期的摊销额一般应确认为损益,借记“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无形资产摊销额通过“累计摊销”反映。无形资产摊销时,应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做不同的会计处理。
美国孩子的一节历史课编者按:缺少时间、地点等基本知识,仅仅让学生有一种体验,这还是一堂历史课吗?这堂美国孩子的历史课对我们的教学有什么启示呢?让我们细细体会吧。六年级学生小黄花最近挺忙。乐队演出、舞蹈彩排、科技成果展、全州统考,不断上各种项目,快赶上 & 开发大西北热 & 了。别的我都没太在意,就是出出车,供供原料什么的。只有她学美国历史 & 独立战争 & 一章的种种行为引起我好奇,不免多观察了一下。后来,又专门约了她的人文科老师达塔交谈,读了她的课本和教学大纲,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谁都知道美国独立战争。学生的教科书在说明战前宗主国英国和北美殖民地人民日益紧张的关系时,喻之为 & 家长和长大了的孩子之间的关系 & ,并提示孩子们:通过回想他们的父母颁布新规定和强行让他们做什么事时的感觉,来领会这一关系。老师又是怎么讲的呢 ?一天上课,达塔宣布: &由于教学经费紧张,本来是免费提供的课堂用纸,今后 5 分钱一张。现在大家拿钱来领纸,准备小测验。& 教室里一片喧哗,孩子纷纷嚷嚷: & 这不公平,为什么事先不通知我们 ?&& 为什么要 5 分一张 ? 商店里真的不是这价钱啊 !&& 我的钱,买了纸,就不够午饭了,怎么办 ?&& 怎么别的老师不收我们的钱 ?& 看着学生的各种表情,沮丧、吃惊、生气、不知所措,有的甚至小脸都憋红的样子,老师低下头,一再说: & 对不起,可是我不得不这样办。 & 孩子们持续不安,老师坚持要收钱再发纸测验。一些平时的乖孩子,无可奈何地拿出零用钱,取了纸(这里头就有小黄花)。接着又有一些孩子垂头丧气地说: &我会还钱&,也领了纸。一个叫艾米的女孩儿刚开始很坚决地表示: & 我就不交钱。 & 到了这份上,也只好许诺以后还钱,领了纸。老师发了试题,学生们闷头做答。只见最后一题写道: & 关于花钱买纸的事,不是真的。写出你当时的感受。 & 达塔讲到这里笑着对我说: & 我是个不会说谎的人,得低头不看他们才能继续装下去。好几次我都快憋不住了,但还是忍住了。我是想让孩子们得到那种感受:当英国议会决定向殖民地强行征收印花税时人们的心情。 &我没有追问这招数来自达塔的构想还是同行们切磋的结果。反正,州教育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明文指出: “ 程式化的理论不能帮助儿童学习如何评价历史。” 或因如此,对北美 13 个州人民摆脱英国统治、争取独立民主的建国战争,我细翻教科书,横竖找不到如& 奏响了一曲光明战胜黑暗、正义战胜邪恶的凯歌……& 之类的像点样儿的褒义调。而结尾一段只有这两句话: & 爱国者赢得了战争。从此,那个前英属殖民地被简明地称为美国 & 。
东南商报讯(记者林伟)前天,宁波市秀水街历史街区详细规划接受会审。根据规划,秀水街区将被打造成姚江南岸传统居住特色街区。从前天开始,该规划在宁波规划网上公示,18日起城市展览馆也将同时公示。如果市民有什么建议或意见,可以向规划部门提出。   保留街区格局   展现历史特征   根据可考证的资料,秀水街区最早在宋代就开始形成。演变至今,目前的街区格局与现存的1924年的地图基本一致,从而保存了大量的历史变迁信息。根据规划,秀水街历史街区范围为南至苍水街,北临横河街,西起秀水街、永丰巷,东到大桥街,总用地面积5.73公顷。   秀水街历史街区规划将保护秀水街区与鼓楼街区、伏跗室永寿街区、月湖街区以及中山公园、姚江相通的历史格局,使之成为三江文化长廊向老城区辐射的重要节点;同时,保护历史街区原有传统民居和街巷肌理,展现宁波地区明-清-民国各时期传统居住建筑街区的历史特征,体现民间传统生活氛围和情趣,创造具有地域特色和深厚文化内涵的新社区生活。   还原历史风貌   划定保护范围   为整体保护秀水街历史街区风貌特色,规划将秀水历史街区分成两个等级的保护范围,即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同时,在历史街区以外划定区域控制区。   核心保护区:为了保护文物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以及历史街区内有代表性的传统民居区、沿街风貌带以及文物保护点,面积为2.53公顷。各种修建须在规划、文物等有关部门严格审批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更新为主。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专家评审。   风貌协调区:为了保护和协调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主要风貌的完好所必须控制的地段,即历史街区内除核心保护区外的所有范围,面积为3.20公顷。该范围内的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文物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   区域控制区:为与历史街区风貌整体协调所必须控制的区域,面积为24.4公顷。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须服从“体量小、色彩淡雅、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绿化带”的原则。   维护建筑外貌   重点改造内部   记者注意到,秀水街区内各类建筑的屋顶在规划中得到了重点保护。秀水街区内的建筑屋顶复杂多变,各幢民居建筑或出于使用要求的不同,或受到新建建筑的影响,或因一次又一次的扩建,导致建筑平面形式各不相同,因而建筑屋顶形式也出现了极其多样的复杂组合。规划将在尊重原有肌理关系的基础上求新、求变,使之历史生命得以延续。   同时,秀水街区的空间结构是“街道-巷道-建筑庭院”。以广仁街、大桥街、横河街等6条街道为主要框架,在此基础上生长“十”字或“丁”字交织的巷道及各个建筑庭院,形成独特的传统街区空间格局。为此,规划将保护和恢复街道两旁有价值的建筑外立面,改造重点放在建筑内部,按照新的功能要求进行调整和更新;对于结构严重损坏的建筑对内部进行重建;建筑在材料、尺度上保持原貌,维持原有的街道空间感受。   调整用地布局   改善街区环境   规划对历史街区的用地布局进行了部分调整,满足居民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历史街区内外部环境,延续提升街区传统文化氛围。因此,规划在采取建筑保护和整治模式的同时,将植入适当功能。这些功能包括居住、旅游观光、文化展示、旅馆、餐饮娱乐、商务办公等。为此,规划要求将秀水街区常住人口从目前的2836人调整为1400人。   在秀水街区有不少文物古迹,这些文物古迹将在保护的基础上,植入新的功能。根据规划,吴宅建筑群迁出其中居民,改造为具有文化、展览功能的民俗展览馆或博物馆,同时吴宅本身作为展示宁波市传统建筑风貌的经典建筑群。   鹤年坊改造为传统与时尚特色相结合的青年旅馆。   桂花厅、桂芳巷6号张氏宗祠调整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作为居委会办公和社区服务中心。   林宅、陈宅和孙宅为居住与商务办公兼容用地,鼓励社团组织和小型公司入驻。   广仁街、大桥街、横河街沿街建筑为居住与商业零售兼容性质,鼓励开设经营传统文化特色的商店。   桂芳巷以南新建风貌协调建筑,为居住与公共服务设施兼容用地,鼓励作为商务办公与旅馆用地。   同时,结合秀水街地段整体整治,建设历史街区入口小广场以及小型停车场。   此外,规划还新增公共绿地及休憩、集散广场用地,全方位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及居民、游客的生活、游览环境。   其中,广仁街将成为进入历史街区的重要通道,并在街口设置牌坊,作为历史街区的门户标志。   建设将分时序   逐步逐片整治   由于秀水街区的保护与居住环境改善的复杂性,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较长时间的运作,因此规划建议采取逐步逐片整治的方法。   近期对重要文物点进行修缮与功能调整,整治广仁街沿街和历史街区入口环境,逐步推进广仁街以北地块内建筑的保护、改善和更新;中期逐步推进广仁街以南桂芳巷以北地块内建筑的保护、改善和更新;远期将桂芳巷以南苍水街以北的多层住宅拆除,更新为风貌协调的新民居。同时,全面完善历史街区整体的保护性维修,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   ■新闻链接   秀水街区的前世今生   根据可考证的历史资料,秀水街区形成于宋代。街区南侧在宋代为贡院,与街区的东侧,即现在中山广场处的郡学和孔庙合为一体。在明清的宁波城中,街区位于城市西北,东临和义门,西近永丰门,北侧紧靠宁波老城墙和姚江,南侧则是宁波的府治、府学和孔庙。目前,秀水街区的格局与1924年地图基本一致。   早在元代,街区南侧的贡院开始为一倪姓大族所居。倪氏在此居住了700年,占据了街区南侧近四分之一的土地。如今,标志倪氏家族的明代建筑桂花厅依然存在,南侧的桂芳巷也是因倪氏桂芳第而得名;明清时期,吴宅的吴氏和孙宅的孙氏成为世居此地的大族。孙宅占了广仁街以北近一半的土地,吴宅则占据了广仁街南侧大片土地;民国时期,新兴民族资本家和商人开始聚居于以林宅、陈宅、徐宅、鹤年坊为代表的建筑,给街区带来了新的活力。   相对其他历史街区,秀水街区没有寺庙和商业集聚核心,多为一般市民的生活区域。但正是众多平凡和普通的居民点,构成了街区不平凡的价值。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宁波城如何在历史的发展中演变,人们的生活如何从古代走向近代和现代。
全会对经济发展问题作出了如下决策:一、对严重失调的国民经济必须进行调整全会指出,由于林彪和“四人帮”的长期破坏,国民经济中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重大比例关系失调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过来,生产、建设、流通、分配中的一些混乱现象没有完全消除,城乡人民生活中多年积累下来的一系列问题,必须进行妥善解决。基本建设必须积极地而又量力地循序进行,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不可一拥而上,造成窝工和浪费。必须在这几年中认真地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做到综合平衡,以便为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础。全会讨论和原则同意两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安排,建议国务院修改后提交五届人大讨论通过。会议认为,这个计划安排是积极的可行的。二、经济管理体制必须进行改革全会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分集中,必须加以改革。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权力,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减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应该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应该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实行分级分工分人负责,加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尽快把农业搞上去会议深入讨论了农业问题,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全会认为,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为此目的,必须首先调动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具体措施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障,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帐目公开。今后一个较长时间内,全国粮食征购指标继续稳定在年“一定5年”的基础上不变,绝对不许购过头粮。为了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差价,全会建议国务院作出决定,粮食统购价格从1979年夏粮上市的时候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也要分别情况,逐步作相应的提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等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在1979年和1980降低10%到15%,把降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后,一定要保证城市职工的生活水平不致下降。粮食销价一律不动,群众生活必需的其它农产品的销价,也要坚决保持稳定;某些必须提价的,要给予消费者以适当补贴。会议还讨论了加强农业科学教育,制定发展农村牧业的区域规划,建立现代化农林牧渔业基地,积极发展农村社队工副业等重要问题,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四、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全会还指出,城乡人民生活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必须坚决反对对人民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同时,我国经济目前还很落后,生活改善的步子一时不可能很大,必须把有关的情况经常告诉人民,并在人民和青年中继续加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思想教育,各级领导同志必须以身作则
