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工资表能不能证明退休25年工龄退休月工资表

母亲是80年9月在海南参加工作的,于85年2月调到广西,先后从事的不是一个单位的工作。当时的调令资料里没有工资表,今年退休核算退休工资的时候被告之在广西之前的工作经历被视为无效... 母亲是80年9月在海南参加工作的,于85年2月调到广西,先后从事的不是一个单位的工作。当时的调令资料里没有工资表,今年退休核算退休工资的时候被告之在广西之前的工作经历被视为无效,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回到原单位去索要当时的工资表原件来作为工作经历证明。但是几十年过去,母亲以前的所在的单位已经不存在了,连队解散,支部合并,单位领导也换代好几回了,要找到以前的档案简直比登天还难。现在的情况是,当时工资表有可能是三联,一联在连队,一联在支部,一联在场部,当时操作的负责人也健在,但是连队解散办公室也没有了,可以确定连队的档案已经没有了,支部合并估计也够呛能找回,场部已经托人去查,估计找到的希望不大。社保局不接受任何人任何单位的证明,我想问一下,有没有知情人知道有什么别的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另外母亲实际32年的工作经历如果少了这4年,只能视为28年,按照广西的政策,每五年视为一个标准档,也就说28年只能算25年的工龄,她只能领25年这个标准档的工资,这中间大概会差多少钱,工龄对退休工资影响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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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长短和多少是确定基本养老金多少的关键数据。

当前,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由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构成:1、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

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李占东推荐

首先社保机构不接受证明只认原始资料没有错,只是关于25年标准挡的说法可能有误,现在的社保政策是累计缴费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工龄,至于工资的多少与缴费的基数高低关系最明显,交的越高退休金越高。你母亲的28年会按实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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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越高退休工资越多。以前工作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应该可以查询并出具证明。

资料可以去当地的档案馆去查,肯定会有就是别人来不来帮你查是个问题,你妈的这个情况要搞清楚,职工身份退休和国家干部退休肯定有区别,工龄是最重要的,工龄越长也就意味着退休工资越高。

当然会影响的,我们单位的老王43年工龄:退休工资8200元,而老陈38年工龄:退休工资7700元,都干的是保管工(中石油的正式员工),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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