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范冰冰巴黎走光漏黑色假合同漏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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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偷税漏税被坐实,范冰冰该如何公关?这问题严重,税务局平时可收藏
若偷税漏税被坐实,范冰冰该如何公关?这问题严重,税务局平时可以不作为,现在闹开了,应该给观众一个交代。范冰冰有没有缴税充足,一查记录就有答案了。税务局,这是你提高自己权威,保护国家财产的时候!
火星?崔化钠自己都承认了合同不是范的
小崔说这话不是我说的,网友说的
人家范冰冰年年福布斯第一,所有人都盯着,她怎么可能搞这些小动作。
黑子表示视而不见,人家都说不是了,还要强行大小合同
真的不是范冰冰吗?不是就好。看到新闻我特别奇怪,就手机那电影,范冰冰能拿千万片酬?五十万就偷笑了。再说,整个片子总投资有没有五千万不好说,我看过电影,就一广告片,各种广告植入。除去演员片酬,花一千万去拍绰绰有余。
范冰冰年年福布斯第一,你觉得国家能放过对她税务方面的检查吗?要真的偷税漏税,早就被查了,还等到这时候?况且前有刘晓庆,明星在税收方面肯定会很谨慎的。
范冰冰必须法办坐牢
楼主去实名举报,诬陷也要坐牢。
范冰冰不坐牢,法理难容
以当年刘晓庆的声望,如果公关一下就能摆平,几年的班饭也白吃了。。
要说坐牢,第一个就是赵薇!不明白这个不要脸的为什么要拖范冰冰下水!
估计要让黑子失望了哈哈
人家范冰冰年年福布斯第一,所有人都盯着,她怎么可能搞这些小动作。
**无情,戏子无义!说难听点,等年轻一代全部追捧戏子的时候,国家就在走下坡了,毕竟年轻一代已经废了
希望楼主去实名举报!不要让冰冰在外面好过!争取把她送进去!快点去吧,别在这里发帖了,时间不多呀!
lz快去实名举报吧,不要发帖了,键盘侠那么好当吗
再睡几个人的事
现在我很同情坐过牢的刘晓庆
劳动致富贼鸡儿累
地位低赚的又少
每次回老家看到镇上有块牌匾写着天道酬勤就很郁闷
几天就偷税几千万,一年呢,十多年呢? 还是一个戏子
中国有多少戏子。 不法办这些人渣,再也不相信中国法律了
当年刘晓庆如日中天一样坐牢
向杨幂学习 找个替死鬼出来泼脏水~~~ 不过说真的,范爷还真有风度,事到如今都没有使出和杨幂一样下作的手段~
支持崔永元,明星出场费高的离谱,还偷税漏税,让科学家和军人情何以堪,戏子当道,国将不国,戏子误国啊,社会矛盾源于贫富差距太大,国家有权利义务好好管管这种不平衡吧,有关部门应该立即行动,给14亿老百姓一个公道,老百姓拿个几千的工资都如实上税,明星一个月上亿元还要偷税漏税,国家必须严惩,社会才能和谐进步
必须严查,否则天理何在!!!!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一个月几千元的工资,还要交个税,哪些明星随便一年的收入都是我等N辈子也挣不到的,还要逃税,实在可耻!!!!