一、认清形势,克服困难,树立当好村支部书记的信心二、明确职责,提高素质,发挥好村支部书记的作用三、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掌握好农村工作的方法四、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搞好生产,发家致富,讲文明,树新风的“宣传员”;成为积极完成任务,运用推广新技术的“带头人”;成为扶贫帮困,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热心人”。
上行文亦即向国务院报送的请示或报告。其文头在眉首区要留出供国务院领导批示签署意见的空白区,因此眉首区比一般公文为大。这种格式要求在一般公文格式的眉首区整体往下移55mm,以保证发文机关名称与版心上边沿距离80mm。由于上行文要由行文机关负责人签名,签名位置与发文字号在同一水平线上,为此发文机关的字号就不能放在正中位置,应左移至版心左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负责人及其签名在版心右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签发人姓名应用3#楷体。签发人与签发人姓名之间用冒号分隔。如上行文或下行文中有几个单位联合行文,则其格式与上、下行文格式相同,同是在发文机关名称栏应把多个机关名称顺序列上,后加文件二字,居中摆放。如联合行文单位过多,则要注意保证第一页有正文,如保证不了就只好缩小发文机关名称的字号。在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应列在第一位。单位领导人签名在联合行文时与机关名称排列一致。这时红色反线下移。多个单位联合行文,其发文字号只有一个,也就是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下行文联合行文不需标识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因此其发文字号应列在中间。平行文、下行文保证发文机关名称与版心上边沿距离2
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细则及解释当前由于受征地拆迁等因素影响,龙潭街道村民建房工作压力和责任非常大,为了规范村民建房管理,统一思想,统一标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南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栖霞区宅基地审批暂行规定》,同大家一起来理解一下村民建房管理的一些细则。一、基本程序由申请建房的村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递交申请书,村里管理建房负责人初审后,将符合条件建房申请人的信息资料以移交清册形式于每月25日报国土所和城管科。根据上报情况,国土所、城管科派专人进行现场调查审核,对于符合条件者,现场发放建房表格、公示书等材料。各村建房负责人收齐整理好资料,统一上报,并做好移交工作,提供移交清册。审批结束后,国土所、城管科将建房手续移交村委会,由村委会统一发放。二、建房条件1、申请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用地总面积不超过130M2,建筑用地面积不超过91 M2。2、一户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农业户口子女的,其中一人已达到婚龄的,居住拥挤,达不到人均住房面积的。(面积由城管科认定)3、家庭户中有四代人,住房拥挤,达不到人均住房面积。(面积由城管科认定)4、农民嫁居民,居民一方须提供单位及社区无房证明,且申请人在本村民小组有承包责任田,尽农业义务。5、离婚后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无住房的,且不是主动放弃房产的,可以申请建房。6、翻建后建筑占地不得超过91 M2。7、出卖、出租、赠与房屋的,签订拆房退地协议的权源人,不得建房。(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国土局批准的,出卖、出租、赠与给符合建房村民的除外)三、责任要求各村委会主任及管理建房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进行审核,对于不负责者,每出现一起虚假申报的,年终考核扣0.5分,情形严重者,按照龙委字[2007]19号《龙潭街道关于切实加强规划执行、土地使用和建房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处理。四、建房申请人须提供材料新建       1、个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分户说明      3、家庭所有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4、家庭所有成员调查表      5、原居住房屋土地证复印件      6、公示书      7、承诺书      8、拆房退地协议翻(扩)建  1、个人建房申请书       2、家庭所有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3、土地证原件(申请人为权源人)五、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负责建房的同志要多调查了解申请人的住房状况。2、申请人必须向村委会递交了申请书,否则不看现场不审核。3、移交清册必须有村主任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没有移交清册不看现场不审核。4、户口性质认定的问题,申请人必须是农业户口。如何认定:中专毕业,技校,主要看户口有无回迁,自考生不转户口。5、农业户口外地迁入,必须开户口原籍县级无宅基地证明。6、离婚问题。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同时要调查实际情况,看是否真离婚。依据:另一方是否有再婚,实际是否居住在一起。7、农嫁居的问题。必须提供单位、居委会无住房证明,及居民户口所在地的产权证、土地证。8、农嫁农的问题。丈夫户口必须迁回,同时开具当地县级国土局无宅基地证明。9、四代人分户的问题。不是说四代人就可以分户,必须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标准(面积由城管科核定),才可以分户。10、未批先建的问题。希望各村加大宣传,以召开队长会议,致农户一封信等宣传形式,让老百姓了解建房政策。未批先建的危害:可能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不符合建房条件。所以强调一定要办好手续后再建房。以后再有未批先建的我们不再受理了。11、拆房退地问题。拆房退地的协议人,即土地证权源人必须在世。12、翻建的问题。申请人必须是土地证权源人,且在世。只能翻建主房,或全部拆除,不得拆除附房留主房。13、建房现场审核过程中涉及到查老土地证的,由村委会负责建房的同志将名单记录下来后,统一交到国土所查档。
村委会受理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局审批。申办条件   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申办材料  1.本人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申办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村民小组核实后报村委会;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和类别,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三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后,报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审核后,将确实的救助对象和类别上报县级民政局审批;  4.县级民政局审批后,再次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3天以上,如无异议,则确实为救助对象。办理时限  在年度审核工作中,从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救助标准  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实行以户为为单位分类救助。分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和100元四档。救助金每季度发放一次。救助管理   实行每年审核一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精神,全面做好新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不动摇。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推动的力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降低婴儿出生缺陷率和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二、奋斗目标    “十一五”时期,全市低生育水平比较稳定,年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5左右,人口总量控制在200万人以内;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显著降低,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5/10万以内;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群众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就业持续增长;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贫困发生率显著下降;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城乡之间、旗区之间差距扩大的势头有效缓解;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走进自治区前列。    年,全市低生育水平更加巩固,年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人口总量控制在280万人左右;人口素质大幅度提高;群众普遍享有较好的医疗保健服务,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下降;全面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群众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比较充分;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城乡之间、旗区之间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三、任务措施    (一)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国家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力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到10元∕户·月。农村牧区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费提高到1000元。农村牧区主动放弃生育指标户中独女户奖励费提高到50元∕户·月,其他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直到60周岁同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接轨。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每人每年补贴600元,直到60周岁同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接轨。上述经费除自治区下拨的外,由市、旗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在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对计划生育户的报销比例在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以上,所需经费由旗区财政负担。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使农牧、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涉农到户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保证扶贫资金的10%用于计划生育户。积极开展养老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独生子女爱心保险、关爱女孩保险、计划生育干部平安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化解计划生育户的后顾之忧。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实行人口生育审批制度,生育指标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有效期限为1年,不能跨年度使用。医疗保健机构在接收孕产妇生育时,对无《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要及时向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公安部门在办理新生儿落户时要严格查验有关证件,对无《计划生育服务证》和节育措施证明的,不得办理落户手续,并及时向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各旗区要出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管理细则,同时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征收社会抚养费,市、旗区人民法院给予积极配合。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上缴财政后要全部返还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用于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责任制,公安、民政、民委、卫生、煤炭等部门在办理抱养手续、变更民族、登记结婚、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鉴定国有煤炭工人等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执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当事人开除公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举报奖惩制度,如果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接到群众举报而不查处、不上报,一经核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如果群众举报属实,奖励举报人元。    严肃查处政策外生育行为。违法收养的按政策外生育处置。对政策外生育的当事人,一律按上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其中个人经营资产(包括股本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加收社会抚养费10万元;个人经营资产在500万元(包括股本金)以上的,加收30万元;个人经营资产在1000万元(包括股本金)以上的加收50万元,同时不得享受一切经济优惠政策,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其中是党员的开除党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开除公职;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依法罢免其资格;是农牧民和城镇居民的5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授予各种社会性荣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发生政策外生育的,5年内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已评上的取消文明单位资格,并给予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其它民生政策比如城乡低保、征地补偿、扶贫开发等,都要剔除政策外生育的人口。    (二)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支持农村牧区特别是地方病严重地区的男女进行婚前检查,由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共同负责实施,费用由市级财政负担。严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青光眼、家族性智力低下等遗传性疾病和艾滋病、麻风病等指定传染病及脑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的夫妇生育。人口计生、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科学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行动计划,继续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将人口出生缺陷率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加大叶酸、福施福等预防婴儿出生缺陷药品的推广和运用。医疗保健机构要大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遗传咨询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三)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对B超等医疗监测设备和其他监测胎儿性别技术的监管,做好经常性孕期保健和随访服务工作,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对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直接责任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开除公职,并给予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是个体诊所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持二孩生育证明却不按时参加妇检或私自终止妊娠的妇女,人口计生部门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流引产药物的管理,严禁个体诊所和药店销售终止妊娠的药品,一经发现,依法处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要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及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合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流入地政府要把流动人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流出地要配合流入地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培训、免费办理婚育证明等相关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成立由各级政法委牵头、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工商、教育、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扶贫、城建等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协作管理领导小组,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或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要同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房主或者与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个人签订协助管理合同书,严格履行合同规定。    (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和落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把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养老服务体系。农村牧区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切实加强苏木乡镇敬老院建设。城市要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开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    (六)努力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领导水平。