我看过很多遍范冰冰的《苹果》,很好看,百看不厌那白白的……嘿嘿嘿
这些人如果正常纳税,咱们说不定能少交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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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手撕范冰冰?了解一下有关纳税的法律问题
四川崇州检察 15:28
原标题:“崔永元曝范冰冰逃税”引爆纳税敏感话题 专家认为加强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关系收入分配公平 崔永元手撕范冰冰?!大热的新闻当然大家都知道了,就是明星是否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偷漏税。这是一个相对专业的技术问题,需要相关部门的官方调查结论,不妨等子弹飞一飞。但其实此次热点事件背后,涉及的深层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值得深入思考!1“大小合同”违法吗? 在相关媒体采访中,崔永元毫不讳言自己还有一抽屉这样的“大小阴阳合同”。而据业内人士披露,“大小阴阳合同”在行业里很普遍,对于明星逃税问题,大家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么何谓“大小合同”?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大小合同”这种现象? 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解释,“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施正文说,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是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企业和公民征收的,以此来解决国计民生、收入分配等问题。税收关乎我们每一个人,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按时缴税都是每个公民、企业应尽的义务。2 偷逃税与合理避税界限何在? 明星利用“大小阴阳合同”逃税的行为,与合理避税的区别又在哪里呢? 施正文介绍,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规避、降低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比如国家产业引导对环保产品的减免税行为,或者引进高科技产业地方所采取的税收优惠行为等,都是合理避税行为。合理避税是合法的。 而偷逃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是一种非法行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偷税行为表述过于复杂,执法实践中引起理解分歧。为此,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中,对偷税做了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偷税改为逃税。 合理避税和偷逃税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合理避税是合法的,而偷逃税是对法律的无视,是主观恶意逃避纳税义务,是违法行为,严重者要受到刑事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翟继光告诉记者,明星避税由来已久,作为高收入群体,其有充分的避税动机。常见的手段有三种,一是现金交易,不报税,这种方式本质上是偷税,但由于现金交易没有记录,税务机关也难以找到证据,因此,实务中难以认定其为偷税。二是“阴阳合同”或者“大小合同”,如果事先做好安排,税务机关看到的是小合同,转账记录也是小数额,其余数额均通过其他方式或者其他人的银行账户转账,税务机关认定偷税也很难。三是通过设立公司,将个人收入转入公司,由公司承担个人与家庭的各种开支。严格来讲,上述方式都是偷税,都是违法行为,但由于实务中很难认定,往往作为避税予以处理,仅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3如何区分一般违法与犯罪?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说,明星等高收入群体利用“大小阴阳合同”的行为,其实是我国法律中认定的一种“逃税”行为。逃税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照税法予以行政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的刑事立案标准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4 是个案还是行业潜规则?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蔡道通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税务机关有义务将此作为重要案件线索,查明是否存在这一“阴阳合同”的事实,范冰冰或者扣缴义务人是否涉嫌逃税?甚至,是否属于单纯孤立的个案,还是普遍存在的演艺界的潜规则。 蔡道通认为,如果最终被证实“阴阳合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且行为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嫌逃税,按照法律之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责令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蔡道通认为,如果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阴阳合同”这种情况存在而不查处或者查处一部分,或者因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而没有发现这一情况,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有可能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或者玩忽职守罪。 “这个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众多,对其走向,值得也需要全民关注。”蔡道通还认为,按照刑法的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涉嫌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但有一点必须明确,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涉税犯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蔡道通说,如果最终证实“阴阳合同”是虚假的,且崔永元明知是不真实而加以传播,那么崔永元有可能涉嫌诽谤,应当还范冰冰一个清白。5如何加强高收入人群税收监管? 刘剑文认为,从此事件的社会影响来看,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种,个人所得税本来就具有“收入越高、缴税越多”的再分配效应,但在普通工薪阶层领着五六千元工资都依法纳税的情形下,处于财富金字塔顶端的明星却巨额偷税漏税,这无疑是对国家分配制度的公然侵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 对于高净值人士来说,个人所得税的收缴本来就严重依赖纳税人如实申报。