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委常委会每年要听取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旗区委常委会每半年要听取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会每季度要听取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党政、计生、相关部门”三线考核,严格实行“黄牌警告”制和“一票否决”制,对“黄牌警告”期间的责任人,不得评先评优、提拔使用;对“一票否决”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凡是各级党委拟提拔的干部,都要由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该干部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审查,看其本人及所管辖部门、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否存在问题,以此作为评价干部政绩、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下管一级”制度,市管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旗区管到嘎查村(社区)。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负责人聘任制,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由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共同考核聘任,并报旗区组织部门备案。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站长要具备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确认的职业资格,并由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旗区所有计划生育技术人员中公开招聘。    (七)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到2010年,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对实行税费改革和乡财旗管的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人均事业费,要统一列入旗区财政预算,不得抵顶旗区本级人均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在奖励资金发放、专项资金使用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八)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队伍建设。在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要保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城镇和沿河地区的每2000人、梁外地区的每1500人、牧区的每1000人要配备1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其中技术人员要占到70%以上。每个嘎查村(社区)要配备1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各旗区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员,按公务员序列管理,活动经费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单列,所占比例为本级计划生育事业费的5—10%;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协会至少要配备1名工作人员。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从2007年起按照100—150元/人·月的标准发给劳保补贴,所需资金由旗区财政负担。对连续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10年以上的嘎查村(社区)专职人员,纳入嘎查村(社区)干部保障体系。每年要在市、旗区两级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单列2%,对工作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在每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奖励中,各级政府也要拿出与上级政府等额的奖金奖励本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严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法发放生育证和伪造、篡改婚育证明的,一律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九)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农村牧区要加强苏木乡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建设,城镇要加强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数字化服务站建设,努力提高技术服务装备和服务水平,不断推进优质服务标准化、服务体系规范化。继续加强计划生育查环、查孕、查病和治病工作,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跟踪服务。大力倡导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坚持开展“健康母亲、幸福家庭”活动,建立健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每3年对全市农村牧区育龄妇女免费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费用由市级财政负担。    (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生育文化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各级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的作用,继续建设好基层人口学校,进一步完善旗乡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站功能,在中等以上学校要开设人口理论课,不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大力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新型生育文化和优生优育知识。坚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氛围。    (十一)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将人口问题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加强对人口发展态势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关系等问题的研究,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和政府决策提供翔实科学的依据。各级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共同抓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及调解“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这句在我国农村广为流传的顺口溜,客观地反映出长期以来宅基地问题一直是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具普遍性、复杂性、最棘手的问题,它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因此,如何妥善解决好农村社会日益突出的宅基地问题,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对于基层国土所来讲,既是职责所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下面,我就农村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处理的原则及调节方法与技巧,谈一下自己浅薄的看法与建议。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及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纠纷起因很多,情况复杂。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客观的、有主观的;有积怨斗气的、有胡搅蛮缠的……主要表现有侵犯权益、界址不清、遗产归属、私自买卖、擅自批划和实施旧村调整改造规划不彻底、不公正这六大类。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土地整理为目的的旧村改造、居民点搬迁等相继实施,社会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多,由此也引发了土地权属争议的明显上升,尤其是农村宅基地纠纷表现更为突出。以修武县周庄乡为例,虽然全乡仅有16个行政村,2万余农业人口,从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间,我们周庄国土所受理的50余起信访案件中,宅基地纠纷就有43起,占到信访总量的86%。如此之多的宅基地纠纷,不仅直接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而且还牵扯了各级政府的大量精力,同时,又给农村的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隐患。为此,严峻的形势迫使我们国土部门解决宅基地纠纷刻不容缓。
   二、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的原则。
   多年的基层实践工作使我摸索出,在多数宅基地纠纷处理过程中,不能单靠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解决,这样有时候不仅无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甚至还会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我总结了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的原则: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确保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以调解处理为目标,以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为保障,通过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最终实现解决纠纷的妥善办法。
   三、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 。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调解是门艺术,做好新时期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调解工作,不仅要掌握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具备解决纠纷的必备业务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讲究恰当的调解方法与技巧。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刻苦实践,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总结出更多、更有效的方法。以下六种方法与技巧,是我在18年的基层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些心得和体会,权舆抛砖引玉吧!
   一是充分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的症结。
   正确的判断,来源于正确的分析,而正确的分析,又依赖于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充分的调查研究,就是要深入基层、沉到底、钻进去,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当事人、村干部、邻居及其相关群众,掌握引起纠纷的第一手材料,并善于从纷繁、零乱、庞杂的调查材料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透过现象看本质,缕清纠纷的来龙去脉,摸清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图,找准问题症结,正确把握解决纠纷的切入点,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善于利用关系,拉近情感距离。
   农村宅基地纠纷,除个别的外,多数属于历史遗留、久拖未决的疑难杂症,在长时间无休止的争强斗气中,纠纷双方积怨颇深,在调节工作中,当事人常常会把我们的工作人员视为对立面,或强词夺理,或胡搅蛮缠,或歪曲事实,或以偏盖全,甚至拒不配合。怎么办呢?我的体会是: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做到不急不躁,要善于利用当事人的亲戚、同学、朋友、单位领导等各种社会关系进行协调和沟通,我们知道任何人都是有理智、有感情的,关键我们如何去利用,人们常有这样的经验之谈,感情抵触时,一点“盐巴”也揉不进去,感情好了,说啥都行,这话虽不科学,但说明一个道理,做好纠纷调解工作,必须奠定思想感情基础,感情融洽了,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适度运用法律,营造调处氛围。
   对宅基地纠纷,首先我们要进行的是当事人双方宅基地合法性的审查,这既是我们进行调解的基础也是保障调解成功的有力武器,在宅基地纠纷的调解过程中,适时、适度运用法律的武器,能为我们营造良好的调处氛围。
   所谓调解,简单地说,其实就是一个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对于一宗宅基地纠纷来说,调解的过程很少是一帆风顺的,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面对当事人提出的许多不适当要求和不切实际的愿望,调解既不能充当和事佬,各打五十大板,又不能一味迁就和纵容那种自私自利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蔓延,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适时指出当事人主观意愿的不合理性或违法性以及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促使其幡然醒悟,恢复理智,并引导其权衡利弊,抛弃幻想,以正确的心态对待争议的问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调解过程中利用法律的武器,务必要把握好时机、场合和度,避免矛盾激化,造成工作被动。
   四是坚持“四心”原则,赢得理解信任。
   在宅基地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具备基本的思想素质,要坚持做到“四心”,即:耐心、诚心、公心、责任心。”如果说“四心”原则是水,那么理解和信任就是其浇灌出的鲜艳之花,其最终必然达到成功调解之果。
   首先是耐心。由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尖锐性、复杂性以及处理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矛盾对立性、多变性,我们常常要面对当事人或者个别不明事理群众的围攻、羞辱、甚至是责骂,有的当事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言而无信,反复无常,着实令人生气。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我们要有耐心,想法使发热的头脑冷静下来,须知人的思想转变需要一个过程,欲速则不达,火上浇油,只能适得其反。
   其次是诚心。调解的过程,又是彼此思想感情交流的过程,我们的态度客观上能影响和决定当事人的态度,能否使当事人主动配合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待老百姓的真挚感情,俗话说:“人心换人心,八两换半斤”、“心诚则灵”,可见,诚心能融化心灵的坚冰,诚心能换来真诚和敬慕。
   再次是公心。公心者,公道正派焉,我们做调解工作的同志,应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道理。工作中,既不能讲情面、坐偏车,以权压人,打击报复,又不能见利忘义,以权谋私,失去人格民心。须知“公生明,廉生威”自古如此,一旦我们离开了公心这个为政、做人的根本,即使你工作方法再多,调解技巧再高,也是徒然。
   最后是责任心。用时下流行的说法,就是要求我们务必“恪守为民之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以群众利益为最高追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是注重发动群众,创造调解环境
   做好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调解工作,单靠国土所工作人员自身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乡、所、村三级思想工作网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尤其是要注重发动群众,给纠纷的调解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辩证唯物主义者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在一定条件下起变化的,可能是积极的变化,也可能是消极的变化,我们做调解工作,就是要创造条件尽量避免当事人的思想向消极的方面转化。影响当事人思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其亲戚、朋友、邻居、周围各色群众无疑是最经常、最直接、最深刻的影响者,因此,如何做好这部分人的思想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我们前面做了很多工作,有人在暗里说闲话、吹冷风、甚至鼓动闹事,其结果极有可能前功尽弃或是劳而无功。因此,调解工作的根本保证就在于充分发动群众,一切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打一场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人民战争”。
   六是适时把握机会,顺势就崖搭梯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其目的就是要使当事人双方消除隔阂、误解、怨恨,摒弃那些不适当的要求和不切实际的愿望,使其错误思想转化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但经验告诉我们,大凡宅基地纠纷,除个别的外,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往往具有强烈的私欲,在他们的内心世界里散落着狭隘短浅、粗暴鲁莽、偏激固执的个性,这些不良的个性是在一定的家庭、社会、历史条件的长期影响下逐步形成的,比较顽固,不易迁移,借助法律的威慑就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情况下,即使再难的宅基地纠纷,在感情交流、思想疏导、政策攻心、法律威慑的共同作用下,当事人的思想防线也会被打破,退而求其次,希望得到一个光彩体面的下台阶机会。