而明星收入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和隐蔽性。当然,现实的困难并不意味着对高收入群体个税缴纳没法监管,关键是需要一整套配套措施,构建起又严又全的法律税务综合体系。 施正文建议,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是现代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毋庸置疑,大数据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许多挑战,但同时也为税收征管模式的转型升级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对于税收征管而言,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的关键因素是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这也是改进和创新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生产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大数据来提升税收相关数据采集能力以及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有利于把政府和社会各部门蕴含的大数据优势转化为税收治理优势,进而构建旨在解决税收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以税收征管大数据为基础,通过采集、分析、利用涉税信息,以数据信息比对为核心,人工处理与计算机处理相结合的风险导向型税收征管信息平台。 以大数据为基础的风险导向型税收征管系统,其核心在于“信息”,这也是信息化促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全面高效地抓住和利用相关涉税信息是税收管理的关键,有利于破解税收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难题,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水平的必然选择。 翟继光也建议,将各种收入信息和财产信息汇总至税务机关的手中,如银行交易记录、股票交易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机动车登记信息等。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是指什么会被查处吗,范冰冰偷税漏税真的假的
时间: 16:31:31&&&&来源:未知
最近,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因为其涉嫌偷税漏税这个敏感问题,所以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据悉,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让我们一起看看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是指什么真的假的会被查处吗,范冰冰偷税漏税了没有。
前段时间,崔永元爆料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引起了外界的广泛热议,一时之间有关于范冰冰偷税漏税的质疑之声愈演愈烈,对此,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之所以选择让江苏地税局去核实,主要是因为范冰冰的公司在江苏无锡。
那么什么是大小合同呢,&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对此,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回应称范冰冰及其工作室从未通过&阴阳合同&方式签约,并表示接下来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
而后来崔永元在接受采访时也明确表示&4天6000万元&合同涉及明星并非是范冰冰,崔永元称&昨天我跟她通了电话,她说她不知道这个事(《手机》伤害崔永元),我说我不相信你不知道这个事,她说我那个时候年龄很小,我说你年龄很小,当时报纸杂志全都登上了,你也应该知道《手机》对我造成的伤害。
再说就算你不知道,你第二次开拍了,你看我反应这么强烈,你也应该有所顾忌吧。你发那样的微博,我觉得就是团伙行为,各干各的。她说我误解她了,她说是跟剧组签了合约,开拍的时候她必须发一个微博,她就选择了这么一个微博。现在弄得把她的合同也晒了,还要查账。我也说了一些难听的话,她说她挺难受的,都哭得一塌糊涂的。然后我就说那对不起,那顺便跟刘震云的女儿、跟徐帆也说声对不起。&
崔永元还称自己将会和无锡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接洽,如果他们需要,会把自己所掌握的材料都交给他们,同时,崔永元还表示:&但是我希望范冰冰没事,我希望她平安,就像我昨天说的,一个女孩子,有个演员梦,打拼这么多年,真的不容易&&&
目前,国家税务部门已经介入,范冰冰有没有签署阴阳合同,是否有逃税漏税的行为都会逐渐明朗,甚至有望揭开一个早已沦为潜规则的&阴阳合同&谜底。而此事之所以受到如此大的关注,是因为是否逃税是关乎公共利益的大事,而目前国家税务局正在彻查此事,我们还是静等调查结果就好了,相信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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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工作室否认“阴阳合同”!税务部门已介入 这些股票“周一见”
作者:黄鹏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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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范冰冰工作室否认“阴阳合同”,崔永元称与主管部门协调取证!税务部门已介入,这些股票“周一见”。  在崔永元曝光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等潜规则6天之后,就在今日(6月3日)下午4点06分,国家税务总局在官微上发布微博称,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  此前,据《法制日报》报道,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无锡,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相关情况有待后续由税务机关权威发布。  崔永元怒怼范冰冰  看似娱乐八卦  实则实名举报  5月28日   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并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合同中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  5月29日   崔永元继续在微博上曝光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随即,范冰冰方面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称崔永元侵犯合法权益,散布谣言,构成诽谤。