此时,调解工作也就进入了一个实质性阶段,我们应不失时机地根据发展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充分利用当事人思想转变的积极因素,审时度势、因势利导,积极有效地创造或提供有利于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的主、客观条件,最终实现纠纷的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放分类: 法律、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第三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四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第七条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二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第十四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五条 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第十九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第二十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第二十一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第二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第二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第二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第二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第二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第二十七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不属于村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是,他们都应当遵守有关村规民约。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和处理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应当与他们协商解决。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同时废止
胃切除后吸收不良综合征者应给予高热量、易消化的营养物质,并注意B族维生素的补充。若有倾倒综合征应予相应的治疗。鼓励病人进食,进食困难者可予胃肠外营养支持。  【概述】  胃切除术后可引起胃肠的解剖生理改变和营养吸收障碍,而产生腹泻、消瘦、贫血和维生素缺乏等一系列临床表现,称为胃切除后营养不良(postgastrectomymalnutrition)。  【病因】  1.由于迷走神经切断术使胰腺的迷走神经支配受损,引起胰腺的外分泌功能障碍。  2.在胃内未经充分混和及稀释的高渗性食糜过多过快地进入小肠,促使小肠分泌过多和肠蠕动过快,其结果使食糜因经肠时间过短,而影响消化吸收。  3.食物不经正常途径进入小肠,以致胆汁、胰液和肠液不能协调地分泌和有效地促进消化和吸收,维生素D及钙盐吸收随之发生障碍。  4.毕氏Ⅱ式术后的输入袢可发生排空不良和淤滞,以致细菌繁殖过多,发生盲袢袢合征和脂肪泻。  5.胃切除术后胃容量减小,稍进食即有饱感,或则病人因餐后综合征而惧食,因而进食减少,摄入热量不足。  6.由于胃酸过低、胃排空过快或胃空肠吻合术后含铁食物绕过铁质吸收的主要场所十二指肠,因而可致铁吸收不良。  7.由于胃切除术和胆汁反流性胃炎而致内因子缺乏,可引起维生素B12和叶酸的吸收不良。  【临床表现】  胃切除后营养不良主要表现为吸收不良综合征、贫血和代谢性骨病。  1.吸收不良综合征表现为体重减轻,腹泻及维生素缺乏等。体重减轻在胃手术后颇为常见。有人估计约1/3的胃部分切除术者术后体重减轻,尤以毕氏Ⅱ式术后者为甚。腹泻多发生于清晨或餐后,一般不伴腹痛。脂肪泻亦常见。胃切除术后脂肪泻的发生率约10%,较严重的占1%~2%。亦以毕氏Ⅱ式手术后者为多。维生素吸收障碍的表现尤以B族维生素缺乏所致的周围神经炎、口角炎等为常见。  2.贫血主要类型为铁缺乏所致的低色素性小细胞性贫血。亦可有因维生素B12和/或叶酸缺乏所致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贫血在胃部分切除病例中的发生率约1/3~1/2。  3.代谢性胃病由维生素D及钙的摄入和吸收障碍而引起。表现为腰背痛、多数性骨关节痛。严重者可致骨骼畸形、跛行、病理性骨折等。  【诊断说明】  根据病史和症状,吸收不良综合征不难诊断。血清铁、血浆维生素B12与叶酸的测定对胃切除后的贫血有诊断价值。血清钙、磷的降低、尿钙排出量的减少、血清碱性磷酸酶活力增高结合骨骼X摄片见骨质疏松、骨皮质变薄等,代谢性骨病可获确诊。不典型病例可作骨活检以助诊断。  【治疗说明】  胃切除后吸收不良综合征者应给予高热量、易消化的营养物质,并注意B族维生素的补充。若有倾倒综合征应予相应的治疗。鼓励病人进食,进食困难者可予胃肠外营养支持。酌用抗生素以控制肠腔内细菌的生长,应用抗胆碱能药物可减少小肠蠕动的速度,皆有利于吸收不良综合征的改善。  缺铁与缺少维生素B12或叶酸引起的贫血自应通过胃肠道外的途径予以补充。  胃切除后的代谢性骨病在给予维生素D与钙剂的同时应予蛋白同化激素以促进蛋白质的合成。多予乳制品摄入亦多有裨益。
玻璃义眼产品具有明显的优点:玻璃义眼可以直接安放在既无功能也无痛苦的患者眼球上,为了配制玻璃义眼一般不需要做义眼台植入手术,一般也不需在患眼眼球上施行结膜瓣覆盖手术。玻璃义眼可以根据患者眼球的颜色和血管脂肪分布进行性化仿制,具有自然逼真的特点。玻璃义眼可以个体化单独配制, 是由义眼师采用多年发展起来的德国技术和积累的经验根据患眼眼球的状况而制成的,故义眼能够达到最佳合适的形状,活动度好,一般不会发生偏移。玻璃义眼具有很高的硬度,难以磨损。并且采用火一次抛光成形,表面极为光滑,易于润湿,运动良好,佩戴舒适。玻璃义眼材料是采用中性的自然材料, 物理性能稳定, 不释放任何化学物质, 对眼组织无刺激, 不会引起过敏和炎症,无并发症。玻璃义眼个体化配制的整个过程一般仅只需要约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完成,现场配制,患者不需要多次拜访义眼师。玻璃义眼适用面广, 既可以方便配制在患眼眼球上, 也可以方便安放在各类义眼台上。玻璃义眼是用高强化高硬度特种玻璃制成,故在使用中易于清洁,只要不直接摔在硬物上,即可克服其可破碎的物理特性。配制玻璃义眼可以不需要摘除眼球.玻璃义眼可以直接安放在无视力无光感无疼痛的患者眼球上, 不需要做义眼台植入手术,也不需在患眼眼球上施行结膜瓣覆盖手术。也可以直接地安放在无眼球无义眼台的患眼眼框中或各类义眼台上。德国玻璃义眼是根据仿生生物学原理,可以按患者健眼球的颜色、形状和血管脂肪的分布进行个体仿制,达到最佳合适的形状和自然逼真的效果,其表面极为光滑,润湿性能好,材料性能稳定,佩戴舒适, 无并发症。
怎样防止小儿出虚汗的简单方法有一个比较方便的方子,不妨大家试试!太子参8-10克,红枣6颗,加一大碗水煮开后小火炖10分钟。呆稍微凉了,给宝宝当茶喝。每天一次。偶家臭臭原本也是每晚出虚汗,连枕头都湿透了!现在吃了,晚上基本上已经不出虚汗了!另外,太子参可以补虚,润肺,增强体质,对宝宝很有帮助的!回答者: 完颜康康 - 大学士 十六级   5-9 20:10出汗本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它具有调节体温,调整体液.排泄机体内废物的作用.出汗可以使皮肤表面保持酸性,以防止一些细菌对人体的侵袭.特别是炎热的夏天, 出汗还可以散热降温,减少中暑等症的发生.小儿由于是纯阳之体,加之活泼好动,所以容易出汗,即使在入睡时也常微微出汗,这是正常生活的生理状态.若排除了天气酷热,衣着过多,感冒发烧等情况,在安静的状态下如静坐或熟睡时,小儿全身或身体的某一部分出汗较多,则是病理状态了.中医任为,这种出汗都是因 ''虚''而起,故'称为''虚汗'',出虚汗对小儿的影响与危害尤大,因为儿童脏腑娇嫩,形体未充,所以出虚汗更容易导致肺气虚,脾气虚脾肺两虚.现代医学研究证明,出汗多会导致机体微量元素流失和电解质失衡.常出虚汗的孩子不仅食欲下降,睡眠不稳,夜间啼哭,大便秘结,严重时还会导致记忆力下降,智力发育迟缓,所以,家长对出虚汗的孩子应积极地调理,决不要掉以轻心.冬冬白天,夜晚经常出汗,稍一活动就加重,这种情况为虚汗中的''自汗''.多因阳虚引起.自汗的宝宝常容易感冒,身体疲倦,面色苍白或怕冷.此时治疗以益气固表止汗为大法.推荐食疗方;1,取山药材10克,百合6克,莲子6克,大米适量,煮粥食用.2,取山药15克,板栗20克,大枣5克,廋猪肉50克,炖汤调味后,喝汤,吃栗子,大枣与猪肉.每日一次,连服15日.3,取小麦12克,莲子6克,大红枣6克,桂圆肉6克,甘草3克,水煎.喝汤,吃枣与噶桂圆肉.与冬冬不同,悦悦在清醒或活动的时候出汗不算多,可一睡觉就会大汗很多,尤其是头部出汗更多,头发象水洗过似的,枕巾也湿漉漉的.因为她爱出汗,妈妈每晚都要醒两三次,她担心悦悦出汗后踢被子会着了风寒.悦悦这种情况属于虚汗中的''盗汗''.盗汗多是阴虚所致.盗汗的宝宝除睡觉时出汗外,还会表现为手脚心热,口干易渴.盗汗以滋阴降火为主要治疗.推荐食疗方;1,取百合15克,银耳10克,小麦仁15克,雪梨2片,加水适量,用文火炖烂后,吃梨,喝汤.每日一次,10天为一个疗程.2,取沙参4克,黄精6克,麦冬3克,小麦仁10克,雪梨2片,加水适量共炖15分钟,吃梨喝汤.每日一次,10天为一个疗程
原则要求: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2、立论要科学,观点要创新(1)立论要科学论文的科学性是指文章的基本观点和内容能够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文章的基本观点必须是从对具体材料的分析研究中产生出来,而不是主观臆想出来的。首先科学性来自对客观事物的周密而详尽的调查研究。其次,文章的科学性通常取决于作者在观察、分析问题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科学研究中,既不容许夹杂个人的偏见,又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不着边际地凭空臆想,而必须从分析出发,力争做到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再次,文章是否具有科学性,还取决于作者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2)观点要创新论文的创新是其价值所在。文章的创新性,一般来说,就是要求不能简单地重复前人的观点,而必须有自己的独立见解。① 在前人没有探索过的新领域,前人没有做过的新题目上做出了成果。②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研究,有新的发现或提出了新的看法,形成一家之言也可以表现为从一个新的角度,把已有的材料或观点重新加以概括和表述。③文章能对现实生活中的新问题作出科学的说明,提出解决的方案。④只提出某种新现象、新问题,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思考,也不失为一种创造性。3、 论据要翔实,论证要严密(1)论据要翔实论文必须以大量的论据材料作为自己观点形成的基础和确立的支柱。论文的论据要充分,还须运用得当:要取其必要者,舍弃可有可无者。论文中引用的材料和数据,必须正确可靠,经得起推敲和验证,即论据的正确性。具体要求是,所引用的材料必须经过反复证实。第一手材料要公正,要反复核实,要去掉个人的好恶和想当然的推想,保留其客观的真实。第二手材料要究根问底,查明原始出处,并深领其意,而不得断章取义。引用别人的材料是为自己的论证服务,而不得作为篇章的点缀。在引用他人材料时,需要下一番筛选、鉴别的功夫,做到准确无误。(2)论证要严密论证是用论据证明论点的方法和过程。必须做到:1)概念判断准确,这是逻辑推理的前提;2)要有层次、有条理的阐明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3)要以论为纲,虚实结合,反映出从“实”到“虚”,从“事”到“理”,即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过程。此外,撰写毕业论文还应注意文体式样的明确性、规范性。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综述文章等都各有自己的特点,在写作方法上不能互相混同。 [中学生][好评]
[差评]0 0zjhwjyyzyq [中学生]
上午11:09:15 124.126.138.* 举报一、学术论文应具备以下四个特点:    科学性、创造性、理论性和学术性二、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主要是:    选题、研究、写作……      写作 :首先拟制论文写作提纲。其方法是:   (1)写作短小的文章可以用“打腹稿”的办法,而写作学术论文则要通过拟制提纲, 使论文骨架、轮廓视觉化,便于研究全篇文章的论点、材料的组合关系,局部与整体的逻辑 构成是否均衡、严谨。   (2)论文写作提纲应包括以下项目: 题目 基本论点 内容纲要 一;大项目(上位论点,大段论旨)   二;中项目(下位论点,段旨)   三;小项目(段中一个个材料)   (3)每个项目的写法可选用:一、标题写法。以简要的语言,用标题的形式把该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二、句子写法。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的内容概括起来。   (4)拟制提纲的顺序:   ①先拟标题。或提示论点,或提示课题……要求:直接,具体,醒目。   ②以论点句写出论文基本论点。   ③选择论文构成的基本型,确定全篇逻辑构成的骨架。     ④写出层次与段落的先后顺序。     ⑤资料、卡片按构思的顺序标上序码备用。   ⑥全面检查,修改提纲。     其次,根据论文提纲执笔起草。有两种方法:一是按照提纲排列的顺序从绪论写起,接着写本论、结论。二是从本论入手,写好本论、结论后,再写绪论。
改革开放与科学发展观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专门就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出部署,强调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深刻领会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深刻领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任务。这是我们打开思路、全面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的钥匙。关于改革开放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十七大报告关于改革开放的阐述,内容丰富,内涵深刻,论述精辟。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我认为重点是理解“四个三”,即:三个“就是要”的科学定位,三个“永远铭记”的历史进程,新时期三个“最”的显著特征,三个“发展”的根本结论。---- 关于三个“就是要”的科学定位。报告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在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关于三个“永远铭记”的历史进程。报告指出,我们要永远铭记,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毛泽东思想,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以及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要永远铭记,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创的。我们要永远铭记,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承、发展并成功推向二十一世纪的。----关于新时期三个“最”的显著特征。报告指出,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最显著的成就是快速发展,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 关于三个“发展”的根本结论。报告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并且强调指出,事实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为什么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十七大报告的精髓是关于大会主题的表述,而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在改革开放部分作了明确回答,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这段话,我以为是整个报告的“点睛之笔”,含义很深。换个角度来理解这段话,就是说:只要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举高了、举好了。这种“举”法,我个人觉得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一面旗帜、两个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次为什么要作为旗帜问题提出来呢?就“发展道路”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全部实践经验的集中体现。就“理论体系”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开拓创新的思想结晶。