范冰冰工作室回应,公开发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并称相关网络用户及媒体未经核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  对此,崔永元则迅速回应称没有保护合同秘密义务,范冰冰是公众人物,如不服,可以“出来走两步”,对公众“实话实说”  6月2日  崔永元微博有了新的爆料:“我家铲屎官说,这就是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200万,大的是策划监制748万加90万,再拿一麻袋现金。这还不算一线的。我家铲屎官说,好像有个法律管这事儿。老有人通知我家铲屎官小心安全,我也得躲好”。  崔永元还直接点出“好像有个法律管这事儿”,并截图《刑法》条文。崔永元明示事件走向预期——将最后由法律定调。这对范冰冰方面来说,无疑“压力山大”。  十五年前因未散  《手机2》引出案子  崔永元:我其实对范冰冰没什么意见,我其实意见最大的,如果我排排顺序,第一我觉得是刘震云,第二是冯小刚。  中国证券报记者浏览崔永元官微时发现,这次范冰冰成为怒怼对象,可能更多是因为怒怼冯小刚和刘震云被波及。  这一切,实际上要追溯到15年前——2003年冯小刚拍摄了电影《手机》,崔永元认为影片中的男主角“严守一”影射的是他,并表示自己和家人因此遭受了极大的困扰。   而在今年5月10日,冯小刚宣布《手机2》原班人马开机,这令崔永元愤怒不已。他连续多天在微博上逮着这个团队开始炮轰。先是晒了他和刘震云的聊天记录,内容是他阻止《手机2》拍摄,刘震云绵里藏针地回绝。接下来他看到范冰冰领取“国家精神造就奖”,发出了讽刺之声。他还翻出了徐帆和刘震云女儿接受采访时的截图,主要目标还是嘲讽她们的老公和老爹。  不过他的精准打击目标是范冰冰,以致于引出了本文前述之事。  崔永元:  正与主管部门协调取证   一周左右就会有消息  据相关媒体报道,6月3日晚六点左右,崔永元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他正在与主管部门协调怎么见面、在哪见面、如何取证等具体细节。“你等等吧,差不多一周左右就会有消息。”“等着呗,国家税务总局都开动了,就等着呗。”  这件事是否会成为中国影视行业明星税收改革的标志性事件?崔永元说,“我都没有想过,这些跟我没有关系。谁知道这事怎么就点燃了。”  范冰冰工作室回应:  从未签署“阴阳合同”  6月3日晚间,据新浪报道,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称范冰冰及其工作室从未通过“阴阳合同”方式签约,并表示接下来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  税务人员:  演艺人员的税一直不好征收  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了杭州税务部门某工作人员,他表示,演艺人员的税一直都不好征收,因为演艺人员的收入是算劳务报酬,跟工资薪金比起来隐蔽性更大,而且很难对演艺人员直接征税。比如,今年杭州利用周杰伦演唱会的契机开始征税,但征收金额也不是很高。税务部门只能找承接演唱会的演艺公司,让他们提供合同,帮艺人代扣代缴,但合同金额的真实性很难确认。除非是跟这次崔永元曝出的真假合同一样,否则税务部门很难去核定演艺价格的高低与否。  某金融从业者:  签“大小合同”逃税是低级的  有些明星还有更高级的玩法  有金融从业者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签“大小合同”逃税只是低级的,一些明星还有更高级的玩法。  除了分段合同、拿税后款、签大小合同等避税、逃税的惯常套路,明星避税还有“艺人变身员工法”、创建工作室、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或工作室等。  “员工法”:最常见的就是艺人身兼“制片人”、“顾问”等各种头衔增加工资。  创建工作室:这些工作室一般是指由几个人或一个人建立的组织,是一处创意生产和工作的空间。但也有很多演艺人员的工作室只是挂了名并没有真正注册,多数类似于个体工商户,走个体工商户纳税通道。采用这种方法,可以使税率由个税的最高档45%降至35%。  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工作室:包括大名鼎鼎的影视文化公司避税天堂霍尔果斯、横店影视城所在地浙江东阳、明星工作室齐聚的上海松江区以及无锡数字电影产业园等。唐德文化以及范冰冰创办的爱美神影视,其注册地址就是在无锡。  法律专家:  关键在于阴阳合同的真假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蔡道通表示,税务机关有义务将此作为重要的案件线索,查明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的事实,查明范冰冰或者扣缴义务人是否涉嫌逃税。甚至还可以进一步查明,此案是属于单纯孤立的个案,还是普遍存在的演艺界的“潜规则”。  如果最终被证实阴阳合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且行为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嫌逃税,按照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责令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如果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阴阳合同这种情况存在而不查处或者查处一部分,或者因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而没有发现这一情况,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有可能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或者玩忽职守罪。  按照刑法的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涉嫌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但有一点必须明确,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涉税犯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如果最终证实阴阳合同是虚假的,且崔永元明知是不真实而加以传播,那么崔永元有可能涉嫌诽谤,应当还范冰冰一个清白。  明星涉事  是否会殃及上市公司?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范冰冰、冯小刚除了明星身份外,还和上市公司唐德影视和华谊兄弟有关系。  唐德影视2018年一季报显示,范冰冰持有6449605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61%,位列十大股东。  在十大流通股东名单里,赵薇、李晨的名字也位列其中。  而早在华谊兄弟上市之前,冯小刚就曾持有288万股,占华谊兄弟的2.29%,后来冯小刚将持有的华谊兄弟股票逐步卖出,2014年就已套现2亿多元。  现在公开资料已查询不到冯小刚是否持股华谊兄弟,但是,日,股东大会同意华谊兄弟以10.5亿元收购东阳美拉的股东冯小刚和陆国强合计持有的70%的股权。收购完成之后,华谊兄弟持有东阳美拉70%的股权,冯小刚持有30%的股权。  不管怎样,这场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的互撕的八卦,对于《手机2》的出品方华谊兄弟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利空。  从盘面上看,从崔永元爆料后,唐德影视和华谊兄弟两只股票均有不同程度下跌。而今日税务部门介入调查后,两家公司的股票可能进一步承压。
(责任编辑:DF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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