就“伟大旗帜”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决定我们党、国家和民族未来前途命运的根本指向。我们要增强“举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在思想上弄清楚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自己自觉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始终做到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要自觉意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中国人民富起来了,增强了中国在世界上的分量。近30年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大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是举世公认的。从民族振兴和造福于民的角度看,中国人民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同辛亥革命和新中国诞生一样,都是中华民族复兴历程中的伟大转折点和里程碑。----要自觉意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世界社会主义的旗帜没有倒,老祖宗没有丢。中国之所以在当初世界社会主义政权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时能够站稳脚根,根本原因是我国改革开放先走了一步,人民得到了实惠。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如果没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六?四”这个关我们闯不过来。----要自觉意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中国模式”被广泛认可。今天无论什么人、出于什么心态来看待中国的发展,都不能不承认中国巨大变化的事实。尽管我们不会将自己的发展模式向国外“推销”,但是一些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愿意学习和借鉴我国发展经验的事实,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已经超越了国界。总之,历史和现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科学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后找到的正确发展道路,是能够使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焕发蓬勃生机的科学理论体系,是能够给中国人民带来福祉、实现中华民族腾飞的伟大旗帜。怎样理解科学发展观十七大报告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阐述,是整个报告的核心部分,是起统领作用的“重中之重”。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重点要在“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12个字上下功夫。---- 关于科学内涵。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第一次完整全面阐述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也是整个报告最经典的论述之一。其中,每一个层面都有具体阐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比如:提出“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提出“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实现各方面事业有机统一、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和谐发展,实现既通过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发展维护世界和平的和平发展”;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提出“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出,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等等。----关于精神实质。报告强调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段话,我理解讲的就是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或者说科学定位,即“科学理论,重要指导方针,重大战略思想”。----关于根本要求。报告提出了一个总要求和四项具体要求。总要求是:全党同志要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四项具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把十七大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好,开创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必须切实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解决好认识问题。邓小平同志晚年说过:“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以后财富怎样分配,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又说:“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我以为,我们现在归根结底是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如何继续发展的问题,二是发展起来以后的诸多社会问题。而要解决第一个问题,就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第二个问题,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两个问题之间相辅相成,如果第二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第一个问题,而且有葬送已有发展成果的危险。----解决好政绩问题。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紧密相连。不真正解决“GDP=政绩”的问题,形形色色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就难以避免,科学发展观也就不可能落到实处。换句话说,只有当社会发展指标、生态环境指标、人文指标、改善低收入群体民生指标、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发展指标等,也作为评判政绩的重要标准时,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解决好落实问题。党代表大会的报告肯定是最高水平、最高权威的,但再好的文件报告,如果没有抓落实的机制保障,其实践效果肯定是层层递减的。比如,科学发展观讲了几年了,一些地方片面追求GDP的现象解决了没有呢?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解决了多少呢?实践证明,很多问题并不是中央没有要求和章法,而是抓落实不够。在文件讲话与抓落实之间,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因此,重视机制性、制度性、体制性解决问题,是目前全党面临的根本性问题,目前我们强调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是这样,要实实在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也是这样。
脊椎病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土地证与实际面积不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